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他们四个人中,封予灏是最沉稳的,也是话最少的。甚至于像他们这样的关系,也很少见过他有什么比较开心的时刻,就连笑都只是淡淡的。见到他因为一个女人而有了多样化的情绪在那张万年冰山脸上,还不够让人兴奋吗?
以前还打赌,像他这样的男人,估计这世界上没有哪个女人敢嫁给他,不然半夜翻身的时候都会被这张寒冰脸给吓醒。
谁知人家不但找到了互相爱慕的女人,还成了四个人当中第一个步入婚礼殿堂的,叫他们怎能淡定?这就是大卫一直有事没事去他们家晃悠的原因,无非就是好奇嘛!他想看看嫂夫人究竟是何方神圣,能把这“疯子”训得服服帖帖的。
道森看到大卫一点都不明白自己的良苦用心,不由得暗地里翻了个白眼,朝他身后努努嘴,示意他后面有人。
正在兴头上的大卫哪里顾得上这么多,还是眉飞色舞带着比划的继续说着他见识到的“奇观”,就连坐在他身旁的云逸都已经感觉到来自身后那股强冷空气了。
迅速和道森交换一个了然的眼神后,两人就开始明哲保身地闭上了嘴巴,一点要挖掘八卦的欲望都不敢有。云逸还不动声色地悄悄往沙发的另一边移动,生怕等会儿上演什么暴力事件对时候,自己会被波及。
喝了一口VSOP,大卫接着兴奋地说:“他们家那个小崽,哎哟,你们要是能见识一下,保证会大开眼界。长得简直就和‘疯子’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那脾气都一模一样呢,说话那个气势那个嚣张啊!连我这个做叔叔的都自叹不如。”
不能怪他话太多,实在是这家人给他带来的震憾太大了,尤其是那母子俩,绝对一个个都不简单啊!他要是也能教出这么个机灵又可爱的儿子,那多好,羡慕死人了。
想到这里,又开始摇头感叹了:“他要是我的儿子,就算要我把天上的星星给他摘下来我都愿意,可惜不是啊!”那惋惜的语气,仿佛错过了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
每每想起谦谦那小人儿,他总是觉得心头暖暖的。这孩子虽然言辞有时候会犀利一点,但是他往往会这样,无非就是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瞧他对曲云哲的敌对态度就可见一斑了。还整天以小小男子汉来自居,言行举止也试图装得像个小大人一样,呵呵。
门口的人似乎已经没有耐心再听下去,迈着沉稳的步子进入包厢,一边冷冷地打断大卫所有的幻想:“你可没有那样的福气拥有这么出色的儿子。”
骄傲的语气中,透露的是他对儿子的自豪和满意,这是他这辈子最宝贵的财富。当然,和老婆相比,还是差了那么一点。
径自在道森的身边坐下,拿起桌上已经倒满酒的杯子朝其余几人遥举了一下,浅笑道:“抱歉,我来晚了,自罚一杯。”这是他们之间不成文的规矩,谁要是没有在规定时间之内出现,除了罚酒以外,偶尔还会有罚款。
至于罚款的那些钱,全部都由云逸来管理,美其名曰作为他们的活动经费。可是交了这么久,似乎没有哪次活动是动用到那些钱的,虽然数量也不少。
每次的小聚,总会轮换不同的地点,几个人就轮流坐庄,反正大家都不差这么点钱,不就是图个开心吗?吃好喝好玩好就行了。不是有句话说么?在哪里吃饭不重要,吃的是什么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和谁一起吃。
他们的心境大体也不过如此吧?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他们不但有知己,还有三个。彼此都很了解,虽然平时联系不多,但都会下意识地去关注其他人的消息。
偶尔会打个电话,尽管在通话中更多时候都在互相对损,或者是说些没有营养的废话,彼此却能够在那样的交流方式中感受到彼此的情意。
像这次封予灏大婚,因为他本人并不是特别在意B国那边的仪式,所以就没有邀请好友过去。加上皇室那边还有些乱七八糟的礼仪需要兼顾,就没有必要让大家都过去受累了,过程实在是枯燥得很。
重要的是他已经结婚了,不但有了老婆,还有个聪明伶俐的好儿子,在时机合适的时候,自然会带着他们出现在好友的面前。
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一系列的动作,大卫这才后知后觉地闷声问道:“‘疯子’,你这家伙什么时候偷偷溜进来的?为什么我会不知道?”可恶,这两个家伙竟然也不给点暗示,就让他当着人家的面说坏话?
要知道封老大对于自己的娇妻爱子可是护得很紧的,绝对不允许他们成为别人的谈资,哪怕是他们这样铁的关系也还是别去试探他的底线比较好。
尤其是前段时间的机场采访事件,即使最后并没有一家媒体敢不怕死地去刊登任何相关消息,但是他也通过媒体界的朋友听到了消息,说那位冒犯南宫暮雪的年轻人已经人间蒸发了。可见惹怒了封老大的确是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只能祈祷那位年轻人还不至于因此丢掉性命吧!
不过这“疯子”翻脸比翻书还快,身为老友的他也摸不准这家伙到底什么时候会发怒,所以还是地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
万一刚才真的被他听到很多内容,那自己是不是要先抓过抱枕来稍微遮挡一下,然后再伺机跑出去逃命?
那也不行啊,这家伙腿这么长,身手又矫健,像他这样“文质彬彬”的斯文人明显就不是他的对手嘛!完了完了,今天就不该一时嘴太快,说了这位老大的八卦,唉!
封予灏熟知他的性格,从他脸上那瞬息万变的表情就猜到了他的想法,不由得好笑地说:“行了行了,收起你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吧,我一时半会儿还不会杀了你,你这颗脑袋暂时还是安全的。”
他如果真要动怒,还能让他有机会继续说这么多废话?主要是他说的都是好话,听到自己最亲密的家人得到好友的认可和赞赏,这本来就是一件值得人高兴的事情,何必去打断呢?听这样的话也是一种享受。
伸长手臂替大卫把杯子里的酒再度填满,示意他大可以放心的喝酒聊天,不必有任何心理负担。他的宝贝儿,一大一小都是心头肉,他固然不会在乎别人怎么看,因为他自己就很清楚拥有了多么宝贵的财富。
只是能得到别人的赞扬,总是会衍生出一股由衷的自豪感,比夸奖自己还要更令人高兴——当然,封老大从小到大听这些恭维话已经不少了,所以麻木了。
装出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胸膛,大卫才松了一口气道:“多谢老大不杀之恩!小的下次一定注意,绝对不会再轻易说出嫂夫人和小少爷的半句不是,以免惹祸上身。”那动辄就会演变成杀身之祸了,谁不怕?
显然他的说法有些夸大,立刻就招来了道森的吐槽:“用你的话说,嫂夫人不是个人才,女中豪杰吗?小少爷又聪明又可爱,你要是说他们的坏话,不就成了有意为之了嘛!所以你只要如实阐述自己所看到的一切,给他们最中肯的评价就够了,不会死人的。”
只要不是恶意中伤,相信封老大都不会阻止的,瞧他此时脸上那自豪的骄傲神情,就差没有露出傻笑了。
爱情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很多,往日不苟言笑言语不多的男人,都可以变得亲切起来,犹如和睦的春风般温暖。这本身就已经是一个奇迹了,即使没有大卫方才的一番描述,他们对于那母子俩也很是好奇。
感到好奇的似乎还不只是他,一直默默淡笑着看他们聊天的云逸也忍不住问道:“今天为什么不带嫂子一起过来?我们都没见过呢!小宝贝没带回来也就算了,见面礼可以留着下回再送,但你不能总是把嫂子藏在家里吧?”
这个有怪癖的家伙,不但自己不喜欢出现在公众视线中,连老婆孩子也藏得很紧。从知道他要结婚的消息到现在,就连他们这么铁的友谊关系,连传说中的嫂夫人都没能见上一面,用得着搞得这么神秘吗?
难不成以后都不让老婆孩子见人?他们总不能还要特地跑到他家里去,才能见一下吧?再说了,比起那些媒体记者来说,他们好歹都算是自己人,即使见过了又怎样?
还怕他们会偷拍照片,然后流泻出去吗?拜托,他们也是有操守的人好不好,也不至于缺那个钱啊,出卖老友能有什么好处?
有人提出以后,自然就会有人响应,道森赶紧顺着云逸的话茬说:“就是啊!你怎么不带出来让我们见见?”对于这个化腐朽为神奇的强悍女人,他们都好奇得不得了,偏偏大卫这该死的家伙还故意卖关子,不肯透露过多的信息。
真是能把人都给急死了,说几句能死啊?身高外貌职业通通都不知道,就连为什么会在孩子快三岁的时候才打算要结婚也不知道,这不是有意要让他们这几个单身汉郁闷吗?
被封老大抢了先,成了这群人中第一个成家的也就算了,人家居然还是买大送小,他们又怎能不嫉妒?他们这几个连合适的对象都还没有呢,太刺激人了。
提到南宫暮雪时,封予灏就情不自禁地露出了笑脸,就连声音都变得不一样了:“她今晚有聚会,要去请学生吃饭,刚才就是送她去餐厅,过来的路上堵车了。”不然以他的性子,绝对不会出现迟到的现象,生意人守时观念都很强。
之前因为要回B国去置办婚礼,所以南宫暮雪也把州立大学那边的课程停掉了,这次回来就说要请那帮关系比较好的学生吃饭,也算是弥补没有邀请他们参加婚礼的缺憾。
为此还特地按照中国的传统风俗,到唐人街那边去买了不少大红色的精美小礼盒,往里面塞满了喜糖西饼之类的东西,作为送给大家的小礼物。幸好学生还不算多,所以只是装了满满的一个大购物袋就行了,不然恐怕还得专门找一个仆人陪她一起去才能把东西拿完。
一想到这些,俊脸上那柔和的神色就令人嫉妒不已,这就是活生生的幸福光芒嘛!只有每天都活在这样的氛围里,才会有这样的反应吧?
仿佛他的眼里什么都是美好的,只因为拥有了完整而温馨的家庭,就拥有了整个世界。这种满足感不是任何其他的事情就能给的,完全发自内心,来不得半点虚假和做作。
“啧啧啧,”他这副模样立刻就招来了别人的嫉恨,大卫首先就忍不住吐槽了:“你们都看到了吧?不是我夸大其词啊,这丫的简直就跟变了个人似的,瞧瞧这一脸花痴的表情,初恋的毛头小子都没有他傻。”
话一出口,这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好像人家真的是初恋。于是又不甘心地追问:“‘疯子’,你丫的真的是第一次谈恋爱吗?还是以前有过,你保密工作做得比较到位,没有让我们知道?”
印象中似乎还真的没有听说过封予灏喜欢哪个女的,大学时期就有不少女生对他表示好感,最终都被他那冷冰冰的样子给吓跑了。
偶尔有几个胆子大一点的,写什么情书,送电影票之类的东西,他连看都不看,直接就扔到垃圾桶,要么就更狠——用打火机烧掉,连灰烬都在阳台上被吹得灰飞烟灭了。
所以在听到他要结婚的消息后,他们几个才会这么震惊,震惊程度都不亚于原子弹爆炸了,久久都不能回过神来。从来没听他说过自己喜欢什么类型的女人,现在突然就成了家,除了佩服那个女人能擒获他的心外,也忍不住去猜测她是什么来头。
不过从这么本能又激烈的反应来看,南宫暮雪应该是他的第一次恋爱,否则又怎么会像个毛头小子一样?整天一想到对方就会傻笑,凡事都把老婆放在首位,都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做才算是真正的宠爱了。
唉,男人啊!一旦堕入情网,也不见得会比女人好多少,谁说爱情里往往受伤的都是女人?像封予灏这样的,要是哪天南宫暮雪有意要伤害他,那绝对是百分之百的命中率,他连一点还手之力都没有。
听了那不靠谱的猜测,封予灏随手抓起沙发上的一个抱枕砸向对面的某个人,嘴里还佯怒地骂道:“去你的!胡说八道什么?雪儿就是我的初恋,不但是初恋,还是我这辈子唯一深爱的人。”
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否则他也不会一头就栽了进去,爬都爬不上来。现在他反而有些想不通,为什么有的人一辈子可以爱上几个人?一颗心给了一个人之后,还能再收回来吗?
他甚至以为,南宫暮雪就是他的整个人生了,今生也绝对不会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