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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好女婿-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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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公公:“奴才在。”

“太子是怎么伤的,得查。”

第一百四十六章高薪礼聘

“是,奴才这就去查。”徐灿低着头,俏丽的脸上满是狠毒。

作为东厂厂公,查这种事情本是他的职责所在,更何况还是太子受伤一事,摆明就是与人斗殴所致。

至于天气热云云,不过是哄鬼,皇帝也明显地起了疑心。

对于这种事情,徐公公是很乐意去办的,如果可能,他倒是想将太子身边的几个太监和侍卫都一网打尽。

倒不是因为他和刘谨有什么深仇大恨,这不过是宫里的政治游戏规则而已。

眼见着今上的身子一日不如一日,等到了龙御宾天的那一天,太子继位,一人得到鸡犬升天。以刘谨如今所受的荣宠,将来肯定是要得到重用的,无形中,他徐灿就多了一个政治敌人。

现在的徐灿在内侍侯中排名第二,可说是升无可升,只需不犯错,保住自己的位置即可。

可这个刘谨做为太子的大伴,就他和储君的私人感情而言,别的人也比不了。

还不如借皇帝的手将其拿下,换一批新人。

不停换人,让新的太监没有时间同太子建立关系,这才是保持自己在宫中地位的王道手段。

*******************************************************

第二日,老举人依旧躲在屋中没有出来,这老先生究竟长什么模样,对苏木来说简直就是个谜。

在现代实际,宅男也常见,可好歹还有电脑电视可玩。在古代当宅男,娱乐活动贫乏,除了看书就无事可干,想想就觉得可怕。

不过这样也好,昨天发生那件尴尬事,如果大家照面,却有些尴尬。

苏木现在连吴小姐也有些害怕见到,特别是自己所写的那本书里有黄色段子,若是让她看到。在吴小姐心目中,不知道会把他当成什么人。

他算是看明白了,这大明朝,尤其是书香门第,对礼教一物看得极重。

不知怎么的,苏木心中有些犯怵。

照例起了个大早,苏木也没有心思去跑步,胡乱喝了一碗粥,照例将桌子搬到小天井里,开始一天的功课。

时间已经到了七月中旬,已是夏末。按照往届的规矩,乡试时间一般订在八月初九,到时候,会提前几日张榜公布考试日期,个主考官、副主考等相干人等的姓名。

如果一切如常,也就是说,还有二十天就要进考场了。

通过这段时间的温习,苏木的文言文写作算是初步过关,至于八股时文和试帖诗,早在保定时,通过韶泰的题海战术,苏木也将这种题材的写作规律摸了个门清。

现在正是该将精力放在其他文体上面的时候了。

乡试因为是正式的科举考试,题目却比童子试的花样要多得多,出题量也大。

除了八股文和试帖诗,还有策问和史论,考的是秀才们的综合素质和为政能力。

苏木以前在帮助导师编辑那本《状元八股文精选》时也曾经查阅过大量的史料。由河南万历七年的乡试题目来看,题量和花样就多得惊人:第一场,需完成七篇八股文,这是最重要的环节,如果作得差了,后面两场就算答得再好,也要名落孙山。如果以一百分计算,这一场至少要占八十分;第二场,试论一道,三百字以上;判语五条;诏、诰、表一道。这是机关公文写作;第三场,策问五道。

第二第三场虽说在总卷面分数中所占比例不高,可要想获得好名次,这两场却不能放弃。

而且,大家都知道第一场非常要紧,特别是那些老秀才们,谁不是将八股文章作得四平八稳,一时间也分不出高下。真要出彩,还得靠这最后的两场。

大约想了一下,苏木觉得自己在八股文和试帖诗上已经不让今人。至于策问和公文写作,却不是很擅长,现在是时候补课了。

所以,今日一大早,他就开始捧着考题集揣摩起来。

可不知道怎么的,因为昨天晚上的事情,苏木老是走神,看两页书,就忍不住扭头朝吴小姐的房门看上一眼,生怕她突然走了出来,彼此见了面不好意思。

如此小半个时辰,苏木死活也静不下心了,不觉有些烦躁。

坐在那里,他时不是挪动一下身体,感觉屁股下有人东西硌着一样,这情形只能用“抓耳挠腮”四个字来形容。

小蝶见他精神有些恍惚,关切地问:“少爷,你怎么了,一副魂不守舍模样?”

“没什么,就是有些乱。”苏木伸出手指揉着太阳穴。

小蝶:“那好,我出去买菜了,少爷今日想吃些什么?”

“随便,清淡点最好。”

……

等小蝶出门。

“这种状态可不好啊!”

苏木苦笑一声,又想:“我怎么老朝吴小姐那里看啊,她平日里又不出来的。我在这里住了这么长时间,也不过见过她几面,估计今天也不会出来了……罢,还是出去走走吧,权当散散心,反正强读也读不进去。”

刚站起身来,对面的门“吱啊”一声开了,一条人影闪了出来,不是吴小姐又是谁?

苏木一惊,还没等他说话,吴小姐就将稿子放在他的桌上,也不说话,只微微一福。

稿子上密密麻麻都是圈圈点点,也写满了小字,显然是花了些工夫。

苏木心中更是怀疑:难道这稿子根本就是吴小姐修改的,却没有经过老举人之手。

再定睛看过去,吴小姐眼圈还是红红的,眼皮因为哭太多,有些肿。即便如此,却别具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风韵。

苏木忍不住问:“都修改完了,你看过吗?”

这话一说出口,不知道怎么的,他心脏一阵不争气地乱跳,面庞也因为尴尬有些微微发红:该死,让一纯情少女看H,苏木啊苏木,你太不象话了!

吴小姐面上也红了,低着头摇了摇,用蚊子一样的声音回答道:“女子无才便是德,却不识字。”

苏木大惑不解,一句:“那你昨天晚上怎么抱着我的稿子在读,还在笑呢?”就脱口而出。

这话一出口,他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

这岂不是说自己在偷看人家吗?

吴小姐也是“啊!”一声,一张脸红得跟苹果一样。声音更是低不可闻:“我真不识字,只不过,公子的字写得真漂亮,比家父好象还好些,就随意看了看……就,就不知道、道,怎么的,笑起来了……”

她竟然有些口吃,满脸都是慌乱。

“子乔,子乔。”突然间,有两个人闯了进来,大声喊。

苏木原以为是朱寿来了,他对这跟屁虫也烦了,正要发怒,回头一看,却愣住了:“你们还没回保定?”

来的正是胡百户和胡进学叔侄二人。

这两人倒也低调,没有穿锦衣卫的飞鱼服,也没带武器,都是一身黑色绸衫,看起来和普通商贾没两样。

胡进学手中则捧着一个大礼盒,一脸的兴奋。

见外人进来,吴小姐忙用袖子遮了脸,转身回屋去了。

胡进学将盒子放在书桌上,擦着汗水笑道:“不回去了,不回去了,以后估计都走不了。”

苏木:“怎么回事,难道是昨天顺天府那事还有后患?”这事下来之后,他也推敲过,无论从情到法,都没有任何漏洞,书生也没有任何理由闹事。

“没什么后患,都解决了。不但如此,叔因为这事办得漂亮,竟然入了牟指挥的眼睛,点他做了副千户。”胡进学越说越兴奋,尽可能简短地将这事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然后叫了一声:“叔这回是升官了,子乔,这可都是你的功劳啊!叔这回留京城,肯定是要大用的。保定自然回不去,叔已经决定在京城买个宅子,将夫人和小姐接过来,以后就在这里安家了。”

“啊!”苏木忍不住在心里叫了一句:我这是开的什么光环啊,专门照耀别人。上次倒马关,我就是出了个主意,胡顺就从一个普通军官摇身一变变成了锦衣卫;如今,我帮他度过了这个难关,他竟然从一个百户升为副千户。我这个曾经的准老丈人的运气真是好到爆,这样都能升官。难不成我苏木是个幸运星,瞪谁谁走运?

只不过,以胡顺的情商和智商,他当的官越大,将来惹得祸事只怕也越大。

他以后倒霉不要紧,别连累了胡莹才好。

想到这里,苏木不禁有些替胡小姐担心。

又想:若我是胡顺,知道自己不是混官场的料子,本就该借这个机会回老家去。这人做官,最重要的是知道进退啊!不仅仅是做官,做人也是如此,凡事三思。思进、思退,思得失。

这其中,思退一件最难。人是自私的,到手的好处怎肯放弃?

……

胡百户也是一脸的欢喜,实际上,昨天晚上在得到任命书之后,他已经喜极而狂了。当初做了锦衣卫已让他欢喜得像是要漂上天去了,只觉得能够尝一尝威风八面的锦衣卫的滋味,这辈子也就值了。

可谁曾想,自己竟然一跃成为副千户,这可是大人物啊。

如今,又得了指挥使大人的赏识,将来弄不好还能搞个千户,甚至同知什么的当当。

所以,当侄子问:“叔,你不是答应过子乔要回保定的吗,这副千户还做不做?”时,胡顺意气风发地回答:“做,怎么不做,这么大的官不当,我是疯子还是傻子?”

然后就是阵狂笑:“哈哈,哈哈,副千户啊,我胡顺做梦也没想到会有今日的风光,祖宗保佑!进学,等我将这个位置坐稳了,转为正千户,也给你弄个百户当当。”

可是,胡进学也知道自己的叔其实也是个没头脑的人,最近又饱受打击,心气已堕,这副千户干下去,将来只怕会有麻烦。

就提醒胡顺,说京城龙蛇混杂,可不是保定那种地方可比的。

这句话提醒了胡顺,他想了想,自己确实不是和人勾心斗角的料。不过,就他所认识的达官贵人而言,不少人比自己还笨。可人家手上有得力的幕僚啊,无论做什么事,都有一群人精帮衬。

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苏木那臭小子还猴精的人吗?

胡顺一个激灵,猛拍脑袋:是啊,我为什么不去请苏木做我的师爷呢?

摆明朝文教发达所赐,每年科举都会产生不少秀才相公,这群人又不懂得生计,大多奔走于达官贵人们下,给人当僚属、师爷,也算是这个时代读书人的一个不错出路。

于是,胡顺就带着礼物,兴冲冲地赶了过来。

见苏木瞪着眼睛,胡顺装出一副礼贤下士的模样,长长一揖:“子乔,胡某知道你是个有大才的,人才难得,我手下正缺一个师爷,还请你过去帮帮我。往日的种种都是我的错,还请子乔不要放在心上。”

“让我……给你当师爷……”苏木瞠目结舌:有没有搞错,我和你胡顺以前那么过过节,虽然看在胡莹面子上,如今也不计较了,可那个结还在,大家见面未免有些尴尬。大家差一点成了一家人,你不尴尬,我苏木还尴尬呢!

“正是。”胡顺见苏木不为所动的样子,表情更是诚恳:“苏先生,请务必帮我!”

他心中一急,连先生二字都喊出来了。

自家事自家最清楚,胡顺已经深刻认识到,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官场上面,若没有一个出色的智囊,自己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更何况,他这次又得罪了高原高同知这样一个大人物,将来也不知道那鸟人会挖多少火坑等着自己跳进去。

“这哪里跟哪,辈分都乱了。”在心目中,苏木一直拿胡莹当自己的女人。虽然不想承认,可胡顺作为胡小姐的父亲,怎么着也比自己高一辈。

苦笑一声,按捺下心中的不快,苏木正色道:“只怕不行,马上就是乡试,谁耐烦给你当幕僚,也没那闲工夫。”

“这个我也明白,等考完再说,反正离春闱还有几个月,苏先生你又不可能马上入仕的。”

胡进学也叫道:“子乔,你就帮帮叔吧!”

胡顺瞪了胡进学一眼:“什么子乔,要叫苏先生,没规矩。”

“苏……先……”胡进学还是有些不习惯。

苏木摇头:“真没兴趣,胡老爷,你请回吧!”

胡顺:“一个月一百两,中不?”

“什么?”苏木没听清楚。

胡顺:“一个月一百两银子的薪俸。”

“啊!”一声低不可闻的惊呼从西屋传来,竟然是吴小姐。

苏木听得清楚,可不知道怎么的,他总觉得吴小姐的惊呼声中带着一丝欢喜。

这让他有些想不明白。

第一百四十七章这是在耍赖吧

“一百两。”这个数字让苏木抽了一口冷气,不得不承认胡顺的手笔实在是他。

在没有穿越到明朝之前,苏木对白银的价值并没有直观的认识。在他看来武侠小说里的少侠们在酒楼吃饭,随手就扔出去几百两银子,还不带找补,便以为一两银子也就一块钱的概念。

真到了这里,才知道,这玩意儿一两起码值一千块钱。

胡顺区区一个锦衣卫副千户,竟然给自己开出每月十万块钱的高薪,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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