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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的小脸一下吓得刷白——我们每天路过,知道他们打的是教练弹,没有弹头,但是枪口在眼前,枪里有没有教练弹,有教练弹顶着脑门打出来是个什么样,都不知道了,结结巴巴地说了几句狠话,看着他凶巴巴的样子,一转身落荒而逃……当时也忘记小马哥那句话了,事后再多次说起,总归是少了现场感。
我第一次被枪瞄的惨痛经历就是这个样子,很多年后我也进入大学开始军训,打靶时分发下来的枪是破旧不堪的56半和56冲。打CS的男生纷纷选择了长着AK47外貌的56冲,结果后来打靶时又大呼上当——要知道,56半的精度比56冲可强多了,用一位民兵兄弟的话来说,那是加个准镜就可以打狙击的家伙。可就是拿着这么一支宝贝,我竟然把5发子弹全部打脱靶了,想是在小时候被这家伙顶着脑袋吓出了病根。不过这还不算最倒霉的,我知道一个更悲惨的案例是西南某省一学生军训,也是打56半,一枪打到了报靶员躲藏的交通沟,反弹的弹头把倒霉的报靶员开了瓢……56半长传冲的特色可见一斑。
虽然事故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也能看到大家都开始小心。我军训的时候枪支管理十分严格。站在我前面的一个同学一时忘形,提着空枪转身和人说话,被小教官连人带枪一下扑倒在地上,一顿狠K。这显然是个巨大的进步,因为在20世纪90年代初发生过几起涉枪大案,给枪支管理带来了很多思考。比如著名的中国刑侦一号案里,反派男一号白宝山当初携带一只压满子弹的56半自动,乘坐面的和6名拿着五四手枪和79微冲的巡警打了一场遭遇战。巡警被罪犯打了个措手不及,白某心狠手辣,从面的上一个翻滚落地,手起枪响,下车的三名警察全部被击中。罪犯边跑边打,仓皇逃窜。其后又天南海北流窜,连续抢夺一只81自动步枪和一只五四手枪,犯下惊天大案。案件侦破期间,罪犯出众的枪法曾经一度使警方认为他是有过战斗经验的军人,谁知最后抓住一查,该人没当过一天兵,全是气枪打鸟练出的枪法。
如果你是一个开战斗机的,你一定痛恨哈特曼,他在二战中前后干下了352架飞机,令后人望尘莫及甚至心灰意冷。同样的道理,每次讲起江湖上这些弹无虚发的段子,再想想自己大学军训时那个水平,总教人心灰意冷,看来打枪这个事是要讲天赋的,光耍嘴皮子如我者,不服不行。
又伟大了一把
话说某年“十一”黄金周,我和两个同学计划到东京汴梁去享受小吃。从武汉到郑州已经是夜里一点,转往开封的汽车要在4个小时后的拂晓出发,我们三个土里土气的家伙吃了点面条,就开始在郑州火车站周围不断地绕圈走动。
那边的地形奇特,环绕火车站的是几个大商场,每条街基本都有一个裹着军大衣的保安半梦半醒。走着走着,我们发现路边的自动售货机比武汉的先进,于是走上前去,三个脑袋凑在一起研究了一下,发现是从一块钱到三块钱三个档次的,不像武汉,就一块钱一种,有个家伙还拿了三个钢崩在机器前边买了个最高级的研究……
谁也没想到,就是这倒霉的好奇心坏了事……我们三个人都没有注意到100米远处的一辆白色面包车,买完了东西继续往前走,走着离那车还有20米,靠在车前面的一个人突然向我们招手,我们独在异乡,犹豫着不敢过去。真是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会儿,只看见面包车的门哗地拉开了,跳出两个提着79轻冲的,枪口斜支着,也不知道是不是指着我们,三人站成个三角形,虎视眈眈。我们三个战战兢兢走上前,掏出证件表明自己身份,警察叔叔挥挥手说没事了。斗胆一打听,原来是正在抓坏蛋,远远看见我们三个鬼鬼祟祟的,不像是好人,于是就盘查一下。我偷偷一回身……当时汗就下来了……后边还有两个79远远地瞄着。
我的第二次枪口危机相比十年前那次有了显著的升级,最明显的就是设备,瞄着我的家伙从56半自动一跃而成79轻冲。按照这个速度跳跃,我下一次看到的就应该是最新的95而不是81了。这里必须插一句,79轻冲乃是我国一代名器,没有护木,打两匣子弹以后,前边就开始冒出缕缕青烟,人手拿捏不得,否则就成了台湾名菜铁板烧。再就是该枪的导气结构十分精密,要用的时候经常是连发打不响,好在现在武器是专人保养,临战还要检查一下,否则临阵掉链子,非害死人不可。1981年里根遇刺时,贴身保镖于混乱之中从西服下抽出乌兹的勃勃英姿被摄像机拍下,乌兹由此名震天下。而79也有类似的辉煌战例,话说2000年的时候,首都东北角曾经围捕持枪悍匪,双方狭路相逢的生死关头,我方侦察员从肥大的夹克里抽出79微冲,手起枪响,先敌开火击中罪犯,一时间场面极其火爆,造型简单的79竟隐隐给人带来一代名枪的错觉。我生平能被这个家伙远远指上一次,也算是伟大了一把。
看你那民风纯朴的酷模样
话说在几个月前,我曾经跟随某精锐部队二期士官一名跑到学校去给同学们搞军训。结果让这个年轻的士官很郁闷的是现在的半大小子们一个个都很拽——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叫追求个性,叫“酷”,一个普普通通的解放军小班长说话根本没人听。
其实造成这个悲惨现实的原因是很深远的,早在发哥穿着满是弹洞的毛料大风衣在《英雄本色》里威风的20世纪80年代后期——那个时候Keanu Reeves还在《The Brotherhood of Justice》里伪装进步青年混饭吃,哪里知道什么叫酷——国内就有文艺青年或者黑社会烂仔穿着黑色皮衣开始“酷”了。我的一位朋友在他的大学三年级,也正好是20世纪80年代后一年购买了一件黑色皮衣祭奠他逝去的青春岁月,没穿一个礼拜就开始掉皮,迎风一甩,黑色的皮屑飞扬,穿着它只能夜黑透了才敢出门,真是叫锦衣夜行啊。
好在我们还有时代的进步做保障,随着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的深入开展,我的青年一代学会了正确的染黄毛绿毛乌龟毛,学会了Zegna马甲上的三颗扣子扣一颗,学会了Hugo Boss要擦在体温高的地方却要避开腋窝,学会了把蛤蟆镜上的外国标签撕掉——哪怕是OAKLEY也绝不姑息。不过这都还算一般水平,我见过最离谱的一件“酷玩”乃是某时尚先生手上带的一款AP表(以Jules Audemars命名的第二号传统珍藏版),如果是真的话,全世界也就20来块,价值连城。可惜那位很酷的时尚先生带的是个假货——掀开“蓝宝石”后盖,本应写着制造者名字的地方竟然是一幅中国古代春宫图,一对古装男女在以每秒一下的节奏一二三四。
这个事情给了我一个启发,那就是千万不要相信没事装酷的人们——电视里的孤胆英雄在现实战场上就是子弹搜集器。我以为生平所见最酷的场面不是小屁孩追求个性飙车打架,也不是未来战士在电视上泼洒MP5的弹雨,甚至不是好几十个黑社会弟兄披坚执锐血洗酒吧街(这个场面算是比较酷了)——那是在数年以前,当海军同志还不知道黑色贝雷帽为何物的时候,中国陆军特种部队的数千个士兵鸦雀无声,身着特制的迷彩服和军靴,头戴黑色贝雷帽,成为一个无声的方阵,在军旗下面呈现出无声的杀气。
但是这些都是鸡毛蒜皮的闲扯,算不得真正的酷——我一直以为,在如今这样一个民风纯朴的时代,真正流淌在血液里、浸透在骨髓里的那种真真正正的“酷”已经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了。
在这里,我不妨再和大家讲个段子,这个军旅故事乃是文章开头那个解放军二期士官讲给军训时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学生们听的,故事说的具体是古今中外哪支部队我倒一下给忘了。
某次大规模的战斗爆发前,动员会上,首长讲完话后问:你们还有没有什么要求?
一个战士,大声地说:“我就想看看那个随军女记者的乳房。”(我们都知道美国兵有耍流氓的传统,但是这里我并没有咬死说是美国兵,美军不要找我麻烦说我污蔑。)
一片喧闹,很多人开始起哄,首长也手足无措,不知如何处理。
可是很快,战士们安静下来,礼堂里一片死一样的寂静。
因为,那个站在队伍对面的女记者已经默默地地去了她的上衣面对着他们,战士们的喧闹突然那么遥远。
首长,然后是战士们,默默地举起了右手,向她的完美和勇气行了标准的军礼。
那场战斗中,这支部队伤亡惨重,但是终于保卫了胜利成果。
可是很多人永远没有回来,包括那位提出非分要求的战士。
只是很遗憾,战士们大多只见过一次女人的乳房,他们还是孩子的时候,牺牲在了陌生的地方。
这个故事虽然有些色情,有些少儿不宜,但还是听得一帮大学生们服服贴贴了。有一个小子悄悄告诉我说,这个才是真正的悲壮,真正的酷,他听这个故事的时候,哭了。(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