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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着走着,周围的人越来越少,我不免有些担心,却又不敢出声。
“到了,你看!”我们蹲在大树后面,我顺着他的手指望过去。
两个身影在草地上缠绵着,底下的人似乎在反抗,一看就知道上面的人是在硬上!想当初我还更惨了!
细看了一下,上面的人就是那个超级大变态——凌夜!!!
而下面的那个人……竟然是陈、陈枫!
天啊!
“怎么样,很精彩对不对!”
“咦?壮女人,你怎么哭了?”
虽然点击甩在减少,回帖在减少,信心也在减少,可是我还是会硬着头皮写下去的……
第八章
陈枫篇
我的人生可以分成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我6岁以前独自一人的流浪生活。那段日子并没有带给我太多回忆,只有一种感觉是经过了17年的洗礼依然深深影响着我——饥饿。那种饿到胃抽经、口腔泛酸、连呼吸都感到困难的感觉我想我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忘掉。这致使我在往后的人生对食物有旁人无法理解的执着,而它也成了我和潜潜吵架最主要的原因。
第二部分是我被群叔叔捡回家一直到我失忆的日子。那一段人生是我最难以忘怀的,尽管后来我曾经忘了3个月。群叔叔家很富裕,但是整个家并无奢华之感。群叔叔是我这一辈子最关心爱护我的人之一,他没有儿女,因为他是个同性恋。他对我的关爱甚至超过了他的爱人,所以很多时候他的那个霸道爱人会看我很不顺眼,甚至做出一些你无法想象的变态报复行为,例如:他会把一条蚯蚓混到我的乌冬面里骗我吃……虽然这个人挺讨人厌,但是他的儿子却是另一个最关心我的人,同时也是最爱我的人——凌夜。
那时他十岁,大我四岁。他很温柔,永远都挂着最亲切的笑容(后来我才知道这种笑容只限于我面前),虽然他是月海集团的继承人,可是他说如果我不喜欢的话,他可以放弃继承权。那时我好笑地对他说,我干嘛要不喜欢。我们之间的友情维持到我15岁那一年,因为那一年他向我表了白,而我接受了。事实上,在凌飞阳(凌夜他爸)的毒害下我根本就对女孩子提不起兴趣,我会毫不犹豫地答应他是因为我曾经幻想过这一天的出现,同时我也觉得我和他在一起是必然的,即使没有爱情能够和我走一辈子的人只有他一个,当时我是这么想的。和凌夜交往的日子让我体会到爱情是那么的猛烈、炽热、疯狂!我们的眼中就只剩下对方。我以为我会在凌夜狂热的爱情和狂野的Xing爱的夹攻下过一辈子,然而变数往往就在这种时候产生。凌夜开始接手月海的工作,在黑道上混生活当然没有以前那么安稳。我身为他的爱人也时不时遭到袭击,虽然他们的真正目标是凌夜。最终,在凌飞阳的威逼、群叔叔的利诱和我的劝说下,凌夜接受了群叔叔的建议——我们暂时分开,等他有足够能力保护我的时候才回来,也当是对我爱情的一次考验。
可是那一次的分别却宣告着我们的爱情的终结。
凌飞阳的部下胡少铭的一个低级却又不可原谅的错误造成了车祸,而我很不幸地的失忆了。其实失忆并不可怕,因为三个月后我的记忆逐渐的恢复了,包括我的爱情。真正埋葬我和凌夜的爱情的是我的感觉!我的记忆回来了,可是我的感觉却远去了。
我记得我们之间的激|情,记得我们之间的甜蜜,记得我们之间的誓言。这一切都重新地刻在我的心里,奈何我却失去了那一份感觉,我不会像以前那样每时每刻都牵挂着凌夜,不会每天晚上跑到他的床上贪恋他的味道,不会盯着电话等他的来电……那份强烈的爱情仿佛飘到了天边,离我很远很远……或者说,我已经不爱他了。那段感情仿佛变成了一出电影,我从主角变成了看客。
群叔叔察觉到我的变化,而我也如实地说出了我的想法,比起震惊他表现的更多的是悲哀与无奈。他说,大概我们真的是无缘了。然后他又苦笑地补了一句,这回完了!我和飞阳肯定会被他吊起来鞭打……我想到那个时候真正会被吊起来的应该是我。
然后,我选择暂时离开,因为我已经对过去的生活感到非常厌倦,群叔叔很体谅地给了一张金卡任我花,我没有拒绝,毕竟我知道我还没能力养活我自己,况且我的目的是散心,不是闯天下。当然,他们把一切都瞒着远在美国的凌夜。
接着就是我的另一部分人生,我遇到了潜潜。
想起我和他的初次见面,我就忍不住想笑。那时我在街上乱逛,然后看到一个长得颇像群叔叔的大男孩蹲在路边吃鱼旦,最难忘的是他明明嘴里还没吃完可是眼睛却死死盯着另一只手上的牛肉丸,生怕被人抢去似的。如果让群叔叔看到这么一个酷似他的人这般吃相,他会露出什么表情呢……后来,我以一串鱼旦的代价成为了他的朋友。
他有一个和他的吃相一样好笑的名字——梅潜。和他相处了三天,基本上我可以确定这个人的大脑开发率绝对不超过万分之一,其实也就是没有大脑。他曾经对着一只猫学狗叫,然后又对着一只狗学布谷鸟唱歌;他还会在我已经提醒了他的前提下踩中狗屎;他甚至还试过把内裤前后穿反(这是我和他一起上警校的时候发现的),不要问我他是怎么穿上去的,因为我也觉得不可思义,好端端的一条普通内裤给他穿得像丁字裤,我对他实在是佩服到五体投地的地步……
他为了寻找父亲而去读警校,我也莫名其妙地跟着去了。我是晚了两个星期才进去的,可是结果我不仅和他同班还住同间宿舍,我想这就是缘分吧。
即使是在纪律严格的警校,潜潜依然毫不自知地闯祸,常常要我帮他收拾烂摊子。为了让潜潜在大家心目中不至于得零分,我还是不一一列举了。
如果说笨是潜潜最大缺点的话,那么潜潜的唯一优点就是他的美貌,虽然算不上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但是也算是一个天生的美人胚子,足够让男人对他产生无限幻想,我承认我也幻想过。但是当事人却不这么想,潜潜老是问我:“陈枫,为什么我们都长得不错,可是你招来的都是一串串小女生干妹妹,而我却惹来一大堆臭男人,老天怎么这么不公平!!”有一次,我开玩笑地回答:“因为你比我白。”后来潜潜这个笨蛋竟然跑去沙滩晒了一整天,把皮肤都晒伤了,我看得心疼死了……然而,两天后潜潜皮肤好了以后,他的皮肤竟然比以前更光滑细腻,晶莹剔透,把他给气死,让我给笑死,潜潜太可爱了。
潜潜的体力很好,可是智力就……不是我故意贬他,只是你想想一个学了半年的电脑的人最终还是停留在两指打字水平的智力能高得到那里去……电脑也是警校的规定课程之一,考试的时候基本上是我一人帮忙完成两人的试卷,到实际操作的时候,一开始我还只是手把手的教他,可是到了后来我干脆把他的鼠标抢过来独立为他完成。同时,宿舍里的粗重工夫大多时候都他在做,不是我没有绅士风度,而是他觉得细活让我干完了(包括洗衣服、拖地、煮饭等,虽然我也不擅长家务活,但是总比他强……),自己不做事会觉得内疚,况且他那么好的体力不利用的话,就太对不起他了……
和潜潜在一起的日子我改变了许多,这是群叔叔告诉我的,他说我越来越像凌飞阳,而凌飞阳则对我说孺子可教也。我们都刻意地避开凌夜的话题。
我学会了甜言蜜语去哄他,习惯了轻浮地去调侃他,故意扮无赖地耍他,甚至会欲求不满地吃他豆腐。而潜潜呢?甜言蜜语他照单全收,把调侃曲解成至高无上的赞美,把我的调戏幻想成女生的表白,连我的咸猪手都来者不拒(汗~~~是他根本拒绝不了……)。
我只见过潜潜的妈妈一次,完全没有他口中的那般恶劣,梅妈妈是个很有气质的中年妇女,谈笑间流露出非一般的高贵,依我看来潜潜的皮肤来自他母亲的遗传,同样让人爱不释手。他不是母老虎,更不是什么老巫婆,潜潜所用的形容词得不到证实,所以他一直在我耳边说梅妈妈只是在装模作样,从潜潜的表现看来他很怕梅妈妈。梅妈妈很了解自己的儿子,所以一直嘱咐我要帮忙看着他,尽量阻止他闯祸,因为潜潜是那种闯了祸却天真的认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的傻瓜。梅妈妈的身体不太好,咳嗽挺严重的,虽然她说不碍事,但是潜潜还是放不下心……
果然潜潜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梅妈妈的病情恶化,到了医院才知道是肺癌末期,我记得梅妈妈去世的那一天晚上潜潜哭地很厉害,一直地抱着我哭,眼泪一整晚都没干过,眼睛更是肿得不象话,我知道他伤心无助。然而抱着这样的他,我又何尝不心痛……我只是希望自己的拥抱能够安抚他脆弱的心灵。
潜潜是个开朗的孩子,一个礼拜后他就恢复了往常的没大脑形象。而我有时也会故意拿那天晚上的事来笑他,一开始的时候他是很不好意思,后来脸皮厚了,不对他脸皮从来就没有薄过,他就把阿Q精神体现的淋漓尽致,说是我妒忌他的泪腺特别发达,还说我是个一辈子都哭不出的冷血动物……
警校的3年在我们的打打闹闹下转眼就过去了,潜潜再次发挥他无人能敌的闯祸能力,他竟然被长官气愤地留校半年,还是要怪他太不会做人。毕业那天,我们同一届的学生聚在一起吃了餐饭,潜潜非常想去,却又怕丢脸不敢去,后来我对他说,你的脸已经丢光了,没有什么可以再丢了……虽然他说就因我这句话他不去了,但是他还是跟来了。
那晚大家都喝地烂醉,我是算比较清醒的,而潜潜算是醉得最厉害的,谁叫他喝菠萝啤都会醉……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抬回宿舍,好在宿舍没有其他室友,否则象他这样不停地发酒疯,一定会有人受不了一棍把他打晕。
睡在床上的潜潜一点都不安分,嘴里一直的念叨着些我完全听不懂的鬼话之余,还不停地脱衣服,上演本世纪最没美感的脱衣舞……对了,我忘说了,潜潜有一个很“色”的习惯——裸睡。穿着衣服睡觉他铁定失眠。看他扭了半天,却一件衣服都脱不下来,我只好帮他了。
轻轻地滑过他雪白的肌肤,匀称的身材、结实的肌肉、粉嫩的|乳尖都在向我发出淫秽的信号,这个笨蛋的身体这种时候可是比平时Se情百倍!我的手指情不自禁地徘徊在|乳尖附近,细细地勾勒出|乳晕的线条,理智也随着这一细小的动作渐渐丧失……
潜潜死劲地拉扯着缠在腰上的皮带,口里不时地发出难耐的呻吟。我拉下他的裤子,看见那半抬头的分身蠢蠢欲动,下腹更是一阵触电般的躁动。潜潜八成是在发春梦,他的手自然的伸到下身本能地抚慰着饥渴的分身,这副画面的视觉刺激绝对超出了我所能承受的范围,再加上那毫不修饰的呻吟声扑面袭来,我的理智彻底崩溃……我一口含住潜潜胀大的荫茎,滋润他的每一丝毛发,挑逗他的每一条脉络,刺激他的任何一根神经……
那是一个Se情刺激温馨的夜晚,在我进入潜潜的那一刻,我确定了一件事,我应该是爱他的!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后清洗了潜潜红润的后庭,防止他拉肚子。潜潜果然是个笨笨的小孩,他根本没有了解到自己已经失身。只是从厕所里面出来后,一脸严肃的对我说:“陈枫,我跟你说一件事,你不许笑。”“好。”“那个……我的屁股上厕所的时候很痛……”“然后呢?”“你说……我会不会是长了痔疮了?”
“痔疮??”哈哈……我差点就笑出声了,我的潜潜实在是太可爱了!!
点击继续减半中,哪天减到10的时候我就不写好了……
难得的双休日~~写文庆祝!!!
第九章
(这个是上一章没写完的一点点……依然是陈枫在自言自语……)
这一章很无聊、很闷、很少的说……
我一直在逃避的人终究还是回来了。那一天之前,群叔叔已经告诉我凌夜短期内会回来,要我准备好口供,可是我还是继续逃,希望永远不用面对他,是我对不起他,看到他我怕我会内疚,我会心软,我怕我会和他纠缠不清。
我选择了做警察,虽然这个决定把群叔叔吓得喷饭,把凌飞阳气得半死,那家伙骂我吃里扒外,养了20几年算白养了。切~~~养我的是群叔叔又不是他,更何况后来我时不时提供警方的资料给他老人家……
现在的潜潜一逮到机会就往警校外面跑,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来找我解闷,而我也乐于如此。那天,我和他到处跑,从市区的最北端跑到市区的最南端,当然我们不是真的用两只脚跑,我们是搭着公共汽车游车河。等我们都累了,我们做在中央公园的长凳休息,潜潜这只小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