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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的很甜。
“这位是?”
“这是咱们的邻家的女管家,知道咱们家中今日乔迁新居,所以特来送来贺礼,呵呵,真是让人过意不去!”甄母年岁不到四十,保养的却好似三十左右,可谓是风韵犹存,我见犹怜,说起来家中逃难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乔迁宴都只能自家人吃,确实很无奈,这有人上门庆贺,自是好事。
甄母很热情,甄宓看到那女子却是一阵发呆,因为眼前的女子她还有几分印象,分明是那日那人的女侍,而按照三哥所言,那一家是皇家的话,那么那人十有八九是皇帝,因为听传言,大夏皇帝年富力强,正是壮年,而敢在皇家海滩上晒太阳,想必那些所谓的侍卫没有那个胆子吧,何况还有那么漂亮的侍女侍奉,怎么也不像是一个下人。
“这位想必就是甄家老爷吧,我家主人本来还想亲自过来,不过事务实在繁忙抽不开身,只好派我过来,打扰了大家还望海涵!”说着躬身一礼。
甄逸忙上前,想要搀扶,但对方却是女子,手探出一半又收了回来,双手抱拳的道:“不必行礼,您能过来已经是给我甄家天大的面子了。”
“呵呵。”那女官看甄逸那样子就知道对方八成是知晓了她的身份,目光狡黠的看向甄宓,上前道:“甄老爷不必客套,我家主人前日与贵小姐和小小姐偶遇,谈的很是愉快,也算是朋友,前来拜会也是应当,主人的事我也办完了,就不多打扰了。”
甄家一家连忙出门迎送,送走了那女官,甄逸的脸上却是变的复杂了起来,回头看着一脸心怀鬼胎的甄宓,双手背在身后:“都跟我大堂,还有你宓儿,前天的事情你如果不给我一个交代,看我……”甄逸说着最后,也“看”不下去了,谁知道这事情是福还是祸。
甄宓脑袋乱成一团麻,听到甄逸这般说,也是有点委屈,当初碰到那人,谁知道他是谁啊!如果对方真要找上麻烦来,大不了就跟他拼了,入了正堂,甄逸坐在上首的位置,目光灼灼的看着甄宓:“说吧!”
“老爷,到底是怎么回事!”甄母还有些搞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弄的一脸的莫名其妙的问道。
“让你的宝贝女儿说!”
甄宓知道隐瞒不住,一五一十的将那天的事情说了出来,而小小姐甄雪一听是那天那个坏大叔也跟着在一旁搭腔,将夏羽描绘成了一个色狼一样的坏蛋,而将事情听完了之后,甄逸脑门上青筋都绽了出来,指着甄宓:“你,你……”
倒是一旁的甄毅脑子里转的快:“父亲,这事情或许对我甄家并不算是坏事,如果那人真看上了小妹,我甄家日后可就是皇亲贵戚了,这大夏国国力强盛,比起宋国犹有过之,小妹嫁过去可是一辈子的荣华,再说小妹这般天香国色,普通的人家谁敢娶她!”
“皇亲贵戚,这是什么意思!”甄母眨巴着眼睛,越来越糊涂的道。
“母亲,刚才那个送乔迁礼的女管家是咱们邻居家的,而那个邻居可不是一般的邻居,而是大夏国的皇帝家,旁边就是大夏皇家别院,那女管家应该是宫内女官。”
“什么,那刚才宓儿说的男子是,是……”甄母此刻也有点傻眼了,她自己的女儿她还不清楚,长的比下凡的仙女都要美上几分,男人看了都要神魂颠倒,否则他们也不会遭到无妄之灾,举家外迁了,没想到甄宓穿着那种暴露的泳衣被男人看了,而听小女儿说,对方显然是被甄宓迷住了,难道还要在逃一次,不过还能逃到哪里去。
“好了,事情已经如此了,多说无益,如果宓儿真被对方看上了,咱们就是想跑也跑不掉,听天由命吧,菜都凉了,让下人热一热,今天怎么说也是乔迁之日。”甄逸脸上颜色变了七八回,最后终于恢复了平静,事情已经如此,他就算在发火也无济于事,而对方今日前来送礼,加上那女官的话,怕是不久就会有个结果,何况三子说的不错,大夏国乃是一个大国,国力强盛,宓儿嫁给一国皇帝,也不算辱没了她。
翌日,天玑要塞,乞木扎带着一营两千禁军登上了七星海军府海军战船,前往山东。
第五百五十六章山岳之王,麒麟重甲
从七星海军府到达山东,快船也需要花费五天时间,而后转道南下,到达乐毅等人所驻扎的唐城,足足用去了八天多的时间,而时间也已经进入七月的中旬,山东的雨水也越来越丰富,而雨季的到来,也让山东那泥泞不堪的道路更加的艰难难行。
当乞木扎带领一营两千禁军赶到小唐城的时候,乐毅和鞠义还有点不敢相信,毕竟眼前这支军队乃是大夏宫廷卫戍禁军,算是禁军中的禁军,皇帝的亲军,理应守卫在陛下身边,怎么给派到山东来了,而且还是执行这么一个任务,其实两个人还有一点忧虑没有说,那就是这支禁军几年没有打仗了,还能剩下多少战斗力啊!别回头出了事那责任他们可担不起。
乐毅和鞠义两人匆匆的迎了出来,乞木扎的地位可比两人要高多了,何况还挂着一个宫廷,整个大夏也就只有那么一万人挂着这个头衔:“乞将军,怎么是您亲来?”
乞木扎哈哈大笑道:“你们要人要的那么急,军情紧急么,神赐军如今都是泰山附近,就算是有飞鸽加急调派,没有二十几天根本调派不过来,所以陛下想了想就将我给派了过来,以配合你们的行动,放心不用顾忌我的身份,来这里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将领,你们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保证服从命令。”
乐毅和鞠义对望了一眼,露出一丝苦笑,事情已经如此了,两人还能说什么,难道劝人家回去,两人可没有那么大的胆子:“既然乞将军来了,那我就不客套了,先说说军情吧,这十来日,泰中国内的十余万兵马征集了大量的民力巩固城防,所以我们已经不能在等下去了,此番我们的计划是,以燕大营和四军游牧铁骑为主,兵临城下,作为攻城的架势,吸引敌军的注意力,而鞠义将军的先登大营将从泰宁三岭穿过去,迂回到敌人后方,攻打这里,也就是屯粮的枫林镇,切断诸侯联军的后方粮道,而乞将军你的任务就是带领先登大营穿过泰宁三岭,这个泰宁三岭我们了解的情况不多,而先登大营不擅长山岳作战,所以这次穿行任务不轻。”
乞木扎听了后,点了点头,道:“恩,大致的情况我知道了,今天让我麾下将士休息一日,明日咱们就进山,不过有个事情得跟你们说,穿越山林,兵马不能太多,最好携带的都是精锐,否则掉队的话会成为拖累!”
鞠义点了点头,道:“我从军中选出五千精锐来,余下的兵马跟着大营移动。”
泰宁三岭东部一个叫做东家集的小村子,这里位于走马岭和老山岭的交界处,这里拥有一道进山的山口,由于位置偏僻,村中的人并不多,但日子过的还算平和,就算爆发战事也可以钻入大山之中躲避。
在东家集的山坡上,建有一座木制的高塔,用于瞭望之用,这一日正午,正是炎炎烈日之时,七月的天就算是空气都好似要被点燃一般,没有一丝的风吹过,高塔上用茅草盖了一个顶棚,倒还算是凉快,村内的狗娃子拿着一根竹枪站立在高塔上,暖暖的空气让他有些昏昏欲睡,狗娃子打着哈欠,眼睛挤出几滴眼泪,眼角余光却是看到那在高温的作用下有些扭曲的空气那头,好像有一条土龙扬起。
一支骑兵似乎也发现了这个村子,大约两百余骑从队列中分了出来,冲向这座山岭旁的村子,当当当,高塔上的锣被使劲的敲响,狗娃子在敲了数下之后,快速的爬下高塔,冲入了村子:“有骑兵杀过来了,快跑,快跑!”
村民们纷纷放弃了手中的活计,什么东西都不要的往后山冲去,不过有一些人还是晚了一步,被杀入的骑兵拦住了,冲过来的骑兵百夫长大声的道:“别打死了,用刀背打晕!”对于这些游牧骑兵来说,死人远远比不上一个活人的价值,而且这些百姓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而他们抓获的人口,除了上缴的人数外,余下的都可以卖给奴隶贩子,而获得钱财则属于他们自己,而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他们可不忍心去杀这些白花花的银子。
“大人,抓了六十来人,不过好像还有上百人进了后面的林子,钻到山里去了!”
“知道了。”乞木扎和鞠义姗姗来迟,六十多个百姓已经被围成一堆,小村子内部已经被上下翻了个天,值钱的玩意都已经被这两百多人收刮个干净,乞木扎看着那山林,露出一丝浅笑,道:“好久没玩猫抓老鼠了,西护儿,带上你的将士,在两刻钟内内将逃入山中的百姓都给我抓回来,不准漏网一个。”
“是,大人!”
一百山蛮士兵身上穿着的是丛林皮甲,身姿矫捷的潜入了大山之中,逃入山中的百姓大约有百十来人,对山内的情况十分了解,而且山林茂密,视野只有十余米,如果不是对山林熟悉的人进入山中可不是一个好选择,而这些住在附近的百姓男子本身就精通狩猎,设置陷阱,而为了避免今天的事情发生,附近的林子更是布满了机关,不过比专业,这些百姓差的不是一点半点,山蛮部落本身就出身山林,是最好的丛林猎手,对山林有着特有的敏锐感,他们本身就是最精通各种陷阱术的人,自然也最懂得如何破解,百个士兵快速的穿插在树林之中,只见一个个陷坑被越过,一个个套网扬起之后却没有套住一个人,而一些铁夹子通常夹住的只不过是一个木棍,这些陷阱根本就无法阻挡他们前进的步伐,而且这些士兵动作灵活,速度奇快,行走山林如履平地,不到一刻钟就已经看到了前方逃窜的百姓,百人快速的将人围住,几乎一个回合就将那些刺头猎户给打翻在地,然后扛着人就快速的向山外走。
不到两刻钟逃跑的一百二十一人尽数被放在村口,乞木扎很是满意的点了点头,虽然三年的时间都没有再上战场,但并不意味着他的麾下将士就停止了训练,每日只知道巡逻,然后过着安逸日子,乞木扎可是一天都没有停止过对麾下将士的捶打。
“这些百姓全都送回后方去,我们的消息不能泄露,在这里休息一个时辰,等日头西斜,咱们在进山。”乞木扎道。对大山鞠义并不熟悉,所以乞木扎这么说,他也没有反对,直接命令人埋锅造饭。
随行而来的除了一个骑兵千人队外,还有五十辆马车,这马车箱里装着什么,鞠义也很好奇,这马车似乎跟随者禁军一起来的,难道装置的什么秘密武器,不过很快鞠义就见识到了这些马车中到底装着什么了。
马车厢是可以打开的,而当两侧的马车厢壁被抬起,里面摆放的是一个个箱子,一辆马车里摆放着五十个箱子,四十个马车都装着这些箱子,余下的十辆马车则装着一个个的背囊,还有一种绿色,黄色等颜色的迷彩麻布编制而成的网。
鞠义很是好奇的靠上前来,看着乞木扎打开属于他的那个箱子,有些惊讶的道:“你们不会打算穿这身进山吧!”
乞木扎点了点头,身边两个山蛮士兵从箱子内取出一身铠甲,为乞木扎穿戴起来,整套铠甲分为六大部分,上身铠,下身铠,左右护臂,左右护腿,战靴,头盔,不过这可不是丛林套装,而是正经的重甲套装,纯重步兵装备,就算鞠义在不精通山林作战,也知道在山林中应该穿戴那种大夏为山岳军特制的丛林铠甲,以不影响行动。
“这是麒麟重甲,全套铠甲重达一百二十八斤,全部使用打磨而成的鳞片串成,我这身乃是使用了七片麒麟鳞片,玉级,防御力可防普通刀枪劈砍,就算是狼牙重箭只要不是近距离射中,也不会射穿我这身重甲的防御,何况铠甲上还具有强力的护罩保护,你看着麒麟铠很重,但实际上麒麟铠内部设立了道门的风旋法阵,也是道门研究出的五行阵法之一,可以减轻百分之四十的重量,所以这铠甲并没有你看着的那么沉重,何况我山蛮一族本身就力大,百十斤的东西对我们来说并不算多大的掣肘,如果只是山林战,自然不用穿这个,不过平原作战,却是能帮上你不小的忙。”乞木扎一边说着,一边往身上装着东西。
鞠义看着眼睛都有点红了,先登军装备的铠甲虽然也是大夏最精良的铠甲,但却属于大众货色,跟眼前这禁军之首,宫廷卫戍比,简直就是人比人气死人,普通的士兵清一色的青铜麒麟重甲,小队长都是白银,卫指挥则穿着黄金级,这可是两千套套装装备,附带着特殊效果的,而这些也还算了,但是这左麒麟卫的装备也太多了点吧,别的不说,一支两丈长的重甲长枪,为了作战方便可拆卸成六部分,可插入到身上重甲的一些卡槽内,三柄短标枪,护臂盾牌为一个双月斧身,可当做是臂盾,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