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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
纪夫人出了名的豪爽性子,叫的又是何钟灵闺中小字,幸好这一桌都是与何家较相熟的人,女人们在一起也都少了些顾忌,但也不由哄笑起来。
何钟灵闹了个红脸,低头给众位夫人斟茶也不言语。何夫人和纪夫人关系较好,借机打趣她道:“我看盛兰你才是真丰腴了,今年缙云馆的师傅们给你做衣服,可又做大了没有?”
许是因为纪夫人嫁了个武官为妻,性子上慢慢带了不拘小节的气势,京城贵妇中也唯有她,平日并不十分看重体型,在饮食方面也比其他贵夫人更懂享受,因此每年裁剪新衣时,竟都要重新量一次尺寸不可,消息在圈中传开,何夫人也就借此调侃了她。
纪夫人并不以为意,更笑道:“晚晴嫁得好自然幸福,这是女人一辈子修也修不来的福气。在庙会上小两口的那段奇缘,如今看来更像是老天爷特意安排的了!”
在座有不少都知道这一段故事,尤其年轻的小姐们爱浪漫,不少都偷偷向何钟灵投去羡慕的眼神。女子做梦都想嫁心爱之人,若这心爱之人还是像沈文宣这样的如意郎君,就更是让人羡慕不迭了。
“当日晚晴也是一片孝心,为何夫人你去祈福,善缘大师一早放了姻缘风筝,彩球两端就连着沈家公子和晚晴,可不正是天赐良缘吗?”席间一位夫人乐呵呵道。
何夫人耳中听着旁人都是夸赞的话,心态也在慢慢转变,而今也是成了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何钟灵在沈家,明显也是过的真不错。何夫人渐渐笑的十分开怀,投入的和其余夫人们聊着京城趣事。
女人们在一起,除了谈天还是聊天,那边男人们热火朝天的喝酒,倒衬得这边安静很多了。
也正是这份安静,在仅有一道帐幔隔着的另一边,当她们听着男人们嘈杂的声音,一瞬间安静下来的时候,夫人们的交谈,也愕然顿住了。
她们只听见帐幔那一边安静的反常,就像有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阻隔了晚宴的进行。
何钟灵几乎立刻从桌边站起来,脸色变了变,“怎么了?”
何夫人看她抬腿就想过去的样子,也沉声道:“你先别急,那边都是男子,你虽是身份女主人,但也不便就这么出现。还是遣一个小丫头过去问问吧。”
何夫人毕竟老辣,处事沉稳有条理的多,何钟灵当下拼力定了定神,随手就指了个丫鬟出来,让她打探消息。
约半个时辰功夫人才回来了,何钟灵沉着脸道:“发生何事?”
小丫鬟谨慎地看了几人一眼,才低声慢慢道:“似乎那边在说,沈府的二公子来了……”
此言一出,如一道闷不作声却又雷霆万钧的雷在众人中悄悄蔓延,每个人所想皆不相同,沈府二公子……年轻的尚要迷糊许久才能渐渐摸清一点门道,年长如纪夫人者,只稍稍一顿,就心照不宣了。
最感受不可思议的是何钟灵,她一张脸神色万变,最终还是重新在椅上坐下,端起茶饮啜了啜,才勾动嘴角似是想为这场合主动圆个话。“先前的确是下了帖子给他,没想到真来了……”
谁能想到呢……众夫人眼神交流一番,换了哪个,也都不曾想到今日宴会上,还会发生此等事。这本来好似索然无味的贺宴,猛然下了一剂猛料般。
纪夫人悠悠道:“若说想知道男客那边的动静,我倒真带了一个随身小厮,唤陈皮的。素日在家倒也是个口齿机灵的,传话从来不曾漏过半个字。今日本来是打算他看着马车,眼下,正好能让他去隔壁,顺带也瞻仰一番沈家二公子是如何的风采。”
纪夫人简直说出了每个人心声,人都有好奇之心,常常待在深闺的女人们,好奇心就只多不少了。
那陈皮长的瘦瘦小小,看着却很精干模样。能在将军府做事,定然是个眼色极好,也会来事的。纪夫人吩咐人传过话,陈皮就戴好衣帽,顺着人群混进了男客那边。
多数人也都在怔愣当中,还没有回过神,陈皮挤到前面,顺着缝隙朝外看。
别看陈皮是个小厮,那也是在将军府见多识广的,什么样儿人没见过,漂亮的不漂亮的,褴褛乞丐到天潢贵胄,但愣是没有一个,叫他像今天这样看直了眼,这样吃惊。
只见那静静坐在轮椅上的年轻公子,披着一件黑如夜色的大氅,但那大氅上却隐约泛着点点金光,看着似乎是孱弱的。但那位公子一抬头,唇边一露笑,倏的仿似带起一波明艳流光,直叫这周边的万千灯火,都失了芳华颜色。
难怪、难怪这里的宾客们都沉默了这样久,此等卓绝的风采,除了叫人片刻间心生仰视,的确也再说不得话了。
陈皮不禁又揉了揉眼,此时,已有一人朝那轮椅上的男子步行而去。看到沈文宣来到,轮椅后站立的蒙面少女自觉退向了一边。
沈文宣慢慢半蹲□,宽大的袍袖扬起在一瞬间握紧了沈洵双臂:“贤弟!”
如果说沈文宣一派世家公子的温文大气,当得起玉树临风的赞语。那此时被他握住双肩的那位轮椅公子,就像经巧夺天工之手制出的美丽窑瓷,泛着神秘幽光。
而此时那位窑瓷般的公子,目光望着他面前的沈文宣,唇齿微启,一道清雅的声音流溢而出:“兄长。”
话音叮咚落地,沈文宣面上展出一抹柔和微笑,挥袖转身向无数伸着脖子张望的人道:“容我来介绍,这便是在下的沈洵贤弟。”
在场的无论知道的不知道的还是之前便心里有数的,此刻都立刻将自己刚才露出的惊愕收回去,一张脸转瞬就变得热情洋溢,重又哄闹起来。“哎呀二公子幸会幸会!”
“原来是二公子啊!欢迎欢迎!”
“二公子果然仪表不凡,和沈大人不愧是兄弟啊!”
说这话的人,立刻被旁边不知名的人用胳膊悄悄捣了一下,那人也意识到自己失言,索性周围说话的人还不少,他便绷着脸装起木头。
当年若不是那位公子的天灾人祸,他口中的沈大人如何能成沈家继子……
不管怎样,沈文宣不知听没听见刚才的话,已推着沈洵入了席位,端然是兄友弟恭。
轮椅旁边的窈窕少女、捧起一双白玉一样的手,托着一个锦盒。
沈洵挥了挥手,示意献上,口中道:“此如意,恭贺兄长,得子之喜。”
少女便把锦盒缓缓打开了,露出里面一对色泽鲜艳的红玉如意。东府的库房里件件都可说好东西,这柄如意当然也不例外。
血色如意是如意当中的珍品,经由能工巧匠雕琢而出,成色极为难得。况且这对一点杂色也没有,更是千里挑一的好东西。
沈文宣望着那如意目光微动,一时只叹道:“你能来便好,还带礼物作甚。”一面吩咐身边的长随,无比仔细小心的捧过了玉如意,带到下面。
从众人的眼神中都能读出意味来,沈家这一场贺宴,是超乎想象的热闹。
饮宴表面上恢复了如初模样,可明里暗里,不知有多少双眼睛瞥向坐席间那个坐轮椅的身影。这些目光的杀伤力,也十分强大。
有些是朝中的新人不知内情的,早有热心人交头接耳的告诉了。将沈家二郎当年的如何表现只说的活灵活现,哪怕年代久远,说的人已经不记得那么清楚,但说的时候,仍是生动的仿佛昨天才亲眼所见。
其实列座中不少人对沈洵身边的那位婢女亦有十分的兴趣。虽说男女大防不得不守,但婢女身份特殊,毕竟是奴籍,通常情况下并不避见外客。
二公子到底是二公子,到底不凡,连个身边的丫鬟出行,亦是用纱遮住了面。不愧是曾经的雅达高洁第一公子……
花期腿都软了,这种阵仗她就算是老人中的老人也不曾经历过,在一堆大男人中间,好不容易撑到沈洵落座,她才得空吐了一口气出来,哑着嗓子苦涩道:“公子实在应该让素锦来的……”
沈洵在桌底下轻轻拍了拍她的手以表安慰。
但是这安慰并没有起什么效果,诚然,跟在沈洵身边,是很让人安心的事情。但不是在今天,今天,跟在他身边,活生生就是箭靶子,被目光盯死的命运。
难怪丫头们刁钻成性,一听说素锦不去,荔儿阿久都双双撤退,虽说得留着人看院子,但这份贼心也表现的太明显了。
可眼下木已成舟,不管花期愿不愿意,都只能硬挺到底了。
沈文宣的声音仿佛隔了千山万水传来:“贤弟,这梅花令最是有趣,看,这就传过来了。”
说是梅花令,其实就是做成梅花形状的小令,读书人爱风雅,其实它的性质,就类似于民间的击鼓传花。
说话时,那梅花令传到一位赭色衣裳的人手里,那人笑道:“我于作诗文章一道也不擅长,还是自罚一杯!”
说罢痛快端起酒杯饮尽了。
坐在最前端的乐师,再次便吹起长笛。悠扬四起,小小梅花令在坐席间传播,沈文宣正交到沈洵手里,忽然乐声一顿,笛声停止了。
所有人忽而都朝沈洵望去,只见沈洵微笑端起酒杯,手向前抬了抬,便饮尽了。梅花令只得继续向下传,众人收回的视线中还隐含失望。
花期头皮发麻,沈洵在东府时从未饮过酒,阿久在饮食上甚至都多控制辛辣物,没想到今日却在这种场合下喝了。
梅花令传了一圈,说巧不巧又在沈洵这里顿住了。
这次沈洵还是没有说什么,端起酒杯,再次饮了下去。花期额头青筋都要跳出来了,双眼死死盯着那梅花令。
等到第三次的时候,饶是东府四丫头当中,涵养最好的花期也大为光火,巴掌大一块牌子就跟认准了她家公子的这张桌子,非逼着人爆发不可。
沈洵盯着桌上的酒盏,良久一笑,竟又是端了起来,慢慢的仰头喝了下去。
席间都有人开始赞“沈公子好酒量…”、观沈洵面色,的确看不出什么来。他一直都是安然的坐在席间,喝酒时候动作都是文雅的。
不乏有想起哄的人,但看到沈二公子这样,也都没了机会。
第四次传令开始,有人插科打诨嬉笑就混过去了,多数人要么作诗要么写字,这梅花令本身就是读书人的玩意,喝酒时还能卖弄一下文采,若只是一味喝酒,难免会让人看不上眼。
不知有意还是无意,转了一圈之后,梅花令竟然又再次落到了沈洵桌上。
花期连生气都没劲道了,只急的不行,碍于边上就是一堆人,无论如何也不能一个丫鬟教训主子。
大家眼睛又都像不带锋芒的利剑一样盯着沈洵,嘈杂声每次也都减弱不少。当所有人都选择无视规则、并对此集体保持沉默的时候,就算明知不对头,也无能为力。
花期头低着,她也只能低头用脚往沈洵那轻轻踢了踢。
沈文宣清淡的笑了:“今晚的梅花令,似乎与贤弟特别有缘。”
夜色完全降临,地上的灯笼已全部亮了。沈洵侧脸埋在灯影间,面庞优雅而朦胧。只听他半晌后微微笑着道:“酒却是再喝不下了,不如写一幅字吧。”
众人总算听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一时眼里的情绪竟藏也藏不住。“久仰二公子博学多才啊!今日终于得见呐!”
“听闻二公子是诗画双绝啊……真是有幸……”
知道公子不再喝酒,花期无论如何是松一口气。但转耳听到这些人说这些话,她忽然心底又有些不是滋味。
这些朝堂上富贵家的人,为了看上一场热闹,是可以什么都不理的。
10、指腹为婚
沈洵拿狼毫笔稍稍沾了沾墨,一块足有二尺多长的宣纸被铺陈在他桌上。这么大的一张纸,若是不写个二三十来字,都不好意思落笔。
但沈洵也只是顿了一下,似乎思考该怎么谋篇,便落笔去写。
这期间,那些人都端着茶杯在手,努力装着不经意、其实恨不得脖子再长个几尺长,好凑到那张桌前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字。
但其实多数人,心中亦都是明了的,即便是当世不二的书法大家,若是八年没有动过笔,再好的笔锋,也定然荒废了。更遑论沈洵八年以前不过是个弱质少年郎,就算曾经写的字再好,又能如何?
想着想着,某些心高气傲的年轻人,还未看到字就已先眼露不屑了。
只有沈文宣一直不动声色地从旁看着,待沈洵一帖字写完,他首先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