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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中原和南越距离太远,所以林北说话之后,大家也都把此事放下,开始吃起东西来,林北这边锅里放的都牛肚肉,也就是牛肚子下最嫩的那几块肉,煮熟之后脆嫩鲜滑,而且还极有嚼头,实为上品,众人一吃起来,什么事情便都忘了,说白了,还是填饱肚子这种事情才是最大的。
正吃着呢,人群里突然走出好几个民夫,到了林北这边,噗通一声跪了下来,林北根本没有注意到,顿时吃了一惊,有些手足无措。
民夫们砰砰的连磕了九个响头,这才抬起头来,一个四十来岁,面色黝黑的汉子面色诚恳,开口道:“大人,我们不懂什么大道理,来给大人磕头是因为大人能给我们肉吃,我们打心眼里感谢大人,祝大人长命百岁。”
林北刚想让卞夫子把这些叫起来,他还是不习惯这些人动不动就磕头的感谢方式,没等卞夫子说呢,数百人居然连续不断的跪下,朝着林北磕头,就跟商量好了似的,崔兰赶紧一拉冯娘子,也跪了下来,这种气氛,顿时把林北给震憾了。
卞夫子叹了口气:“大人,这是民夫们的拳拳之心,大人却是受得,想想此时中原的惨景,如若没有大人,几年之后,或许南越就如此时的中原,我西山乡能有大人家庇佑,实是我西山乡之幸。”
说罢,卞夫子一撩衫袍,也是跪了下来,“卞吉卞学之给大人磕头了。”
第九十五章小龟出生
林北觉得很丢脸,在卞吉磕头后,林北赶紧让他把人叫起来,随后连东西也没吃,就落荒而逃了。
骨子里林北还是那个现代人,在电视剧里看到古代人动不动就下跪磕头可能很有意思,但是自己真的面对就觉得接受不了,那可是数百人对自己磕头,而且林北并不认为自己做了什么,无非就是请了几次客而已,这也值得磕头么?古人的想法真是林北捉摸不透的。
幸好,回到龙潭的卞夫子等人已经恢复了正常,这让林北很是舒了口气,否则明明很熟的人天天对他磕头,林北肯定难以忍受。
和卞夫子说了会儿话,又教崔兰识了几个字,看到卞夫子已经有些困顿,林北便和崔兰出了木屋。
崔兰这几天都是在火堆旁边度过的,除了崔兰,甄定和他的护卫也是如此,林北倒是想让他们自己修几间木屋,可惜他们都不修,也不知道在顾虑什么。
等到他们睡下,林北先去葡萄藤上看了看鸟窝,今晚丢丢和奇奇仍然没有回来,感慨了一声儿大不由娘,林北又爬上了木屋,看了看那些蛇卵。
蛇卵陆续有孵出来的幼蛇,又陆续爬走,因为没啥期待值,林北已经不怎么关心了,这次再一看,还有二十来条幼蛇在那里沉睡,是刚孵化没多久的,醒来后肯定也会爬走,于是林北也不去管了,盘着身子便睡觉。
半夜,林北却忽然醒了。
变成了蛇后,林北可以好几天不睡觉,就算睡觉也极浅,稍微有些风吹草动就能醒来,这次就是他隐隐感觉到了什么后醒了。
彻底清醒后,林北才发现原来把他惊醒的是小河边的那片沙土。
“这片沙土里面埋的是甲鱼蛋?”林北想了想才记起来,当初从小河的下游找到了十几枚甲鱼蛋,回来后就埋在了那里,因为一直没有动静,所以林北几乎都是忘记了。
沙土的细沙传来轻微的颤动,几不可闻,联想到埋在下面的甲鱼蛋,林北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小甲鱼已经孵化出来了,正在努力的往地面上爬。
“孵化的真快,看样子温度越适合,它们的孵化速度就越快。”
林北定住了身子,一动不动。
很快,一个小脑袋从细沙里探出了头来,随后,小甲鱼用刚长成的前肢划开细沙,就像小船桨一样,跃出了地面,因为用力过猛,这个小家伙朝关一栽,翻了个个儿,肚皮朝上,然后四肢乱蹬,好久才重新把身体翻过来,让林北忍俊不禁。
一只,两只,三只,因为日照充足,所以小甲鱼的孵化率相当的高,林北已经看到有十一只小甲鱼爬了出来,他捡回来的蛋总共不过十四枚,如今孵化了十一只,这种孵化率已经非常高了。
泥沙地离小河并不远,所以小甲鱼在本能的驱使下朝着河里奔去,相当的拼命,跑得还不慢呢,不过其实它们是相当安全的,这里不会有鸟类在边上等着,也不会有山鼠随时准备着把它们叼走。
看到小甲鱼顺利入水,欢快的在水里扑腾,林北心里也升起喜悦,不过随后,林北想起一事,河里还有大甲鱼呢。
甲鱼属于杂食性的动物,能吃肉也能吃草,另外,小甲鱼也照样是它们的食物,因为猎户老把内脏扔在小河里,所以这个河段已经有不少甲鱼了,都是在这里觅食,并且还和这里的原住民,也就是龙虾和螃蟹打了好几次架,每次都是甲鱼胜利,夺得了一块属于它们的地盘,现在小甲鱼在它们地盘得瑟,如果林北不管,下场肯定很惨,被吃掉几乎是一定的了。
想到这里,林北赶紧爬进了河水里,果然,已经有许多大甲鱼在它们的洞口探出头来,蠢蠢欲动的准备拿下这批小家伙,就连龙虾和螃蟹也准备一饱口福,不过林北一入水,巨大的水花把这些大家伙都吓进洞了。
小甲鱼自然也被吓得奔逃,不过林北下水的地方很好,小甲鱼们是朝龙潭那里逃跑的,那边林北经常泡澡,所以鱼类很少,暂时还算安全。
“不能让小甲鱼死掉了,以后还准备喝老鳖汤呢。”林北心说,但是怎么弄呢。
“大人,你在做什么?”崔兰在火堆边站了起来,有些迷糊的问。
林北心说醒得正好,用尾巴指了指她,示意赶快过来,甄定的那个护卫也醒了,顺便也走了过来。
崔兰还不太识字,所以林北又只能靠比划,比划了半天,崔兰还是没猜到林北要干什么,看到林北无力的样子,崔兰扑哧一笑:“大人,要不把夫子也叫起来吧?”
林北其实只是想把小河用篱笆拦起来而已,这样就可以把小甲鱼束缚在龙潭那一带,不会被大甲鱼和龙虾螃蟹吃掉,这是一件小事,可惜崔兰不给力,不懂林北的意思,所以林北最后只能把睡眼惺松的甄定叫了起来,至于夫子,年纪有些大了,还是让他好好休息吧。
甄定听说林北突然要修篱笆,真是哭笑不得,这位大人真是想到哪一出就是哪一出,不过面上还不敢有异议,便告诉了崔兰。
于是,这个晚上,崔兰和甄定的护卫都没有好睡,用木头片儿把小河拦了起来,中间留了几指宽的小缝,水可以流过,小甲鱼却不容易通过,等他们弄完,林北又彻底的把龙潭搜索了一遍,把能吃掉小甲鱼的鱼类都赶走了,水声哗哗,崔兰一晚不得好睡。
林北却觉得很美。
第九十六章甄平的确认
崔氏阿兰毕竟年纪摆在那里,虽是一宿没睡,眼睛有些血丝,却仍然精神奕奕,眼见天色已亮,林北进行例行的泡澡,崔氏阿兰围着水潭转了一圈,很是奇怪的问道:“大人,为何要把此处拦起来?崔兰没看到什么东西啊?”
林北心说你现在看到才怪,那些小甲鱼已经寻了洞穴,安下家了,因为很小,怕被别的鱼类杀死,所以轻易不会出来,不过待等到大一些,有了自保之力后,小甲鱼就会出来争抢食物了。
卞吉从屋里出来,伸了个懒腰,疑声道:“崔兰,昨夜你们在做甚?搅得我一晚不得好睡。”
崔兰一指林北:“夫子,这你得问大人,崔兰也一宿没睡。”
“哦?”卞吉也便不再多问。
眼看他们都洗漱完了,林北从水潭里长身而起,他的蛇鳞光滑之极,轻轻一抖,水珠就被抖落,连擦都不用擦,
“大人今天也要去捉那长鼻兽?”
林北点头,游到岩边:“正是,那边还有十来头长鼻兽,等到捉完后就可以告一段落,不过长鼻兽其实并不打紧,那沼气池才是最紧要的。”
“大人如此重视这个叫沼气池的,可否与我等说说,沼气池到了底有什么用处?”
林北只说了变废为宝,至于别的却没有细说,任凭卞吉等人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长鼻兽的秽物能变成什么宝贝?莫不是仙家的点石成金?但那也不是石头啊,卞吉闷在心里一天了,一直想问。
林北便问道:“你们用什么取火?”
“自然是隧石还有火镰。”崔兰理所当然的道。
“这种取火式方不方便?”林北又问。
崔兰这次迟疑了一下:“倒也没觉得不方便。”
“那是因为你们习惯了,而且没有更好的取火方式,反正我觉得极为不便,每次取火还得取些绒草,同时还得准备一大堆木柴,如果木柴烧完,又得重新来一遍。”
“不都是如此吗?”甄定在边上道。
卞吉倒是若有所思:“莫非那人所说的这‘沼气池’不需要隧石火镰和绒草?”
“连木柴都不需要。”林北道:“一旦产生沼气,即可源源不绝,一池沼气足够使用数月之久,另外,还可以把沼气抽取出来,装入罐子里,随身携带,随取随用,方便之极。”
卞吉三人顿时吃惊了,一池沼气居然可以使用数月之久?想想挖的沼气池可不算大,居然有如此能耐?
“能用那沼气煮饭食?”
“这肯定可以的啊,否则用它做甚?而且火势集中,所以饭食熟得极快,大约能节约三分之二的时间。”
沼气最初的作用肯定用来做饭烧水,但是越到后面,沼气的作用就越大,比如供暖,比如炼铁炼钢,这些都可以用沼气代替木炭和煤,如果科技再进步一点,蒸汽机也可以研发出来,原料却只是区区的秽物,比起煤这种不可再生的资源,以及木头这种生长缓慢的资源,沼气当真是物美价廉。
卞吉三人耸然动容,他们自然想不到如此多,不过秽物能变成火,最后能用来做饭就已经超出了他们的想像了,或许这真是‘妖法’。
林北又道:“这沼气池关乎到我接下来的一系列计划,所以我希望你们务必要重视起来,以最快的速度把沼气池弄出来。”
“大人放心,今日我便告知忠直。”卞吉凝声点头道。
看着时间差不多了,众人便朝学堂而去,得去和猎户们汇合。
刚刚到学堂所在之地,民夫们没到,不过安忠直却到了,林北还看到甄定的两个护卫也回来,边上站着两人,想来其中之一便是那甄平。
果然,此人一见甄定,便上来行礼,口称族兄,甄定笑着扶起,又对林北道:“大人,这就是甄平,甄平,来见过大人。”
甄平面上的惊异一闪而过,他肯定是早就知道林北的存在了,所以并不畏惧,朝林北行礼,“甄平见过大人。”
林北看了看这个甄平,此人面白无须,身上衣物相当齐整,给人一种极为干净的感觉,双眼灵活,便知是很精明的人物,林北心说甄氏确实有一套,光是看区区南越的一个掌柜就能看出甄氏在人选方面的眼光,甄定像弥勒佛,甄平精明,而做生意这两种印象都很重要,如果别人一看掌柜面奸心黑,恐怕心里就先胆憷几分,一次之后哪里还敢再次上门。
顾不得寒暄,林北写道:“你把那关姓商人的情况再说一遍。”
甄定在路上已经跟护卫了解了情况,早就得知眼前的妖物大人神通广大,通人言晓人事,但是看眼前一条大蛇一笔一画的在地上写出字来,脸皮也止不住抽动,这种神异让甄平心里也畏惧了几分,当下恭声道:“大人,那人是在两年以前来的,离当年的重阳节还有三日。。。”
卞吉看他一眼,问道:“你怎么记得如此清晰?”
甄定笑着解释道:“大人,夫子,我这族弟从小聪颖,虽不敢说过目不忘,但是这些年所见的行商都能说出十之八/九,哪怕是隔了好几年。”
卞吉有些吃惊,林北心说又算是一个奇人,这就跟现代酒店的经理,基本功就是需要记住一些大主顾,据说有些老字号的饭店伙计更是厉害,只要客人来一次,甭管几年之后,只要再去,伙计都能记得这位客人几年前点的什么东西,这种店的伙计甚至比老板还要受顾客欢迎。
“你继续。”
“是的,大人,那位行商姓关,带的是一口大箱,开始是由伙计接待的,不过这位商家执意要找我,所以我便亲自接待,他带来的都是沿海一带的特产,其中之一就是猪不食。”
“这位关姓商人曾言过,猪不食长于深山,为野猪刨出来的一种东西,数量甚少,一般拳头大小,表皮赤红,食之清甜可口,一块足以让一个成年男子饱食,有俚人偶然得之,便视为珍宝,平时不食,遇有尊客则用来待客,可惜这位关姓商人带来的时候或许是因保存之法不当,已经腐坏,所以我便拒之,大人,这就是其中的过程。”
林北在心里转了几个圈,听起来确实很像红薯,表皮赤红,吃起来清甜可口,都跟红薯的特征类似,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