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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艳帝传奇-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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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霄在它的身下,见它两只狮眼里射出绿油油的凶光,张着的嘴里不时吐着热乎乎的恶臭,胸前不由发闷欲呕,大喝一声,一股热流从丹田直冲而上,双臂奋然一分,竟将这凶恶无比的白毛狮王从嘴到尾,分成两半,鲜血与内脏霎时淋了他一身。

    龙霄也不知自己那来这么大的力,也一时惊得呆了,良久都没有爬起身来。

    其余的雄狮见他杀了白毛狮王,全都狂性大作,二十多头雄师鬣毛飞扬,全都向他狠狠扑来。那黑马见此情景,也嘶叫着赶了过来,双蹄奋扬,已踢飞了两头雄狮。

    龙霄见黑马过来帮他,心中大是高兴,高声呼道:“好啊,黑马兄弟,咱们并肩作战,将这些野兽全部赶走。”黑马竟颇有灵性,立起身子,长嘶一声,象是在对他作答。

    龙霄此时已知自己忽然间变得力大无穷,一见到雄狮扑来,便是奋力挥拳击去,他身上的力量实是太过巨大而奇妙,这些雄狮凡是被他击中,统统无一例外的凌空飞起数丈有余,然后重重摔在地上,筋骨俱断而亡。但他的双臂双拳也被锋利的狮爪抓出了无数血淋淋的深痕。

    又过了大约半个时辰,龙霄已击毙了十二三头凶猛的雄狮,余下的终于胆怯了,纷纷畏缩着在他身边不敢上前。隔了一阵,也不知是那一只带的头,忽地掉头向山谷外奔逃而去。

    龙霄见到雄狮全数逃走,这才常常的松了一口气,但拳臂上伤口却巨痛起来,血也流个不停,两个衣袖烂成了一缕缕的破布条。

    那黑马眼中流露出了柔和之色,踏踏的过来用头在龙霄身上蹭了几下,发出了“哧哧”的低鸣,过了一会儿,骤然回身扬蹄向山坡上疾奔而去。

    龙霄正不知它要干什么,却又见到它风驰电闪的跑回来,嘴里却衔着几枚红色的如小枣般野果。

    龙霄见黑马不停的对着自己点着头,明白是要他将这野果服下,便从它嘴里取了下来,放入唇齿间咀嚼,只觉甚是苦涩。

    但奇怪的是,他吃了这几枚野果没多久,身上所有的伤口渐渐都没那么痛了,鲜血也不再流了。

    龙霄放眼望去,见许多负伤的野马此时纷纷的向山坡奔去,明白这些野果平时一定是它们疗伤的药剂,不仅暗赞这些马儿聪明得紧。

    龙霄有些累了,便在山坡上休息了一阵,那曾经骄傲得如国王一般的黑马却乖乖的举蹄踱过来在他身旁屈蹄躺下,神态间甚是亲热。

    龙霄摸着它的鬃毛,只觉柔滑得如世上最好的绸缎似的,不由道:“马儿,马儿,你可是我所见到的最帅最酷的马了,咱们交个朋友吧。”

    那黑马仍然发出低嘶偏着头望着他,也不知听懂了没有。

    龙霄道:“对了,等下次见了面,我还叫不出你的名字,这样吧,我给你取个名字。”他想了好一阵,才又对它道:“行了,你今后就叫黑煞吧,虽然与天煞那些坏蛋有些相仿,不过倒也挺酷的,叫起来也顺口。”

    一时怕它听不明白,龙霄又对着它尖尖的耳朵叫了数十声“黑煞,黑煞”这才停下。

    眼见时间不早,龙霄站起身来,对它道:“黑煞,咱们可要再会了,下次见面,你可不要不认得我。”说着又拍了拍它有脖子,便举步离开,又向刚才下来的山路上爬去。

    好容易爬上旧路,龙霄不紧不慢的走着,回想起适才与那些令人生畏的雄狮的一场搏斗,他又记忆起那日和“高手”在一起时,曾经被他一掌击昏去,接下来做了不少的恶梦,当时还感到甚是难受。心中已隐隐猜到是昏迷后,高手在自己身上施了什么手段,让他一下子有了无比的神力,而这神力,在跳下悬崖掉入深潭时就救了他的性命。

    他正低头想着,忽听到背后一声熟悉的嘶鸣,回过头去,却见到一道黑色的闪电掠了过来。

    第十五章 野蛮的屠杀

    那黑色闪电瞬间便到了龙霄的身边,正是山谷下的那黑煞,真不知道它是怎样爬上山来的。

    黑煞在龙霄身前停下,不时的向他点着头,眼神中流露出依依不舍之情。龙霄见些情景,顿时冒起一个念头,对它道:“黑煞,黑煞,你是不是舍不得我,想跟我去瞧瞧外面的世界。不过你这马王可暂时做不成了。”

    那黑煞竟如通人性似的,又点了点头,龙霄不由大喜道:“好啊,只可惜我不会骑马,你身上也没有马鞍什么的,咱们兄弟俩只好一起走路了,不过你不要嫌我走得太慢。”

    黑煞一声长嘶,忽然四蹄一曲,蹲在了地上,不住的偏着头向龙霄低鸣,象是示意他骑到自己的背上去。

    龙霄先是犹豫了一下,但很快就跨了上去,牢牢的抱住了它的脖子,黑煞见他坐得稳了,蓦然间立了起来,迈开步子,在山路上小跑起来。

    这马果然神奇,山路虽然甚是崎岖起伏,龙霄又不会骑马,但在黑煞的背上却感到非常的平稳,如在平地上行走一般。

    龙霄坐在马身,见到山路旁的树木一株株的快速向身后闪去,真是心旷神怡,无比的轻松,扬着嗓门就在山间一阵乱吼乱唱,那黑煞似乎也被他的情绪感染,不停的放声嘶鸣着,一时之间,沉寂清幽的山间变得热闹十分。

    放歌之间,很快的就翻过了这座大山。等到山势缓了下来,已到了平原地带,黑煞的速度已越来越快,龙霄耳旁已是风声呼啸,他已开始习惯了马背,纵是没有马鞍,也是坐得稳稳当当。

    走了约莫半个时辰,便见到一片片绿油油的庄稼地,走了一会,却不见一个农民种地。

    龙霄心中正自纳闷,刚转过一个弯,便远远的见到前方有一个不小的村庄,令人震惊的是,村庄上空正笼罩着一片黑烟,似乎正在被人焚烧。

    龙霄在马背上一夹腿,大声道:“黑煞,咱们快过去瞧瞧。”黑煞已与他有了默契,四蹄展动,如离弦之箭,直向前冲去。

    片刻间便到了村口,所见的是一付残破不堪的情景,这是个约有三四百间房屋组成的村庄,但整个村子己没有了一间完整的屋子,全都被大火烧得只剩下些焦黑的空架,还在不停的向上冒着黑烟,没有人声,没有狗吠,有的只是一片死寂,可怕的死寂。

    龙霄慢慢走入了村庄,里面的情景却是从来没见到过的,甚至是做梦也想不到,更是他一生永远不会忘记的。

    在村庄里的道路上,横七竖八的堆满了尸体,而这些尸体的脸上都现着非常痛苦的表情,死状十分的悲惨,不是被开膛剖肚,便是四肢不全,整个地上到处是淌血的内脏,残缺的手臂、大腿之类,血流如河,触目所及,见不到一处干净的地方。

    龙霄见地上这些尸体基本上都是男村民,其中也有些白发苍苍的老年妇女,再仔细瞧下去,眼睛霎时便红了起来,心中愤怒得直欲发狂。这是怎样的惨绝人寰啊,许多的男孩,甚至包括才几个月大的婴儿,都被人残忍的杀害了,便如是让人是在当做一条猫,一棵菜般的砍杀了,其惨之状,让人不忍目睹,悲泪欲流。他大约估计了一下,这村头到村尾,从老到少,至少有上千人遇害。

    龙霄的身子仿佛就要炸开一般,他颤抖着,血红着眼,从黑煞身上跳了下来,在地上拣了一柄村民用来防卫的钢刀,一边发疯似的在村子里乱跑,一边狂呼道:“是谁,是那些畜生王八蛋狗日的干的,站出来,有种的就站出来……”他的声音在寂灭空旷的村庄里远远传出,却没有人回答。

    正在此时,龙霄听到了一声轻微的呻吟,他觅声寻去,见数尺远的地方重叠的压着几具尸体,而最下面的一具的手指还在微微的颤动。

    他连忙奔了过去,将上面几具尸体拉开,露出下面的那人来,却是个满面皱纹,皓发银首的老者,他胸口已被人用利刃刺穿了一个洞,浑身是血,眼见也不得活了。

    龙霄将他抱在怀里,眼中含着泪花,高声呼道:“老人家,老人家,你醒醒啊,出了什么事了?”

    那老者并没有睁开眼睛,只用微弱的声音断断续续的道:“是……是天煞……族,请转告……转告……圣上,他们……根本……不是人,千万……千万……不要再……再对……他们……仁慈……仁慈……”说着将头一偏,已死了过去。

    龙霄慢慢的将老者犹自圆睁的眼合了拢去,默默的站了起来,心中的悲愤已无法再表说,在他的心中,本来是最恨周思廉他们几人,但这种仇恨和如今这种情景比起来已经完全微不足道了,天煞族的名字便如一把尖刀插入了龙霄的心肝里,是那么的痛,那么的滴着血,生平第一次的激发了龙霄想要杀人的欲望,他没有再狂呼,也没有再起誓,因为这一切都没有必要了,只要他在这里一天,只要他有能力,那他就会为这些村民讨还这笔血帐,绝不会退缩。

    村子里上千具的尸体,龙霄完全没有办法埋葬,但他却仍然舍不得离开,这些人今天早上还是活生生,现在却血淋淋的躺在地上,为什么这个世上永远有战争与厮杀,即使在这个世外桃源也不能幸免。难道人真是与野兽没有分别么,为了自己的利益与私心,就可以无情的毁灭别人的生命么。

    正这此时,村外忽然蹄声雷动,喧声震天,数百名手持刀枪的铁甲的骑兵轰然间冲进村子,有人高声道:“咱们来晚了,前山村已遭到天煞族那些恶贼的毒手。”

    当先的一名将官,满脸胡须,披着金甲燕翎,手提一柄宣花斧,一眼就瞧见了站在村子中间的龙霄,大声喝道:“前面的是什么人,可和此处的血案有甚关系?”

    龙霄见官兵来了,自会处理村民们的尸首,也不愿惹麻烦,疾快的跳上黑煞,紧紧抱住它有脖子,一夹腿道:“黑煞,咱们快快冲出去。”

    却闻得黑煞一声嘶鸣,前面这些骑兵跨下的战马一阵骚动,没一会儿竟让出一条路来,黑煞如风驰电闪般的从中间穿了过去。

    那领头的将官在后面大声呼道:“这是敌人的奸细,快放箭射他下来。”龙霄只听得一阵“嗖嗖”的引箭之声,官兵的箭如雨点般的射了过来,但黑煞的速度何等奇快,还未等到那些箭飞来,早就跑出了射程之外。

    第十六章 美女之国

    龙霄骑着黑煞走得很远了,村庄里发生的事还在震憾着他,心中仍然还在流着血,这更加剧了他想变得强大的决心,有了超越别人的力量,有了可以主宰道义与公理的力量,他就可以帮助更多的人,可以让更多的人快快乐乐的活着。

    在这一瞬间,龙霄已将张来福的无情背叛、雪儿的忘恩负义抛之于脑后,善良与正义,热血与铁胆,毕竟是他生命的本质。

    在一望无垠的原野里飞驰两个时辰之后,龙霄已开始惊异起这个神秘美丽的桃花源的广阔来,以他对地理的了解,这里应该是中国与几个临国的交界之处,心中一直有个疑窦,如碧痕所说,要到这大明的京师应天府,其间还要穿越几个城市,那么整个桃花源的大小绝对是超乎他想像的,而这么大的一块地方,在当今的卫星、飞机等数不清的现代科技的眼皮下竟没被发觉,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甚至可以说这个机率几乎是等于零,可六百年来,这个所谓的大明王朝却真的做到了,离奇的做到了。

    龙霄是个善于思考的少年,他在否定了几种可能之后,终于肯定了唯一的一种可能。就在这里的上空存在着一个类似百慕大三角一样超级磁场,或者是另一类现代科学不能探测到的物质,才能让这里幸运的隐世数百年之久,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他掉下崖后,身上带的两个指南针都莫名其妙的坏掉了的原因。

    想明白了这一点,龙霄心中更加坦然,先前的神秘感消淡了许多,这是个真实的社会,除了文明有些滞后,一切都是现实的,他必须习惯与适应这种落后的文明,他必须好好的来做一个――古代人。

    正想着,已进入一条青石铺就的大道之中,道路上马车竞驰,人物渐稠,热闹了起来。

    龙霄见路人们见到自己,都流露出一种异样的神色,知道自己一身破烂,留着一头与明朝人格格不入的短发,又骑着一匹高大神骏的无鞍黑马,显得一定是不伦不类,心中暗笑,也不去管他们,径直向前飞驰着。那些人见到黑煞的脚程,有识得货,都不禁大声喝起采来。

    不多时便到了一个城市,龙霄见高大宽厚的城门上写着“广州”的字样,想着碧痕的话,知道这里的城市都是以过去明朝的大城市命的名,也不觉得奇怪,纵马而入。

    进得城来,却见市井喧闹,人烟辏集,车马交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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