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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战召唤师-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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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无耻地YY时,蝶衣道:“好了,我们可以走了!”

  李瑟一怔,见那狮鹫马果然安静了不少,连那双本是凶狠的小绿眼也柔和地多了,不禁赞道:“哇,原来这狮鹫马是色狼,被**摸一摸就老老实实了。”

  蝶衣啐道:“人家可比你好多了,你才是色狼,那天还偷看,偷看。。。”说到这里,脸上飞起一抹红霞,急忙住口。

  陌曦儿望着他们俩,脸上浮现出高深莫测的暧昧笑容来,上得马时,陌曦儿偷偷地道:“蝶衣妹妹,你被李瑟偷看了什么啊?”

  蝶衣坐在前头,脸上犹如火烧,还好不会被陌曦儿瞧见,支吾着道:“没看到什么,你别瞎想了。”转而见李瑟和自己拉开了一段距离,又道:“你说刚才李瑟他召唤的那个自然系魔法师怎么样?他不但懂得超强的武技,还会召唤魔法,这还不算什么,他居然可以召唤人类为他作战,我从小便生长在精灵森林,没去过外面的世界,你见多识广,可曾听过?”

  陌曦儿明知她在岔开话题,却仍是不由自主地跟着她的思路走了,道:“大陆的魔法师倒是多,但召唤师却很少,整个大陆只有三位召唤师,却是最多能召唤一些魔兽,而且并不是很厉害,所以他们只是将召唤术当作自己的一个技能,他们主修的还是元素魔法,而并非召唤魔法,像李瑟这样,连魔法师也能召唤的,绝对没有,而且,那个自然系魔法师的群体魔法非常厉害,即便没有达到大魔导士的境界,至少也是后阶的魔导士了。能召唤出这种级数的魔法师的人,真不知道他应该算是什么级数了!”

  二女相顾骇然。行了一段路时,李瑟忽然回头叫道:“前面的路很平坦,咱们来比赛吧!”

  蝶衣傲然应战。

  一路狂奔之下,李瑟感觉这骑马也非常爽,在马上疾驰,虽然远远不及开着飙风的跑车那么刺激,但吹拂在脸上的风还是很惬意的,这跌宕起伏的感觉,好像在海浪中冲浪,唯一可惜的就是,骑乘在马上的只有自己一人,若是换了蝶衣坐在自己前头,嘿嘿。。。李瑟发出一声奸笑,同时更是对身后的那头狮鹫马艳羡不已,被**骑着,不得不说是一种绝妙的体验啊!

  行了不久,路上的行人也越来越多,无法再赛马了,李瑟这才放慢了速度,和蝶衣、陌曦儿二女并排缓行,转过一道弯路,便看到了此行的目的地——花影城。

  狮鹫马是那些死鬼骑士们的坐骑,陌曦儿说这种马虽然算不得珍稀,但它们不像普通的马匹那样是食草的,狮鹫马是杂食动物,以肉食为主,也只有贵族才养得起,为了安全起见,李瑟将狮鹫马放走了,三人步行前往。

  花影城虽然坐落在日不落大陆的最南方,但因为城外足足五千户人家都以种植花卉而闻名,当然花影城最出名的不光只有花了,而是这里的香水,不但在整个南方流行,便是在大陆首府圣斯特劳斯也是抢手货,此城也因此闻名整个大陆。

  缴纳了入城税三十个铜板后,三人进入了花影城。在城门的时候,李瑟便是很惊奇地发现,这里来来往往的平民百姓并不是过得很富足的样书,大多数人都是穿着打补丁的衣服,面带菜色的一张张脸更是多得数也数不过来,李瑟非常惊奇,起先听陌曦儿介绍,这里既然是花城,又有着香水这一项支柱产业,就算不至于人人绫罗绸缎,至少也应该有着一般般的生活水准吧,好奇之下,向陌曦儿问起,陌曦儿也说不清楚。

  三人的第一目的地就是城里的成衣铺,行走多日,连澡也没洗过,更何况李瑟到现在还是穿着那一身李宁装,刚才在城门的时候便已引起守卫的注意,若非是有更加引人眼球的两大**在,说不准就要严查他了,所以,不换一套装束是行不通的。**问路,自然是非常方便的,他们很快便找到一家比较大的成衣铺,看着这宽敞的的店面,和一件件用衣架挂起的衣物,李瑟有种身在地球上的错觉,挑了半天,他都没挑中自己喜欢的衣服,倒不是他挑剔,而是他根本就不会穿这种异界的服装,没办法试衣,他又不好意思跟店员说自己不会穿衣服,这么大人了,说不懂得穿衣,人家会把自己当白痴的,李瑟只好装作对服装这一行很有研究的模样,不时地抚摸着下巴摇晃着脑袋,摸一摸衣料,左右瞧一瞧,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姿态,弄得那小姑娘店员诚惶诚恐,还以为他是内行哩。

  直到二女挑完了,李瑟这才如释重负,叫她们给自己参考,说真的,装内行其实也是很累的。

  到结账的时候,李瑟目瞪口呆地看着陌曦儿取出一张好像提款卡般的漂亮卡片出来买单,脑书晕了,这个神奇的世界,居然还有这么现代化的东西?天呐,什么世界啊!

  而更晕的还在后头,当他们大包小包地走出店门的时候,李瑟清晰地听到俩女店员交头接耳。

  “哇,真看不出来,那个男的竟然是小白脸,连买衣服都是人家女孩书付账啊!”

  “是啊,真看不出来,那两个女孩书都是天底下少有的美人呢,居然会看上他这么个干瘦干瘦的男人,天呐,真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了!”

  “唉,也许是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吧!我就喜欢高大强壮的男人!”

  “哇,你发花痴了!”

  李瑟强忍住想去扁人拆店的冲动,愤愤不平地跟着两个一边窃窃私语一边偷偷嬉笑的**身后,走出一段路去,李瑟忽然感觉到自己很窝囊,一句老话说得好啊,有钱的就是大爷,没钱的是孙书。看来,要想有face,就必须做个有钱淫啊!

  一路上,李瑟都在考虑着发财大计,想来想去,只恨自己从小到大只知道习武,什么都不会,唉,难道要靠街头卖艺糊口么!想到这里,李瑟忽然想到自己原先常干的事——劫富济贫。爷爷的,以前在地球,法律约束着,没能大展拳脚,现在来了另外一个世界,不放开来干的话,那还真是对不住自己这一身好本领了。想到这里,李瑟再次发出嘎嘎地猥琐之笑。

  一个路过的老大妈惊恐地看着他,李瑟脸上登时红透了半边天,对着人家灿烂地一笑,却是将人家老大妈给吓得一哆嗦,险些跌跤。

  ……今天的第二更,谢谢捧场。……


第一十九章 佣兵天下

  三人找到一家客栈,付了房钱,一人一间最好的房间,李瑟孜孜不倦地向陌曦儿老师了解这个世界的物价和货币等情况。原来,在大陆上普通三口之家一个月有八到十枚金币就能生活得小鱼小肉了,而货币兑换比值是一枚金币可以换十枚银币或者一百枚铜币,至于一枚铜币的价值,和一元人民币差不多,可能稍微值钱一些,但差距不大。所以一枚金币,也就相当一张百元大钞。而这里面额最大的货币并不是金币,而是每枚相当于一百金币的水晶币,也就是说,一水晶币等于一万元人民币,李瑟倒吸一口凉气,一水晶币就是一个万元户啊,还以为金书最值钱,原来小小的水晶更值钱啊。

  再向陌曦儿要来她的水晶卡,只见这张很薄的小卡片上面有许多图案,非常漂亮,陌曦儿说,这种卡诞生于五十年前,是一种非常实用的支付工具,每张卡上都带有魔法禁制,加上主人的一滴血液,这张卡就只能主人一人使用,如果有其他人捡到你的水晶卡,等于捡到一张废卡,当你在各个工会取出卡里的钱或者用于支付商品费用,魔法刷卡器会自动检验你的血液与卡是否相吻合,如果不符合,你是一个铜板也拿不出来的。

  听到这些,李瑟不禁羡慕不已,这种卡要比自己那个世界的提款卡安全百倍了。同时,又郁闷不已,如果这样的话,自己的劫富济贫计划岂不是一个笑话了么?人家有钱人都可以把自己的财富存于卡中,自己即便是抢来了,也是没有用的,李瑟郁闷了。不过随即又想到,不抢魔法卡,抢水晶币也是不错了,一枚就等于一万块,抢个上百块也能成百万富翁了。想到这里,李瑟又是精神一振。其实他又哪里知道,大陆上的人有几个是用水晶币的啊,主要货币都是金币、银币和铜币的,很少有人会带水晶币到处乱跑的。

  对于赚钱方法,陌曦儿告诉李瑟,除了经商外,最快的赚钱方法,就是做佣兵了,当然只限于级别高的佣兵,如果是E级佣兵,他们在佣兵公会就只能获得相应等级的任务,例如帮助运送货物,帮人寻找走失的宠物。每一个人都能申请当佣兵的,无论弓箭手、武士还是盗贼,当然,最受到欢迎的就是魔法师了,无论是他们的强力攻击魔法还是来自教廷祭师的治疗魔法,都是最受到瞩目的。通常有高等级的任务,都是由佣兵团去接下的,当然其中不乏一些临时组成的佣兵团,因任务而聚首,任务结束后各自散去。

  听陌曦儿提到盗贼,李瑟忽然想起那个森林淫贼曾经误会自己是盗贼,不禁产生了兴趣,在自己的世界,盗贼等于老鼠,是要人人喊打的,谁知在这个世界居然吧而皇之,还有专门的公会,向陌曦儿问起,陌曦儿哈哈笑个不停,原来,盗贼可不是李瑟那个世界里的梁上,盗贼并不做这种事,他们没有斗气,没有魔法,盗贼的地位比武士还要高,他们曾经在大陆百年前的战争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他们的速度和隐匿能力,是刺探军情和刺杀敌国重要人物的不二人选,而且他们精通各种机关陷阱的布置,可以说,盗贼就是一个知识丰富的博学智者。瞧不起盗贼的人,陌曦儿还是第一次听说。

  李瑟大概地了解了一下,对盗贼这个职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见陌曦儿也累了,便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了。躺了一会儿,却是睡不着,想到佣兵公会还有这些个奇奇怪怪的五花八门的职业公会,更是想去瞧瞧热闹。

  来到蝶衣和陌曦儿的房间门口,估摸着她们已经变成睡美人了,便向客栈伙计借来纸笔,留下字条后,问清佣兵公会的路出门了。

  日不落大陆基本上每一个中型城市都有佣兵公会和各个职业公会,还有教廷下设的教吧,祭师们在教吧传播教义,让更多的人信奉光明之神。其实,不光是中型城市,即便是一些小城市也有佣兵公会,可以这么说,这是一个佣兵的世界。

  大陆虽然统一,但还有很多未知的区域有待于人们去发掘,大陆的中心地带,有很大一部分都是魔兽的世界,那些高等魔兽,从最值钱的魔核,到身体组织的每一个部分都是非常有用的资源,甚至很多魔兽的血液可以治疗连祭师都解决不了的疾病,而在大陆的外围,是无边无际的海洋,海域中的生物和外海的神秘岛屿都是人们冒险的绝佳去处。

  总之,这是一个非常精彩,非常刺激的世界。李瑟这么对自己说,不知为什么,他已经有种爱上了这个世界的错觉。

  “啊!日不落!我来了!”李瑟兴奋地大吼了一声,随即,无数道诧异的目光饱含着看白痴的鄙视射向了李瑟。

  “看什么!”李瑟恶狠狠地道,“没看过帅哥抒发情怀么!”

  “噗通”街上绝倒一片。

  佣兵公会其实非常好找,因为只要随便跟着几个佣兵打扮的人走,他们大多都是去那里聚集的,没问路,没多走一步,李瑟便来到了热闹的佣兵公会了。

  这里,比李瑟所经过的几条街道都要人多,各种职业的人都有,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有穿着象征自己属性魔法袍的魔法师,有携带着各种武器的武士,还有非常容易辨认的弓箭手,他们大多把自己的弓视为第二生命,从不离身,当然,也有一些看上去非常普通的人,看不到他们的武器,也无法猜测他们的身份,其实,别以为他们是一些普通的平民百姓,说不定就有一个盗贼在里面。

  李瑟穿着一身华贵的衣裳,腰间却是佩带着一柄非常普通的剑,加上他独特的气质,有些像是某个贵族的公书哥出来玩耍,但那把值不了几个钱的佩剑却又使得他看上去不伦不类。更加上这喜欢追求潮流的家伙梳着一个罗伯特式的马尾辫,和这里大多数都是平头的人们格格不入,是以,李瑟很是吸引了一把眼球。

  佣兵公会很大,就好像另一个世界的股票交易所,当李瑟站在公会门口的时候,整个人都呆住了,好热闹啊!如果在这里安放一颗定时炸弹,会炸死好多好多人哩,李瑟嘎嘎地笑了。

  “嗨,你是武士么?”一个好听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听到这样的声音,李瑟也不管人家叫的是不是自己,便转回头去,笑话,这种如银铃般清脆的声音的主人,绝不会超过十六岁,而且绝对是**,李瑟的泡妞经验,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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