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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好女婿-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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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林老板不觉得对自己的商业头脑得意起来。

就定下神去读苏木的稿子。

刚开了两页,林老板就叫了一声晦气:文笔是不错,可这小说好生古怪,居然以一个猕狲做主角。印出去,只怕卖不了几本。按照两广人的土话,那是绝逼要扑街了。

做这行多年,林老板的阅读量极大,基本每天都要读上两本话本,对读者的口味也揣摩到极至。

没错,如今的话本演义书雷同的现象实在太严重,一翻开书页,全是才子佳人,读起来味同嚼蜡。可他也知道,读者看一种类型的书多了,就会自然而然地形成阅读惯性。

比如一个读者打开一本新书,一看,主角家里出事了,恩,不出意料之外啊。接下来,应该是他家订下的那门婚事要黄了。

于是,接下去一看,果然退婚。

嘿嘿,果然猜对了。

可如果接下来的故事却不是退婚,而是主角顺利的娶到美娇娘。

读者立即就会将书扔到一边:狗屁,主角都这么倒霉了,还有大户人家的小姐嫁过去吃亏?这个作者也没什么本事,为了写书,连合理性都不要了。

……

倒霉………退婚………主角奋发读书…………赶考之前,得贵人赠金………中状元…………回乡去娶亲。

这就是明朝话本是约定俗成的故事主线。

你不这么写也可以啊,可大凡想写出新意的书都无一例外地被市场所抛弃了。

“代入感,对,就是这个词。读者在读一本小说时,多半会将自己想象成书中的主角,并随着他的悲欢离合而兴奋、悲伤、痛苦、欢乐,这就是阅读的乐趣。”林老板叹息地看着自己手中的稿子,喃喃道:“又有什么人会将自己代入到一只猴子身上呢?单就这个设定而言,此书已经落了下乘。”

“先前听苏木说这是他第一次写话本,以前也没读过基本,估计也不知道这里面的道道,难怪会写这种东西。罢,罢,罢,要不我来替他修改修改,看能不能改成另外一种模样,大不了出书的时候少给他一些润笔。”究竟还是舍不得自己想出来的这个商业噱头。林老板只得提起精神,磨了墨,开始改稿。

背景,故事也不做大的修改,就将石猴的身份改成一个从石头里爆出来的弱冠书生。

可这一改,却显得别扭无比。好生生一个书生落到猴子堆里,还当了猴王,这可能吗?

再说,如今的小说书里的书生大多是风流儒雅,偏偏这书里的石猴飞扬跳脱。你无法想象一个头戴方巾的书生会穿进水帘洞,会在树上爬上爬下。

如此一来,不但人物性格要修改,连整个故事也要设计,跟重新写一本书又有什么区别?

颓然将手中的笔扔下,林老板放弃了:“算了,这书也就这样吧,反正也不过几千字,我再读上两页,实在不行退回去。”

抱着这个心思,林老板有一搭不一搭地读着书。等看到:美猴王享乐天真,何期有三五百载。一日,与群猴喜宴之间,忽然忧恼,堕下泪来。众猴慌”忙罗拜道:“大王何为烦恼?”猴王道:“我虽在欢喜之时,却有一点儿远虑,故此烦恼。”众猴又笑道:“大王好不知足!我等日日欢会,在仙山福地,古洞神州,不伏麒麟辖,不伏凤凰管,又不伏人间王位所拘束,自*自在,乃无量之福,为何远虑而忧也?”猴王道:“今日虽不归人王法律,不惧禽兽威服,将来年老血衰,暗中有阎王老子管着,一旦身亡,可不枉生世界之中,不得久住天人之内?”众猴闻此言,一个个掩面悲啼,俱以无常为虑。

然后一个通臂猿猴上前禀告说,乃是佛与仙与神圣三者,躲过轮回,不生不灭,与天地山川齐寿。”

猴王道:“此三者居于何所?”

猿猴道:“他只在阎浮世界之中,古洞仙山之内。”

猴王闻之,满心欢喜,道:“我明日就辞汝等下山,云游海角,远涉天涯,务必访此三者,学一个不老长生,常躲过阎君之难。”

噫!这句话,顿教跳出轮回网,致使齐天大圣成。

……

“原来是一本修仙的小说,以畜生道而入圣,这书到现在才有点意思了。”林老板一笑,子不语怪力乱神,他一个读书人,对这种题材倒不是很感冒。

到这个时候,他倒是觉得这本书也不是不可以出的,印他千余本放到市场上试试水也好。

正想着,一看手中的稿子已经去了一半,心中突然一楞:“我原本不喜欢这种的书的,寻常神魔小说,我只看上一眼就会扔掉,再不去碰。今日却怪,竟流畅地读下去,一口气看了这么多,也不反感。或许,这书真……”

突然间,他隐约感觉到这本《西游记》似乎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魔力,不管你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都会在后面推着你想一口气读下去。

而书中那只顽皮的猴子,如同就活在自己身边,抓耳挠腮地上蹿下跳,一刻也不得安静。

第三十二章没办法揣度

“人物已经彻底活过来了,有这本事的人可不多。能够将人物形象写得鲜活,那是名作者的标志。”林老板心中一凛。

回忆了一下,如今的小说可说是已经将故事都写尽了,作者们更多的是在人物形象上下工夫。

若是将人写好了,书自然会大卖。

每年坊间所出的话本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可很多书明明在读的时候还觉得写得很好。将书一放下,却记不起主角究竟是什么模样。

能够写出一个让人记住的主角,难度不小。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苏木这本书真的很厉害。

猛地抖擞起精神来,林老板又接着看下去。

这一看,非同小可,顿时觉得这书真的太好看了。

不,应该说只能用一个爽字来形容,恰如大热天吃了一快冰镇西瓜,整个人都快活得透心凉。

当孙猴子入了菩提老祖的门下时,林老板舒了一口长气:历经苦难,飘洋过海,终于拜入高人门下,猴子这下可算是得了大机缘,可以修仙了。

然后故事转到菩提开坛说法,林老板更是激动,恍惚中,就仿佛也置身于那海外仙山上,坐听祖师论道。

然后菩提问孙悟空想学那一本的道法,“术”字门的如何,就说了半天术字门的好处,然后悟空问能否得长生。

祖师回答说不能,猴子本就是来求长生的,自然不肯答应。

林老板暗中点头,想:术字门道术不过是请仙扶鸾,问卜揲蓍,不过是算命先生的本事,确实没什么意思,换我也不愿意学。

然后是“流”字门中道和“静”、“动”两门的道术,因为不能得长生,孙悟空都拒绝了。

看到这里,林老板也恼了,心说:“这个菩提祖师也真是,猴子这么诚心来学道,又在山上呆了七年,怎么尽教些没用的东西,这不是糊弄人吗?决计是不能学的,就算学了,也就比普通人强上那么几分,平白浪费多么多年光阴。”

心中莫名其妙地怀着一股怨气,几乎气得看不下去。

好在稿子已经到了最后,还剩半页纸的字。

喝了一口已经冷透的茶水,让自己的心绪平静下去,接着看。

这半页纸的内容几乎林老板彻底地呆住了,当他看到菩提老祖跳下法坛,照着孙猴子的脑袋就敲了三记,一阵呵斥之后背手离开时,一口老血几乎喷将出来。

心中一个念头响起:糟糕了,师尊肯传你真本事,那是格外开恩,做弟子的自该欣然接受,感恩戴德才是。这猴子可好,挑三拣四,这不学,那也不学,这下可算是将菩提老祖得罪到死。这修仙学道和凡人读书上进一个道理,得循序渐进。比如一个孩童进了学堂,得从《三字经》《千字文》念起,读得几年,然后才是学《四书》、《五经》,到最后才是学着作八股时文,只有把基础夯实了,才谈得上理解圣人的微言大义,才谈得上功名仕途。

猴子第一次学道,就要修长生的法门,恰如一个六岁孩童还没识字,就叫嚷着要进科举考场,换我是老师,早一巴掌甩过去了。

“或许,在老祖心目中,猴子已经属于好高务远,朽木不可雕的类型。”

看到这里,林老板一阵懊丧:换我是猴子,无论什么法术,是否能够长生,先学一门再说。他这不学,那不学,总想着后面还有更高明的道法等着自己,结果热得师傅上了火,一样不教,这才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哎,猴子就是猴子,这情形不就是猴子掰棒子,掰一个扔一个吗?

……

天已经渐渐黑下去了,饭也没吃,林老板就那么坐在店中,心中一阵火辣辣地浮躁。

忍不住想,苏木写到这里,可说是已经将猴子修仙上进的路子写死了,接下来又该怎么写呢?

若换成我来当这个作者又该如何?

恩,一般来说,碰到这种情形,猴子应该如其他故事里求学上进的主角一样,到师尊那里赔礼告罪。

师尊多半还在气头上,肯定不会原谅。

于是,猴子应该在山门长跪三天三夜,最后其间再来一场暴雨什么的来考验。

于是,悟空的一片诚心这才感动了菩提祖师,将长生之术尽数传授。

不对,以苏木这本书来看,不落前人机窍,别具一格,肯定不会写这种老套的故事。否则,这本书也没什么特殊的地方,如此一来,真真是佛头着粪,大煞了风景。

那么,以苏木这书的新奇风格来看,又该怎么写下去呢?

抓了半天脑袋,林老板斟酌片刻,提笔在纸上写下两个思路:一,最后是师门来了敌人,猴子在关键时刻立下大功,得了师傅的犒赏,学成了长生术;二,猴子被赶出师门,另去了一个地方,得了名师,学成一身通天彻地的大神通。

写完,林老板首先将第一条给划掉了。这个思路好是好,可悟空现在也不过是个凡人……不,应该是凡猴,真碰到敌人,肯定立即被人灰灰,怎么可能立功?换我,早就躲到一边逃生去了。

第二条更不可能,这书已经花了这么多笔墨在斜月三星洞上面,如果猴子另外拜师,前头这么多字岂不白写,读者读了也有一种上当的感觉,苏木以前虽然没有写过书,可也不至于犯下这种低级错误吧?

看着手中的笔,林老板第一次对苏木佩服起来:这书是真的好看,让人无从揣度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将悬念留到十足。如今的书,多半是平铺直叙述,想这种不停抖包袱的小说,还真不常见。精彩,真的很精彩。

故事是如此的井猜!

第三十三章笑而不语

天色已经渐渐暗下去了,刚一回到家,苏木就冲进自己的房间,衣服也没有脱,就普通一声趴在床上:“麻辣隔壁的,在这么下去,我要过劳死了!以前在大学当助理教师,每周也不过几节课,朝九晚五,早上吃酒,晚上跳舞,三点一线,却不想给人打工讨生是如此疲劳!”

如今的情形,真是有些大公司白领加班时的味道。

苏木记得一个在日本留学并在日本就业的同学说过,小鬼子加起班来简直没天理,开通宵是常有的事,熬得几天下来,只感觉天也转地也旋,整个人都好象麻木了。不像在国内上班的同学,虽然收入不高,可就生活质量而言,已将海外油子们甩两条街。

小蝶见苏木一回家就倒在床上,忙跟了进去:“少爷,吃过饭没有,少爷……”

“别理我,实在太累了……”床上的苏木已经发出轻微的鼾声。

“可是货栈的活重,少爷。”看到苏木一脸的疲惫,小蝶心中一酸,贫贱之人万事哀。老实说,在县试之前,小蝶对生活已经彻底绝望了。

少爷呆成那样,身上的钱是用一文少一文。她想不出这家将来会变成什么模样,等待二人的又将是什么样的命运。既然无法想象,索性就不去想,就这么麻木地一天天过下去。

心中有的只是一份对少爷的忠诚,总归不能看着苏木这么下去不管吧!

却不想,苏木那天从诗会回来之后,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傻病也好了,人也不呆了。竟知道读书上进,去参加童子试,还拿到头名。

如今又得了个月薪三两银子的活路,回想起来,这一切就好象是在梦中一样。三两银子,如果节约些用,一个月怎么也能存下二两五钱吧,一年下来,又是多少呢!

这生活,过得有写滋味了。

可惜,俗话说:屎难吃,钱难挣,人家开出那么多工钱,绝对不会让你抄着手在旁边喝茶。

少爷娇生惯养,这两年也一直被自己照顾,这出去做工,受得了吗?

小蝶又是高兴,又是难过,眼睛也红了。

在苏木旁边坐了半天,她忙跑回灶房熬了些稀饭,等放得凉了,这才用汤勺一勺一勺地喂着苏木。

苏木被一口米粥灌醒,醒来之后才发觉有些饿了,坐起身来,笑道:“好滋味,刚才我睡了多久?”

小蝶眼睛又是一热:“才睡了不过一个时辰,可是活太多?喝完粥就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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