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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约在哪里?”莫风问道。
易非道:“钟楼。伦敦钟楼顶。”
“恩。明天我跟你一起去会会这个雇主;胖子,好好检查一下枪械,尤其是那些重火力的家伙,要干大买卖了。”莫风起身说道。
“收到!头儿!”两人同声答应。
……
伦敦清晨。
雾都的早上潮湿清润,有一种朦胧的浪漫。比起巴黎的梦幻,和罗马的古典,这里似乎更写实一点。间或有几辆十八世纪造型的马车跑过整洁的街面,使人心中泛起一种时光倒流的错觉。
今天莫风在出发之前,已经经过的精细的乔装,他此时的身份,是易非的一个手下。而他此时的容貌,看上去象一个中欧混血儿。本来可以通过服用某种特殊的药物在几日内改变肤色,使自己看上去完全象是一个白种人。可惜时间太仓促,莫风只是带了一副能使眼球变成蔚蓝色的隐形眼镜,使自己看上去更有欧洲的体貌特征,他自信即使如此,他的易容也足以骗过专家级的高手了。
很快,莫风就知道自己错了。
莫风和易非来到钟楼楼下。易非按动了电动轮椅上一个按纽,那轮椅“吱纽”一声从轮子中轴伸出两条机械电子腿来,托着易非象一个机器人一样一步一步向阁楼上走去。莫风跟在后面上了楼。
两人一上阁楼就看见了她,那个象火一样美丽的女人!
她全身都沐浴在窗口射进来的朝阳之光中。穿着一身华贵的红皮裘大衣,红皮裤红皮靴,红色的狐皮火一样的张扬和热情,更衬得她露出的那一段脖颈晶莹雪白,令人心动。宽大的皮袍丝毫无法掩饰她凹凸有致
她背对着莫风和易非,在窗口支起一个画架,正在画一副速写人像。一笔一画画得非常用心。
莫风随意得往画纸上瞥了一眼,突然僵住了。一种被愚弄的感觉令他的血液都将要凝固了!
画上的人像惟妙惟肖,画得竟是他莫风自己!是乔装前的样貌,也就是光明猎人的真实容貌!
“欧阳先生,易先生,二位好!我叫烈日舞,认识二位非常荣幸!”那个美丽如火的女郎俏然转过身来,露出一个阳光灿烂的微笑。
第一卷 蛊王 第五节 十亿美金的任务
烈日舞转过身的时候,两个男人都有片刻的屏息。
柔媚如水的面孔,匀称高挑的身材,勾人心魄的眼神……黄种女人能够性感到令莫风这种男人惊为尤物的,恐怕她是第一人。那水蛇一样的身子,仿佛完全没有骨头一般,显示着她必然受过类似媚术、诱惑术之类的训练;可偏偏表面上她又给人纯情如玉的感觉。更令莫风感到亲切的是,她说的是标准的汉语。
“亚洲人?”
“中国人!中国苏州人!”烈日舞毫不掩饰对自己美貌的自信,笑得非常张扬,露出雪白整齐的贝齿。
莫风见过的美女多得可谓象是过江之鲫了,可是美到烈日舞这样的还真是初见。这个女人的美丽,不仅仅来自她的外貌与身材,更在于她那种奇特的气质与感染力,象一团火焰一样,摧毁式的吸引男人的眼球;即使是隔着厚厚的衣服,她依然给人无比性感的感觉,而且这种性感使人精神非常愉快,丝毫没有淫秽的想法。
所以虽然莫风对眼前这种尴尬的情形非常的不满——对方明显知道自己今天易容而来,而且所谓世上没有人知道光明猎人的真面目这句话此时听来简直成了一句超级牛皮。但是莫风也只是轻轻蹙了蹙眉头,谁又能对这样一个美女发脾气呢?看在十亿美圆的份上吧。
“小姐真是神通广大。画也画得这么好。”莫风只好自我解嘲。
谁知烈日舞马上春光灿烂的从画夹上取下那份速写,象一个受到表扬的女中学生一样两眼放光,欣喜的说道:“是吗?我画得象吗?谢谢!这副画送给你做纪念吧!”
这下就连一向冷着脸的易非都有一种忍不住要喷出来笑的冲动,伊伊唔唔憋得十分辛苦。莫风悄悄瞪了易非一眼,故作大方的接过画来,心里嘟囔着:“难怪人说漂亮女人全是他妈的魔鬼!”
幸好漂亮的魔鬼打破了僵局,问道:“欧阳先生考虑的怎么样了?是否接下我们的委托。”
莫风道:“我想十亿美圆的任务应当不是等闲可以完成的吧。作为一个冒险者和国际佣兵,我希望先知道任务的大概性质然后才决定。是什么任务呢?盗窃?刺杀?还是布局?”
“是刺杀!”烈日舞回答的无比直率。
“刺杀?十亿美金的刺杀?是谁的命这么值钱?联合国秘书长还是大国元首?我们是佣兵不是杀手,我们不是什么人都杀的。”
“不,都不是。事实上,目标人物有十个,解决一个,我们马上付一亿美金,并且提供下个目标人物的资料。”
莫风点了点,依旧执着的说道:“还是那句话。我们不是什么人都杀的。我们要知道目标人物是谁,以及是谁出钱雇佣我们。恕我直言,小姐你不象是个出得起十亿美金的人,那么,你的幕后老板是谁?”
“咯咯,光明猎人怎么问这么笨得问题?按照剧情,大老板从来都是要在故事的结局部分才出场嘛!如果你能完成这个十亿美金的任务,到第十个目标人物被解决的时候,大老板自然会现身见你。至于目标人物的名字资料,必须等到你答应委托之后才能让你知道。”烈日舞的语气平静而俏皮,丝毫感觉不出她是在为了一个十亿美金的任务在跟世界顶级高手光明猎人谈判。
一种被轻视的感觉狠狠的撞在莫风胸口。自他出道以来,最多是被人嫉恨畏惧,何曾受过他人的怠慢轻视?这个神秘的大老板,对自己的个性、行踪甚至容貌都了如指掌,而自己对他竟一无所知。纵横四海,无往不利的光明猎人成了别人手上随意摆布的一颗小小棋子,而且,还是一颗瞎了眼的棋子。
想到这里,莫风几乎要开口回绝了,可是看了一眼身边正在向自己使眼色的易非,莫风默然了。光明猎人能有今天的成就,很大程度上仰赖易非掌控的庞大的地下线报系统,这套人事每年是要用很多钱维持的;还有刑天的枪械、易非的电脑器材以及三人奢侈的物质生活享受,这些开支都极其巨大。而莫风生性懒散,又正义感过剩,老是接一些什么酬金一块钱的任务来做,这几年实在有点坐吃山空的趋势。十亿美金,这是任何正常人都无法拒绝的一个数目啊!
莫风又忍不住看了一眼烈日舞的笑面如花,彻底的泄了气。看来,这个大老板应该很了解光明猎人最大的弱点就是对漂亮的女人没有免疫力;更何况,世上又有几个男人会忍心让这样出色的一个美女露出失望的表情呢?再说了,既然不服气被人摆布,为什么不借完成任务的机会,把这个幕后的大老板查出来,挽回面子呢?
“好吧。”莫风清了清嗓子,道:“这生意我接了。”
烈日舞如释重负的一笑,飞快的从长袍底下取出一台笔记本电脑,走向易非,说道:“来,先转帐一亿美金的定金,然后给你们第一个目标人物的资料。”
当两人在等待电脑转帐的同时,烈日舞在电脑上调出了第一目标的资料。在精巧的显示屏上,首先跳出的是一幅漫画:一只凶恶的狼扑在一个中年书生的身上,张嘴欲噬;那中年书生一脸的凄惶,大声呼救,傍边撒了一地的线装书,还有一个空布袋。
漫画是用油画的画法画的,异常逼真。尤其那只恶狼的凶残嘴脸,半人立的凶像,令人心悸。任何一个具备中国古文化常识的人都能看懂这幅画里说得故事——中山狼!
莫风一点没觉得在这样严肃的场合看到这么一幅漫画有什么幽默。他倒吸了一口气,看看烈日舞,再看看易非,一字一顿的说道:——
“原——来——是——他!”
第一卷 蛊王 第六节 中山狼
中山狼。
中文名:曹杰。
性别不详,疑为男性。
年龄不详,应在20至50岁之间。
外貌不详,近十年来见过他本来面目的人都已经是死人。
身高体重不详,疑为高瘦体形。
国籍不详,出生地为越南。
特长:自由搏击、格斗擒拿、易容变形术、用毒
越南近二十年来最负盛名的恐怖分子。当年在战火中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心理变态的杀人高手。他初出道时逃奔香港,独闯黑道,被当时洪门如日中天的掌门人查哥看中,收为头马。从此洪门一统香港黑道的地位更加稳固,就连胆敢跟查哥作对的几个老外警司,也逐一在自己的寓所离奇暴弊,死状极惨。
查哥很欣赏曹杰的敢打敢拼,心狠手辣。于是查哥将自己漂亮的妹妹嫁给曹杰,还包下一层酒店,为他举行了盛大的仪式,扶他抗把子上位,预备将整个九龙交给他打理。结果就在典礼当晚,惨剧发生。
曹杰突然发难,先将一种服后能使人筋骨酸软,无法站立的名为“TTEP”的无色无味的药物投放入酒水食物之中。待众人纷纷中毒倒地之后,曹杰关闭酒店大门,回到宴会现场,开始疯狂虐杀与会宾客。
现场三百七十多名宾客几乎全部罹难,辛存的两男一女全部变成了疯子,只要一见到红色的东西,尤其是液体,就会发出歇斯底里的嘶喊尖叫。据后来香港警方透露,事后去现场收集证据的警察,每个人鞋底都带出来一层厚厚的血浆,整张酒店的地毯都已经被浸透了,踩上去如同在低洼沼泽中行进。
死得最惨的就是查哥兄妹。查哥的两排肋骨全部被剜出来掰断,插进他自己的嘴里和肚脐里;查哥的妹妹,也就是曹杰本人的新婚妻子,整张脸被按进气锅里烫熟,然后被钝器从下体插入,从咽喉捅出。
惨案发生后,香港警方第一时间封锁了所有消息,惟恐引起社会恐慌。事实上,所有参与那天调查的香港警察不久后全部辞职,移民的移民,移居大陆的移居大陆,没有任何人愿意留下面对这样一个凶手。
事后各路人马对此事进行了长达数年的调查,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没有人能够解释曹杰杀人的动机。一直到多年以后,人们才从曹杰的后继行为中恍然,他杀人根本没有理由,对他而言,疯狂的无阻碍的杀人是一种生活必需的快乐,他是为了杀而杀。因为查哥对曹杰有大恩,而曹杰却如此回报,更加上他的嗜杀,当年江湖上的人就送了他一个外号,叫“中山狼”。
上世纪九十年代,曹杰犯案累累,罪行滔天。他是国际佣兵中唯一一个靠恐怖活动为生的,专门为各种恐怖组织办事,制造屠杀和恐慌,收取佣金。象他这样把个人爱好和本职工作结合的这么好的情形,在佣兵界并不多见。
九十年代初,中山狼在柬埔寨发动毒气攻击,毒杀赤柬游击队的残余组织一百多人;两年后,在爱尔兰策划连环投毒案,杀三百余人;九十年代末,曹杰在中国外海小岛上度假,因被过境的渔民“骚扰”到,曹杰身负重武器出海,毁台湾、大陆两地渔船十四艘,各船渔民全部罹难。
象这样的一个杀人疯子,自然会引起各方不满,世界各级警务机构对此人的处理意见都只有一条:一旦遭遇,只要死得,不要活得,不必给他接受审判的机会。黑道上的各路人马也是对他恨之入骨。两年前,纵横海疆的东南亚船业霸主,“浪侠”东青哥,纠结了黑白两道十余位顶级高手合剿中山狼。以东青大哥之能,十几个高手相帮 ,居然还是被他在杀了三个高手之后成功逃脱。当然,“浪侠”之名也不是白叫的,在激战中,东青亲手砍下了他的一条狼手。
从此之后,中山狼宛如人间蒸发,销声匿迹。江湖传闻曹杰断手之后干脆装了一个钢制假手,做成狼爪的样子,格斗时的杀伤力更胜昔日。
想不到,烈日舞的大老板要自己杀得第一人竟是这样一个恐怖的角色。其实当莫风初听清任务酬金是十亿美圆的时候,心中还在暗笑,这个大老板不是钱多的烧不掉了,就是个大头。现在他才明白,大老板实在是个精明人。十亿美金也实在是个很公道的价格——如果后面要杀的这九个人都有中山狼这个“档次”的话。
想到这里,莫风饶有兴味的打量着烈日舞。这个奇特的美女,以及她所代表的那股势力,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居然敢跟十个象中山狼这样的顶级人物结怨,还要将他们逐个杀死?不过至少有一件事情让莫风释然了,也就是赚这十亿美金不用有什么良心上的压力,如果要杀得都是曹杰这种人的话。道义上说,杀曹杰这样的人渣,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