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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剑一出,阿里姆精神就是一振,罗林改的并不多,但改动的每一处都让他有一种‘啊呀,我怎么没想到’的豁然开朗感。
当一招用到最后,罗林手中枯枝猛地捅出,材质又干又脆的枯枝尖端一下撞在了一旁的大树上。
“咄!”一声脆响,直径近三十厘米的大树猛地一震,然后枯枝竟然一下没入了树干,一直进入十厘米才停下来,远远看着,就像是长在树上一样。
阿里姆认得这树,是云桦,木质坚韧,是用来做枪杆的好材料,三十多厘米粗,那是已经长了至少五十多年的老树了,现在竟然被一根枯枝捅了一个洞,这……这不符合常理啊!
他快走几步冲到树干前,扯开树皮仔细观察,越看脸上越是惊讶,最后他竟然绕到了大树背面观察,这一看,他就几乎跪了下去。
虽然树枝才插入不到十厘米,但其中的劲力却透过了树背,将大树背后的树皮都震裂了。
“枯枝……怎么做到的?这怎么可能?”阿里姆不是不知道这一剑的原理,事实上刚才罗林演示的非常清楚,他惊骇地是这一剑中对力量的绝对控制力,武技到底要到什么程度,才能形成这样可怕的控制?他想都不敢想。
“我给你改的这一招,你练上三年,应该能有我这一剑的五成威力,那个时候,你用枯枝,在外观上可以做到和我一样。”
“外观?那里面是怎么回事?”阿里姆被震地不轻。
“出一剑,劲力透过树身,却不伤树。我这一剑,力量涌动时候避过了这棵树的所有要害,这棵云桦树非但不会死,反而会因为树身上的缺陷而免于被人砍伐。”
“啊,竟然做到这种地步吗?”阿里姆再次震惊。
至此,他彻底心服,对方教给他的虽然只有一招,但这一招却足以当作传家之宝,就这一招,一代一代的传下去,绝对能为他的家族立个名声出来。用一块天外黑晶换取这样的绝招,值,太值了。
“多谢指教!”阿里姆躬身深拜。
“行了,你给黑晶,我给剑招,两清了。”
阿里姆哪里敢这么算,他恭敬得不得了,一步一步后退,等退出三步的时候,他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轻声道:“罗战阁下,明天我们就要到汨罗城,有些事,我必须提醒您。”
“哦,你说。”
“汨罗城城主的弟弟格底斯,爱马如命,性格霸道,我看您的踏燕马比他的坐骑乌炎神骏了好几个层次,这马的消息要是被他知道了,恐怕会有麻烦,而千蝶夫人……”
说到最后,阿里姆的声音越发低了:“夫人她外表柔弱,实际心性狠绝,青藤分部更需要在汨罗城打开局面……我的话就这些,您小心。”
说完,阿里姆对罗林再行一礼,这才离开。
罗林听了,眼睛微微一眯,随即又笑,伸指弹了弹手边的钢枪,发出‘当当’地劲响:‘汨罗城既然是难得的大城市,提升力量的好东西肯定不少,不抢我的马还好,抢了正好给我借口,哈哈。’
他去汨罗城,除了打听消息,也有寻找珍惜宝物的意思。找到了,他当然不会抢,而是会想办法用自己的东西和对方交换。但如果有人主动打他的马的主意,那抢人的就要做好被抢的准备了。
还有那个千蝶夫人,她的心性如何,罗林一眼就看明白了,这女子命运会如何,看她自己选择走哪条路吧。
车队在野外休息了一夜,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车队重新出发。
走了一段路,千蝶夫人就问罗林:“罗战阁下,您的踏燕真是神骏,不知道这马是哪里得来的?”
“山里寻来的野马,是马王,一开始脾气爆,我调教了小半年才好。”罗林敷衍着回应。
“原来是马王啊,难怪。我能知道是那个山头的马群吗?”千蝶追问,罗林就斜睨她一眼:“这马就这么一匹,之所以长成这样,大概是吃了山里的什么好东西的缘故,其他的马都是普通,你去抓也抓不到什么好的。”
“这样啊。”千蝶很是失望,她也没怀疑罗林的话,像踏燕这样的神驹,肯定是可遇不可求的,可惜这马就只有一匹,而且还被这么一个用枪的大高手骑着,她有钱也买不到啊。
之后千蝶不再询问,一路上,众人默默无语,到下午三四点的时候,前方出现了一条大河,河边,一座恢宏的城市矗立着。
“那就是汨罗城了,旁边那条就是汨罗河,它一路东去,直到入海!”剑客阿里姆向罗林介绍着。
“嗯,我知道了。咦~有群士兵出城了,好像是冲我们来的。”罗林敏锐地感觉到那群士兵有敌意,转念一想,就大致猜到的原因。
他有宝马,引人觊觎啊。千蝶夫人一直在他身边,自然不是她传出的消息,应该是那群被打散的强盗搞的鬼。
第七百三十四章汨罗城(三)
汨罗城出来的士兵大概有五十人,个个都装备鲜亮的银色鳞甲,马侧悬着弓、刀,样式整齐,人人身体健壮,气势如虎,一看就是精锐。
领头的一人,身高至少一米九,真正的虎背熊腰,他身上的战甲也最是精良,手上倒拖一把长柄战刀,刀尖虚虚地点在地上,一路逶迤而来。
这人的马很是神骏,通身毛色青灰色,四蹄处则长有鲜红色毛发,跑动起来,毛发晃动,就像是一团燃烧的火焰。
看到这马,罗林就大致知道了这人的身份,想必这就是汨罗城中的霸主级高手格底斯了,他胯下这匹马,应该就是他的乌炎了。
果不其然,剑客阿里姆拨马到了罗林身边,声音焦急:“麻烦了,来的就是底格斯,他身后的是汨罗城最精锐的白银卫。”
罗林没有回答,他在观察对手底格斯。
的确有一股睥睨的霸气,看他表情,一脸跃跃欲试,他已经看清了罗林的战马,眼里全是兴奋之色,但却并没有流露出明显的杀气。
这么看来,这个底格斯并非如阿里姆那般是个强取豪夺的人,至少对他应该没这个打算。
既然这样,罗林就没有后退,稳稳端坐在马背上等待,周围人都是一脸急切,但却没一点儿办法,只能静待局势发展。
片刻之后,底格斯就带着自己的卫队到了车队跟前,他在罗林身前二十米外站定,也不看罗林,目光就直愣愣地看着他的马。
“啧啧啧,好马,果然是万中无一的神驹!”底格斯眼睛圆睁,一眨不眨地看着踏燕,那模样,似乎光眼睛看就能将这马儿给夺去似。
天行商会地人都不敢出声,生怕一不小心惹怒了这位传说中霸道无比的武道强者,底格斯身后的白银卫也肃然无声,他们已经习惯了主人爱马如痴的样子。罗林也不说话,就这么眯着眼,任由底格斯各种作态,只等他最后如何出招。
过了好一会儿,底格斯的目光才从踏燕转到罗林身上,他由衷称赞:“你这马绝了,叫什么?”
“踏燕。”罗林惜字如金,他倒要看看这小子有多少耐心。
“踏燕?马踏飞燕,飞马踏燕?好名字!好马!”底格斯是长年骑马的,纵马在草原奔驰那是常有的事,罗林一说,他就明白了这意境,顿时大胜赞叹。
赞叹之后却又是感慨:“这马比我的乌炎还要神骏,我也不占你的便宜。你说,要怎么样才肯把它转让给我。”
“不让!”罗林的眼睛依旧半闭半睁,说出的话毫无商量余地。
“呵~阁下真是个爽快人。”底格斯也不生气,每一个练到他这种地步的强者,脑子都不笨,在这世界上,能坐拥如此珍宝的,那一定有某种让别人无法觊觎的绝技,在没摸清对手底牌之前,他不会轻易翻脸。
想了想,底格斯开出价码:“我出和这战马等重的黄金和你换,怎么样?”
“黄金死物,神驹难得,不换!”罗林摇头。
底格斯哈哈大笑:“说的好!我觉罗斯家族控制着汨罗城和周边三百公里土地,城南有一镇,叫碧湖镇,地产丰饶,风景秀丽,还有一渔产丰硕的大湖,我用这镇和你换,怎么样?”
“世间最大的束缚,没有超过土地的。我这人最受不得束缚,你的碧湖镇虽然宝贵,但不和我的胃口。不换!”罗林还是摇头。
“我家族供养着一个神匠,家中宝库存有星耀神铁,我让神匠为你打造一把名枪。我也不让你没有马骑,就用我的乌炎替了你的马,怎么样?”
罗林嗤之以鼻:“一匹凡马怎么能替代我的神驹。你我这样的人,你以为武器比马更重要?”
底格斯语塞了,再想不出什么交换物品,脸色顿时显得有些阴沉。他身后,一个头插白羽的白银战士拨马上前:“主人,这人狂妄自大,我愿意为主人教训他!”
他们的主人是霸主级的无上强者,整个时间能和主人过招的人不过二十,这家伙是哪里冒出来的,竟然这么大脾气,主人好言好语地交换,也不会欺负他,竟然一点脸面都不给,真是自寻死路!
底格斯摆了摆手:“不用。”
他冷眼看着罗林,嘿嘿笑道:“你这马的确神骏无双,我这辈子见过的马再没有比它更好的了。不过我这辈子会过的枪客也多不胜数,在战场上,死在我战刀下的枪客无数,有的有名字,有的没名字,不过他们都败了。我倒要看看,你这个使枪的,到底有什么本事能配地上你的马。”
说话间,他猛地一挥手中的长柄战刀,战刀划过空气,发出‘呜~呜~’的风响,犹如虎啸一般。
罗林眯着养神的眼睛这才睁开了,哈哈大笑:“说了这么多废话,最后才说了一句有用的。神驹出世,强者才有资格拥有,想要,就来抢!”
“说的好!痛快!”底格斯微微一怔,随后就是大赞,这句话非常合他的脾气,他之前说来说去,早就不耐烦了:“就冲你这句话,今天不论我得不得马,你都是我汨罗城的贵客!”
说完,他再挥下战刀,大吼一声:“接招!”
话音未落,他胯下的乌炎马就猛一顿足,就像脚下有一个炸弹爆开,一下草飞泥溅,战马也如出膛的炮弹一般,载着底格斯撞向了罗林。
这乌炎马的确不凡,乌炎乌炎,炎就是火,就是爆裂,这么一个冲锋,那股爆裂之意极其明显。而且这匹马见了踏燕之后,似乎一直受到压抑,所以此刻得到主人的冲锋命令,立即反弹,爆发出的力量反而比平时更胜一筹,就连底格斯也感到今日战马的不同,坐在马背上的他,感受到了强烈的拉扯力,他顿时热血沸腾,发出一声狂吼:“杀!”
这吼声如雷,夹杂在马蹄炸响、战刀呼啸之中,顿时就产生一种天地色变,风雨欲来的巨大压迫感。
处于底格斯对面的车队众人顿时就承受不住这无匹的气势,齐声惊呼,对方还没冲到,这边已经出现了人仰马翻的溃散。
不愧是霸主级的强者,这气势着实霸道无比。在罗林看来,也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碰到的第一个稍有挑战的对手,但也只是稍有挑战!
碰见这样的对手,罗林心中也起了一股好胜心,只觉心中有一股气直冲而上:“天地变色、乌云盖世又如何?我不先开口,那只虫儿乱做声?”
“来的好!”罗林也是大喝,他双目圆睁,目射精光,踏燕马猛烈爆发,手中长枪也往前刺,枪尖一点寒芒刺目无比,就如旭日东升一般,万丈光华射出,驱散世间所有黑暗。
双方距离不过二十米而已,这二十米,对猛烈爆发的战马来说,瞬息就可越过。
在周围人看来,他们就一个眨眼,结果前方两人就像是瞬移一般,从之前奋力状态撞到了一起。
撞击的过程猛烈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
在两马交汇的一瞬间,罗林一枪刺出,人借马力,他的马比对方好,武技比对方高,于是这一枪就比对手快,力量也比对手强。
一枪出,底格斯之前营造出的狂暴气势一下就被驱散了个干净。
太阳升起,云消雨霁,天地一片清朗。
“好快的枪!”底格斯心中流过一丝惊悚的意念,他一瞬间就判断出,在他的战刃砍中对方前,自己的身体会被对手的枪给戳个通透,说不定整个人还会被对方举起来甩出去,自己的攻击根本伤不到对手。
顷刻间的交锋,他落入下风,变攻为守。
比武交锋的上下风争夺是非常快的,那种双方相持不下的情况只会出现在两个水平相当的对手之间,显然,罗林的武技大大超出底格斯。
这就像是围棋对弈,不同棋力的人弈棋,一落子,一方神闲意若,轻松落子,另一方却是左冲右突,疲于应对。
底格斯就是这种情况。
第一招他改为守势,成功抵挡住了对手的刺击,但对手的攻击中却蕴含着一股磅礴大力,而且还非常诡异,一碰之下,他手中的战刀就几乎要脱手。虽然他最终把持住了,但却失去了争夺下一步先机的机会。
顷刻间,罗林连出十二枪,手中的枪影重重,其中又夹杂着枪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