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维尔。科林笑得像个牛郎,一脸殷勤引得众人入座,十分可惜,八张请柬里还有一张主人没来,科林便装罗着上菜。
两个眉清目秀的小姑娘,拥有娜美人罕见的黑发黑眼,一人捧了个大白盘子,红彤彤的干辣椒段里有小块的肉类。
“这是辣子鸡,请慢用。”
辣子鸡?一道新菜?商人们来了点兴趣,觉得辣妹子烤肉店还是靠谱的,这是在向他们展示“辣椒”这种香料所匹配的菜式吧?
不过,叫人疑惑的是,居然不是小盘分食……非至亲好友,这在娜美人的用餐礼仪中是极少见的。
来都来了,那就尝尝吧,不少人心中挣扎一番,还是用勺子尝了尝鸡块。
辣死了,喉咙都在冒烟,试菜的商人泪流满面,不知道该吞还是吐。
礼仪,咱们娜美是礼仪之邦的贵族星球,拿出泱泱大星的气度来……自我安慰一番,将鸡块像吃毒药一样咽下去了。
为了和外邦做生意,咱们得忍,忍下去啊!
商人们不甘落后,纷纷绷着假笑,将辣子鸡块下肚。
开始辣的嗓子冒烟,喝了许多水,但看着盘子里藏在干辣椒段子里的鸡块,这筷子咋停不下来?
辣子鸡最后是被抢完的。
维尔。科林露出志得意满的微笑。
第二道菜,还是大白盘装着。
“这是红椒肉丝,请慢用。”
红彤彤的辣椒条要比他们见识过的辣椒厚上不少,再厚那也是辣椒不是?
大家学着辣子鸡的实用方法,勺和叉合用,都往肉丝扫荡。哦,这菜味道适中,却没有前道菜那样叫人嗓子冒烟,温和美味,不错不错。
但是店家的代表,他们打过交道不算陌生的维尔。科林,他怎么一反常态,只吃辣椒丝呢?
商人的女伴试着尝了一点,甚至没有一点辣味,这外强中干的货,它是甜甜脆脆的啊!
好吧,辣椒的品种又曝光了一个。
商人在尝过红椒的美味后,觉得这完全可以充实枫叶城的“菜篮子工程”,看来他们对辣椒这种香料,收集的资料还是太少了。
商人们心浮气躁的感觉终于不见了。
这时候黑发黑眼的清秀少女端上来了第三道菜。
“这是虎皮青椒,请慢用。”
青色的大辣椒,外表被煎得两面焦黄,吃起来除了微辣,还有酸味,有点像果子醋的味道,那咸味呢?吃着不像盐……又是一种新调料?他们眼睛里快要冒出名叫“信用点”的绿光,可怜的娜美商人并不知道这酱油比辣椒难弄多了,林洛然酿得辛苦,压根儿不准备卖嘛。
“这是麻婆豆腐,请慢用。”
尼玛,麻婆又是啥,又一种新调料?天神在上,请降下雷光劈死我吧。
“这是水煮鱼,请慢用。”
呜呜,该死的辣妹子烧烤店,请他们来到底是要卖香料,还是要商议开餐饮连锁的事啊?
每一道菜,都是前所未闻的,都可以作为主打的菜式,这些都是信用点,有钱不赚,天神都被鄙视大家的。
商人们心中打起了小九九,霸道的味蕾盛宴享受,比起辣椒来,他们觉得让这些菜式风靡娜美联盟,或许会赚更多钱。
大家边吃边犹豫着怎么开口洽谈,桌上的几个大白盘很快见了底,意犹未尽的感觉由衷而起,先前那两个清秀妹子咋不上菜了?
惋惜的情绪被众人无声交流,维尔。科林将一切看在眼中,觉得胃口吊着他们十足,火候快到了。
后院的风铃动了下,又有人来了。
一个胖子手中拿着请柬,眼睛飞快掠过只剩下残汤剩菜的两章桌子,带着颤音问道:“难道是我们走错地方了?”
啊,哥不接受你们已经吃完了这个答案,鄙视你们!
跟在胖子身后,缓步而来的端庄女子,大气优雅,却叫维尔。科林终于站了起来。
“怎么是你们?”
第四百六十二章“火锅”外交
身材高大的胖子,又黑又粗的眉毛,勉强将自己塞在一堆布中的身材,维尔。科林先前只是觉得有些眼熟。
他身后跟着的女子,金色的头发编了发辫,戴着一枚珠光闪闪的花朵发饰,穿着和娜美星贵族最常见的蓬裙礼服,是湖水的绿色,和她的眼眸相映生辉,各种娴静美好。
恩,这姑娘也有些眼熟……科林下意识觉得奇怪,直到蓬裙贵女绿眸一闪,露出某种他熟悉的光彩时,科林才一下站了起来。
“怎么是你们?”一个整天当跟屁虫的胖子,一个一改往昔美艳霸气,变得温柔端庄的女海盗头子,还手持着邀请函,出现在推销辣椒的场合,维尔。科林从不认为自己是脸盲症患者,但是温莎女王这气质,变化也太大了吧?
温莎的眸光闪烁,显然也是小小震惊了一把,一路上她就听到叽里呱啦的弟弟讲“辣妹子”烧烤店这几天崛起的传奇经历讲了几遍,她震惊的不是烧烤店的成功,而是那个能单体对付星舰的女子,她有缺钱到需要开烧烤店,和贩卖香料?这样的人,即便是强大如娜美母星的实力,再得知后,也会将她供奉起来。
不应该缺钱啊……难道是为了好玩?
“很高兴再见您,维尔先生。”温莎敛起裙摆一笑,好似好友见面,又将贵族淑女的矜持拿捏得恰到好处。
胖子觉得自己胃又疼了,赶紧转移话题。“哎,我们不是来买辣椒的,吃东西,不是说这里今天提供吃的吗?”胖子挥动着邀请函的表情十分“狰狞”,为端庄的温莎所震撼的商人中终于有人想起了什么,一下站了起来。
“三……”商人的神情是强行克制的激动,看着胖子的眼光总让科林忍不住会想到“基佬”一词儿身上——地球新纪元前的华夏国实在太牛叉了,基佬这个形容词真是含蓄又传神啊!“三什么,吃不到东西,我会想死……”商人诺诺表示明白,终究未将三后面的称呼叫全。维尔。科林脑子里闪过无数个猜测,二楼窗户被推开了一条缝,一个有些冷的声音说:“科林大哥,让他们上来吧。”韩薇雅的侧脸露出来,弧度柔和,同温莎的大气比来,又有一股精巧秀气之美。
胖子眼中露出痴迷……楼上在吃什么,真香啊!!胖子身体矫健程度突破了体型的限制,一溜烟窜上了楼,温莎端庄的笑脸也不太挂得住了,在场已经有人猜出了二饼的身份,他还这样给她丢人,真是要被气死了。
“不打搅你们谈正事了。”温莎微笑,扶着楼梯缓缓上了二楼。推开木门,里面有袅袅的烟,几人身影在白烟中朦胧不清。一道视线落在了她身上,紧紧锁住了她头上的发饰。
温莎有些不安,难道今天装扮有问题?“大姐,她们家的东西,真的是好吃死了,感情我前二十多年都白活了!”胖子从碗中艰难抬头,包着没咽下去的菜,吃相甚是粗鲁。温莎的优雅终于绷不住了,一掀裙摆,大马金刀坐了下来。
桌上放了她曾经在史前博物馆见过的“炉子”,是叫这名吧?时间久了记得不太真切了。炉子上是个大圈儿套小圈儿的盆子,外圈是红彤彤滚烫的汤锅,内圈则有奶白色冒着气泡的汤水。
这又是个什么吃法?…………火锅。林洛然也没想到能被俩海盗恰巧碰上吃火锅的时机。今天俩丫头当传菜小妹累了,林洛然犒劳她们,亲自下厨炒了火锅底料,熬了骨头汤做汤底,奶白色的清汤,加了十几种野生菌,鲜得人连舌头都能吞下。
新纪元前几乎占领了整个华夏的蜀中火锅,宜辣宜淡的鸳鸯锅,火锅中的战斗机。肥羊卷是妖兽肉。麻辣牛肉是妖兽肉。猪排骨,兔肉,鱼片,可惜的是没找到毛肚。
素菜有冬瓜片,黄瓜,土豆,金针菇,木耳,莴笋片,小白菜。
胖子觉得自己快要融化在热与辣的味觉盛宴中,一双筷子四下飞舞,锅里的菜三分之一被划拉到了他碗里。看到此情此景,谁能相信,这是个十分钟前还不会使用筷子的外星人?
印象中也有那么一个爱吃的胖子,一条蛇起码能想随口说出八种吃法,外表粗俗,其实为人最够义气。
崔哥,您如今又在哪里?相似的气质,让林洛然看向胖子的眼中多了些柔和。
感觉到对面的人不再紧盯着自己头发,温莎心中顿轻。她碗里放着胖子给她夹得许多肉片,被她用筷子艰难夹住,大口往嘴里送去。
真心不温柔的吃相,终于让胖子找回了熟悉的大姐。
“大姐,吃这个西兰花。”温莎瞪了胖子一眼,这家伙尽给她丢人。
林洛然低下头,她今日老是想起故人,是因为温莎头顶的发饰吗?“温莎小姐,能冒昧问问,你发间的发饰,是在哪里做的吗?”温莎一愣,果然是她的发饰有问题么。这样一个强者问她,倒叫她一时不好回答。“哦,我只是随口一问。”林洛然埋头吃菜,不小心夹了块辣椒,竟没有知觉吞下了肚。为什么请温莎姐弟上来呢?因为她金发间戴着的那个发饰——比米粒还小的粉钻,白色和浅粉为基调,竟靠着色彩层次的渐变,拼凑出一朵粉白的碎钻芙蓉花。“小智,帮我比对下资料,娜美联盟也有芙蓉这种花木吗?”她感觉自己有些敏感,却又心中难以放开。继黄翡凤钗后,她又瞧见了芙蓉花样的发饰,前者是华夏大范围的图腾,后者却是蓉城的市花。芙蓉锦官城,“孟蜀后主于荣城上,尽种芙蓉,每到深秋,四十里为锦,高下相照,因名锦城。”——蓉城有人烟处,都可见芙蓉,她知道曾经有那么一个人,也很爱芙蓉花。是你吗?林洛然期盼千万次,始终不敢真正喊出那人名字。…………“谁能想到,娜美帝国最尊贵的公主,伙同唯一的成年王子,竟是联盟赫赫有名的海盗?”温莎和胖子最终还是戳破了这层窗户纸,蹭吃了几天后,火锅外交卓有成效,胖子拿来一张真正的王室请柬。公主大婚的请柬,若是早点知道温莎是公主,她何必废这么大工夫?林洛然深感修士并非万能。搜索个物种,还在娜美联盟对民众开放的权限内,反正检索搜查了几天,小智并未找到符合“芙蓉花”的配对。那么,设计那发饰的人,果然不是娜美人么?曼佳。诺兰,我该如何找到你呢?林洛然躺在床上,并未睡着,她的神识似水纹扩散,一点点过滤枫叶城的每个角落。这一夜,有无数的精神力高手,感受到了这股看起来毫无恶意的扫描,提心吊胆,睁眼到了天亮。
第四百六十三章纵马郊游遇狗咬(一)
爱芙蓉的,是她的好友宝嘉。
从小在帝都长大的宝嘉,有北方妞的大大咧咧和豪爽,高中时转学到老林家所在的烟雨小县城,蓉城多银杏和木芙蓉,天长地久,宝嘉比林洛然这个土生土长的蓉城人还要喜欢芙蓉花。
宝嘉初当珠宝设计师时,曾说要拿钻石做朵芙蓉花出来,才真是永不凋谢的美。但当时她不过是小有名气,华夏又刮着“国外月亮比国内圆”的怪风,她们这些本土设计师不够受重视,芙蓉花之美,在于白与粉的渐变层次,需要大量的粉钻,以宝嘉当时的名气,福满楼不会支持她搞这种小众设计的——在精明的商家眼中,方便售卖的戒指项链镯子耳环,至多再加上一个胸针,才是最大的潜在消费品。
林洛然也没想到,有一日会在遥远星空的彼岸,看见宝嘉的设想被人不惜成本,完美实现。
从胖子,也就是三王子口中,林洛然得到了一个确切消息,王室确实有一个叫曼佳。诺兰的女设计师,十分神秘,连他们这些王室成员也没见过。
传承了若干年的贵族,名字的前缀长的能叫林洛然这样的修真者都头疼,去繁为简,胖子的一般都自我介绍叫“温莎。朱迪斯”,很娘气,和他在饭桌上披靡的气概很不相衬。
虽然名字娘,但朱迪斯毕竟是一个男性,平日里对女子用得珠宝完全不感兴趣,林洛然也从他嘴里套不出什么有意义的线索来。
她先前还近乡情怯,等终于踏出脚步,用神识在枫叶城搜索一番,惊起几多“鸥鹭”,却一点修士的气息都没发现。
当时她心中很失望,觉得那曼佳。诺兰不是宝嘉,等朱迪斯带来消息,说这个女设计师低调而神秘,并不住在枫叶城后,林洛然又多了许多念想。
“你姐姐大婚,这个设计师也不会出现吗?”
胖子朱迪斯盯着林洛然手中正烤着的两串鸟蛋,历经辛苦自己掏了鸟窝得来的食材,果然还没吃就格外香。
“这个我可不知道,有独门技艺的大师,王室也不能随便勉强的,让她出现,说不定有什么珠宝佳作现世,她就不请自来了呢?”
林洛然将烤得金黄的鸟蛋撒上葱花,意味深长道:“朱迪斯殿下,其实你很聪明。”
这娜美王子,竟和她想到了一处去。与其大海捞针满世界寻找,不如将自己放在明处,让曼佳。诺兰主动找上门来。
朱迪斯接过鸟蛋,脸上有着对美食的虔诚表情:“香,真香……对了,我姐姐邀您下午去市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