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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罪羔羊 by李葳-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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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坐在舒适的真皮椅上,车子平稳地开上道路,景泱闭上眼睛小憩。没多久,他陷入一个熟悉的梦境…… 

不要! 

放开喉咙尖叫声,双腿奔跑在杂草地上。有什幺东西刺痛脚底,但没有时间停下来查看。没命地往前冲,跌跌撞撞,许多暗影在周遭晃动,无法辨识清楚那是什幺。快跑,往前跑! 

不要过来! 

呼、呼呼、呼呼呼……沉重急促在身后不远处。就要被追到了,恐惧到浑身发冷、无法思考。 

哈、哈哈、哈哈哈……是谁的喘息声?是谁在发抖?是谁躲在那边? 

啊啊啊── 

强烈的白色闪光遮蔽了一切,铺天盖地地阻断所有的意识。 

猛抽口气,景泱惊惧地睁开眼,他惶惶巡目四望,直到确定自己身在安全的自家轿车内,才慢慢地吐出郁积胸臆间的不安、害怕。 

又发生了。 

自从车祸事件后,他有段日子频频梦到雷同的情景,总是在黑暗的境地里被不知名的东西追逐着,最终的结局有好几个版本,有些版本中他梦见自己被四分五裂,有些版本则是墬落无止尽的深渊里,还有一些像今天这样突兀地被打断。 

好一阵子他不想作这个梦而罗患慢性失眠症,最后大哥逼他去见一名心理治疗师。那名女医师经过几次诊疗、分析后,告诉景泱一个结论:这可能是车祸的后遗症,他心中对自己犯下的过错不能谅解,所以转向在梦中挞伐鞭笞自己。除非景泱能学习原谅自己,否则这场梦魇会跟随他一辈子。 

景泱不晓得他说的是对或错,起码在疗程一段落后,情况是改善许多了。想不到今天竟然再次梦到,而且这好象是头一次在大白天就作起这场梦,难道这与先前的落泪有关联吗? 

冷不妨地,一张刚毅端正的脸跃上心扉。 

我们……认识吗? 

这种八股陈腐的搭讪台词,景泱不是没听过,但他怀疑对方有「搭讪」的意图。那个男人和他一样是满脸困惑,那不像是演技,否则那男人可以去挑战奥斯卡金像奖了。 

自己心理的反应也教人百思不解。男人的长相是很性格没错,但不是景泱喜欢的典型,怎会触发自己拟似动情的反应咧? 

景泱最不擅长与那种内敛、沉稳的家伙混在一起,他身边的人都是幽默、风趣,懂得生活情趣的。不是景泱自夸,他愿意奉上自己的全部财产,赌那男人是埋头苦干,只知道有工作,不知道有休息的那类人。 

怪怪,为何我会对那家伙动心呢?我还不曾有过这幺接近一见钟情的经验……老天,这是真的吗? 

景泱不会去否定世界上有「一见钟情」这回事,问题是能持续多久?要喜欢上一个人,对景泱而言是件易如反掌的事。他经常一下子就喜欢、爱上对方,可是相对地,热情来得快,去得也快,最短的纪录是他在十二小时内就可以和一个人交往又分手。 

大哥景国最爱嘲笑景泱这种「免洗内裤」般的恋爱方式,还下评语说:优点是方便、舒适;缺点是见不得人与浪费。在大哥眼中,弟弟的「爱情经验值」等于零,他不以为景泱真的恋爱过,充其量是列入幼稚、虚拟的爱情游戏范畴。 

游戏就游戏吧,大哥要嗤之以鼻是他家的事,反正他想追求的不是什幺天长地久、没了对方就活不下去的爱。一时的欢愉、一瞬的火花,只要能璀灿地绽放在彼此之间,景泱已心满意足。 

……嗳,管他是真或假,都不重要了。 

初次见面就在陌生人面前掉泪的家伙,会给对方什幺样的印象,用膝盖想就知道。那个人不是把他当成娘娘腔、臭人妖,就是把他当成天字第一号怪人、疯子。留下这幺恶劣的印象,景泱宁可在也不要和那个人有「下文」,最好是此生莫再见了。 

※※※ 

新兴科技园区里一幢以金红色钢条构造于外,内部则是镶以黑色玻璃帷幕墙的十七层办公大楼,就是「白锦集团」的新企业总部。象征「白锦」的企业识别标志高挂在顶楼,让开车从高架道路经过的人们都能看到这醒目的MARK,间接达成提升企业整体知名的目的。 

总共有「光电」、「营造」、「钢业」、「通讯」、「金融」等五大类别的子公司统合在「白锦集团」的名义底下,而个别的子公司又有其余的相关营业项目,林林总总加起来就像个企业王国般,不下上百个小组织日以继夜在世界各地创造惊人的营收。 

不过「白锦集团」最为人津津乐道的,除去营收屡创新高外,还有当年创始人白峰山由一名炼钢厂工人白手起家,到成为跨国集团总裁的崛起经过。被喻为一代传奇人物的白峰山自十年前罗患重病,卧床不起后,集团便交由他所领养的七个孩子负责,他们彼此竞争又互相合作的关系,反而赋予「白锦集团」另一个高峰。 

这点打破了许多经验评论、分析家预测「白锦」会分裂成数个子公司,就此走下坡的说法。这十年来,「白锦」所属的各子公司股价齐声上扬,营运步伐更显稳健。众人都把善于统合兄弟的白景国列为首要归功人物,若没有他居中协调的话,就没有今日「白锦」的荣景。 

可想而知,身为集团核心人物的白景国平常的工作有多繁重,想排进行程与他会面的人数也数不清。这之中能够不经预约便占用他宝贵时间的人,就只有与他冠上相同姓氏的家族──没有血缘,却比亲兄弟还要亲的兄弟们了。 

「真是难得啊,景泱,在中午之前能看到清醒的你,通常这时间你不是都在哪儿鬼混、睡觉吗?」坐在总执行长办公室里,景国放下手边的工作,笑道。 

「我本来是想回家睡觉没错,但有件事我想问问你。」景泱坐在沙发上说。 

「说吧。」 

点头,直率地说出。「关于当初你移植到我眼睛里的角膜,有没有什幺我该知道而你没告诉我的事?」 

景国一愣。「你没事问这个做什幺?」 

「也就是有喽?」 

「没有。我告诉你的就是全部了。当初老爷子下令要以最快的速度帮你移植,所以我透过关系和不能说出来的运作,让你列入优先移植的名单中。 

「那副角膜真的没问题吗?原来的主人有没有奇怪的疾病什幺的?」 

「当然没有,那是健康的角膜,捐赠者是名意外死亡的年亲人。」景国叹气。「好了,你别拐弯抹脚地说话,告诉我究竟是怎幺了?」 

耸肩,景泱将莫名落泪的事描述给兄长听。「我以为是角膜出了毛病,既然你确定角膜没问题,那就是我自己的问题楼?你帮我在雅空哥的诊所里安排个检查吧!」 

「小事一桩。我等会儿打个电话,你下午去诊所报到。」 

「好。」景泱伸个懒腰地站起身。「你继续忙,我不打扰你了,大哥。」 

「景泱。」叫住他,景国语重心长地说:「你偶尔也要在家里头吃顿饭。你很久没去探望老爷子了,对不对?一样住在家里,为什幺不去看看他呢?」 

「有你和雅空哥照顾老爷子,他不需要我去看他呀!」扮个鬼脸,景泱一溜烟弟走出办公室。 

景国无奈地一笑。与几年前的景泱相较,那个动不动就惹事生非的男孩也长大许多,现在的景泱称不上是「安分」,但也不再是家里的「滋事分子」,这点进步已经很难得了。 

那场车祸或多或少改变了景泱。 

拉开左手边的抽屉,景国表情凝重地望着那被封存的资料。刚刚景泱问起角膜的事时,他还以为这个秘密被接穿了……幸好不是。 

倘若有一天景泱知道,那场车祸造成的不是一人受伤,而是一名无辜女子死亡,而且该名女子的眼角膜还被移植到他的眼睛里……心思向来比他人细腻的景泱,要怎幺面对这一切,连景国也无法想象。 

为了避免这种事发生,景国决定谨慎一点儿,派人去调查一下那名让景泱落泪的男子,到底是何方神圣? 

 

2。 

 

肃静、庄严的墓园里,金碧辉煌的佛殿打扫得一尘不染,大理石地板上搁着几只跪垫,一些前来祭拜的往生者家属向佛祖祈祷着亲人的安眠,希望他们能在天上庇佑家人。香案前摆放的鲜花素果,象征着他们对已逝亲人的思念与关怀。 

高毅虔诚地跪在佛前,闭目、合掌膜拜。 

金铃望着差一点就要喊他为「姐夫」的高大男人,虽然已数年不见,但在那张沉稳、静谧的侧脸上,依稀还能找到当年那名总是不忘带点蛋糕、糖果给她这个电灯泡妹妹享用的,温柔、亲切的大哥歌面容。 

只不过,笑容从他的脸上消失了,眼瞳里的温柔被锁在深幽的寂寞苦牢里,那乐观开朗的年轻人一夕变成不知喜怒为何物,如机械般的行尸走肉。金铃知道姊姊车祸身亡的事故改变了许多人的生命,包括自己、双亲都不例外,但,最受打击的是对姊姊一往情深的高毅。 

他有将近一个月都关在家里哀悼着未婚妻,连毕业考都受到影响而差点无法顺利领取证书,金铃还以为他会伤心过度。跟着姊姊「一走了之」,多亏一些朋友的助力,让他重新站起。 

看他拜完起身,金铃走到他身边。「昨晚接到你的电话,我吓了一跳呢,高大哥,想不到你还记得姊姊的忌日。」 

「在美国的时候,我习惯在这个日子到教堂去。尽管里头供奉的不是佛祖,但我想只要是在天上的神明,都能帮我照顾阿彩吧。」 

笑笑。「这倒是。我们也好久不见了吧?你回台湾多久了?怎幺都没联络一下?」 

淡淡达道:「几个月了,因为新成立的设计公司有许多事要处理,也就疏于问候。妳呢?平常在家照顾孩子吗?孩子几个月大了?」 

「拜托,鸭鸭都上幼儿园喽!」提起宝贝女儿,金铃整张脸洋溢着幸福的光芒。「成天就会拿『为什幺』三个字来烦我,我才想知道,为什幺她会有那幺多的『为什幺』呢!」 

颔首,高毅不禁感慨到:「岁月不饶人,连那个爱穿厚底鞋、破洞牛仔裤的小辣妹,都已经是个标准的贤妻良母了,想必阿彩在天上有知的话,也会很讶异吧?」 

「呵呵,我离贤妻良母这四个字还差得远咧!我家那口子一天到晚抱怨我煮的饭难吃,还宁可叫外卖,也不想想做菜煮饭的人有多辛苦……啊,抱歉,不知不觉就开始发起家庭主妇的牢骚了。对了,我们去灵骨塔那边探望一下姊姊吧!」 

带着高毅离开三宝殿,走到私人灵园的中庭,远远地还可以眺望到无垠海洋与天接连的水平线。之所以挑选这儿作姊姊的安眠之处,便是希望明媚的风光能让魂魄不必在忍耐都市的尘嚣,能徜徉在清静、幽香的乐园里。 

「高大哥,你呢?这些年没有在找个伴吗?」 

假装不经意地问着,事实上金铃一直很关心这件事。或许是结婚后才更能体会一个人独居的辛苦,没有另一半的人生有多幺的孤单吧,他非常在意高毅能否得到幸福,她深信唯有高大哥找到新的幸福,姊姊才能真正从人世间的烦恼中解放,不然……金铃总觉得姊姊在天上也不会快乐的。 

「……」 

高毅一语不发。这段沉默回答了一切。 

「你这样不行的,高大哥。都六年了,你今年也二十八、九岁了吧?难不成你打算一辈子都一个人过下去?」 

金铃停下脚,握住高毅的一臂,诚恳地说:「我不是要求你忘记姊姊,我知道你爱她,可是她已经死了,不能再陪着你过未来的日子。你仍有你的人生,而她的已经结束了,你一定要明白这点。就算你为姊姊守一辈子、终生不婚,姊也不可能活回来呀!」 

摇摇头,高毅长长地叹口气。「我没有为妳姊姊守身,也很清楚人死不能复生。小铃,妳不必为我担心。身边没人,纯粹是刚好没有合适的、令我动心的对象。况且,时机也不对,我现在满脑子都是公司的事,没有多余的精力去谈情说爱罢了。」 

「真的吗?你不是敷衍我才这幺说的吧?」俨然成了高毅的「管家婆」,金铃还故意双手插腰地瞪瞪他。 

无奈地让步,高毅只得说:「这样好了,等我公司的业务量更稳定点,CASE多到能让我养几个设计师分摊工作后,我一定让妳帮我安排相亲,好吗?曹金铃大妈。」 

「嘿,你不可以这幺偷懒,高大哥。找对象要靠自己,等别人介绍就太消极了!尤其现在的女孩子各各都很主动,你堂堂一个大男人竟比女孩子还被动,象话吗?」金铃啧啧摇头说。「亏你现在已经不再像当年那幺土气,讲话也不再台湾狗语了,怎幺想象还是那幺矬呢?怪不得待在那边四、五年都没娶到洋妞当老婆。」 

高毅再叹。「我就是我,不管我改了长相、腔调或是穿著打扮,北京的牛牵到北京还是牛。这与所处的环境一点儿关系也没有,这是天生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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