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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哥,你买了这么多东西回来?我看看,都有什么?”声音异常兴奋,都没搭理寒风中凌乱的秦川,自顾自的在那一个个包裹间翻捡起来。
“回去再看吧!”
秦川也懒得理她,转脸向着路上看去,一名看上去五十多岁的妇女缓缓走来,一身灰色棉衣,腰间系着一条黑色的围裙,似乎是刚劳作完。
“妈!”秦川笑了笑。
“你这孩子!买这么多东西干嘛?带着不嫌累么?”王珍一边埋怨着,一边从秦川手中接过两个大包。
听着母亲的责备,秦川没有半点的不满,心中反而觉得温暖了许多。
王珍是一个骨子里很传统的女姓,朴实勤劳,勤俭持家的品质都能在她身上很好的体现。
秦川仔细的打量着王珍,半年的时间不见,又苍老了许多,还不到五十岁的年龄,那如刀削般的皱纹已经悄悄的爬上了额头,一双手上长满了冻疮,头上的白发也快要比黑发多了,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苍老很多,无情的岁月在她的身上留下了难以掩去的沧桑。
“唉!”
心中叹了口气,秦川心中暗暗告诫自己,从今以后,再也不能让父母这么劳苦了,这些年,父母为了供养他和妹妹上学,真可以说是背都快磨穿了,如今有了能力,自然不会再让他们受苦。
“你看你,每次回来都买这么多东西,这得花多少钱啊。”王珍依旧在数落着秦川。
“妈,用不了多少钱的,只是给你们买了些衣服。”
秦川无奈的一笑,要不是怕路上不好拿,他还想买更多呢,以前没钱倒也罢了,现在既然有钱了,自然是要把家里打整得好好的。
“哥,你不是说给我买了个手机么?手机呢?”秦诗语在袋子里翻来翻去,除了吃的,就是穿的,就是没找到她想找的东西。
“在我背包里呢。”
秦川汗了汗,昨天打电话回家,问这小丫头想要什么礼物,这小丫头十分热切的想要一个手机,原来自己在这小丫头的心里,还不如一部手机啊!
王珍见了,也是一笑,“外边儿冷,回去再说吧!”
“嗯!”
秦川回过神来,连忙背上背包,提着箱子,三人有说有笑的走向村口。
——
村里百来户人家,时间已经到了傍晚,家家户户都燃起了炊烟,一些相熟的村民,见到秦川都会惊喜的打一声招呼,问一声‘大学生回来了?’。
在这样一个村子里,能出一个大学生,那可是很难得的,看着那些羡慕的眼神,王珍心里就想抹了蜜一样,对她来说,秦川就是她的骄傲。
路上还能看到几个小孩玩着炮仗,不过,这些面孔,秦川就不是很熟悉了,甚至都叫不出来哪个小孩是哪家的,高中开始,秦川就离开了龙池村,去了县城,而上大学后,就走的更远了,一年也难得回来几次,龙池村,对他来说,既熟悉,而有陌生。
对于龙池村的记忆,更多的还是在儿时。
秦川家很好认,进村不远,大路边一个寻常的农家小院,砖瓦房,门口两棵高大的桉树,旁边还立着一个大石包。
屋顶上的积雪融化,化成淅淅沥沥的雨水,将院子冲刷得干干净净,还没走进院子,里面就传来了一阵讲话声。
“谁在咱家?”
秦川有些诧异,妈和妹妹的都出来了,家里应该就老爸一人才对。
王珍摇了摇头,道,“还不都怪你爹,眼看就要过年了,还惹些事情回来。”
“我爸怎么了?”秦川闻言,疑惑的看向王珍。
秦诗语在旁边捂嘴笑了,“爸不是老寒腿么,前些日子疼的厉害去镇上捡药,结果捡个傻子回来了。”
“傻子?”秦川听了,更加错愕了,完全搞不懂秦诗语在说什么。
这时,王珍也笑了,“你也不是不知道,你爹这人,迷信得紧,去镇上捡药,遇上黄半仙,黄半仙拉着他,给他算了一卦,说他腿疼是犯了神,得找个干儿子过继,让他去镇上那颗黄桷树下守着,第一个从他面前经过的,就收了当干儿子,结果,这不,唉……”
秦川听了,脸皮抖了抖,王珍虽然没把话说完,但结合着秦诗语先前的话,他也能弄个大概清楚了,不用多说,老爹肯定是捡了个傻子回来当干儿子了。
老爹还真够折腾的!秦川心中暗暗摇头。
秦川的父亲,名叫秦仲凯,是个地地道道,老实巴交的农民,小时候家里兄弟多,又是老大,照顾着弟弟妹妹,没读过几天书,受秦川奶奶的影响,平时生些小病小灾的,都不愿去看医生,而是选择搞些求神拜佛的事。
不过,父亲虽然迷信,但还算不上执迷,应该还不至于随随便便相信一个神棍的话才对。
踏进院子,秦仲凯正在正门旁贴对联。
“高点,再高点!”
一个年青人抱着秦仲凯的腰,将秦仲凯抱得高高的,秦仲凯一边把沾上浆糊的对联贴在门框上,乐呵呵的指挥着。
看背影,那年青人只能用高大魁梧来形容,剃着个平头,身高怕是有一米九,身上穿着秦仲凯的一件军大衣,显得格外的小。
“爸!”
秦川唤了一声。
“哟,回来了?”
秦仲凯回头,看到是秦川,立刻拍了拍手,让那青年把他放了下来,拉着那青年走向秦川。
直到这时,秦川才看清了那青年的模样,脸圆圆的,并没有想象中的面目可憎、威武不凡,反而是出乎意料的稚嫩,光看脸孔,顶多也就十六七岁,只不过脸上的皮肤明显是受冻过度,红扑扑的,都龟裂开了。
当秦川看着那青年的时候,那青年也在看着秦川,只是躲在秦仲凯的身后,一双澄澈的眸子里充满了腼腆和畏缩,就好像一个怕生的小孩子。
王珍把东西都拿进了屋里,秦诗语站在秦川的身边,指着秦仲凯身后的青年,道,“哥,他就是咱爸带回来的那个傻大个!”
话音刚落,秦仲凯便瞪了秦诗语一眼,“什么傻大个,有没有礼貌?”
秦诗语缩着脖子吐了吐舌头,赶紧跑开,当然,走的时候还不忘将秦川的背包解下来,那里面可装着秦川给她买的手机。
秦仲凯把那青年拉到身前,给秦川介绍了一下,秦川这才知道,老爹连名字都给人家起好了,叫做秦海。
海纳百川,这名却是要比秦川的名字都还要大气许多,秦川不禁在心中苦笑了一下,老爸也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莫名其妙给自己搞了个干弟弟出来,这算什么事儿?
第四十六章农夫与狐狸!
“海子,这是你大哥小川,快叫大哥!”秦仲凯推了推那青年,满面笑容的催促道。
“大,大哥。”
青年埋着脑袋,一副腼腆的模样,声音细若蚊蝇,这么大一个块头,却像个小姑娘一样扭捏。
秦川点了点头,看向秦仲凯,欲言又止,“爸,他这是?”
秦仲凯知道秦川想问什么,指了指自己的脑门,示意秦海是脑子有些问题,“这孩子可怜,只有五六岁小孩的智力,你妈应该给你说过了吧?”
“说过一点。”秦川微微颔首,也没进屋,直接在门口坐了下来,盯着那青年看了看,也不避讳,直接问道,“爸,我想知道,你带他回来,是出于什么目的?”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秦仲凯在秦川身边坐了下来,一张苍老的脸上带着几分不解。
秦川道,“我的意思是,你是相信了镇上那神棍的话,才把他带回来的?还是单纯看他可怜?”
秦仲凯顿了顿,扭头看了看那年青人,叹了口气,“我这老寒腿,老毛病了,你也不是不知道,这孩子才十几岁,你不知道,我看到他的时候,大冬天的,还穿着一件衬衫,在垃圾堆里翻东西吃,实在是太可怜了,至于那个黄半仙的话,信不信又如何呢?反正我感觉和这个孩子投缘的,或许这就是缘分吧,我要是不管他,他恐怕迟早不是冻死就是饿死。”
秦川点了点头,没有打断秦仲凯。
秦仲凯接着道,“你妈和你妹妹倒也没说什么,只不过,你二叔有些不同意我养这孩子。”
“二叔?”秦川一愣。
秦仲凯微微颔首,目光落在秦川的身上,“你觉得呢?这孩子留不留?”
秦川道,“爸,如果你收养他,只是听了黄半仙的话,那我会劝你把他送走,不过,你只是看他可怜,我也无话可说了,多一个人,不过多一双筷子而已,只要你觉得开心就好。”
“好!”
秦仲凯听了,脸上又露出了笑容,家里几个人,老妈基本上都是听他的,小妹少不更事,可以忽略,但是秦川身为家里的长子,说的话,他还是须要考虑的,之前他一直担心秦川反对,现在听秦川说出这番话,心中十分的高兴,没白生这个儿子。
“哟,小川回来了?”
就在这时,一个洪亮的声音从门口传来,随即,走进来一个身形有些微胖,穿着一身皮夹克的中年男子,脸上挂着笑容,很是感染人。
“二叔!”
秦川立刻站了起来,这人正是秦川的二叔秦仲明,秦父那一代,兄弟姐妹四人,秦仲凯是老大,中间两个阿姨,秦仲明是老幺,只比秦川大十几岁,今年还不到四十岁,勉强还能算得上年轻。
记得小时候,秦仲明就经常带着秦川玩,秦川也很喜欢这个二叔,秦仲明性格好,没秦仲凯那么古板,脸上总是挂着笑,秦川特别喜欢听他讲故事、讲笑话,那是一段很美好的回忆。
有时候,犯了错挨老爸打,秦川便会去找秦仲明庇护,而结果往往是两人一起挨揍,虽然如今秦川也大了,但是对于秦川来说,对于这个二叔,还是很有感情的。
“什么时候回来的?”秦仲明笑嘻嘻的走了过来。
“刚到,屁股都还没坐热呢!”秦川笑道。
秦仲凯看到秦仲明,一张脸却是一下子就垮了下来,“你又跑来干嘛?”
秦仲明闻言,脸上笑容一滞,干笑一声,道,“哥,为了个傻小子,至于这么不待见我么?”
“什么傻小子,他现在也是我儿子。”秦仲凯气不打一出来,两个人显然为了收养秦海的事情交涉过很多次了。
秦仲明翻了个白眼,“小川在这儿,正好,你来劝劝你爸,你爸这人,太顽固了些,你看,你们家境本来就不算好,要供你读书,又要供你妹妹读书,压力已经够大了,现在又弄这么个玩意儿回来,这玩意儿就一饭桶,一顿能吃五个人的饭,关键脑子还不好使,怎么养?”
“什么这玩意儿?他是人,我给他起了名字,叫秦海,我把他带回来,就会负责到底,你不也是我养大的?有什么养不起的?这是我家的事,不干你的事!”秦仲凯听了秦仲明的话,却是有些不悦了。
“你就是迷信,听那什么黄半仙的话,那神棍的话能信么?”秦仲明也有些火了。
“二叔,都少说两句!”秦川见了,赶紧劝住,把秦仲明远远的拉开,来到了院子外,免得这两兄弟真打起来,“二叔,我知道你也是为我爸好,不过,我爸他不是迷信,他只是好心,你看,秦海这模样,外面天寒地冻的,他一个人在外面流浪,我爸肯定是不忍心……”
“川啊,好心也不能烂好心吧?”秦仲明摇头苦笑了一下。
“好心有好报嘛!”秦川笑道。
秦仲明白了秦川一眼,“小子瞎说,这年头,好心可不一定有好报,听说过农夫与狐狸的故事吗?”
秦川一愣,“农夫与狐狸?不是农夫与狼么?该别又是你新编的黄段子吧?”
“你二叔有那么粗俗么?”秦仲明又白了秦川一眼。
“那我还真没听说过。”
秦川嘴一咧,能让他消气,听他讲个故事也不错,不过,他对这个二叔可是十分清楚的,虽然早已经成了家,儿子也十多岁了,不过还是改不了那个不正经的毛病。
秦仲明道,“从前,有一个农夫,家里老是丢鸡,他便设下陷阱,抓住了一只狐狸,邻居对他说,‘这狐狸太可怜了,你放了他吧!’,农夫看了看,也觉得狐狸可怜,便大发善心,把那只狐狸给放了,从哪天开始,农夫每天早上起来,便会发现灶头上放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粥,……”
“这不正说明了好心有好报么?”秦川打断了秦仲明的话,有些怀疑秦仲明是不是讲错故事了。
“你听我讲完好不好?”秦仲明白了秦川一眼,继续道,“农夫每天起床,便喝了白粥下地干活,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直到有一天,一位和尚路过,告诉农夫,你家里妖气太重了,恐怕是出了妖孽,农夫起初不以为意,将和尚喝退,不过心中却暗暗留了心思,有一天,天还没亮,他便悄悄地起来,想要看看那白粥究竟是怎么来的,不看还好,这一看,你知道他看到什么么?”
“什么?”秦川有些好奇。
“一只狐狸,正在正坐在他家灶头上,对着那碗口打飞机。”秦仲明严肃的道。
“噗!”
话音刚落,秦川直接喷了,憋着笑了半天,无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