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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现在的爱迪生的日子非常的不好过,可以说是急转直下。而之所以他能来这个世博会,还是因为世博会的事情是一早就定下来的,是呀,当初那奥匈帝国皇帝都还没去美利坚帝国嘛。
话说,梯也尔那老家伙都很后悔,早知道这样,他就不应该支持爱迪生这个美国佬,而且世博会这个钱……反正也是花了,那不来岂不是更不划算。
于是乎,爱迪生也就是准备最后一搏。他真的是又想了不少的点子,就比如把灯泡做成个JJ型……这真的不是故意的,只是当初在吹玻璃的时候没吹好,然后爱迪生一见之下就很喜欢。这也是个创意不是?
人生已经如此艰难的爱迪生,其实他还没有跌倒谷底,至少比以前活得像个傻逼好一些,但不过,来到这个维也纳世博会的爱迪生,他整个人就有点儿怪怪的。
当然了。这跟那个吃糖葫芦的熊孩子没什么关系,但不过,在打发了这个熊孩子之后,爱迪生也就没什么事儿了,而且这个家伙还一边走一边四处张望,直到他回到了自己摊子后面的一个小屋里。
爱迪生刚刚进入屋子,便有一个声音从他后背响起,显然这个发声的人刚刚站在门后,这是准备着,看来人不对就动手?
“怎么样?”
“没,没怎么样。”
爱迪生回答的吱吱唔唔,但不过,那个声音并没有多问,而是把们给关上了。
“你没事儿就不要出去!那种孩子你管他干什么?另外,打探到什么消息吗?那个人会按照计划出现吗?有没有什么变动?”
这生意的一连串的问题,似乎……
“没有!什么都没有!先生,我觉得我们是不是……”爱迪生当然如实回答,可是他现在的语调发颤,明显是害怕呀。
不过,这个时候,那个声音不再躲在门边了,他走了过来,来到了爱迪生的前面,他露出了自己的真容,这个人……
如果是乔治。李在这里,那他一定会惊呼,这不是福瑞斯特将军吗?!
没错,这个出现在爱迪生面前的正是内森。福瑞斯特,正是那个之前在南方怂恿乔治。李刺杀帝国皇帝的3K党创始人!
只不过,现在的这个创始人,这个身姿……瘦,非常的瘦,干瘦干瘦的!
虽然以前的内森。福瑞斯特也绝对不胖,他是一个作战勇敢的将军嘛,但不过,此时的瘦,完全能让人看出一种病态来,那这是怎么回事呢?
“福瑞斯特先生,我们还是不要继续了,我之前听说了,那个人的护卫很多,他似乎……”爱迪生这个话是什么意思呢?
“少废话!我当然知道他的护卫很多!那个邪恶的家伙,他当然知道自己的小命被很多人惦记着!而且……他以前就是运气好,而现在这个家伙就要落到我的手上了,嘿嘿!”福瑞斯特的脸上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他说的那个家伙,到底是谁呢?
莫非……
PS: 那啥,大大要见宝岛马了,然后,绿营方面就是骂呀,哈哈哈哈哈……想见识人类的无耻程度,这真的是大好机会。好了,黑车不多说了,多谢大家!非常感谢!
第四百二十六章内森·;福瑞斯特,史上最悲催的刺客!
在维也纳的世博会里,人们依旧是《蓝色多瑙河》听着,各种新奇的玩意看着,任谁也不会想到,在某个小屋子里竟然有人喊打喊杀的。
“福瑞斯特先生,我们还是算了吧!真的,那个人又搞出了几个发明,好厉害的!我看了都觉得他是个天才!刚刚不久,我也看了那个留声机,好棒呀!太神奇了!而且,我们手上还没有什么像样的武器,他身边那么多的护卫,你可怎么杀他?!”爱迪生这简直就是痛陈利弊了,可是……
那个人,留声机,护卫就,杀……那这么说来,福瑞斯特这个家伙是要刺杀美利坚帝国的皇帝李梦杨吗?!
所有的条件都符合的就是李梦杨了,而且福瑞斯特这个家伙有前科呀,那么,这个没有什么武器又是怎么回事呢?
“没有武器?嘿嘿,我有一把刀就足够了!”福瑞斯特对于这一点似乎不太在意,但不过……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要说福瑞斯特这个人也挺倒霉的,之前他搞的那个阴谋没能成功,于是就得开干了,也就是跟罗伯特。李这样的南方支持并入帝国的一派打。
但这场战争,规模自然上不了台面,虽然打的也挺累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福瑞斯特他所代表的,是那种顽固的坚持奴隶制的势力,而这种势力,就算是在南方也是少数了。
打了这么多年的内战,而且帝国那边还基本上控制了南方的许多资源,所以,福瑞斯特再怎么能耐,他也无力回天。
但不过,福瑞斯特毕竟是个厉害的角色,南方他混不下去了,他竟然跑到了芝加哥!
对,就是跟美利坚合众国的残余势力合流了!
这个事儿听上去不是很奇怪吗?他一个南方的将军,怎么能跟原来的北方佬合流呢?
就这个事儿。现在合众国的总统安德鲁。约翰逊都表示不解,但不过,人家既然来了,而且不但投降。还发誓日后合众国反攻之时,我福瑞斯特就是急先锋!
特别是打南方的话……
合众国政府当然欢迎了,这是个人才,作战很有一套,而且……合众国这边现在日子过的也不好。都是往外跑的,没见什么人归来,这眼前的福瑞斯特,怎么看怎么让人高兴不是?
其实,就看福瑞斯特这个投奔合众国政府的动作就不难看的出来,这个人的脑子就是被种族主义的占的死死的,别的空间很少很少了。
就因为种族主义嘛,一边是黄种人跟黑人,而另一边也就是黑人,所以。好选嘛……
那现在的福瑞斯特怎么来到维也纳了呢?怎么要在这里刺杀李梦杨呢?
这个事儿吧,那当然是新仇旧恨一起来了。
合众国这边的日子不太好过,应该说吧,是非常非常的不好过,一开始扯着合众国的大旗,你还真别说,不少的人都过来了,就在帝国打过来的那一段时间,有超过300万人跑到了中部,就是合众国现在的控制范围。
因为大家都觉得你合众国还是美利坚这旮旯的正统。而且那是个黄种人皇帝,我们大家都是白人……虽然有点儿黑人,但可以忽略不计。
可以说,合众国在芝加哥的这个政府。一开始的局面是很不错的,但不过,当整个的东部都被帝国给占了,也就是合众国变成了一个内陆的小国了,那问题就来了!
商业流通立马就出现了问题,之前修好的运河铁路。这些个东西都废掉了,货物就得自己消化,然后还有大量的美元涌进来,这经济能好都怪了。
但有一条好,就是这一片,五大湖有工业,其他的地方有农业,不愁吃喝,也不愁用的,反正能混日子,也就是说,小康可能还比较费劲,可是温饱还是没问题的。
这也是为什么,李梦杨没有急着去打,因为他也明白这个道理。
可是,没多久就传来蒙大拿发现了黄金的消息,哎呦这个消息可真厉害,马上就又不少的人跑去淘金!
这一路上是要过内布拉斯加地区的,这一大片全是人家达科塔人的地盘,而且也不知道怎么的,达科塔人的战斗力陡然提升!
那么,合众国的老百姓让那些个印第安人给揍了,合众国政府你管还是不管?
没办法不管,你是民主政府呀,你要是不管,你就是怂啊!
选票还要不要?
于是,那就干呗!
达科塔人本来是挺温和的,基本上以前都是被那些个白人给搓圆捏扁随便的,但是被搓的多了,他们也受不了,于是,疯马这样的英雄少年就杀出来了,就是干!
现在还有帝国那边提供的武器,虽然不是什么太好的东西,但是对付合众国还算是可以,于是,这顿乱打。
之所以是乱打,就是并没有什么大的战役,因为那边的地理状况就那样,整个一个大草原,你大军过来也不见得抓得找什么,就得变成小股打游击战。
这样的战斗,对合众国方面消耗太大了,所以,就到了福瑞斯特投诚过去的时候,合众国真的是快要吃不消了。
人都跑了,之前跑过来的那些个东部的人,一看情况不对,他们又往东部去了……
那如此的境地可怎么办?
正所谓,狗急了也跳墙!
合众国政府最后就研究了一个法子,那就是去刺杀美利坚帝国的皇帝!
帝国帝国,他们有皇帝呀,只要把这个皇帝给宰了,那他们就是群龙无首,那么合众国就有翻盘的希望。
不得不说,这个想法还是靠谱的,可是想要刺杀那个皇帝,哪里是那么简单的?
这个事儿,要怪还得去怪那个平克曼,就是这个家伙之前刺杀了一回,搞的还挺大,结果就让那个皇帝的安全问题被极其的重视了起来。
别看李梦杨这个家伙好像到处走,参加好多的活动。但其实那都是非常细致的安保程序的,非常的严格。
对于这样的事情,合众国这边也知道,安德鲁。约翰逊骂平克曼就不用说了。可后来这个事儿有了转机。
美利坚帝国的皇帝要去参加世博会!
这个是应邀出访,而且这是去了国外呀,那安全方面恐怕就没国内的那么严,最重要的是,这是世博会。人一定非常的多,人多就好下手呀!
无论怎么合计,这都绝对是美利坚合众国最后翻盘的机会了……
那么,这个机会可怎么用,或者说谁去当这个刺客呢?
没人愿意去!
甚至不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而是没有这方面的人才了!
对,人都跑了,而凶悍的那些个美国牛仔,他们都去淘金去了,不是淘着了金。就是死在了内布拉斯加的路上。
刺客这个职业,不是那么好干的,不是你随便找个阿猫阿狗来就行的,而现在合众国这边剩下的,除了老头妇孺之外,就这些个军人,那大多都是对合众国极其忠贞,或者说白一点儿,就是之前合众国的精英阶层。
是呀,只有这个阶层可以不受黄金的诱惑。可以不跑回到东边去,这个阶层的利益是跟合众国在一起的,但这个阶层的人……那以前都是官老爷,都是有钱人。你让这些个人去当刺客?
于是乎,看来看去,最后大家发现,内森。福瑞斯特,你是最合适的刺客人选!
首先,福瑞斯特对那个皇帝有刻骨的仇恨!
种族嘛。这个事儿大家都知道。
其次,那就是福瑞斯特这个将军跟合众国的将军不一样,他是真正在战场上冲杀出来的,而且年纪……也五十了,但不过,真的也是没人了。
最后,你还真别说,福瑞斯特还主动请缨,他一合计,恐怕也就是剩下干掉那个皇帝这么一条路了,他提议想去刺杀那个皇帝。
之前没做成,这回他想自己再来一回!
那,好啊!
合众国这边当然高兴了,总算是有英雄站出来了,那自然就要给予最大的支持,这个支持……
这是10万美元!福瑞斯特将军,你拿着!千万别客气,别客气……
对,这10万美元就是合众国对于福瑞斯特的支持,这个支持……福瑞斯特当时差点儿鼻子没被气歪了!
10万美元现在还不如擦屁股纸,拿着都嫌累的慌!
说句实话,合众国现在真的是没啥了,真金白银是别想了,而这一回,这可是出国去刺杀呀,你拿着已经在国际上被废掉了的美元,也就是印着萨尔蒙。蔡斯的这种绿纸,这个……
能不能到达维也纳都是个问题吧?
但你还真别说,福瑞斯特将军不是一般人,他毕竟有点儿自己的资本,毕竟自己手上也是有枪的……这一路过来,从合众国出来要偷渡,要过大西洋,等到了欧洲大陆的时候,福瑞斯特的枪都给卖掉了!
一个刺客把自己的武器都给卖掉了,那这个刺客……也真是够拼的!
福瑞斯特这一路上吃了老大苦了,可是悲催的维也纳在欧洲的内陆呀,这简直了……最后还好,他运气好,在饿死之前,遇到了爱迪生这个美国佬,大家美国人嘛,很亲切……所谓,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美国人在欧洲人眼里就是乡巴佬……
而且爱迪生那是一心向往合众国的呀……福瑞斯特枪都给卖了,所以,现在如此的瘦,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之后的事儿就简单了,福瑞斯特连连感谢上帝,因为这个爱迪生正好是这个世博会里的一个参展商,这恐怕是,福瑞斯特这个史上最悲惨的刺客唯一的好消息了。
于是乎,现在就等着那个美利坚帝国的皇帝,克林特。梦杨。李一世过来了,可是,没有枪这个……
“嘿嘿!我以前可是牛仔,我的刀子可以击中二十米外的苍蝇!”
那小屋里,只见福瑞斯特手上拿着一把小刀,而突然间,出手!
DUANG!
这刀子飞出去直钉在小屋子对面的墙上,苍蝇不知道有没有被钉死,但刀cha进去的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