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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产业。和他们接触交往,为他们服务,你可以立马改变很多以前的误解。但你要着手解决实际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包括,如何应对法律风险规避责任,参与项目的实际运作等等。我的一个助理曾经在我客户那里严重的失误,他所学习的经院法律解决不了实际的问题。法律的力量体现在它运用的现实社会生活中,现实的生活也需要法律的运行能够根据实际的情况有所变通,而法律顾问的价值就在于变通执行法律时规避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比如,当企业还没有实力去承担某些规定的费用时,你不能游说老总去做这些可能导致企业无法经营的事情,你应该尽力找到规避这些费用而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你撰写的应该是符合企业经营习惯的法律文件,而不是生硬的套用法律规定改变企业的惯有文化。
4)经常性的沟通。经常性的沟通能够帮你解决很多问题。能够增加企业对你的信任,能够避免误会增进理解。沟通包括这些方面:1、定期用口头和书面的形式通报事务所的情况,有很多事务所采用了事务所简报的形式和客户沟通,我觉很专业。你的事务所如果没有条件这样做,你可以采取些简单的办法,比如每周和企业领导通电话、定期前往老总办公室拜访等等。2、在特定项目中经常的交换意见,达成共识。3、向老总们提出建议,提醒老总注意防范风险。比如,我的一个客户的商标使用期限即将到期,但老总们忘记交待续展事项,我马上通知了企业管理部门办理续展手续。企业对外签订的重要文件,在老总签署前,我一般会审查,并指出需要注意的事项。
5)绝对不介入客户的人事关系。任何企业的办公室中,总会有互相较劲的情况,处理的好,能促使企业内部竞争,增强企业的活力,处理的不好,可能消耗企业的资源,造成企业内讧。你不是企业的员工,你绝对不能介入这些无所谓的人事关系中。顺便提醒你,你只对老总负责,没有老总的授权,建议你不要接受任何人给你指派的工作。如果你是位帅哥准律师,对于老板们的漂亮秘书,请绝对不要产生遐想,呵呵。在你不明状态的情况下,请慎言,不要认为自己是个律师就不分场合的雄辩滔滔。
当然,还有很多方法受我的认识限制而没有总结到,其他的律师们也会有更多更先进的工作方法,建议你多多观察,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你是我们要找的人吗?
我在上几个帖子上说了你要找的律师事务所是什么样子的,但现在流行的是双向的选择,你想去的地方,人家不一定搭理你,别人看上你,说不定你也不待见人家。孙子也说,“知己知彼者,百战不殆”。因此,我觉得在说了你要去的事务所的条件后也很有必要谈谈律师事务所招聘助理所具备的条件。我好歹也主管着一个律师事务所,在这个方面还是有些小小心得的。
我们的法学院培养了很多经院法律人,早几年法学是热门,只要是个大学就开法律系就设置法律专业,他们才不管你念了几年毕业后做什么去。很多法学专业毕业生在做与自己专业一点没有关系的事情,我不能说是浪费资源,至少一点,误人子弟还是有的。我听说本地的一个专科学校还开了个什么电子商务与法律专业,时髦得很,所有的时尚便宜都占到了,但我总觉得这两个专业怎么也联系不到一起去,至少目前我们的理论研究积淀还够不上将两个学科的边缘开设成一个专科专业。我咨询了几个这个专业的同学,他们大部分学会了怎么上网,至于法律,他们好像不懂什么。我不是媚外的人,但我还是觉得先念四年其它专业的本科再念法学院的设置是合理的。所以直到今天我还是很欣慰自己在学校混了四年的机械制造毕业了才去学法律,无意间让自己有了其他专业的知识积累。红楼梦里有一幅对联,说什么“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虽然圆滑和世故了些,但用在法律专业上,还是有些指导意义的。很多人只知道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却不知道为什么这样规定,让这样的人去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我估计会闹出一些笑话的。有些学校的法律专业,常组织大一大二的学生去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大三大四的学生忙着找工作没时间),还要将这些活动上升到一些具备意义的高度,我看着就觉得好笑,几个屁大的小孩去帮人家咨询婚姻问题,帮助老人家谴责其子女,我看不会有什么积极的效果吧。
我说上面的这些,是希望你马上丢掉法学院里学到的那些东东,金庸先生在《倚天屠龙记》里说了个故事,武当祖师张三丰老先生在传张无忌太极牌系列武功时,不是让小张记住那些招式,而是让他忘记,忘记得越多越好,全部忘记才算练成。你可能不理解,但我现在理解了。你在法学院里出来,学到的那些非但不能指导你的实践还有可能让你在代理案子时严重筐瓢,对你老师的指导满不在乎不放在心上。你学到法律的精神和理念是你的最大收获,(如果你学到了的话)这是形而上的东西。至于你学的那些所谓技巧,除非是你实际操作过,否则不要当回事。你将你学到的全部形而下的东西全部忘记了,打破坛坛罐罐,这反而有利于你轻装前进。
你能考上,你肯定花费巨大的努力,我再这样打击你,实在不应该。但取得资格,不代表你能够成功,甚至都不能代表你就能从事这个行业。每年有很多律师黯然离开这个行业,有相当比例的律师拿不到行业平均水平,真是“有人星夜敢科场,有人辞官归故里,少年不识愁滋味,老来方知行路难。”哈哈,你不要认为我老气横秋,但这是现实。
几个朋友都和我谈了他们对助理的看法,我综合了他们的意见,从这几方面考察助理。
1)人品。你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人,很难一下子做到沉熟稳重,这些我理解。我也没有要求你一下子就能为我独当一面,即便你愿意,我也不会拿我的名誉和前途开玩笑,所以,我会慢慢的让你接待客户,接触案件,参与我的项目,直到你羽翼丰满,锋芒毕露。但这些前提是,你的人品能让我放心。我的客户中,有些年轻员工见财起心会携款消失,给他唱卷包会。很多老总对我抱怨,忠诚的人不能干,能干的人不忠诚。但我给他们的建议是,能干与否是技术问题,这个可以培养,忠诚与否是道德问题,没办法改变。所以,最好先选择忠诚的人。律师接触的很多是客户的机密,甚至会关系到客户的生存发展。你作为助理,难免不会有所接触,守口如瓶你能做到否?客户的竞争对手需要这些,你能受得起诱惑否?你的老师辛辛苦苦的培养你,你会不会因为些斗筲利益,和他反目?等等等等,都体现了你的人品。
2)志向。
《菜根谭》说,“君子之志,青天白日,不可使人不知,君子之华,玉蕴珠藏,不可使人易知”。你可以不表露出你的才能,但不不能不表明你的志向。做律师,你的目标是什么?是赚大把的钱财,是积累很高的名望,是赢得朋友的称誉,是以此为阶梯登上更高的台面?只要不侵害到其他人的利益,你的这些志向都没有错。只要你能够周密计划,按部就班,加上些运气,这些想法都能够实现。但在助理律师的阶段,我希望你能够淡泊,对钱财也好,对地位也好。少年得志并不一定是好事。争强好胜四处树敌绝对是做律师的大忌。我不怕你和我竞争,因为我很少和人家争,呵呵。我做的事很多人都不做,今天我在写帖子,和年轻的助理谈话,这就是很多大律师们没有时间做或者有时间也不愿意做的。
3)学识。
你应该是个好学习的人,除了研究法律,你应该着力让自己具备其他方面的专长。比如,你可以学习宏观经济学,明白经济社会的运行规律(萨缪尔森的《经济学》建议你通读一遍),在微观上,你学学企业财务知识,能够看懂会计报告,并分析它。你抽时间学习些技术类的知识。比如你的老师主攻建筑房地产,你应该学习学习房地产方面的专业技能。做一行,学一行,精一行。你还要有些其它方面的素质。比如,你的客户爱好收藏,你可以研究下收藏方面的文献。你的客户喜欢喝茶,你也可以了解些茶道文化,你可以看看历史书籍,增加你的心态的厚重感,每天泡在网上看花边新闻(看看我这个帖子就行,呵呵)或者喝酒泡吧,我估计是难得成就一位成功的律师的。总之,你是个律师了,你应该着力培养自己在很广泛领域内的爱好,提升自己的品位和学识。这些东西,有时具备实用的价值,但更多的方面,能让你内心充实,让你心态淡定。当然,这些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来。但我总认为,与其花时间感叹工作难开展,让自己的心态沉迷在失败的氛围里,还不如整理自己,提升自己。
你是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毛主席在那个时候可以指点江山,我们没有他老人家那样的远大志向,但至少也不能让自己的大好年华虚度。
你不是商人
经常在一些文章和聚会上看到和听到有律师自比商人的。我倒是晓得诸葛亮在没有出山前自比管仲的,不过我认为孔明的自比比较恰当而且他的成就要高于管子。但律师自比自己是商人,我就觉得不恰当甚至不正常了。如果照我的理解,律师要善于包装和出售自己的学问,向客户推销自己,在市场上实现自己的价值,倒还是有些商业的特性。但我看了一些人的做派,可能要与我的理解有很大的区别。我去过几个事务所的办公室,发现几个合伙人都在读高阳的《胡雪岩》。胡某人我倒是晓得,在史书上有过记载,野史笔记也有他奢侈的记载,有个笔记说他每晚翻绿头签子找太太,早上有一盘五颜六色的宝石让他养眼。他太有钱,也不大有可能请我做他的法律顾问,所以,我也懒得太关注他,呵呵。
我喜欢读些历史书,我印象很深的商人有奇货可居运作帝王被封为文信侯的吕不韦,有助越灭吴泛舟太湖号为陶朱公的范蠡,也有富可敌国别号三秀的周庄沈万三,再有就是那个协助左文襄转运粮草的红顶子商人胡雪岩了。这些人大多和官家联系甚密,除了陶朱公淡看功利逃过一劫外,其余几个的结局都不是那么好,吕某被杀、沈某流放、胡某籍没,下场都很惨。所以,我一直就没有搞懂为什么这么多人去学官商的。
当然,商人没有什么不好,从大的方面说,他们有的能扶危济困解民倒悬,有的能兴国安邦富国强民,最普通的,也能流转通货,兴业济世。这些是商人的优秀品质,也不是很多人理解的那么不堪。从小的说,商人投入资本,赚取回报,也属于基本的经济规律,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反而,如果没有商人,经济一潭死水,倒很可能导致国危民困,积贫积弱。我们历史上有的是抑制商业的惨痛教训的。再从自己来说,我的固定客户都是商人。他们再不济的也身家百万,拥有自己的工厂产业。我们律师的大部分客户是属于商人的中产阶层,没有他们,你靠什么安生立命成就事业啊?
有的商人也有不好的习性,商业追求最大的利益,追求投资的最大回报。没有制约的商业行为和强盗抢劫没有区别。偷逃税款、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的奸商作为,我们不是常有耳闻么?
律师行业,有自己的独特规律,作为第三产业,我们确实要遵循商业的规律,比如,提升服务质量,赢取客户的信赖,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投资利润,进行适当的营销,推出新颖的服务模式等等这些,都是商业的运作。
但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个商人,或者摒弃商人的优良品质,一门心思放在提高收费,官商勾结,欺诈客户上,那这样的商人,其实是“伤人”伤己了。这样的商人大可不必去做,也做不长久。
你和商人的区别在:
1)你没有做交易的筹码。商人可以拿资金、商品去做交易,律师没有筹码不能做交易,千万不要拿自己的人格尊严和原则做交易。为满足客户的需要,有人会做伪证,会侵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会丧失起码的人格尊严,这样的人,千万不要去学,也不要认为你做了别人会不知道。律师行业机会很多,能成就很多人,但风险也很大,能毁灭很多人,为了些身外之物去走钢丝其实很没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