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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爱而非 by 橙子雨
前言&文案
关于这篇V文……这个……写文不容易,希望大家能理解。m(_ _)m原先的网络版有结局也有续篇,也算是个质量不差也完整的故事了,V文会努力做到更好。
【V文和网络版的不同】
1。从肖恒醒来之后,剧情就和网络版不大一样。简而言之就是肖恒醒来之后忘记了变成幽灵的日子,于是洛予辰继续受虐一点点。(*^__^*)醒来之前也加了一些原版没有的东西,虽然没有后面改的那么多。
2。抓虫子,原文里前后说不通的地方以及年份矛盾的BUG都有改,如果真的有心的亲们会发现三分之二的语句都和原文都多少有不同,橙子真的有修。原文是很感性地在写,难免冗杂了一些,修改版是很理性地在改。
3。续篇《洛予辰的日记》不在此V文里,大致剧情尚在,总体整合成一篇以洛予辰的视角来写的文了,而不是日记,因为日记篇最后橙子也觉得还是在虐肖恒。让你们说我是洛予辰的亲妈肖恒的后妈,我怒吼着来当洛予辰的后妈来了。
4。关于甜甜番外《情人节》,答应过大家新年的时候贴出来贺年。
5。番外《煮鱼摧花二三事》,V文独家。
6。大家等橙子我慢慢上传,不急不急~~~
此致敬礼!(被PIA飞~)
【PS】很多亲都纠结的洛予辰为什么上辈子负了肖恒下辈子还负他的事情啊,解释一下。
1。萧衡跳井的事情,洛予辰也算是跳了一次湖(找耳环那次),是还债。
2。割腕,这辈子肖恒利落地一刀,洛予辰自杀是N多刀,补了这一刀和前世盟主为了给他血而割的那些。
3。关于萧衡的“生生世世不相见”说,因为洛凡的坚持和赵禁的于心不忍,没有成为现实。话说,只要葬在一起,下辈子一定能够再次见到,所以见到了。
4。唉,其实洛予辰也不容易,两辈子都那么别扭,智商不高不是他的错,总是活在后悔里也挺惨的,大家就原谅他吧……
【文案】
从来他都是这段感情残酷的一方。
十年,那个人站在他面前,说爱他,他看都不屑看一眼。
他总以为他们之间有足够的时间,已经耗上了十年,再耗下去,也就差不多一辈子了。
他知道对方执念太深,所谓放手,根本是笑谈。
而当那个人终于放手,久违的自由,尝起来却不如想象般的甘甜。
放手,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
当活着已经变成了一件尤为痛苦的事情,不得不最终选择死亡。
可是是死神的恶意的玩笑,还是善意的疏忽,是执念太重,还是怨念过深?
如果世界上有数万种不得善终的办法,他领教的这一种绝对最有创意,也最为狠厉。
等到从最初的不甘变成默然,心痛变成麻木,委屈变成自嘲,嫉妒变成认输和臣服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生了一些,微妙的改变。
01
我一直以为人死后是没有灵魂的。即便有,那也一定是生前执念太深或是有太多的怨怒和不甘,于是变作孤魂野鬼,徘徊于世间。
现在看来其实并不完全是这样。
我死了。割腕自杀。
死得时候自以为并没有太多的怨恨和不甘,就是觉得再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了。
人真的绝望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死并不是一件恐怖的事情。我只记得,冰冷的水流过手腕狰狞的切口,一池水慢慢从粉色变成猩红,我静静地看着我的手漂浮在水中,然后慢慢阖上眼睛。
终于,一切都放下了。终于,可以放手了。
一切的爱和痛苦,思念和悲伤,终于可以烟消云散。
这次是真的放过你了。
那么,衷心希望今后你能够幸福。
我没想到我还有机会能再看到光。
微微的柔光,像日蚀过后一般在无尽的黑暗中渐渐露出一丝亮,然后越来越亮。
眼前好像有模模糊糊的重影,我半梦半醒着,并没有自觉,现在回想起来,那时身体很轻,像树叶一样飘在空中,感觉不到温暖或寒冷,也体会不到痛苦或悲伤,包围我的是像羽毛一般轻轻的、软软的虚无。
我开始有了意识,冥冥之中,我感到有什么东西牵引着我向前走,周围的景物亮了又暗,灭了又明,渐渐光亮驱散了黑暗,接着光亮也暗淡了下去,化成了令人怀念的橙色灯光。
眼前的景物,仿佛一张展开的画卷,明晰写实起来。
我仍然有一些迷茫,梦游般地环视四周,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地方,这里是我和他曾经的家。
深色的红木地板,大大软软的白色沙发,落地的艺术台灯仍然笼罩着橘红色温馨的光晕,一如往常一样洒在着他恬静的睡脸上。
已成习惯,我几乎是从第一时间就欣赏起来。
他一向喜欢在软软的沙发上开着暗暗的台灯入睡,而且睡得极不老实。我则喜欢在他入睡时偷偷坐在旁边,看着他那张如刀削的俊美脸庞,以及脸颊边黑色发丝里银色的十字架耳坠闪耀的淡淡光华。
“嗯……”他微微翻了个身,皱了皱眉,似乎觉得冷,伸手摸索起那条花纹繁复的印度毯子。
毯子早被他在翻来覆去间弄到了地上,以前都是我一次次轻轻帮他盖回身上,而现在的我却只能站在一边,爱莫能助。
摸不到被子,他被迫醒了过来。我心里咯!了一下,就如同平日偷看他睡觉被抓到一样的做贼心虚,然而这次他的视线平视扫过我,却没有动怒,而是径自伸手从地上捞起了被子。
我站得离他这样近,他拿毯子的时候手实际上穿过了我的身体,而我们却都没有感到一丝异样。
他看不到我,也摸不到我。他感觉不到我的存在。
其实很无所谓,反正他能看到我的时候也总是无视我,能碰到我的时候也是尽量能不碰就不碰了。
我在他身边的时候,他一直当我是空气,现在,我倒真成了空气。
他满意地抓着毯子,重新往沙发上一倒,顷刻之间又沈入梦乡。
我静静地看着他的入睡,在心里叹服我良好的涵养。
我应该歇斯底里的,我应该抓狂,我应该暴跳如雷,我应该尝试一下抓着上帝的领子拼命摇晃问问他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然而我没有能见到上帝,我没有能见到黑白无常,我没有能见到哈迪斯,我没有见到任何一个传说中的在人死了之后能够见到的起码能给我指个方向告诉我下一步该怎么走的人。
我就这么死了,没上天堂,没下地狱,莫名其妙地变成了没人管没人问的孤魂野鬼。
而且还偏偏缚在他身上,我已经想不起来这个的学名是什么了,地缚灵么?
我觉得我肯定是做错了什么程序,比如说天堂的大门在身后打开了,我不小心没看到;或者是黑白无常今天临时有事,就毫无责任心地把我丢在这里。
又或者是,在满不在乎的自我欺骗下,心里偷偷掩藏了太过激烈的执念、委屈和不甘。
我不知道。
最初恢复意识时仿佛从噩梦中惊醒一般。我发现自己在车里,而他一脸疲惫地睡在后座。
我经常这么和他坐一辆车从公司回来,他经常这么无视我自顾自地睡着,我能体谅他,一上节目就是一整天,很耗费体力。大明星,万人钦慕,其实也难做。
我伸出手,却碰触不到他的发丝。
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
我叫了司机,司机没有回头,我叫了他的名字,他不搭理我。
身体很轻,脚还是踏在地面上的,但是我的身体却没有了实体,再也没有人能看得见我、听得见我。
车开到楼下,他下车,我好像被绑在了他身上一样,会被他牵着走。目测了一下,最远的距离也不过三米。
然后我就忐忑不安地跟着他回到了这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
窗户上还挂着我挑选的没有品味的嫩黄色流苏窗帘,上面印着可爱的小鸭子,和整个房间简约时尚的气氛格格不入。
摆设没有什么大的变动,灯、沙发、枕头,都还是我记忆中的样子。
只是桌上的相框里,不再是我贴着他,晕乎乎地看太阳花的相片,而换成了他和那个人的。
那人秀丽明亮,穿着小猫的服饰,系着铃铛,笑得一脸灿烂;而他被迫穿着狗狗的衣服,仍然俊美高挑一脸冷酷,偷着夹带了一丝被逼无奈的沮丧,细细看去却又有几分难以察觉的浅浅温柔。
虽然早就知道肯定会是这样的了,真让我看到了还是觉得丧气。
想人家两大明星,不仅私底下真心相爱,连明面上,都是公司推出的官方配对,粉丝一大堆。每天官网上,博客上,一堆花痴的祝福刷屏看得眼睛都花。
每次上他的博客,看到那些暧昧的图片和同人文,都想跳出去大吼一句:十年内,他洛予辰是我肖恒的人!
现在回头想想我就像是言情小说里普遍出现的那种缠着主角不放的非主要角色一样,自不量力并用心险恶地在两位主人公之间横插一杠,连累得一对有情人情路坎坷情海汹涌闹了半天就是不得终成眷属。
果然最后我也像普遍妨碍主角幸福的可悲配角一样,不仅被当垃圾障碍彻底扫清了,还顺带落得个不得善终的下场来大快人心。
我抬头看看,又失败地发现我执意贴在墙上的几幅他的巨幅华丽写真海报被他拿掉了。
比起早就被我预测了命运的照片,还是这个比较让我气愤,不知道他扔到哪里了,我还一直很宝贝那些的。
罢了,什么时候了,还计较这些。
02
在我继续细心观察房子内部设施的变化以寻求进一步打击的时候,他已经进了浴室。因为那半径三米的自由活动范围,我还不用卑鄙地以和他被迫绑定为借口去偷看人家洗澡,即便如此,隔着我险恶用心挑选的磨砂玻璃门,从透出浴室的一点微光里仍然能够看到那高挑完美的身形。
现在看到他还要色心顿起,我非常泄气。本来以为死了就能逃开的,可曾想居然真的做到了迷途不知返的境界,连人都死了心都还是在他身上。
只是总算还值得宽慰,因为死了,所以再也不能从他身上索求什么,再也不能强迫他屈尊纡贵地天天对着我卑微掉价的一厢情愿。
这就是我从死亡那里得到的少得可怜的好处。
灵魂好像是不用睡觉的,反正我就这样看他看到大半夜,没有丝毫倦意。于是我就贪了这个便宜,在他进入梦乡之后贪婪地看,好像要把我多少年来没能看够的全部补回来。
现在总算不能摸,不能抱,就只能看着,但也感觉很满足。
我真是病入膏肓,无药可医。
十年了,我早该知足。
十年,犹记当初的纯真岁月,我们一起驰骋绿茵球场,一起笑着,壮志雄心地击掌盟誓说踢完青年杯就一起晋级,将来一辈子一起踢球。
谁都知道当时在学校最出风头的洛予辰同学的名言就是:洛予辰是最棒的前锋,肖恒是最好的守门员。
还记得他穿着球衣英姿勃发,逆着夕阳回过头笑着,年轻的脸上放射着绚烂的光华。
他说,有肖恒在后方,我最放心了。
因为这一句,在他不知道的地方,我偷偷花了多少时间,做了多少努力,受了多少伤,风雨无阻义无反顾,就只是为了能站在后方看着阳光下他冲向对面的背影,为了胜利后他灿烂的笑容和大大的拥抱。
那时候,他当我是最好的朋友,我缩在壳里披着最好朋友的外衣,肆意享受着他的温暖,奢侈地挥霍青春,无怨无悔。
那时候什么都还没有发生,什么都还没有变故,是真正的少年不识愁滋味的青春年华。
那段日子永远是我记忆中的珍宝。
后来啊,真的发生了好多事,好多事,让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
算了吧,我摇摇头,现在也不是我情伤的时候,反正总归阴阳两隔了,算是远到了尽头,就好像被压入大牢里多年的重罪犯战战兢兢地等啊等终于得了一个立即枪毙的判决,虽然不服,但终于再也不用继续难过继续害怕并徒劳无功地试图挽回。
从此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奈何桥。
我才发现我的情商很高,这种时候仍然能够开玩笑并自得其乐。
不知道什么时候,天已经亮了。我被刺耳的闹锺声吓了一跳,很不习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定闹锺,我喜欢亲自叫他起床,早上五点锺我一定会醒,比闹锺还准时。
坚持亲自叫他起床,是由于我别喜欢起床的时候那个迷迷糊糊的洛予辰,因为只有他迷迷糊糊的时候,看我的眼神才不会那么冷漠,也只有他迷迷糊糊的时候,我无论做什么,他才不会轻易就生气。
于是我就可以稍微放纵一点,偷偷地做点小动作,装成我们是非常相爱非常幸福的一对儿的样子。
他一向没有起床气,今天却很没好气地按掉闹锺,磨蹭着从沙发上起来,随便洗漱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