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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集暮-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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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薇笑,“他天天坐你对面,恐怕是爱上你了。”

  我叫丹薇少开玩笑。

  丹薇跟我说:“我今天来,要告诉你,我要结婚了。”

  我十分震惊,“什么人?”

  “一个做生意的中年人,你不会喜欢他的,样子……很粗,没受过正式的教育,可是答应给我相当好的生活。”

  我说:“丹薇……你疯了,你不是个要急于从良的舞女!你是个大学生!你这样的才貌,你!”

  丹薇说:“东风不与周郎便。女人不讲才貌,女人讲的是八字,你应该为我高兴,我想穿了,而且我也真的够疲倦的,反正达不到理想,嫁谁都是一样。”

  “太委屈你!”我说。

  “委曲,什么叫委曲,我一辈子生活在委曲中,根本不觉得委曲是什么。你好好的做我伴娘,我重重谢你。”

  我当下就拒绝,我叫她好好的考虑,她只是笑笑。丹薇不是没有男朋友,尽管曲高和寡,她因为长得漂亮,男人对她还是趋之若鹜,学校里的,宿舍里的,朋友介绍的,工作上头认识的,堆山积海,好几百个,丹薇对他们,像脚底尘埃一般,眼角也不要看一看,我记得在宿舍里,好几个男生盯住她,她视若无睹,一日与我说话,笑了起来,那些男人们看得傻兮兮,马上迎过来,她把脸一板,立刻转头走。这是丹薇。我觉得通过得去的男人,被她批评,顿时一文不值。因为一双假皮手套,她便不跟一个男生上街,因为人造皮粗俗得她无法忍受,戴假皮手套的人,对她来说,是一种侮辱。其实我知道她欣赏什么人,她喜欢一个有博士文凭的占姆土甸。

  喜欢她的男人有多少……然而这些男人也不能僮她,他们只不过当她是一个略具要色的女子。

  没有多少人懂丹薇。丹薇要结婚了。

  在渡海轮上,我看到他,心里便嚷:“你知道吗?你理想的爱人要结婚了!你可惜吗?你这个傻子,你简直不晓得你损失了基么,你天天这么寂寞地坐在这班渡轮上,你错过了机会,你住在山的另一边,永远失去了机会。”

  他还是很沉默,那一日他的口袋插了一封信,信封上露出一个“宋”字,他姓宋?可能。

  世界上的事大滑稽了,我认识丹薇,是丹薇最好的朋友,我天天可以见到他,可是我无法把丹薇与他拉在一起。眼看丹薇要结婚了。

  丹薇把她的对象介绍我的时候,我真的急疯吓昏了,那是个长得奇丑的中年人,样子粗俗,衣服穿得乱七八糟,完全是那种卖凉茶起家的商人,不晓得谁瞎了眼,居然有胆子把他介绍给丹薇。

  我记得我一直语无伦次的说:“丹薇,你不要开我玩笑,丹薇,别开玩笑。”

  丹薇不出声。

  丹薇,我一整夜都在念着,丹薇,我们不会饿死的,饿死也比嫁这种人好,丹薇,我们是知识份子。我心里面老觉得丹薇是在开我的玩笑。

  可是我想起她以前遇见过的男人,那么许多,还不是一样,谁又配得上她?谁又有结婚的诚意?谁能养活她?谁又懂得她?一个也没有,既然如此,倒不如是这个二楞子,至少他知道她是有好处的。

  丹薇说:“我不能再活在梦想中,我必须要面对现实,我自问可以做一个好妻子,我会打毛衣、煮菜、缝衣服,只要给我一个冢,我会做得很好,绝对要比那种像主妇的女人更像主妇,现在谁要我真是有福气的,三年前还不行,现在我真是看破红尘了。告诉你我为什么要嫁这个人,有一日我闲得慌,到他的写字楼去找他,一进去却看见他案上端端正正地放着一张我的照片,放大的,照片是哪里来的,他没说,为什么会搁在他案头,他也没说,可是我却被感动了。我要的只是那么一点点,一个女人永远只是一个女人,踏遍全世界的美术馆有什么用?我能要的,只是那么一点点。可是信不信由你,我这一生内并没有碰见过这样的温情,多少风流潇洒的男人,找我不过是为了找一个搭子,可以更显出他的锋头,我这次是真的被感动了。”

  “可是这个男人……”我说:“在渡海轮上的男人……”

  丹薇说:“你留给自己吧。”她又笑了,她的笑是这么的漂亮,雪白的牙齿,弯弯的眼睛,是种天真而活泼的笑,不顾生活上多么不如意,她的笑还是不变的,丹薇的性格是这么倔强。

  我在渡轮上实在忍不住,就是在这几天,我一定要开口,跟他说几句话,就算被他当成有神经病,最多以后不搭渡轮,人海茫茫,他也找不到我,没什么好难为情的。

  可是时间只有短短的三分钟,转眼间就到岸了,我一头汗,跟在他身后下船,还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就在这个时候,船没停定,大家都往前一冲,我几乎跌倒,但他眼快,一手把我扶住,我脸红耳赤,连忙道谢。

  他看我一眼,愉快的笑,他的笑像春天的风一般,非常的金光万道,我看呆了,然后大家忽忽忙忙的上岸各散东西。机会来了,注定的机缘,明天!明天我要把丹薇拉来一齐过海,他会想起我,然后我可以名正言顺,大大方方的说:“你好,昨天谢谢你扶我一把,免我跌在地下出洋相,这是我的朋友丹薇。”对,就这个样子。

  我抓住丹薇,要她明日无论如何要陪我过一次海,丹薇不肯,她说她忙得很,又要试衣服,又得去看新房的粉刷,婚成要改大小,够多正经的事。可是我不理,我苦苦的哀求她,要她陪我过海。多年的老朋友,她一定要答应我。

  丹薇说:“你这个人最死相,好好好,我答应你。”

  果然,到了第二天,我临下班之前半小时,她来了,穿着一套米色的毛衣与薄呢西装裤,秀发如云,脸上也有点喜气,紫红色的皮鞋手袋,看上去就是帅。到时间我们就离开办公室,算准了是这班船,我与她坐在老位子上。

  丹薇不响,她看看我们对面的空座位,眼神里透着几分好奇。人群不停的拥上来,拥上来,但是他没有出现,他没有出现,最后坐在他位子上的,是一个浓妆的胖女人。

  我低声说:“我的天!这是怎么一回事?池迟到了?他今天生病?这是从来没有的事!”我失望、恼恨、焦急,我脸色发白,命运太作弄人了,一点意外之喜都不给丹薇。

  丹薇平静的微笑,用她的手按在我的手上,她说:“不要紧,反正我要过海试婚纱,你陪我,试完咱们去吃茶。”

  我气得紧闭着嘴唇。

  丹薇的婚纱是一顶小小的草帽,上面有褐色的花,罩在褐色的网中,衣服很文雅,是套普通的洋装,可是穿在她身上,加上一双短短的手套,有说不出的美丽,但她的新郎是一个这等其貌不扬的人,头顶都快秃了,即使以后衣食无忧,又有什么味道呢?生命还这么长……虽然青春已消失了,生命还这么长。

  我们在吃茶,我说:“明天我们再去乘渡轮。”

  丹薇征一怔,她说:“你是知道我的,这种事,我是只能做一次的。”

  我喃喃的说:“这么不巧,丹薇,这么不巧。”

  丹薇说:“我觉得这样只有好──喂,你是要做伴娘的,赶快买衣服,我开支票给你,你可不能这样破破烂烂的来。”

  我火气忽然大起来,怒道:“你那种婚礼!你那个婚礼根本是破破烂烂的!你存心认命,命运苦待你,你索性苦待自己更一百倍,像你这样的一个人,你就去嫁给一头猪!”

  丹薇看着我,不声响,喝她的茶。

  我用手撑着头,哭了。

  她很平静的说:“我父亲真的老了,在露台吃梨子,大声的咀嚼,我在里间看电视都听得见,‘喀喀’作响,吃完后,用牙签剔牙,滋滋作响,我看都不敢看,只好回房看书,日日夜夜的看书,连新数学与物理人门都看,再没得事做,真得看儿童乐园了。”

  我流着眼泪。

  可是丹薇结婚的时候,我还是去了。她一早起来,头发束在脑后,那顶小小的帽子微微向前倾,纱网刚巧遮住眼睛与鼻子,嘴唇上搽了褐红色的唇膏,她看上去很漂亮,身上酒了圣罗兰的男用可龙水,她永还用这只可龙水。

  到了婚姻注册署,亲戚朋友都在,丹薇的父母缺席。众人面孔上只有一个表情,错愕而惊奇,丹薇的美丽有目共睹,那个新郎忽然隐没在人群中,面目不清。我忽然有一种痛快,也好,让他们说去,让他们惊奇一辈子,怎么这样的人材会落在这种男人手中。

  临到签名的时候,丹薇忽然问我:“你……二后来有没有再在渡轮里碰见那个人?”

  我木着脸说:“我不知道,我不搭那一班船了,现在我故意迟半小时下班。”

  丹薇点点头。

  是的,现在我把坏习惯通通改了,我依时上班下班,有空的时候回家去见父母──将来想见而见不到的日子也还是有的。而且我很少去找丹薇。我是个不成熟的人,我喜欢看见男才女貌的婚姻,丹薇没有奋斗下去,是我不能原谅的。她或者有她的理由,她的理由或老太过充分,但是我不能原谅她。

  
  









大小姐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暮》

  现在流行一种舞,叫“哈骚”,从来没有见过花样道么多而且又好看够劲的舞,看小莉小芸她们跳起来,简直日月无光,又漂亮又帅,先是那么把腰扭三扭,手臂跟着晃几晃,然后左右脚交叉往前走,双脚并齐往左跳,往右跳,蹲下来摇,换方向,拉住对方的手,再一起跳……真看得人眼光撩乱,尤其是小莉,穿一条破牛仔裤,借了我最好的丝衬衫,跳得乐起来,连祖宗姓啥东西都忘了。青春就是这样吧,小莉圆圆的脸,短短的头发,是这么的动人。

  他们跳“哈骚”跳得入了迷,索性每个星期六晚上举行舞会,大家年轻人排成一排,一齐做体操似的,跳了又跳,跳了又跳。

  有时候我对于这班表弟妹是很容忍的,我是大表姊,可以做他们的阿姨,对他们额外容忍,投资他们玩,帮他们向家长求情,他们喜欢我。

  小莉有一次笑说:“丹姐虽然老了一点,但是却没有老姑婆脾气,很可爱。”

  她被我臭骂一顿,可不是,廿岁之后,就没有青春了,但是我却真没有怪脾气,我只是默默在一旁观看,羡慕着。咱们小时候因为种种原因,好像永远不会像他们那样愉快过,我是一个责任性重,又颇有一点脾气的人,所以生活非常紧张。

  小芸小紫打电话来说:“丹姐,来跳舞好不好?”

  “我老了,”我说:“跳不动。”

  她们哈哈的笑,“丹姐真是大小姐,谁都请不动,别这样,他们都说丹姐的舞跳得好。”

  “我真是不行的。”我说:“跳你们这种舞,三天起不了床。”我都笑了。

  “丹姐,你一定要来,我们教会你,记得,穿牛仔裤,九点锺。求求你,丹姐,你一定要来。”

  好吧。我想,留在家中又能干什么!不如与小孩子去闹闹,消磨那么一个晚上也好。可惜看到他们的幸福快乐,难免有点感慨。这叫做时光一去不复回,往事只能回味。我是老了,我知道,但是我老得滑稽。

  那日我果然去了,听他们的话,穿牛仔裤,以便练习跳舞,上身穿件丝的唐装外衣,我特别喜欢这件丝唐装,白色的,花样是一段段比巴掌还大的云,除却巫山不是云。一段云。

  可是临时找不到外套,天气又冷,只好披上银狐大衣,是呀,我是大小姐,女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龄,还作小妞状,那多可怕。我就算穿牛仔裤,也还是没有牛仔裤的味道,一气之下,穿个球鞋,开车就去了。

  到他们那里,节目已经开始,小莉一见我就笑,指着我说:“看丹姐,皮大衣加牛仔裤,丹姐最绝最可爱了,你看她被我们气得脸红了。”

  “脸红?发绿才是。”我脱了大衣。

  “丹姐其实是个大美人,可惜架势太大,是不是?没有男朋友。”小紫笑。

  小红走过来,“你们别把丹姐气走了,丹姐来这边,彼得保罗他们已经放好唱片了,我们马上开始。”

  孩子们一大堆拥看我,我们排成一排,总共十来人,小芸发号使令,用英文喊着,“一二三四,扭你们的腰,一二三四,蹲下来!”

  我开头是笑,跟他们闹,后来还真觉得有趣,而且这舞看上去难跳,其实很容易,一下子学得似模似样,他们逼我一个人跳,我只好表演一下。

  他们拍手,保罗说:“丹姐的身裁好,跳起舞来柔软,如果多练习,一定是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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