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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华都之情深似海 作者:城中嘉树(晋江2013-03-04完结,时代奇缘,重生)-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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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老师?贺老师?”
  程咏薇一连叫了两声,他才反应过来,猛地站了起来,对着程咏薇一个躬身道:“程小姐好。”说完话就拿一双眼与程咏薇一个对视,然后便低了头不吱声了。
  这人看着挺聪明的,怎么有些呆气?
  程咏薇有点好笑,却忘了这程公馆布置的像个宫殿似的,她虽看多了不觉稀奇,旁的人若是第一次来,未免会被这公馆的豪华震住。
  而这位贺老师家境一般,乍一进了这富丽堂皇的洋楼,就有些拘谨惶恐,也是常情。
  “贺老师,我的情况你应该都了解了,课程这些都由你安排。不过我有个小要求:第一个礼拜么,你先教我国小五年级的课,最好直接拿往年的毕业考卷上课。”
  贺卫楠推推鼻梁上的眼镜,疑惑不解地问道:“程小姐的意思是……”
  程咏薇意味深长地解释道:“我是想了解一下,自己的实际水平,到底——有多差,也好尽快地对症下药,以免去学校以后跟不上。”
  程咏薇心知肚明,程家小姐在江南乡下时,只在徐家学过些国文,数学和英文根本都是文盲水平。所幸这小老师不过一个青葱少年,她若表现出“学习的天赋”,也不会太引人注意。
  贺卫楠一看就是个老实孩子,哪里想得到那些弯弯道道,点头道:“我会按你的要求安排的。”
  他不知想到什么,望向程咏薇的眼里犹带了些同情,甚至安慰起她来:“都是些很基础的东西,程小姐不要担心。”
  程咏薇忍了又忍,才维持住正经的表情。
  她很是配合地做出一副忧愁神情,说道:“如果爸爸问起我的功课,讲得笼统点就行了。你也知道的,我爸爸一直忙得很,我不想让他为我的事烦心。”
  贺卫楠只觉她目光殷切,不由感到身负重任,边郑重点头,边想道,这程家小姐和他想象的好似有点儿不同,原先他以为这个差事多半是很悠闲的,但这位小姐竟像是个真心要学习的。
  他这么一想,态度也就一夕转变,决心认真上课了。

  方棠

  一个礼拜很快便过去了。
  贺卫楠欣慰地发现,这个程大小姐的基础还是很不错的,数学和英文尤其好,国文么,观点之犀利,认知之深刻,有时连他看了都要惊叹。
  只可惜,程咏薇观点虽好,作文时却白话太多,表达不够凝练。
  这自然是因为来自后世的某人,被二十一世纪的白话语言长期熏陶,早已不会运用古代那么文绉绉的文言了。
  不过,帝国近年来的教育,讲求的多是实用至上,文学乃是上流贵族所钟爱的科目。普通人为了以后能找到合意的工作,往往就不在文学上多加研究,而把精力都放在“实用”的科目上了。
  也幸亏如此,程咏薇才免于被恶补文言文的命运,继续悠然自在地看那些罗曼蒂克小说,而不必去钻研四书五经孔孟之道。
  做了一段时间的家教,贺卫楠原先的一点忐忑渐渐消去了。
  他心里清楚,自己根本不必担心教不好这位大小姐。程咏薇的这种底子,就是直接去参加国中毕业考,也是绰绰有余。
  而程咏薇根本不用参加任何考试,贺卫楠来的时候就被告知,程大小姐在下个新学年,就要进“墨梯”女中念书了。
  当时他还震惊了一下,以程家的非贵族身份,却能轻松地把女儿送入这所享誉百年的知名女子中学,实在是不简单。
  贺卫楠的疑惑是有道理的。
  程家的金钱攻势,对墨梯女中的校方来说毫无诱惑力,墨梯是由帝国几个大财团联合办起来的学校,本身就财大气粗,还不会看得上仅仅是华京名富豪的程家。
  这次程文洛是铁了心要让女儿进最好的女子学校念书,无计可施之下,最后请了方棠出面,才解决了此事。
  说起方家三少方棠,他和程家的关系可不一般。
  方家是正宗的贵族世家,彼时程氏夫妇不过是普通商人,他们能结识方棠,也有点机缘巧合。
  当年,程氏夫妇刚在华京闯出一点名堂时,就遭遇了资金紧缺的麻烦。正巧在那时,他们遇到了留学回国的方棠,三个人又是同一所国外大学毕业的,几乎是一见如故。
  方棠是方家最得宠的幺子。
  他虽不能入股投资,但人脉是极广的,替程氏夫妇牵牵桥搭搭线,都是举手之劳。
  有了方三少的仗义帮忙,程氏公司才没有倒闭,而且顺顺利利地一直开到了今天,有了如今在华京商界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可观规模。
  程嘉树出生时,方棠正因为追求自由恋爱而与家里闹翻,程氏夫妇顶着方家施予的压力收留了他,也正式和他结了拜,认了这个落难的兄弟。
  再后来,方家不愿嫡亲血脉流落在外,方棠就又回到了方家。
  而那结拜之事自然是算数的,所以这个方棠,说起来应该算是程咏薇的干叔叔。据说,程嘉树小朋友平时都很亲昵地叫他“小叔叔”,程咏薇决定效仿。
  程咏薇刚到家的那段日子,方棠人还在国外晃荡着,听说侄女回来了,草草结束了行程,就搭上了回国的飞机。
  等他终于回到华京后,程文洛又立马扔给他一件麻烦事:让他把还未谋面的侄女给弄到墨梯女中去。
  再等他找了各种关系,把这件事搞定之后,已经是程咏薇回到程家的第二个月了。
  一边懊恼没有第一时间见到侄女,一边又陷入各种交际活动中的方三少,在一个秋高气爽的周末,终于屈尊跑到程公馆看望侄女来了。
  “咦,大哥,大嫂,你们都在呀!”
  一向热爱公司胜过其他的工作狂夫妇居然同时在家,刚走进客厅的方棠当即表示压力很大。他本想趁着他们不在,把侄女侄子一起拐出门去玩一趟,这下看来是不太可能了。
  方棠刚遗憾了一会,就被眼前的情形吓到了:是他的眼睛出了毛病,还是走错了地方?!
  他那文质彬彬的大哥,不复斯文模样,眉飞色舞地与自家的一双儿女在玩“绅士棋”,也即是五子棋,兴之所至又是朗声大笑又是大叫抗议的。精明能干的女强人嫂子杨君玉,与身旁的少女穿着一色的母女家居服,像个贤淑的家庭主妇一般抿嘴笑着,正在一旁看得兴致勃勃,时不时还做外援给女儿支招。
  “你们几个联合起来斗我一个,根本是胜之不武。”
  程文洛边大笑边摇头抗议,这才看到方棠似的说道:“啊,阿棠,你来了啊。”又转过头跟程嘉树说了句什么,才对着和杨君玉笑作一团的女儿介绍:“薇薇,你方叔叔来了,快过来叫人。”
  “哎,”程咏薇应了一声,朝方棠叫道:“咏薇见过小叔叔,小叔叔好。”
  方棠是个非典型的中国美男子,眉下是一双颇露神采的丹凤眼,眼尾斜斜往上一点。
  这倾斜的角度,其实很容易给人暗藏邪佞的意味,但放在方三少的面容上,就只剩端方之气了,这大概是家庭教养的关系。方家毕竟是那样的地位。
  后来去了一次方家,程咏薇惊奇地发现,不管各人的真正性情如何,但方家养出来的年轻子孙至少在表面上,都表现出十足的重然诺守信用,十足的谦谦君子,可称道貌岸然的典范。
  程咏薇猛地发觉,这小叔叔的丹凤眼实在吸引人的注目。他来到这大厅好一会了,她也只留意看了他的一双眼睛。
  因为是来程公馆玩,方棠在穿着上不那么拘谨,显得很随意。带风帽的黑色修身大衣脱去后,露出里面的方格衬衫,下身着宝蓝色收腿裤,脚蹬棕色高筒长靴。原汁原味的英伦风格,让他穿出了很特别的味道。
  程咏薇暗想,这个小叔叔,不是简单的洋派贵族,竟是个中西结合的时髦人物。
  方棠将衬衫纽扣略略解开,挽起一只手臂的袖口时,程咏薇注意到,他的手腕上挂着一截半旧的编织红绳,大概是戴了些日子。红绳尽头是一颗小小的佛珠,也看不清是否通透无杂质。
  这样普通的物件,硬是被方棠戴出了一股子古典之气,真是好看。
  程咏薇盯着他那手腕险些出神,方棠察觉到她的目光,还特意抬起手来给她看:
  “这是我母亲从随身的佛珠上取下的,专给我防身避邪用。怎么,侄女也对佛教的物件有兴趣?”
  “小孩子懂什么宗教奥义,你不要乱忽悠我家薇薇。”杨君玉把女儿拉过来,故作警惕地瞥了方棠一眼。
  程家父子则在一旁看戏,两个人都笑得很开怀。
  客厅里这一派其乐融融的全家福情形,深深刺激了至今还孤家寡人的方三少。
  方棠一边暗暗咬牙嫉妒,一边吩咐自己的司机把准备好的礼物搬进来:一个带着巨型喇叭的大物件,被小心翼翼地放到了桌上。
  本来还偎在老妈身边的程咏薇眼中一亮,如果她没看错的话,那大物件正是后世CD机、随身听、MP3的老祖宗——留声机。
  程咏薇的目光像涂了胶水,一直粘在那留声机上,方棠哪会看不出她对这机器的关注,不由得意起来:“薇薇,小叔叔这次回来得匆忙,只来得及在纽约的百老汇逛了一圈,看到那里有最新式的留声机,就买了一个给你当礼物。过来看看,喜不喜欢?”
  其实这能播放音乐的机器,在程氏的百货商店里也有的卖,但程氏夫妇都没想到要给女儿准备一个,方棠就捡了个漏子,一举博得了侄女的好感。
  原本还自怜自艾的方三少终于扳回一局,不由心中得瑟起来。

  Jazz

  “早知道女儿喜欢这个,我就在她房里也放一个了。”
  杨君玉不太高兴地看着方棠那副得瑟样子,程咏薇偏偏还兴致很高地问东问西,提了一大堆问题。
  方棠笑嘻嘻地说道:“嫂子,我这可是最新式的唱片机,程氏百货还没这种型号的呢!”
  程氏百货一向号称引领华京购物潮流,架上都摆得是时下最流行最新奇的玩意儿,这时却在方棠面前落了面子,杨君玉不由恼得瞪了程文洛一眼:我上回让你换了那个采购经理,你又装老好人心软了?
  程文洛则根本没接收到爱妻眼里的恼怒,正饶有兴致地也在看那架留声机。
  程咏薇知道方棠经常出国后,问题就更多了:
  “小叔叔,你去过百老汇?美国纽约的百老汇?”
  “是啊,百老汇的歌剧太有名了,可惜我还没空去看上一场。”
  “纽约是不是有个华尔街?”
  “啊,你说曼哈顿的华尔街么,和百老汇相隔不远,是有名的金融街。薇薇连这个都知道嘛,真是不简单。”
  方棠常常出国,但多是为了堵人,很少真正享受旅行的乐趣。而那个害他整天坐国际航班的人,却逍遥自在地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地游荡,简直要气死人。
  程咏薇有些吃惊地消化着他的回答,难道这个时空里,除了社会比原先进步发达,国外的情况仍然是一致的么?
  她一直觉得这个时代有点怪异感,但又总是说不上来。现在她想起来了,原先历史上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在这个时代没有发生。
  这自然是个让程咏薇喜闻乐见的结论。
  她不放心地又缠着方棠问了一些问题,终于确定了自己的猜想,心里松下一口气:她可不喜欢战火纷飞的年代啊,那些血淋淋的历史惨案她也不想亲历,如此一来,正合她意。
  方棠向程咏薇讲了使用留声机的步骤后,又贴心地送上厚厚一沓唱片,这也是他在美国时特意挑选的。
  这时的唱片还都是黑胶唱片,带着一股子初现于世的厚重感。
  程咏薇粗粗翻了翻那沓唱片,眼尖地看到其中一些唱片标注了Jass的字样。在爵士乐还没有风靡世界时,最初的Jazz是叫Jass的。
  爵士乐?程咏薇想到了什么,赶紧继续翻看。
  她仔细辨认之下,竟然在一堆英文里找到了爵士乐的宗师级人物Louis Armstrong的名字。
  老天!
  她不敢置信地伸手抚过唱片封面那长长的英文,心里顿时尖叫了一声,瞬间心花怒放。
  留声机的名人粉丝林语堂曾经说过:“带一架留声机,可以听到一年到头所有听惯的乐调。”
  爵士乐之所以很快风靡世界,正是留声机的功劳。是它让人们迅速地结识了爵士乐,从而爱上爵士乐,从而为爵士乐而疯狂。
  程咏薇以前就是半个乐迷,尤其喜欢爵士乐。
  她在这里过了几个月没音乐的日子,难受得要命,却又想不到这个时代已经有留声机的存在,所以一直都是憋着想听音乐的愿望,偶尔自己随口哼哼来解馋。
  她根本忘记了,按照历史的发展,此时正该是爵士乐横空出世、广泛流行的爵士时代。这诡异的平行世界改变了很多,但也有很多东西从未改变,比如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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