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嗍贫巍! �3月29日下午4时,大总统孙中山、内阁总理唐绍仪、总统府秘书长胡汉民及各部总长国宴毕,至参议院报告新国务员名单,求其同意。6时开会进行投票,是时议长议员到会39人,以得20票者为通过。唐绍仪提出的经双方商定的内阁名单,经参议院投票的结果是: 外交总长陆征祥(38票)内务总长赵秉钧(30票) 陆军总长段祺瑞(29票)海军总长刘冠雄(35票) 财政总长熊希龄(30票)教育总长蔡元培(38票) 司法总长王宠惠(38票)农林总长宋教仁(34票) 工商总长陈其美(21票)交通总长梁如浩(17票) 以上除梁如浩未能通过外,其他均获通过。唐绍仪提名汤寿潜为交通总长,遭到议员们的反对。最后,交通总长一席,决定由唐绍仪兼任。 《临时约法》中的责任内阁制的本来精神,总理处理一切国家事务,阁员和总理共同负责。内阁总理的人选虽由总统提名,但总理一经由议院通过之后,全部阁员应由总理自行遴选。可是,唐内阁的全部阁员,都是经过袁世凯所指定或同意的,由唐绍仪向参议院提出通过,只不过是形式而已。因此,唐内阁实际上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责任内阁制。在唐内阁的10名阁员中,同盟会籍的阁员占有一半,即蔡元培、王宠惠、宋教仁、陈其美和新入会的唐绍仪。从表面上看,这个内阁是以同盟会为中心的混合内阁。但实际上,内阁中的要害部门:内务、陆军、海军、财政、外交都掌握在袁世凯的亲信或追随者赵秉钧、段祺瑞、刘冠雄、熊希龄、陆征祥手里。因而混合内阁的实权,却完全操在袁世凯手中。 袁世凯为了缓和南方军人的情绪,便在内阁成立的次日,发布委任黄兴为参谋总长的命令,黄辞不就。袁世凯改任黄兴为南京留守。黄兴发表辞参谋长暂留守南京的通电,表示: 参谋总长职任綦重,非兴材力所能胜任,已复电力辞,至两江一带军队维持整理刻不容缓,兴纵怀归隐之志,断不敢置,未完事宜于不顾,以负我军界同胞,已商请唐总理妥定办法,务使南方各军队布置得宜,各安其所,俟布置大定,始行告退。 袁世凯任黄兴为南京留守,统率南京附近集中的10余万军队,表面上是倚重黄兴,实际上是要黄兴来替他稳定南方局势,并替他遣散南方军队。黄兴肯接受这个委任,一方面是唐绍仪对他的请求,另方面是因为南方许多革命党人,感到在此过渡时期,不仅需要军事和行政权力,而且需要拥有一个民政和军政的总机关,以便保存革命力量,应付出现分裂时的非常局面。黄兴虽然表示归隐之志,但他又不能不顾及客观形势和许多革命党人对他的要求。 黄兴力辞参谋总长之后,袁世凯改委徐绍桢为参谋总长。徐绍桢因南京参谋部有人竭力反对,致电力辞。最后,袁世凯请黎元洪以副总统兼参谋总长。其实,军令、军政等实权都由陆军部掌握,参谋部并没有什么实权。 4月1日孙中山宣布解除临时大总统职务,在参议院行辞任礼。5日,临时参议院议决临时政府迁设北京,4月7日参议院发出通告说:“本院已议决迁往北京办公,自本月初八始休会15天,于本月21日齐集北京。”4月下旬,在北京正式成立了中华民国政府。
第三十章 留守穷城
反对南京临时政府和孙中山的恶浪,一浪高过一浪,在定都之争之后,紧接着又掀起参议院风波。 南京临时参议院议员中,同盟会会员居绝大多数。江苏、湖北两省便以种种借口去搞垮参议院,另立一个能为他们控制的参议院,进而否定南京参汉院所制定的《临时约法》,为袁世凯效劳。 江苏省籍的参议员杨廷栋、陈陶怡、凌文渊首先发难,他们借口南京临时政府未遵循法律程序,擅用汉冶萍公司与轮船招商局的资财抵借外债和威逼参议员,蹂躏参议院,提出辞职。湖北籍参议员时功玖、刘成禺、张伯烈在参议院审查通过一项向道胜银行借款合同,发生激烈争论后,便通电辞职。 江苏、湖北两省议员辞职,黎元洪控制的民社机关报《民声日报》发表《足以亡国之参议院》一文,公开号召取消参议院,另立国民议会。它指控南京参议院犯有“借款”、“争都”、“变乱政体”、“暴公肥己”四大罪状。并说“以上四罪仅犯其一,即足以亡国之祸理,阐明了历史发展的总趋势是由生产力发展决定的;伟大,若兼而有之,其亡盖可立待”。 3月14日,湖北省议会发通电:以南京参议院是由各省军政府委员组成,不能作为人民的代表机关,近因南京临时政府以赋税抵借俄债,苏、鄂议员业已辞职,参议院人数不足,议案已难发生效力为理由,主张任用国务员一节暂由袁大总统独立主持,不必再征得南京参议院的同意。要求各省议会在3月底之前,另行选出参议员,组织临时中央议会,待临时中央议会成立后,袁世凯所任命的国务员,再行追交通过。 湖北议会又致电江苏议会,提议:“每省由议会或谘议局选举10人以上20人以下议员,于20日内齐集汉口,筹划一切事宜,如蒙赞成,恳即先行告知本议会为盼。” 江苏议会立即通电响应:“敝会本日开会,尊议极赞成,惟拟修正三事:一、正名为临时国会;二、每省由议会或谘议局选举7人;三、齐集临时政府所在地。贵会如表同情,拟请续电各省议会或谘议局,倘得多数赞同闽学以南宋朱熹为代表的学派。因熹讲学于福建建阳,福,仍由贵会挈名,电请袁大总统认可,共和肇建,事机万紧,伫盼赐复。” 湖北黎氏集团原打算在汉口组织临时中央会议,以便控制。现在江苏提出不同意见,只好复电说:临时国会地点,原以汉口为齐集地点,俟首都决定后,即行移往,现事机紧迫,凡在长江流域以南各省均齐集汉口同往北京,长江流域以北各省经往北京集会,限15日务各达到往在地点。他们的倡议已得到皖、粤、浙、闽、吉、奉、江、直、豫、晋等省来电赞同,要求江苏速选议员,如期集会。 湖北议会不但不承认南京参议院,而且否认南京参议院所制定的《临时约法》。在3月17日的一份咨文中说:“自上月28日后,苏、鄂议员辞职,各省议员相继辞职者甚多,所余仅23人,已不足法定人数,断难开会,即令该院违背法律,任意开会,揆之法律决难发生效力,勿论该院所决《临时约法》为何项性质,人民决不承认,本议会除电恳袁大总统主持外,相应咨请贵军政府通电袁大总统及各省都督督抚,不以该院决定之《临时约法》为有效。” 湖北议会利令智昏,它支持袁世凯集权,主张国务员的任命,不必再征参议院同意,由袁世凯独立主持方面的展开而达到成熟,在解放战争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又要废除对袁世凯的权力有所限制的《临时约法》。但是,他们却忘记了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和副总统黎元洪是由参议院选举出来的。若废除《临时约法》,袁世凯的临时大总统和黎元洪的副总统,也就失去了合法性。 南京参议院致电湖北议会,批驳其另立国会的主张: 昨接袁总统寒电,转达贵会通电各省发起临时国会,已得11省回电赞成,不胜骇异。本院之成,根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现公布之《临时约法》,亦载明10个月内召集国会,当此参议院既成立之后,国会未成立之先,乃以一省议会名议,辄召集临时国会,不知何所依据?若不承认,临时政府皆将无效,民国之基础于以动摇。且今日以一省议会反对参议院而召集临时国会,他日将又有一省议会反对临时国会而召集第二临时国会,起覆纷纭,事权不一,民国前途,将何以赖?方今国基初肇,所赖以维持培植者,端在守法,参议院为法定机关,万不可任意破坏。至于参议员本应依约法选派,规定选派方法,权在各省,或民选或公派,一惟各省自定,万不能执民选二字反对参议员,因以反对参议院。且全国各地未设省议会或谘议局者有之,即现时省议会,亦多因仓卒成立,并未经正式选举。贵会所提断不能完全实行,非徒无益,实生纷纠,本院公认此举当然无效。 参议院又通电各省说: 鄂省临时议会发起临时国会为不正当之举动,经本院皓电通告,谅已达鉴。参议员能否代表人民之意,乃参议员之选派方法问题,非参议院可否消灭问题。若谓都督选派之议员不足代表人民,尽可按照《临时约法》第18条规定选派5人之数,尽由民选,选定后,即可陆续来院与该省前派之参议员实行交替。《临时约法》规定选派方法由各省自定,各省如何选派,其权皆在各省。各省主张民选,应依约法选举参议院之议员,方不失为正当。参议院为行使立法权之机关,若不承认,则根本破坏中华民国,前途不堪设想,恐非真心爱国者所出此。总之,参议员可以全体改选,参议院为法定机关,断不能改。鄂省之发起临时国会实为非法举动,当然无效。 袁世凯出于维护自身的合法地位,于3月22日给南京参议院发出祃电说:“所论极为正当,《临时约法》既经议决公布,自为今日办事之唯一之依据。”但袁世凯又支持江苏省议会改选全体参议员的主张。把参议院中占大多数的同盟会籍议员改选掉,以达到能够控制参议院的目的。 袁世凯下令各省以临时省议会为选举参议员的机关。又通令各省,除已将谘议局改为省议会的省份外,所有未经设此项议会之省,应各就原设谘议局名称撤去,改称临时省议会。那些谘议局议员本是满清时代之议员,袁世凯只不过是让他们穿新鞋走老路而已。这样的议员改造,势必有许多原立宪派人成为议员,从而改变参议院中力量的对比,削弱同盟会在参议院的力量,增强参议院中拥袁势力。 袁世凯在3月28日通令各省由临时议会选举参议员,限于电报到达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但时间刚刚过去8天,袁世凯便迫不及待地再电各省,以“现在统一政党业经成立,非有正当立法机关相为对待,于一切进行,殊多窒碍”为由,要求各省所选出的参议员,必须于4月20日以前,一律起程赴京。 4月下旬,一些省份按照袁世凯的通令,由临时省议会新选出的参议员,陆续到达北京,南京参议院也已迁往北京。这就在参议院中,出现了所谓“官派”与“民选”参议员同时并存的局面。以至当4月29日参议院举行议会时,发生了新旧议员冲突的场面。会议刚刚开始,便有一新议员大呼:“今日为民选参议院开幕,林议长擅将官派而来未经民选参议员,滥列位次,殊为违背约法!”从而和者十数人,一时甚为叫嚣。 弄得林森议长无法出席主持会议。 由于出现争吵,便改为开谈话会,新议员又当面质询林议长,会议无结果而散。次日上午,民选议员仍在议场开谈话会,公推汤化龙为临时主席。江西议员李国珍、湖北议员张伯烈等人相继演说,认为所有各省官派之参议员自经改选之后,即当取消,万无再加入本院之理。 那些官派议员便站起来保护自己。杨廷栋对约法第18条原文作两层解释:“各省议员由各地方选派,选派方法由各地方自定,既谓自定,自不限定民选,但得地方上之承认,即为当选。今日各省改选之参议员亦不尽由省议会选出。” 双方各持理由,争论不决,当日主席宣布表决,凡赞成官派议员一律退院者请起立,起立者仅21人,表决无效。 最后议决,凡民选参议员未到省份,暂由官派议员充数,俟民选议员到一人后,即将官派议员取消。 5月1日下午,参议院开会改选正、副议长,吴景濂以46票当选为议长,汤化龙以44票当选为副议长。又选出谷钟秀为参议院委员长。参议院下设法制股、惩罚股、请愿股、财政股。 新的参议院议员主要有同盟会、共和党、统一共和党等党派的议员组成,其中同盟会33人,共和党26人,统一共和党13人,共和建设讨论会1人,还有12人无所属。 共和党是由原立宪派人发起支配和领导作用的政党,支持袁世凯实行中央集权,与同盟会对立。统一共和党是介于同盟会和共和党之间的政党。 同盟会在新的形势下,出现了严重的思想混乱,那一度担任同盟会庶务干事并代理总理职务的重要人物刘揆一,继章太炎提出“革命军起,革命党消”的口号之后,发表《布告政党请取消从前党会名义书》,提出同盟会、宪政公会、宪友会、辛亥俱乐部应一律取消的主张。同盟会机关报《民立报》也发表文章说:只有解散同盟会,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