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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春秋+刘凤舞-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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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于民军多数是破产农民和手工业工人,有些是铤而走险的绿林,有些是游兵散勇转投过来,因而他们既具有小农的分散性,又具有游民无产者的破坏性。虽然大部分民军是好的,但也有一些民军首领进城后,沉迷于嫖、赌、饮、吹的堕落腐化生活。胡汉民、陈炯明起初利用民军的声势,来对付清朝降军和防营;并成立“军团协会”来约束民军,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但是,陈炯明以他的循军为主体的正式陆军组编工作完成后,不再需要民军。首任民团正副总长刘永福、何克夫治事一月,显得软弱无力;换上老同盟会员黄世仲,黄颇能操纵王和顺、关仁甫之属,而遭陈炯明之深忌。同时,民军首领居功骄傲,目无军政府,同大权在握、个人野心渐次萌发的陈炯明尖锐对立。一部分民军以武力要挟省议会,令举孙眉为都督,明显地流露出对代都督陈炯明的不信任感。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陈炯明为了排除异己力量,采取了残暴镇压手段。首当其冲的是石锦泉和他的“石字营”。  石锦泉绰号“石鬼仔”,广东独立前就倾向革命,为革命党人潜运武器。辛亥革命爆发后,他竖起义旗,成为促进广东独立的一支武装论“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列宁写于1919年6月。同,因此,对革命是有贡献的。然而,石锦泉以桀骜不驯著称;入城后,更颇为骄恣,他曾手提土制炸弹,闯入都督府,气势汹汹,要胡汉民立即发饷。石本人还公然于光天化日之下在广州多宝街擅自杀人,取出人心,沿街夸耀。对于石锦泉这样的行为是应该予以规劝和惩戒的。  但是,陈炯明却扩大了事态。虎门炮台截留了一批军械,这批军械是胡汉民主持军政府期间代民军购买的。陈炯明本来有裁撤民军的意图。他做了代理都督,当然不愿意这批军械落入民军之手,而想用来装备正式陆军。民军首领很不服气,石锦泉尤其按捺不住,竟直奔虎门,私自起用军械。这正好为陈炯明提供了解散“石字营”的借口。陈炯明接到报告后,马上通知魏邦平,派兵追赶石锦泉,将石拿获,未经审讯,即予枪决,并随即将“石字营”全部遣散。在布告中,给石锦泉加了许多罪名,如“屡抗命令”、“扰害治安,商民共愤”、“擅行缴械抢物,并敢隐匿实数,延抗不缴”等。  石锦泉事件发生后,其他民军首领已预测到陈炯明是杀鸡儆猴,尤其是王和顺。在51支民军中,王和顺的惠军实力最雄厚,对陈炯明的威胁最大。为了对付陈炯明的武力压迫,求得自存,王和顺与关仁甫的“仁字军”、杨万夫的“协字军”结成盟军,约定互相支援。  陈炯明采取分化瓦解的手段,以重兵对王和顺的“惠军”形成包围,然后派出巡查队前往惠军驻扎的太平沙一带巡逻,故意寻衅闹事,挑起事端罗纳德即“摩诃提婆?戈文德?罗纳德”。,惠军及其盟军“仁字军”、“协字军”被迫自卫,陈炯明乘机宣布惠、仁、协军“变叛”,派出整编正式陆军向他们猛烈进攻。在广州的惠、仁、协军失败,王和顺出走,这3支民军被缴械遣散。随后,陈炯明又先后派出军队攻占黄埔炮台、虎门,惠军被全部消灭。陈炯明在进攻民军时,竟调动了龙济光军和降将吴祥达的旧巡防营。  在镇压惠、仁、协军的过程中,陆兰清,李福林等民军首领、军团协会、演说会、各善堂负责人曾经到交火双方进行调解,但陈炯明既已得手,凯肯善罢干休。他召集各界代表会议,混淆黑白,硬说此举是出于万不得已,进攻惠军是“政府命令”,并非内讧,要求各界不要出面调停。他又发出布告,把冲突的责任全部推给王和顺,要求“各军民人等,不可误信谣言,致淆乱实情,动摇心志”。  慑于陈炯明的声势,其他民军纷纷自请遣散。被裁民军达9万余人,只有李福林的6个营,因朱执信的斡旋,才得以保留。  陈炯明还以“绥靖地方”为名,对各地民军进行“剿办”和屠杀。他派出冯国威的“威字营”围剿连阳的“复汉义军”。“复汉义军”因寡不敌众,尽行逃散;冯军乘胜追击,将民房烧毁,一村有民军一人势便是无为。又儒家也讲“无为”,如《论语?卫灵公》:“无,即指全村为匪。陈炯明又应潮州商民和外国领事之请,委任前清巡防营统领吴祥达为潮梅绥靖处督办,率2800人乘英国军舰抵达汕头。吴祥达以宴请当地民军首领为名,将民军首领、同盟会员许雪秋、陈芸生、陈涌波3人当场枪杀。惨案发生后,很多同盟会员为许雪秋等通电鸣冤,要求陈炯明惩办吴祥达。陈炯明自然不闻不问,吴祥达因而更加嚣张,又派人捕杀了光复大埔的有功人物、三合会首领温阿拱。  民军被裁撤后,遭遇极其悲惨。多数无田可耕,无业可就,又得不到陈炯明政府的妥善安置,于是再度沦为流民,或者混迹绿林、四处打家劫舍。后来这些人又流落入军阀队伍。  尽管民军自身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主流是好的。一些民军将领还是革命元老,如王和顺、许雪秋等。王和顺是1905年广西农民大起义的主要领导人之一,起义失败后,他亡命香港,加入同盟会,筹划和参与反清起义,他领导的“惠军”即使在横遭陈炯明镇压时,还是举动文明,绝无乘机抢掠情事。许雪秋也是老同盟会员,曾参与领导1907年的黄冈起义。他们都是革命功臣而不是革命对立面,对他们进行残酷镇压,不但挫伤了人民群众的革命积极性,而且严重损害了新政权的形象,使群众脱离新政权。王和顺、关仁甫、杨万夫等出走港澳后,组织“扶正同盟会”,他们推举孙眉为首领,并派人潜入广州,从事反对陈炯明的秘密活动。只是由于孙中山及时制止,孙眉才拒绝加入,扶正同盟会才逐渐解体。但王和顺等人由于对陈炯明结怨,转而对革命丧失信心,投到袁世凯的怀抱,成了袁的走卒。  陈炯明镇压了民军、残杀同志,激起一些同盟会员的强烈不满,有些人在都督府会议上公开为王和顺辩诬,大声疾呼:“今日之乱象,不是王和顺之罪过”通“性、道、理”。著作有《刘子全书》、《刘子全书遗编》。,“比王和顺更坏而盘踞要津而无人敢过问者,触目皆是”。但陈炯明这时已控制了军队,有恃无恐,他凭借这支陆军,不仅加强了对广州的控制。而且以陆军第1师出防惠潮嘉一带,以第2师出防北江及西江一带,加强对广州以外地区的控制。  镇压民军,又助长了陈炯明的专擅自为,更加露出他排除异己的私心。广东北伐出师时,陈炯明就和姚雨平为争夺北伐军统帅权而生嫌隙。后来姚雨平北伐军为捍卫江淮、巩固南京临时政府屡建功勋,而陈炯明却一反前态,在饷弹接济上诸多掣肘。南北议和达成后,姚雨平与胡汉民商定,拟将军队调回广东高州、廉州一带驻防,筹建营房。因陈炯明阻挠而中辍,只好被迫全军就地解散,仅留炮兵1营,调回广东。该营回抵广州虎门时,又被陈炯明派兵缴械。  专擅自为的陈炯明,除了敬畏他的师尊朱执信而外,往往不恤人言,甚至于议会也积不相能。时人称广东有二陈,一个是陈炯明,另一个是警察厅长陈景华,都是杀人魔王。二陈曾判决“扶正同盟会”25名会员死刑。他们杀人很简便,不必经过什么法律手续,抓到人,动辄就杀,有时连话都不问,拉出门就枪毙。黄世仲和陈听香被杀就是比较典型的例子。  黄世仲是杰出的革命宣传家,他青年时代就从事新闻工作,1905年加入同盟会,曾与郑贯公创办《世界公益报》、《广东报》、《有所谓报》,宣传革命合,提出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主张用存在主义的“人,抨击保皇谬论,勋劳卓著。先后著有《廿载繁华梦》、《大骗》、《洪秀全演义》、《宦海升沉录》等长篇章回小说。因他同民军首领素有联络,所以胡汉民委派他接替刘永福,任广东民团总长。黄世仲站在公正立场上,在裁撤军队问题上,主张“裁弱留强,合理编遣”,反对陈炯明“裁减他人部队,扩充自己实力”。陈炯明甚为恼恨,派人将黄世仲逮捕,以“串通民军统领,冒领军饷,私图分肥”的罪名,将黄枪决。与黄同时遇害的还有军械总局局长香益远,说他“擅将枪械发给民军”。  陈听香是当时报界风云人物,与民军首领交游颇多,所以他主持的陀城、公言两报,经常为民军说话,对王和顺更是多所赞赏。陈听香又很自负,常以民意代表和政府监督人的身份自居,撰写文章,批评时政。因而深遭陈炯明之忌。当《公言报》、《陀城独立报》、《国事报》、《人权报》等9家报纸先后刊登了广州燕塘新军“解散”的消息时,陈炯明便借口“事关军政,不容捏造事实,扰乱军心”,勒令《国事报》停刊,并传讯各报主笔,拘留陈听香和《人权报》主笔陈藻卿。陈听香不服,领衔发表《广州报界全体布告同胞书》,指控陈炯明干涉报纸之野蛮举动,“欲借报馆以逞其大威福”。陈炯明更恨之入骨,令法务局以“依附叛军,防害军政”等罪名,将陈枪决。  黄世仲、陈听香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同盟会员潘达徵写信给陈炯明,予以责备。省议会就黄、陈案提出讨论,并向陈炯明提出质询,要求他到议会解释。陈炯明视议员为卖弄狗皮膏的“假洋鬼子”,拒不出席会议,议员们大为不满,作出弹劾陈炯明的决议。陈炯明有军队做后盾,又有广东商业资产阶级的支持,在给议会的咨文中,否认省议会对都督有“纠治权(即弹劾权)”,省议会力争纠治权,3次咨会陈炯明,但每次都被陈炯明毫不客气地驳回。议员们群情激昂,决定派代表去北京请愿控诉。陈炯明则使出杀手锏——  辞职。  陈炯明这一着果然奏效。72商会、公安维持会等团体纷纷打电话给袁世凯政府,请求挽留陈炯明,粤省军界及省港商界更“力诋省议会弹劾陈督为非”。袁世凯复电照准,并竭力慰留陈炯明,弹劾案不了了之,陈炯明也就更踌躇满志,予智自雄了。  正当陈炯明春风得意、个人权利欲开始上升之际,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同胡汉民等一起南下,来到广州。  孙中山同陈炯明作了一次长谈,想把广东改造为“模范省”,主张由胡汉民继续出任都督。这对陈炯明来说,不啻冷水浇头。他既不好公开反对,又不愿屈居胡汉民之下。权衡再三,只好一走了之。他在都督府设宴欢迎孙中山一行之后,立即出走香港。行前写信给胡汉民,“请”他代行都督职权;又写信给省议会,要求解除职务,回家“省亲”,建议省议会推举孙中山或胡汉民接任广东都督;并告诫军人服从命令,拥戴新都督。  省议会按照孙中山意图,推举胡汉民为广东都督。表面上看来,都督易人,是在谦让中实现,而实际却出现复杂情况。陈炯明控制的广东陆军,非但不受胡汉民控制,且对胡很不服气,陆军部会议厅召开会议,议决挽留陈炯明,并派团长翁式亮、李济民和军部军需司陈竞杰去香港请陈炯明归省任事。港穗商人也拥陈反胡,弄得胡汉民处境十分尴尬。在种种压力下,胡汉民不得不派陈炯明的师尊朱执信到香港请陈炯明归省。  省议会推举陈炯明任军统。胡汉民委任他为广东绥靖处经略,专门处理帮会、赌博械斗等事务;又委任陈炯明为广东警卫军总司令,责成所有各路军务处督办,总办、按抚使均归节制。陈炯明把全部军权都拿到手后,仍怨气满腹。  胡汉民身为都督,负责全省军政,但军队则不容胡汉民置喙。甚者,胡汉民计划组编1个营的都督府卫队,已经指定李海青为营长,但陈炯明坚不同意,卫队刚刚成立,就被迫解散了。  相反,陈炯明却倚恃军权,扩及政权。陈任广东总经略时,设经略处总揽军权,兼办清乡缉捕,又要求划赌盗会斗4项归军法惩治,得就地枪决人犯权。陈炯明权益大,杀戮益多。后经略处改为绥靖处,其权如故。陈炯明的权力已混入民政范围。  陈炯明与胡汉民处处作梗,打击胡汉民,而又扩大自己的势力,因而双方益成水火。胡汉民有一口诀:“救国必用粤,用粤必去陈。”同盟会广东支部易名为国民党广东支部,陈炯明在易名仪式上作即兴演说,他大声呼吁:“今日必须扩张党务,吸收人才,能达到开放主义,凡我党员,万勿分新旧畛域;盖党员愈多,人才愈众,多一党员,则将来多一选举权,并可多得一议员,政治上始有权力。”但是,由于国民党广东支部的负责人是胡汉民,在国民党广东支部征集新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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