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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东异志-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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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玉就万事大吉。我们家老爷做生意的时候,接触了不少外国人,因为中医迟迟治不好小姐的病,所以老爷在半年前把小姐送到外国去找西医治疗,德意志,您二位知道吧————————”
    “当然知道,八国联军里头不就有他们一股么?”
    “没错,这帮德国大鼻子,野蛮倒也真野蛮,但是治病还是有绝招的。老爷把小姐和血玉先后送到德国,做了那个什么什么来着……对,叫‘化验’,化验完了德国人给老爷发电报,说小姐的血里,有那个什么龟什么铝,好像还有种叫什么‘亚铁离子’的东西,我也不懂,反正说小姐的病要想治好,就得吃能销蚀这些东西的药,那个血玉就是其中的一种,可以把那个什么龟化铝给中和掉,但是那个叫‘亚铁离子’的却无法消掉。老爷急了,问德国人怎么才能彻底中和那个‘亚铁离子’。大鼻子说了,目前只发现了一种深海兽鱼的眼珠里有解这东西的成分,只有葡萄牙曾经捕获过一只,而且当做研究品,眼珠已经被用完了。老爷一听病还有救,前几个月生意也不做了,发动京城所有的渔船和渔民下海去抓那兽鱼。谁要是能圆了老爷的心愿,老爷就出二十万两白银答谢。结果一帮人忙了好几个月,也没抓到兽鱼,最后小姐实在捱不过那疾病,昏迷了十多天后就再也没醒来。老爷和夫人受不了这打击,给渔民们散了些银子,匆匆变卖了京城的产业,就回老家去了”。
    听完老家人的一席话,我身上起了一层白毛汗。敢情寻到血玉都不是最终的办法,还要去抓来深海的兽鱼……看来静玉的病情不太乐观哪。我又接着问老家人:“既然兽鱼没有抓到,那小姐把血玉入药吃了么?”——我现在急切地想知道,范府到底还剩没剩下一点儿的血玉,如果还有,我也就没必要再和独孤璞在店里磨牙。
    “没了,全送到德意志了,小姐要不服食血玉还挺不了这么长时间呢”。
    我心里一凉,心想完了,血玉尚未找到,现在又来了一条深海兽鱼。别说这病情不等人,就是等人,没有几十万两的真金白银也不够折腾的。
    这时天色已晚,我觉得事情也打听的差不多了,就起身向老家人告辞,和独孤璞一同上车返回他的老店。
    ————————
    第三十章…重逢
    在路上,独孤璞叹气道:“治愈这病,到底还是缺不了血玉,看来老夫是没福气求到公子的图志喽,唉,说句昧良心的话,老夫当初还不如不提范家小姐的事了”。
    我答道:“非也,非也,正是因为独孤前辈以诚相待,带我来拜访范家老爷,我才决定要把图志让给独孤前辈”。
    “此话当真”?
    “当真”!
    独孤璞闻听此言,激动得差点从马车上掉下去,他紧握着我的手说道:“老夫被弄糊涂了,为什么公子求不到血玉,反而要把图志卖给我?按照老夫的理解,我既然已经没了利用的价值,你应该不卖才对”。
    我闻听此言哈哈大笑,这一笑倒把独孤璞给笑毛了,他呆楞楞地瞅着我,嘴咧的老大,就像注视着一匹怪兽。
    “独孤前辈说错了,您不是没有利用的价值,而是大有价值”。
    “此话怎讲”?
    “您想啊,按您的价值观论,假如我真从范府求来了血玉,那您对我还有什么用?这时您才彻底没了价值;但我若求不到的话,在这满天下除了您之外,还有谁能帮我找到第二块血玉?而且您说了,您家里就有人是盗墓的。我与其让图志藏在家里烂掉,还不如卖给您和盗墓的兄弟,说不定血玉就在哪个王公大臣的墓穴中呢”。
    “妙”,独孤璞一拍大腿转头对我说。“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没想到你小小年纪就懂得这么多的利害关系,幸亏你小子没当皇帝,否则这天下的百姓又要遭殃了”,说完,我两人在马车内一同开怀大笑起来。
    最后,我和独孤璞达成共识:我只收独孤璞八万两千两白银,其中的两千两是用来封住古玩店常掌柜以及他表哥的嘴的,其余的八万两被我用做复兴祖业的资金。作为回报,独孤璞必须在三年之内帮我找到正宗的血玉,否则在三年之后,我就要收回图志。独孤璞对结果当然是很满意,一路上我俩欢言笑语说个不停。
    回到独孤璞的老店,常掌柜和伙计一起迎了出来,我向他们简单陈述了经过,又在独孤璞的库房里,给他俩每人提出了一千两的白银,他俩自然是乐的合不拢嘴,并一再发誓决不会将今天的事情外传,否则五雷轰顶不得好死,我放心的点点头,又和独孤璞交易了图志和银票。一切办妥之后,我遣散了常掌柜和伙计,自己也骑上高头大马,独孤璞对我一再挽留,都被我礼貌的拒绝掉。——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身上揣了这么大额的银票,不把它藏起来,我始终不放心。
    嘉唐老店我是不能回了,存在店里的行李也不值几个钱,算做善事送给伙计了。眼下的要务,是找一个不知道我底细的地方,安然度过一夜,赶明儿上午起早把银票存入信用行里。出了潘家园,我一直策马向东,约摸走了十多里,找了一家店面儿最大的客栈住下——小店面的客栈通常让人联想起黑店,一碟搀了蒙汗药的小菜就能让你成为明天包子的肉馅儿。
    经过一天的鞍马劳顿,我早已饥肠辘辘,饿得前腔贴住后背。到了客栈,我点了一大盘狗肉外加一屉烧卖,没敢喝酒,就着狗酱和一晚红茶一顿狼吞虎咽。食毕,我随着伙计来到客房,吩咐没有我的许可,任何人不得入内。伙计受了我的碎银子,自然是对我言听计从,我连脚都没泡,吹了蜡烛,抱着装银票的背囊就趴在了床上。
    这是改变我人生命运的一天,这一夜,也必定是我夜不能寐的一夜。我睁着眼强打精神,硬是扛着,挺过了二更和三更,等捱到四更的时候,实在坚持不住,便一头睡了过去。也不知是梦境还是现实,恍惚中我看见,我的下人们,正在我的指挥下,给我安家置业;看见以前对我不屑的亲戚朋友,都踏破了门槛,笑嘻嘻地给我躬身庆贺;看见了我雇来的艳红色花轿,看见了我,在亲朋的包围下,一手擎着酒壶往嘴里灌酒,一手掀开了轿帘往里钻。摇摇晃晃之中,好容易揭下了盖头,露出来的,却是一张青面獠牙的鬼脸。我一个激灵,从睡梦中醒来,睁开眼睛,却发现日头已经爬上了三杆。我咽了一口吐沫,摸了摸,背囊中的银票还在。
    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我唤来伙计,给我打来了洗脚和净面的水,草草梳洗了一番,对着脸盆,把辫子重新理了理,显得精神了许多。又下楼跟伙计点了一碗豆汁儿、一屉包子、一碟辣咸菜,饱餐了一顿,结帐牵马出了客栈。
    八万两银票放在身上弄得我胆战心惊,惶惶不可终日。于是我计划着,先去信用行里把银票存进去取得收据,然后再到独孤璞家中商议下一步计划。出了老店,我向路人打探附近哪儿有全国通存通兑的信用商行,路人给我热心的指路,正当我弯腰答谢之时,从我马的后边跑过一群衣衫褴褛的花子。为首的一个年龄稍大的,瞅准了机会,左手一抓我的背囊,右手掏了一把匕首,嗖的一下把背囊的提手割破,把背囊抢到手里便跑。我哪见过这种场面?顿时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楞住,待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抢包的大孩子已经跑出去七八丈远,那些年龄小的叫花子为了阻止我追击,趴下来抱住我的双腿,把我按在原地。
    这要搁在往日,赶上我心情好的时候,可能也就不做追究了,如果特殊高兴,还可能给他们几个老钱作为打赏。可今天不行,这背囊里装着的,是我整家的基业,更是我未来的前途和命运。想到这儿,我不知从哪冒出一身虎劲,两腿一挣,把小叫花子们踢得四仰朝天,脚下一加劲儿,直奔前面的盗贼赶去。人要是一急眼,总能发挥平时意想不到的潜能,前边儿的小贼根本没想到我会那么舍命地追他,而且再怎么说,他也是个小孩儿,跑不过我,不到二里的路程,我瞅准机会,一个饿虎扑食把小贼扑倒在地。我把全身的劲儿都使了出来,死命地压在他身上,借着激动和兴奋,我揪住他的小辫儿,对着他后背就是一顿胖揍。等我打的累了,小贼也被我打的不能动弹,我把他翻过来,一把夺过背囊,一摸银票还在才放下心来。不过这一跑一追把我气的够戗,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直接明抢,还有没有王法和天理了?我决定要把他扭送到官府,让衙役们好好教给他做人的道理。
    我揪着他的头发,拖着他往前走,他死命的往后撤,怨恨的目光透过发间的缝隙直射出来,我也与之怒目而视,却渐渐觉得这眉目仿佛有几分眼熟。慢慢的,他怨恨的目光,也变得开始动摇,继而变得温柔,鼻子一酸,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
    第三十一章…含炯
    这个抢我背囊的小贼,不是旁人,正是祖父为我指腹为婚那家的小儿子,也就是我的小舅子。之前我曾说过,祖父在世之时,和京城里的故友约好,为我定下一桩娃娃亲,只是还没等到履行婚约,就赶上了八国联军入侵北京。慌乱之中,两家都顾不上彼此,便失去了联系,一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家到底迁到了哪里。我两家是世代的交情,小时候在一起听书练武没少接触,虽然一别三年多,彼此的模样还都能够分辨。
    我赶忙松开手,把他紧紧地拥在怀中,我能感觉到他急涌的泪水和细声的呜咽。良久,我抚着他的伤处,歉疚地说:“含炯,你怎么变成了这般模样,我打你,你可你不要记仇啊”——这孩子的大名叫做方含炯,还是我祖父给帮着起的。含炯听我呼唤,并不做声,仍在我怀中哭泣着,我也不催促,又过了一会儿,他哭得够了,把头抬起,两个眼圈肿得跟个桃子似的。
    “姐夫……”,他唤了我一声,内心觉得更加委屈,趴在我肩上又展开了第二轮泪水攻击。在此情此景的渲染之下,我的内心也酸酸的,眼睛渐渐发痒,把含炯抱得更紧。
    “此地不是讲话之所,随我回去把马牵过来,咱们到饭馆再叙”,看含炯饥寒交迫的模样,我决定先把他的肚子喂饱再说。拉着他走了二里多路,我终于找到了马儿。刚要抱含炯上马,猛然觉得周围的气氛不对,用眼角打量身边周围才发现:刚才阻拦我的那些小叫花子们,都躲在附近的墙头房上,手里拿着石块儿弹弓敌视地注视我。我当然不能吃这哑巴亏,立即抬头朝墙上房上大喊:“小兄弟们,不要动手,都是自家人,刚才是误会,哥哥我向你们赔罪啦”,说着从腰里掏出一串老钱,解开系钱的绑绳往地下一扔,牵着马儿带上含炯就跑,小叫花子们见了钱也顾不上打我,从墙上蜂拥而下,捡完老钱一哄而散。
    我扶着含炯上马,先找到附近的郎中,给他擦了点儿药酒,把破皮儿的地方简单的包了包。又赏了郎中一点儿碎银子,借他家中的木桶和热水给含炯擦洗了全身。梳洗已毕,我让含炯好好在炕上躺着,出街到裁缝店给他买了一件不错的衣裳——现在外头的伙计都是以貌取人,一副狗眼看人低的奴才相,我若让含炯破破烂烂地进了饭馆,保不齐又被人轰出来。俗话说:“人配衣服,马配鞍”,崭新的衣服往身上一穿,含炯立刻换了一个人似的。我对自己的眼光非常满意,告别了郎中,带他来到附近的一家羊汤馆儿。唤伙计要了一个单间儿,又要了两碗羊汤、一屉烧麦外加八个羊肉馅饼,两人坐在长凳上开始就餐。
    我静静地坐在席上看着含炯狼吞虎咽,等了有两炷香的工夫,含炯终于吃完,可能是羊汤和烧麦太热,把他吃得满鼻子渗的都是汗。我心疼地摸了摸他的头:“小鬼头,别撑着,有姐夫在,你顿顿都能吃饱吃好”。含炯笑着跟我点了点头,蹦出了一句:“姐夫真好”。我接着说:“吃饱了你就跟姐夫说说你的事儿吧,你怎么还混到丐帮里去了?”,他鼻子一酸,呜咽地和我讲述了经过。
    原来,在我祖父举家迁往关外之后不久,方家也开始计划搬走。和我家不同,方家逃跑的方向不是东北,而是云南。这本是一件保全家小的好事,只可惜老方家搬得晚了一些,正赶上了八国联军攻城之前的内乱——北京城郊的地痞泼皮们,打算在最后关头在老百姓身上狠捞一笔,他们打劫了方家的车队,还糟蹋了方家的不少女人,含炯就是在这个时候与家里人失散的。他趁着天黑惊慌地跑回京城,从此无衣无食,是当地丐帮的长老收留了他。躲过浩劫之后,含炯就整天出来给丐帮长老要钱。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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