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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机构:美国国家安全局揭秘-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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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进步,发生这种情况的可能性会越来越大。“网络已经互相渗透,”国家安全局
的一位高级官员说,“我们的许多目标就在我们使用的同一网络上,这就是全球通
讯基础设施。”
    对于英美国家居民的姓名的传播也有种种限制。在确定监视对象、收集、选择、
存储并传送相关信息方面,国家安全局的最高原则就是“合众国信号情报第18号指
令”,即“美国符号系统的信号情报操作之限制及程序”。该指令于1976年6 月也
就是丘奇委员会调查之后不久起草的,并且不时地在内容上加以更新。
    1999年,有些人提出该指令是否应完全重新起草,以便更好地反映当今信号情
报的工作现状。国家安全局一个行动小组说:“这些意见都是合理的,那个指令读
起来费劲,不易理解,所述内容非常复杂,必须仔细阅读。然而这还不是制定新准
则的正当理由。”
    该指令的关键是关于“美国人”的定义,因为这将决定某一被截获的情报是否
被输人、分析并且加以披露。指令规定:“一位在美国境内身份明确的人,就被认
定为是美国人,除非有明显身份证据来证明他是未获得美国永久居住权的外国人,
或他的通信内容使人充分相信他并不是美国人。”
    另一方面,“一位有美国境外身份或住址不明的人,就不被认定是美国人,除
非他有明显的证据证明他是美国人,或他的通信内容及所处环境使人有理由相信他
是一位美国人”。
    1994年发布了题为“在信号情报中如何确定美国人的身份”的文件,进一步阐
明了在何种情况下美国人的姓名可以从信号情报中删除或保留,然而在大多数情况
下,根据文件所述,美国人的姓名必须被删掉。但是这一规定在某些情况如在劫机
或恐怖活动等紧急状态时不适用。其中一项规定是,“当获取到涉及美国人的、非
常具体的、很有可能实施某一活动的情报时,报告部门应从维护美国人利益出发,
发布一份包括美国人姓名在内的报告,越详细越好。”国家安全局会在绑架或劫机
之类事件中启用“默许同意程序”,在这类事件中,“美国人会被进行恐怖活动的
外国势力或组织挟为人质,因此对国家安全局的情报收集的同意可以是默许的”。
    另一例外则是,如发现“罪证”时,允许监听美国人的通讯。国家安全局现任
局长迈克尔。海登说:“在遇到人身威胁、可能的间谍活动、高度机密情报的泄密
等情况时,我们会偶尔违反或可能违反法律规定。在过去的16个月里,这种情况总
共发生了18次。在这18次事件中,其中有10件是涉及美国人的。另有6 件似乎与美
国人有关,但我们还不能确定。剩下的两件,其资料是涉及不明国籍人士的,我们
根本不知道是哪国人。”
    1980年,在截获出人利比亚的所有通讯信息过程中,国家安全局情报分析人员
发现总统吉米。卡特的哥哥贝利正与利比亚做生意,而且担任未经注册的利比亚政
府的代理。当时的国家安全局局长将截获的通信内容交给美国司法部长,由此产生
的调查活动后来发展成有名的“贝利门”丑闻。
    情报分析人员不仅不能在他们的报告中提到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的真实姓名,
而且也不能提到相关的美国公司的名称。按照内部文件,“分析人员通常必须选择
代替词指称美国人,并且在报告细节部分时也应用此方法,以免读报告的人看出其
真实身份”。
    在信号情报报告中,美国人身份每被提到一次,行动指导处必须对其进行记录,
并且每季度向总检查官报告一次。一份内部备忘录上这样写着:“请务必记住,无
论以何种方式向信号情报系统之外的人或组织泄露了某个美国人的身份,国家安全
局都要为此负责,不管这种泄露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
    为避免不当的截获和传播信息行为,情报截获和分析人员经常接受培训(例如,
1998年11月就举办了17次)。培训中,假设出一些会碰到的情况,情报分析人员学
会如何做出正确反应。如假设“你有理由相信使用移动电话的某个人与国际贩毒有
关,但是,你没有相关资料来判断他是不是美国人。你能对他的材料进行收集吗?”
    不管在假设中会设想出什么情况,现实世界的工作总会产生更复杂的情况,如
在最终完成的报告中应保留和删除什么样的人名和头衔。下面就是在过去的几年中
出现的一个实例。
    1993年1 月,当选总统克林顿即将宣誓就任的几周前。截获的情报涉及他和他
的内阁班子,如何称呼就成了一个问题。因为使用姓名是违反美国法律规定的,但
无需特殊许可,美国行政部门的高级官员是可以用头衔来指代的。但问题是,在他
尚未宣誓就职情况下如何称呼。
    国家安全局的一份文件显示:“国家安全局办公室总顾问建议在报告中对这些
候任人的称谓可以用如下方式表示:在他们即将担任的职位的前面加上‘候任’两
个字(如:候任国防部长)。这种头衔应一直使用到这些候任人已被正式任命如克
林顿内阁正式就职为止。候任人的名字未经许可不得使用。”
    有趣的是,我们观察到,国家安全局的情报分析人员必须把联合国官员的名字
也从报告中删去,高级官员则只能保留头衔,而低职位官员必须用“联合国官员”
这类一般称谓。
    在总统就职六个月后,国家安全局分析人员发现希拉里。罗德姆。克林顿的名
字出现在监听报告中。她是什么人呢?联邦的一个法庭认定她从事有关保健政策的
工作,应属于全职政府官员。安全局内部的一份备忘录里提到:“如果情报的内容
与她的工作有关时,只能用职务头衔来指称克林顿夫人(当时她是全国保健改革事
务总统专门调查委员会的主席)。如情报涉及她在其他行政部门的工作,也可用她
的这些头衔来指称她。当无法确定外国情报的内容是否与克林顿夫人有关时,一定
要进行核实。就像行政部门其他高级官员的情况一样,涉及克林顿夫人私生活和缺
乏犯罪证据的活动也不得公布于众,即使在有证据的情况下,也需经过国家安全局
高级管理部门及总顾问处的审核才可公布。”
    1994年,应波斯尼亚塞族总统拉多万。卡拉季奇的邀请,前总统卡特应邀到波
黑去调解那里的旷日持久的战争。1994年12月,卡特表示暂时接受邀请并声明他将
以“卡特和平中心”代表的身份前往波斯尼亚。
    对安全局来说,巴尔于是重点监听地区,所以行动指导处估计会截获到卡特收
发的通讯信息。因此,国家安全局就卡特的名字是否出现在发给“情报客户”的报
告中这一问题发出一条指令:现任美国(克林顿)政府对这一进展表示谨慎的欢迎,
但明确指出,前总统卡特将不代表美国政府而以一个美国公民的身份前往波斯尼亚。
    既然前总统卡特将不正式代表美国政府,任何有关他去波斯尼亚旅行及参与结
束那个地区的战争的报道,都只能称他为一位“美国人”。只有他在这次活动中最
终成为美国政府的使者时,他才能被称为“美国前总统”。
    1995年,华盛顿开始对两个人的命运忧,G 忡忡,一个叫米歇尔。迪瓦恩,他
是美国人,在危地马拉的热带雨林中开了一个旅馆;另一个叫埃弗拉恩。巴马卡。
贝拉斯克斯,是个游击队长,与美国律师结了婚。有迹象表明他们被受雇于中央情
报局的危地马拉军官所杀害,而中央情报局也许知道谋杀者。一位新泽西州的参议
员罗伯特。托里切利气愤地给克林顿总统写信说:“中央情报局直接参与这次谋杀,
使我得出惊人的结论:中情局已经失控,而且局里还有一个只能被称做犯罪分子的
人。”
    由于中央情报局和国会都要求调查这件事,国家安全局被要求到它庞大的信息
库——多年来所有储存的原始通讯信息——去进行核查,即从1987年1 月至今任何
与迪瓦恩及贝拉斯克斯有关的信息中进行核查。鉴于安全局可能因此事陷入困境,
安全局总顾问提醒行动指导处,依照联邦法律,在未得到安全局局长。司法部长或
国外情报监视法庭批准的情况下,不允许收集美国人之间的通讯资料。“他还说:”
安全局无权为执法或调查目的收集信号情报。“律师们担心这种监听行为会引起民
事诉讼或刑事诉讼。
    1996年6 月,正当前参议员鲍勃哆尔和总统克林顿开始为秋天的竞选厮杀时,
分析人员收到特别指示,不要提及任何候选人或政党无意间被监听的事情。一份备
忘录说,“如同候选人一样,美国政党也被看做是美国公民,因为读取情报的人能
够判断出某一美国公民的具体身份,所以应避免使用真实名字、独一无二的头衔、
个人特征及具体的语言环境,以免暴露政治党派或候选人的身份。
    这份备忘录还说:“我们预测1996年的总统大选期间,有时为了解外国情报或
评估其重要性,有必要提到一些政党或候选人。在这种情况下……就只用笼统的称
谓来指称那些具体的人和政党:美国某政党,某位美国总统候选人,某位参议员候
选人等。请注意,即使用了这些名称,其具体的身份还是可以从报告的上下文中判
断出来。”
    1997年10月,克林顿总统和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华盛顿举行了最高级会晤。
在此期间,国家安全局计划进行大规模的窃听活动。该计划需要通过卫星和微波频
道进行大范围的搜寻,来确定有情报价值的关键电话。
    早在四个月前,国家安全局的律师便向安全局的行动指导处发出了一份绝密的、
简短的备忘录,为这次复杂的计划做准备。备忘录说:“这次计划涉及面很广。”
这意味着国内的通讯频道也必须接受搜查。“在执行这一计划的过程中,任何有关
美国公民的信息都应按有关要求去做。”
    备忘录又列出了一系列监听人员和分析人员可能会提出的疑问,其中有:“你
是通过信息库得到的信息吗?”“监听对象是什么人?做为美国人他(她)的真实
身份是什么?”“外国情报的目的是什么?”“你认为通过电子窃听能得到什么情
报?为什么这样认为?”
    备忘录还列出一系列的指南。“如果你的监听对象是外国人,但无意间发现有
美国公民和他交谈,你就可以报告,这是一份外国情报,只要你强调外国人一方而
少提美国公民,而且应用一个笼统的名字来指称这位美国公民……如果有人需要涉
及美国公民的情报,你就让他与P ()2 即国家安全局特别信息控制科联系。”
    官员们还预感到,分析人员还会尽可能利用国家安全局的“原始通讯贮存系统,
这个系统里有能够鉴别美国人身份的信息”。因此,分析人员受到警告:“进入这
个系统前,你对你的问题做过研究吗?进入该系统后,你想得到哪种类型的信息?”
    安全局尽管受到一些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的严密控制,但仍能钻一些小空子。
国家安全局要下很大力气删除已发出的报告中的美国人的名字,但其他使用其情报
的部门(如中央情报局。国防情报局)只要给安全局发传真提个要求,便可获得他
们所需要的名字。这个要求必须说明原因并指出“这个名字对了解和评估外国情报
是必要的”。一旦收到这样的要求,国家安全局将把这些名字储存在信息库中达一
年之久,在此期间,国家安全局不会说出这些名字对外泄露了多少次。
    “美国人的名字是不会被列人报告的,”国家安全局的一个“情报客户”在报
告中说,“只会说‘美国人’。当然对英国人也如此。如果你需要什么人的名字,
打个报告便可。有个部门叫美国人身份鉴别处,你可以给他们打电话或写信说,我
想知道某某家伙是谁。当然,如你……要给他们寄封信说明原因,他们会告诉你的。
你要告诉他们传送号码和顺序号码。这个美国人在美国还是境外都没关系。只要你
把理由讲清楚,安全局的人就会给你打电话说:”我们收到你的信,顺序号码是…
…‘然后他们(国家安全局)又会说:“这个人的名字就是这个,这是控制号码。
’因此他们(安全局)便有了跟踪号码。”
    “如果信号情报报告分送给20个人,并不是所有20个人都需要情报所涉及的人
的真实身份,”一个参与信号情报的高级官员说,“也许仅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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