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者:我上灰太狼
浩劫1o年第1章为妹子而战的少年
天寒地冻,寒风凛冽的隆冬岁月,天朝治下,三流城市不起眼的角落。
冷清的街道上,行人寥寥无几,行色匆匆。
此时此刻,就算是蟑螂老鼠只怕也早已躲进了大酒店与居民家里躲避这隆冬的寒冷。
无人问津,街道两旁阴影的小巷里。脏水遍地,空气中更透着泔水与尿搔的杀人味道。
缩成一团的身影,无奈的看着外面时而走过的行人。看着老天更是苦笑。
这矮小的身影小脸是满是邋遢的污泥,不加修饰的头,还挂着一块不明物质,完全看不出长着怎么样,身上装束虽然脏乱不堪,不过却十分保暖,好像是刚刚从垃圾桶里翻出来,被人随意丢弃扔掉的呢绒服。眼神却灵气逼人,精光四射,更透着不属于这一年龄层次的成熟与沧桑。
“食物也拿到了,她们也快要饿晕了吧”。似乎表情更加无奈,不过眼神中却多了很多东西。
就如同一名当了3o年魔法师的‘少年’,有一天遇见姿色不错,而且愿意嫁给他的女人。极度的猥琐中,却带着温馨与疼爱。
这本不属于7。8孩童的眼神,让人看了极度的不协调。
走出小巷,对于偶然路过的行人,透以嫌弃,可怜的眼神直接无视。男孩怀里抱着四样东西,从小巷垃圾桶里翻出来的二手食物。
小巷是一家酒店的后门所在,不注意卫生与环保,健康与浪费的他们,会直接将食物往垃圾桶一倒。让凌晨时,城市的保卫者阿姨公公们去烦恼吧。为途方便会将后门一直开着,不过,这举动,也便宜了这位以翻垃圾桶养家的男孩,偷进厨房。
城市无人问律最黑暗的一角,比平民窟更加不堪的角落。
这里是乞丐聚焦之地。
乞丐,乞讨也。
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只限于传说中的帮派,乞帮,里面就全是乞丐。
男孩将自己的劳动成果,丢弃尊严,舍弃脸皮而偷来的食物好好的贴身放好。男孩人单势薄,而在这乞丐聚焦之地,也有人高马大,好吃懒惰,坐享其成的乞丐头子。
“站住,野狗崽子”。男孩听着停了下脚步,转头眯着眼神,看着迎面走来的这位青年……这人杀气腾腾的提着一把钢棍,一身衣服满是补丁,脚步稳健,但平常扮做缺腿缺脚行乞的残疾人,是这里的乞丐头子之一,叫李纲,不过并不如传说中说的那么牛x,绰号‘独脚纲’。
“什么事”虽然只有7。8岁左右样子,看似只够被别人一拳打倒的,但在这乞丐聚焦之地,却没人敢小看这位别名‘野狗’的男孩。
所谓〃软怕硬硬怕横横怕不要命〃说的是懦弱的怕强硬的,强硬的怕更有实力和霸道的,而很霸道的,并有一些实力的人还是很害怕一些象亡命徒之类的人,
绰号‘野狗’的男孩就属于不要命的一类人。曾经有人强x掉他的妹妹,被他当场刺死后,就没人敢去惹他的。至于死掉的人,对于这些被城市遗忘的人而言,还不如有钱人的家的一条狗,人家畜牲死了,报案,因为有钱途,告上门来,还有回扣拿,人人愿意啊。对于这些被城市遗忘,孤立的人而言,死亡的最后结果只是抛尸荒变化荒野,最后进到野狗的肚子里,谁也不会记得,甚至出现这样一号人物。
“也没什么事,也就是”本来笑咪咪的独脚纲突然难,扬手就是一记铁棍砸了下来。“为了你妹子,当然是要你的命了”。
野狗一看他提着铁棍,一脸杀气的样子走过来时,就知道要遭了。自己也摸到那把‘捡’来的西瓜刀。
当看他扬起铁棍就砸下来时,野狗只觉的死亡从未如此接近过,脑海里一片空白,就如三年前的那样,那污黄的锈迹上混合着不明暗红色股体的铁棍也看看清清楚楚,,全身就像陷入了泥塘一样,一身力量都被凝固使不出来,几乎以为下一刻自己就要死的时候,脑海里闪过三张幼小的脸庞。
耳边仿佛还环绕着那天的声音“哥哥,救我”,不知那来的力气,野狗脚下动了,迎了上来,几乎看到影子,野狗拔出了藏在袖子里很方便拔出的西瓜刀。向上猛的一插。插进了青年人下巴里的软肉
呲~~
血,如全开的水龙头,却用手指按住出水口一样
血在彪飞野狗像是失去了所有力气,松开西瓜刀的刀柄,倒在地方,一脸痴呆的样子
“你你~~你~~”,独脚纲轻开手上的铁棍。
铁棍咔嚓一声,清脆的掉到地上,独脚纲空着的双手抓着喉咙想要把西瓜刀的刀柄,想要把西瓜刀拔出,却又没有气力,抽搐的几下。猛的轰倒,双眼翻白,身体还在那里抽搐。
野狗呆滞了好久,不知想到了那里,挣扎的站了起来,踉跄的走到独脚纲身边,使尽全身力气,猛的将西瓜刀抽出,那血似已流干,并没有将野狗的一身染红。
双手颤动的在独脚纲身上搜索起来。
一大堆零钱,还有一个崭新的钱包被翻了出来,估计是那里捡的没交给警察叔叔,再或者干脆去偷的,一本万利。颤抖的往身上没有漏洞的呢绒服一放。踉跄的爬起来,野狗向着自己的家里跑去。只是没跑多远,野狗将钱包拿出,将里面的钱,包括信用卡在内全部拿走,留下一个钱包往垃圾场随处可见的水坑里一扔,然后风一样跑走。
杀死独脚纲后,还不忘抽出西瓜刀,是为了不留下犯罪证据,拿走所有‘钱’,是为了留下犯罪动机。有人看独脚纲身上有钱,见财起意,最后失手杀人,抢走所有钱后,跑路走人。而能杀死一个青年壮汉,也不会有人怀疑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
杀人的恐惧感因为是第二次,已经好很多了。而且在这吃人的社会,野狗知道自己必顺强迫自己坚强,强迫自己去适应。因为自己死了无所谓,但是我可也是有妹纸的人啊
独脚纲会来杀自己,除了看自己不顺眼外,可能他们已经盯上了自己的妹纸。
野狗知道贩卖人口是怎样的一种暴利,也知道是怎样的一种悲惨。
男孩还好,但如果是女孩子,那幸运的一辈子都将衣食无忧,但,野狗几乎不敢往里想下去。
“千万不要有事”心里想着妹纸,刚刚杀人的恐惧感也消失的一干二净。
乞丐聚焦之地,同样是市区里最大的垃圾场,野狗的家处在垃圾场的深处,一处由报废七座改装的‘家’。不过,皎兔三窟,连一只兔子都知道建三个家的道理,人单力薄,却小而老成的野狗又怎么会不知道其中的精髓。
当注意的四个手提铁棍的青年在自己的‘家’四处勘察时,野狗一颗心虽然没有完全放下来,却也松了一口气。
这四人叫阿生,阿龙,阿活,阿虎,合起来的绰号叫生龙活虎,是独脚纲直系手下。
野狗在一旁双手按着嘴巴,害怕突如其来一个喷嚏将自己的暴露出来,悄悄的后退,准备抽身去另一处‘家’看看,却不想在旁边排列整齐的杠子竟然要倒下去,眼疾手快连忙将杠子扶正,正当野狗觉可以述口气的时候,只觉的一股气从丹田里释放出来。
野狗没有练过什么劳什么子的内功,这股气毫无疑问是一股废气,每个人都会有废气。
卜~~~~~~~。
很响很响的声音,传入了‘生龙活虎’四人耳朵里,野狗悔的脸都青了,这个屁毫无疑问,绝对是早上那半熟不熟的番薯造成的。
知道藏不下去的野狗撒腿就跑。心里求天告***绝对不要被现,人家最不济也是四个青年,自己的个子,硬拼的话,绝对会死的很惨,人家可是四个呀四个,不管是年龄方面还是个头方面,野狗伤不起呀,伤不起。
现在自己只能占着灵活度比他们高,对这一代比较熟悉逃掉。
不过,野狗也是多虑了,那‘生龙活虎’虽然听到了很大‘屁声’,知道那边有人,不过做为乞丐,他们本是懒惰之人,怎么会有动力去追还没看到人影的人,他们只是想快点完成老大的交代,拿到奖励,然后回窝睡觉。
野狗跑的很急,害怕那‘生龙活虎’四个跑腿子追上自己,更怕自己如果不小心领便当了,那么谁来照顾自己的三个妹纸。
跑到自己第二个藏身之处时,野狗终于述了口气,妹纸子没事,那些王八蛋也没追过来。你们是混日子,真是太好了。
野狗有三个妹纸,年幼,只有五六岁左右,但已经可以从脸上依稀的看出长大后的绝世之资。
大妹纸叫方纱,属于非常文静,少动,身子弱,却爱动脑筋的那一类人。二妹纸叫方晓,属于好动,非常机灵的一个妹纸。而三妹纸叫方洁,力气最大,脑袋却不开化,也是野狗最为担心的那个人。
野狗担心自己的妹子会不会有事,想也没想就要拿开木板,刚刚钻进去,眼前一亮,紧接着脑袋生风,抬头一见,就见到自己的三妹方洁手提着一把铁锤,就朝自己的脑袋上打下来,看到是自己的哥哥,连忙停了下来,只是力道无法卸去,踉跄一下,跃倒在地
“哥哥”三个妹子扑到野狗的怀里,野狗只觉的此生无撼了。
浩劫1o年第2章妹子上山
“走开,身上,脏”
三个姐妹身上穿着于野狗同个系列的呢绒服,不过却比野狗干净数倍,不过她们并没有觉的将自己衣服弄脏有什么不对,三个挂在野狗身上的妹纸还蹭了几下。
“乖~,哥身上,有吃的”,野狗推开三只软妹纸,从内衣里掏出三只由锡纸包裹完整的鸡腿。这是从厨房‘拿’出来的好东西呀。
“我吃过了,你们吃”。
其实野狗身上还有一样食物,那是被咬过两口的番薯,不过野狗不会说出来的,因为男人嘛,男子汉呀,你懂的
方纱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含着泪水,聪颖的她似乎想到了什么,咬牙接过鸡腿,当着野狗的面开心的,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
方晓看着鸡腿,口水都流了下来,只是又看着野狗,推到野狗面前,咬牙说道:“哥,你吃吧,我不饿”,
“我也不饿”,方洁的口水都已经流到地上去了,不过却也学着二姐,将。鸡腿往野狗身上一推。
野狗温柔的看着二个妹纸的举动,只是没有动手,说道:“我已经饱了,难道你们不相信自己的哥哥吗?”。
方洁百分百相信自己哥哥,快拿起鸡腿直接啃了起来。
“哥~,你真的吃过了”方晓狐疑的看着野狗,又看看自己姐姐那开心吃鸡腿的样子,这时肚子里传来声音,终于没有抵住诱惑,抓着鸡腿,扯开锡纸啃了起来。
方纱这时拿着剩半个的鸡腿,对野狗柔声道:“哥,我吃饱了,这些给你吧”。
“哦”野狗不疑有它,接过鸡腿,刚开始是细嚼慢咽,最后狼吞虎咽起来。
看着野狗的动作,方晓看着自己姐姐方纱,隐约间似乎明白了什么,知道了为什么刚刚方纱会吃的那么开心。
三个鸡腿消耗殆尽,方纱就问野狗刚刚为什么没有敲暗号,直接钻进来,是不是生什么事了。如果不是方洁反应快,恐怕哥哥你已经头破血流了。
野狗知道自己的大妹子非常聪明,不过为了不让她们担心,就说道:“没事,我们搬家,今天在这,先住一晚”。三个妹都为哥哥马是瞻,百分百的相信自己的哥哥。
野狗是个惜字如金,不善表达的人,平常说话不会过二十个字。好吧,闷搔的家伙,你们懂的。当然,也是一个冷静,谋而后动的人。
离开这个城市,身上因为有了一大堆钱的关系,野狗知道,可以给自己兄妹四人进行武装一翻了,给妹子们一个幸福的家。起码可以挡的住寒风,挡的住雨水。
三个鸡腿,对于七八岁的他们而言怎么会够用啊~,只是四人已经饿惯了,这一夜,也不会有人去埋怨什么,饿着肚子就勒紧裤腰带啊。
第二天清晨,早早起床的野狗,并没有去叫醒睡的正香的三个妹子,小孩子都是嗜睡的。野狗是不可能去叫醒还在熟睡中的公主们的,那太残忍了。
将自己收集起来的干净水放到锅上,起火,煮开心。拿着自己从饭店里偷来的米饭放到锅子中,又拿出被自己啃过两口的番薯,洗干净,切片放进锅内,稀饭番薯,准备完成。
自己挂着鼻涕,强忍着冬天的接受零度的寒风,将自己擦的干干净净后。从自己的收集起来一堆被人丢弃的珍藏里,其中最有价值一件崭新的衣服。
衣服只是因为被撒了点果汁而被遗弃,是野狗从富庶的有钱人住宅区里,用刀子威胁着,从拾破烂的老太婆那里抢夺而来的。因为野狗认为,这件衣服可以值个千百块钱,可以让自己的妹子过更好的生活。只是最后天不随人愿,那路边滩的人想蒙野狗,竟想只花一块钱收购,屁,真当野狗是个二楞子,小屁孩呀。野狗直接抽出刀子,晃两下,说了句“老子不奉陪”就一句话也不说,就走掉了。
还有这一双花着喜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