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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这些野兽也不可能凭空冒出来,那它们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我隐约捕捉到了点什么,没来由地认为这件事情可能还跟我有很大关系,但始终想不起来问题出在哪。
无奈之下也只好放弃追本溯源的想法,专心地思考这些猛兽来自何方。
这时候我那心想事成的功夫,又一次展示起它的玄妙来,我真切地感觉到我的灵觉正在不断地上升,随之而来的是无数的信息潮水般向我涌来,西北方十米外两只蚂蚁正在打架、东南方百米处正有一条肥大的蚯蚓卖力地开拓自己的生存空间……
不过瞬息之间,我的灵觉就已经以我为中心,向四面八方各延伸了数百公里,方圆近千公里,天上地下所发生的一切尽在我的掌握之中!
这时候的我就是这方圆近千公里内的神,无所不能的神!
虽然没有去尝试,但我是如此清晰地感觉到在我的灵觉感知范围内,一切生命任我生杀予夺!
不过,这种奇妙感觉并没有为我带来多大的兴奋,我就像是一个局外人一般,冷静而默然地注视着这一切。
脑海中神念一闪而过,我突然记起来,这种异能在以前我一直称它为「心眼」,即「心灵之眼」!
只是现在的心眼和以前的心眼似乎又有所不同,然而具体有什么样的不同,我却又说不上来。
或许也可以说,以前的心眼具体是什么样子,我已经想不起来。我聪明地选择忽略这一问题,不去想为什么,何必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呢?
我在瞬间综合了心眼感知范围内十万八千三百四十一人,对这次「猛兽事件」的所有信息,经过分析,我发现这次「猛兽事件」的主要原因有两点:
一是,距清河镇不足一百五十公里的迷途森林中所有的树木,在一夜之间居然凭空消失!森林里的动物顿时无家可归,于是就发生了大规模的迁徙。
二是,和阿昆仑并称华夏「南北双岳」的南岳──库锐山脉,正好和迷途森林接壤。
库锐山脉绵延数千公里,草丰林茂,水源充足,正是突然失去家园的动物们的理想的栖息地,于是很多猛兽都跑了过来。
这么多的猛兽突然出现山中,会和生活在山中的人们起冲突,原本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我长叹一声,心知自己虽然可以消灭这些猛兽于顷刻,但我是怎么也下不了手的。
每种动物都被大自然赋予了生存的权利,这些猛兽们的到来原是为了生存,原也无可厚非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我总觉得自己似乎亏欠了它们很多,我有想过原因,却没有得到答案。
我心中存有一个近乎疯狂的假设:那个广达三百多万平方公里的迷途森林,莫不是被我毁掉的?
迷途森林的消失到现在也不过就是四天不到的时间,而从羊老汉发现我开始算起,到现在已经整整两天三夜,如果迷途森林真的是我毁掉的,那么在这不到两天一夜的时间里,我究竟经历了什么?
为什么我会忘记了以前的事情?
我现在的能力绝对不是普通人所能拥有的,那么我究竟是谁?
有没有亲人……
一想到亲人,我的心脏就像是被人大力地蹂躏了一番,无边的痛无可抑止,直到我突然失声喊出「雨飘」两个字,那种揪心的痛苦才有所减轻。
平静下来的我细细地咀嚼着这两个字,「雨飘」是人名吗?和我有什么关系呢?为什么当我想起这两个字的时候,心中会有甜蜜的感觉?我不懂!
我呆呆地想了一个下午,直到去和镇子上的人们一起挖陷阱、造栅栏的羊老汉夫妻两人回来,我才收回了我纷乱的思绪。
想不起来就算了吧,总有一天会想起来的,我如是安慰自己!
羊老汉在我面前期期艾艾的样子,真的有点让人发笑,我也不想让他太为难,于是笑着开口问道:「羊老伯可是想问为什么突然多了这么多猛兽?」
「是啊!是啊!我就知道我这点心思是肯定瞒不过天星你的。」羊老汉自从认为我是神仙以后,说话的语气一直极为谦卑,我纠正过他很多次,但始终没有成功,后来也就放弃了。
只听羊老汉接着说道:「这说来也奇怪,这种事情可是从来没听说过啊!」
我笑道:「说来也不奇怪,这种事情万年不遇!因为东面的迷途森林在一夜之间消失了,这些猛兽都是来自迷途森林!」
「啊……这……这怎么可能!迷途森林怎么可能会在一夜之间消失?」羊老汉张大了嘴的吃惊模样,当真足以让人为之绝倒,我也不禁莞尔。
「所以说这种事情万年不遇,其实我也是今天下午才知道的。呵……老伯也不用奇怪,这种事情不用人告诉我。虽然我有很多事情已经记不起来了,但是很多稀奇古怪的能力却还是在的。」
羊老汉夫妻微微一想就已经释然,在他们的心里,我可是神,还有什么不能理解的?
我背负着双手走到门前,看着面前静静流淌着的清河之水,悠悠地说道:「其实这些野兽不过只是小患而已,成不了什么大气候,只有人的野心才是大患啊!」
我的灵觉忠实地把羊老汉夫妻两人的疑惑神情传给了我,不过我不想多作解释。这种事情关系天下大局,不是羊老汉夫妻能够想得明白的,就算我说了,他们也不会懂,徒乱人意而已。
只是我自己却不得不去想,迷途森林消失了,这意味着华夏、大峰和罗斯之间已经没有了天然的屏障,大陆和平局势在不远的将来必然会被打破。
这时间的长短,完全取决于三国国君对战争的企盼程度。
以我刚刚得到的消息来看,华夏国君的帝位来得并不怎么光明,加上初登大宝,帝位不稳,此时的他迫切需要一场战争来转移国民视线,肃清敌对势力。
大峰国主雄心勃勃,想必不是甘于寂寞的主。
罗斯皇帝威名远播,素有北极熊之称,可见并不好惹。
有这三个主在,光明大陆这个火药桶已经一触即发!
好在华夏和大峰之间虽然没有了迷途森林,却还有森林中的一条江为屏障,暂时还打不起来,只是华夏和罗斯之间就很难说了。
也正是有这一条江在,让整个大陆的局势变得有点扑朔迷离。一旦华夏和罗斯之间真的开战,大峰的意向,将会对战局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如果大峰按兵不动,华夏虽然会被牵制一部分兵力,但罗斯恐怕依然坚持不了多久,毕竟华夏和罗斯之间实力相差实在是太大了!
如果大峰趁机进兵罗斯,对罗斯来个落井下石,那么罗斯亡国是必然。
问题是大峰能从中捞到多少好处,能不能和华夏相抗?如果大峰和罗斯联合起来共抗华夏,那么不论是哪一方想获得胜利,恐怕都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因为彼此实力相当啊!
霞光把半边天染得通红,空中偶尔也有几朵火红的云飘过,我看着天空,就像是看着血的海洋。
我想了很多很多,最后却不得不承认即使神通如我,也无法阻挡战争的到来!
我情不自禁地在心中感叹:战争,上位者最奢侈的人命游戏,你将会带走多少平民百姓的冤魂啊!
其实我并不认为我是那种同情心泛滥的人,可惜我依然无法做到漠视人命的消逝,只是我又能做些什么呢?
我知道如果把我的异能用到战争中,当然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问题是我帮谁比较好呢?或许帮谁都不好吧!
我无可否认内心正窃喜于能够找到这种可以不用负责任的借口,我突然发现其实我是甘于平凡的人,甚至可以说是有点懒散。
我一心只想着安安稳稳地过平静的、真正属于自己的日子,只是上天会让我如愿吗?
次日,也就是我来到清河镇的第四天,镇上陆陆续续来了一些陌生人。
对于一个交通不怎么发达的小镇来说,这就意味着将有不寻常的事情发生。
以我所拥有的异能,就算我不出门,也同样能知天下事,这件事当然也不能例外。
我知道他们都是为了一本叫做,《太虚真经》的书。
据我的心眼得来的消息看,这部书是由仙人所传。
仙人在大峰的金陵口授此书,据说方圆百里内的所有人都有耳闻,可惜仙人只传了一遍。
虽然听的人中很多都有所得,但能够全篇记下来的却是罕见。
不过罕见也并不就代表没有,这方圆百里内还真有那么一个过耳不忘的人,他一字不差地记下了这篇真经,也间接地造成了今日之局!
原来仙人传授真经之后,即使是只听到三言两语的修炼者,依诀修炼了一段时间都觉得自己大有精进,于是真经的全篇自然就成了众人竞相追逐的目标。
人都是自私的,好东西没有人愿意平白无故地和别人一起分享,于是那个过耳不忘的人首当其冲,被杀于自己家中,真经被夺。
之后,真经数易其手,到今天,听说已经辗转到了华夏,并且这最后的得经者就在这清河镇附近!
为了一本书抢得你死我活,我除了苦笑只能还是苦笑,心中更是隐隐作痛。因为我发现我能够全篇背诵《太虚真经》,想来那个所谓的仙人多半就是我!
我想不起来当时我传经书的目的何在,但可以肯定绝对不是像现在这样!
我虽然甘于平凡,但绝对不是一个逃避责任的人。既然这件事情因我而起,自然应该由我来了结。
只是我没有想到,了结的代价竟然如此高昂,高昂到不是我所能够承受!
第三章 何为人性
我仔细地考虑着,要怎么样才能将这次「真经事件」圆满地了结掉,其实办法我已经有好几个,问题是这些方法各有优劣,取舍起来有点困难。
最完美的方法,莫过于让这件事情没有发生,这并不是说要让时光倒流回去,而是把所有知情人关于这件事情的记忆抹去。
只是这件事情的知情者,发展到现在实在是太多了,几乎光明大陆所有修炼者人尽皆知,要想把所有知情人关于这件事情的记忆抹去,又谈何容易?
次一点方法就是再一次公布《太虚真经》,大家都有了以后自然就不会再抢了。只是我本能地对这种方式有点排斥,因为现在我看到了这些修炼者自私与贪婪的一面,我不愿意再把这种绝世神功传给这些自私、贪婪的人。
最糟糕的方法当然是毁掉《太虚真经》,如果被抢的东西已经不存在了,那还有什么可抢的?
然而就算真的毁掉《太虚真经》,怕也没人会相信真经已毁,无聊的争抢可能还会继续下去。
要知道一件事情不论有多么真实,只要所有人都认定它是假的,那么它就和假的无异。
思前想后,我最终还是决定用第二种方法,不爽就不爽吧,谁让事情因我而起呢?要不是我当初传什么《太虚真经》,又哪里会有这档子事情?
我长叹一声,自怨自艾地想着,心情郁闷到了极点!
或许连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我已经在不经意中认定,那个在金陵传授真经的人是我了,真不知道这究竟是祸还是福!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在心情郁闷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想到酒这种东西,所求的不过一醉解千愁吧,即使明知道当酒醒后只会是愁上加愁!
我不知道我现在这副身体会不会醉,我现在只是想喝酒,或许也可以说是品尝酒中那苦涩的味道。
我从百里外的山上挖了一大块黄金,做成一个元宝形状,抱到清河镇唯一的一家酒肆之后,随便掰下个角丢给掌柜的,剩下的那些金子我故做随意地放到了桌子上。
说起来,我到清河镇的时间虽然不长,但绝对算得上是个名人,面前这坨足有上百公斤的黄金,立刻就让我更出名了!
我无视那些人的指指点点和快要爆出眼眶的眼珠,径自要了一大坛「清河特酿」,二盘花生米,自酌自饮起来。
不久,原本才坐了三四成人的酒肆就已经爆满,不过我这一桌还是只有我一个人。里三层,外三层的人将我围得密不透风,不!准确地说是将那坨黄金围得密不透风!
充耳全是叽叽喳喳的声音,有拍我马屁的,有讽刺我的,有挖苦我的……不一而足。
我的灵觉清楚地告诉我,很多人对这坨黄金有着非份之想,不过慑于我的长相,一时摸不清我的底细,暂时不敢下手罢了。
我对这坨黄金所带来的效果真的感到很满意,不由在心底暗笑。
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