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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际大地主-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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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香兰红成熟了,知道香兰红好处的人,还不得求着自己卖给他们?到时候,钱肯定哗哗哗地进账,哪里还用为钱发愁?

等钱多了,说不定还能把周围的地买下来,扩大农场的面积。如果能买到有灵脉的地,说不定还能多种几棵朔阳花出来。

罗勇的思绪越飘越远,想到以后的好处,对范围性气候调制器更加势在必得。而要得到范围性气候调制器,就必须要参加科技博览会,见到天华院的高层才行。

不过,有一个问题必须解决。

后天就是八月三十一号,那是大学新生报道的日子,他怎么去博览会?

……

第九十六章 震撼

……

这两天过得实在是惊心动魄,如果不是看到科技博览会的日期,他都忘记自己还是个准大学生,应该去学校报道了。

大学的课程,以他如今的思维敏捷程度来说,只需要花很少的时间就能完成,天天去上学根本没必要。如今又要顾及农场这边,就更没有时间了。

这件事情倒是不难解决,他完全可以报自修,只要期末的时候去考试就可以了。以他以往的成绩,学校通过的概率基本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不过,不管怎么样,报到总是要去的。

炎黄大学就位于炎黄城里,而天华院主楼却位于青帝城,这两者间相隔近千公里,来往最快捷的方式是乘坐城际飞车,差不多只要十几分钟。

问题是,科技博览会是八点开始,炎黄大学的新生报到登记却是从九点开始。

就算他以最快的速度在炎黄大学做完登记,中间加上检票和坐车的时间,到博览会现场起码也得九点半了,那时候博览会会场早就封锁了,他还怎么进去?

新生报到只有一天时间,下午三点以后就停止了,如果他先去博览会,等博览会结束之后,就来不及报到了。

罗勇不禁苦笑,科技博览会的举办方肯定没有想过,参加博览会的人里,居然会有大学新生。

就算是他自己,也差点忘了自己还是个准大学生,还真怪不得别人。

罗勇无法,思前想后之下,还是只能求助于羽成颢或者陆萼梅了,只要提前在炎黄大学进行登记,就完全能赶得上科技博览会。反正他们肯定也是要参加博览会的,到时候正好搭个便车。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罗勇便拨通了陆萼梅的通讯,准备跟她商量商量这件事。

……

新历十二年八月三十一日,七点十五分。

罗勇结束每天晚上的修炼,从古堡回来之后,又在农场里巡视了一圈,这会儿刚刚吃过早饭不久。

这两天时间过得波澜不惊,基本上就在修炼,收取生命之光,巡视农场,寻找适合用来守护农场的植物,给牧九讲解一些修炼上的事情,跟父母交流感情等等事情中度过。

唯一算得上大事的,就只有账户上的一千一百二十五万了。那是鬼狼的毛皮卖出去之后,一品斋拍卖行打进他账户的钱。

老实说,他还是太过低估了鬼狼的知名度,即便他自己留下了两张狼皮,最后还是拍卖出了一千万以上的高阶。其中最大的两张属于头狼的狼皮,更是每张都拍出了一百万以上的高价。

不得不说,现在的有钱人真多。就算罗勇现在手里有一千多万资金,让他花一百万买张狼皮,他也舍不得。他情愿自己去兽区找只野兽打一张毛皮出来,也绝对不会花钱去买的。

当然,敢像他这样,打鬼狼主意的人还真不多。

那些火焰狮的毛皮,现在还在一品斋拍卖行,准备在一个月后举行的大型拍卖会里拍卖。毕竟是一级生命的毛皮,大型拍卖会里有钱人更多,拍卖的价格也会高上不少。

既然能卖出更高价,罗勇自然没有不同意的道理。

就在他思虑之时,一阵巨大的轰鸣声从远处传来,让他瞬间回过神来。

算算时间,陆萼梅也该来了。

这两天父母神神秘秘地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今天听说陆萼梅要来,更是早早地就没了影子,害他只能一个人招待陆萼梅。

罗勇快步离开后院,打开正堂的门,准备接人。

这次陆萼梅帮了他不小的忙,他总得客气一点,礼多人不怪嘛~

上次那一盒玉灵珠,在羽成颢那边给他刷了不少好感度。玉灵珠的效果可比香兰红那种二代三代的东西要好的太多,直接就是灵植上产出的,除了他,其他人可拿不出来。

一盒玉灵珠,即便是对于宗师级的人来说,也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羽成颢自然要记罗勇的好。

要不是这样,这次陆萼梅也不会这么爽快地答应帮忙。毕竟,炎黄大学虽然没有太过强势的人物,但是作为国家重点扶持的几所大学之一,要让他们专门给自己一个人做登记,还是挺麻烦的。

不过,这人情往来,总得有来有往,关系才会密切。

他手里有好东西,梁文的实力又高,只怕别人巴不得自己多求他们帮几次忙,到时他们开口问自己要东西的时候,他就不好拒绝了。

银翼飞车速度很快,他不过刚刚打开大门,车就已经到了门前。

剧烈的轰鸣声中,银翼飞车喷吐着尾焰,缓缓地降落下来,车身两侧的羽状飞翼微微颤动,表面闪烁着银亮的光泽,绚丽非常。

别看这一对飞翼看起来绚丽非常,有些花架子的感觉,实际上,它却是这辆银翼飞车上科技水准最高的东西。那一对飞翼上的每一片羽状物,都是一个小型悬浮装置,飞行的时候,羽翼微微颤动,不停地进行着微调,以达到控制车身平衡的目的。

看着这辆银翼飞车,罗勇眼里闪过一丝艳羡之色。

如今,他虽然已经有了足够购买银翼飞车的身份,但是,他手上那点钱购买范围性气候调制器还嫌不够,哪里还有多余的钱买车?

不过,今天沾陆萼梅的光,倒是能坐一回银翼飞车。

这时候,陆萼梅终于停稳了车,正从车里出来。

罗勇回过神来,大步迎了上去。

“陆大小姐,这次帮了我这么大的忙,你可得给我个机会,让我请你喝杯茶。”罗勇脸上笑意盈然,表情也相当诚恳。

陆萼梅闻言,表情微微一动,嫣然笑道:“那敢情好。要不是手里事情太多,我早就想来你这里蹭茶喝了~”

罗勇脸上笑意更深,转过身抬手示意道:“请!”

“请~”

陆萼梅微微谦让一番,就摘下墨镜跟了上去。

两人还没走到正堂,阵阵茶香就飘了过来,磬人心脾。

陆萼梅脸上露出一丝期待之色。

罗勇心里暗暗得意。

他送给羽成颢的那盒玉灵珠,实际上也就一个化妆盒那么大一盒,满打满算也就能装二三十颗玉灵珠。估计羽成颢自己喝都嫌不够,陆萼梅这个徒弟能喝到一两次就不错了。

偏偏玉灵珠口味远远超过一般的茶叶,只要喝过一次,就会想喝第二次。羽成颢喝茶的时候,陆萼梅估计也是备受煎熬。

从大门到正堂也不过十来米远,两人绕过中央的荷花池,就到了正堂门口。

这时候,茶香更加浓郁,正堂里的一切也映入眼帘。

陆萼梅惊讶地发现,此时的正堂跟之前已经截然不同。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铺在地面上的纯白色地毯,没有一丝杂质的纯白,跟漆成红色的木质桌椅形成鲜明的对比,让整个房间似乎都明亮了几分。

不对,那不是地毯。

走近几步之后,陆萼梅才惊讶地发现,这地面上铺的哪里是地毯?这分明就是鬼狼的毛皮!

鬼狼的毛皮在市场上已经是绝对的高端品种,就连做衣服都舍不得,别人买回去多半是做成挂毯用来炫耀的,只有绝少数人才会拿来做衣服。罗勇倒好,居然当地毯用!

还没等她惊讶完,她再次意外地发现,每张红色的座椅上,还铺着一层火红色的毛皮软垫,看那光泽和颜色,竟然像是他最近送拍的火焰狮毛皮!

看着这些东西,陆萼梅心里颇有一种难言的感觉,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鬼狼毛皮做地毯,火焰狮毛皮做软垫,这种事情也就罗勇能干得出来。谁让人家就这两样东西多呢~

就算是她,也只是准备买一块小一点的火焰狮毛皮,给爷爷做一对护膝。至于做衣服,还是算了,虽然她偏爱红色,但是买这种东西做衣服,就连她都感觉吃不消,更别说是做成垫子了~

陆萼梅心里思绪纷呈,面上却还保持着得体的笑容,只是这笑容有点僵硬,人谁都能看出是在强撑。

罗勇心里得意,假装看不到陆萼梅的表情,将她引到了里面坐下。

两人中间的方桌上,有个不过一掌大小的玻璃茶壶,茶壶下方火焰升腾,让茶壶里的水不停地沸腾着,四溢的茶香钻入鼻尖,陆萼梅忍不住深吸了口气,脸上终于露出一丝动容。

罗勇见此,顺手关掉了下面的火,取出两个小小的白瓷茶杯来。

随着茶壶温度降下,里面的水也停止了沸腾,里面的东西也清晰地显露出来。

那一片片红色圆片,应该是山楂片,那一粒粒的,应该是枸杞,除此之外,最显眼的,就是中央的两枚绿色物体。这两样东西只有拇指大,形同盛开的莲花,片片微小的花瓣薄如蝉翼,在水中微微晃动,分外惹人怜爱。

不过,玉灵珠呢?

罗勇随手提起茶壶,微带绿色的茶水从壶口流出,倾入小小的白瓷杯中,顿时带起一阵荡漾的绿波,衬着瓷杯的白色,显得分外清新。

……

第九十七章 天华院院长(求推荐!)

随着茶水倒出,茶香顿时更加浓郁起来。

壶中茶水本就只有半满,这两杯倒出之后,就没剩下多少了。

罗勇在桌上的茶具中取出一个木质镊子,小心翼翼地将那两朵拇指大的绿色睡莲翼翼夹出,随即指风一闪,划破了绿莲中心的小圆珠,随后飞快地把它们放进了白瓷杯中。

浓郁的生命力顿时从圆珠中涌了出来,融入了茶水之中。

“请~”

陆萼梅这才明白过来,这跟莲花一样的东西,应该就是玉灵珠了,只是不知它们怎么被弄成了这样,又有什么说法。

她赶紧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

满口馥郁的茶香顿时让她喜出望外,与此同时,一股暖流从口中淌入腹中,让她浑身都似乎轻松了几分。

她下意识地运起功法。这一口茶消化之后,内力似乎充盈了一丝,睁开眼时,她眼里犹自带着几分震惊。

“别惊讶了,赶紧喝完,不然就浪费了。”罗勇自己也抿了一口,提醒陆萼梅。

陆萼梅赶紧一口将茶水饮尽,然后全心消化起茶中的生命力来。

罗勇兀自喝着茶,却没有跟陆萼梅一般。以他的实力,这么点生命力早就已经看不上,《牧神诀》随意一转就瞬间消化掉了,连半点生命之光都凝聚不出来。对他而言,比起茶中的生命力,反倒是这茶的滋味比较醉人。

他这手煮茶的手法,看似神奇,实则说穿了也没什么。

玉灵珠的茶珠本身就是由两部分组成的。最中心是一颗很小的圆珠,生命力就保存在这里面,外围则是一层层薄如蝉翼的皮,如同衣服一样把圆珠包裹在里面,防止生命力流失。玉灵珠的茶味,主要就是来自于这一层层的皮。

他的做法,不过是事先切开大部分外皮,既能通过煮茶把茶香完全煮出来,又不会流失太多生命力。然后再切开中心的圆珠,一次性释放出所有生命力。说穿了不值一提。

至于茶壶里的山楂枸杞什么的,只是为了中和茶味,免得茶味道过于苦涩。

由此一节,陆萼梅的人情也算是还了。对于修行者而言,还有什么比提升修为人情更大?哪怕这一点提升实际上非常少,但相比陆萼梅帮的忙,已经不能算少了。

趁陆萼梅修炼的时候,罗勇回房间拿了一柄骨剑。

这骨剑如今已经经过了再次加工,外面套了个镂空的金属剑鞘,既能透过剑鞘看到里面的剑,又方便自己挂在腰间。

护手两侧各镶嵌了一枚鸽蛋大的蓝宝石,颜色如同昆吾高地的天空般湛蓝通透,整体浑圆一体,几乎看不出切割的痕迹。别误会,这玩意可不是他买的,而是从蓝宝石花上摘下来的两片花瓣。

这两片花瓣大小一模一样,厚度不到一厘米,因为是天生地养,当然不可能有切割的痕迹。别说,用来唬人还真不错。没见识过蓝宝石花的人,根本不可能想到这玩意居然是花瓣。

至于剑的手柄上,则用缠绕着白色的毛皮,跟玉白色的骨质相辅相成,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同时也让那一对湛蓝的宝石更加凸显出来。不用说,这毛皮自然是用鬼狼的毛皮处理出来的。

其实他原本是想用火焰狮的毛皮的,但是,俗话说,红配绿,丑到哭。虽然蓝宝石不是绿色的,但是和红色搭配也好看不到哪里去,还不如用白色,干净一点,也不会夺走蓝宝石的光彩。

这柄经过精心加工的骨剑,基本就是他今天的门面了。

这还是他看到了陆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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