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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神至尊-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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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百金刚



第一卷荒北寒衣

第一章九剑少年

大陆北部冀州。

寒城。

此时时正夏季,素来颇冷的北部荒寒之城也不是很冷。

寒城正街,离清道。

车水马龙,熙熙攘攘的人群,吆五喝六的小贩,花枝招展的风尘女子在花雨楼前肆无忌惮的招揽客人,弓腰点头的小厮,面目愁苦的乞丐,莲步轻移的美貌妇人,獐头鼠目的小贼,腰间别着破旧书籍的落魄书生,肩背重剑大刀的武者,嘻笑游戏没有烦恼的孩童……众生百态在这条不阔不长的街道上淋漓展现,当真算得上是人世红尘,惑人心智,五蕴皆靡。

在这离清道的尽头有一家荒兽店。所谓荒兽店,便是武者们捕猎了荒兽之后为了财钱,倒卖关于荒兽的物什,譬如荒兽角,荒兽筋,荒兽皮毛等等的地方。

荒兽店老板姓古,是个跛子,不过古老板曾经在一次醉酒后说自己年轻时是个武道高手,功力深厚几达炼魄境,后来打定主意非要去乱林深处以图突破武道境界,三年之后却在豫州朝阳城城东为人所救,那时他满身是血,左边大腿部有一道长达近七厘米的撕裂伤口,由于伤口太深伤了骨头和足太阴脾经,老板又没有许多钱财去请那些医术极为高明但要价极高的荒药师为自己医治,也因为性格太过耿直,不愿受人太多恩惠,便在一大雨滂沱的夜里留下身上所有财物甚至还有两块残次的中品荒石,辞别恩人悄悄的走了,辗转来到了冀州寒城,开了家荒兽店,又不知怎地和寒府搭上了关系,因此现在日子过得倒也颇为不错。

不过岁月如刀,虽说武者寿命较之常人要长得多,可老板年岁已是一百三十有九,已近辞世之年,加之年轻时争强斗狠落下了一身伤病,乱林之行不说境界未曾突破,甚至让左腿部骨骼经脉俱伤,身体大不如前,功力也是不进反退。寒城寒气又重,本就不是什么养老之地,种种原因之下古老板竟是在近几年之内压制不住伤势成了跛子,难免叫人感慨。

忽然,离清道上响起成片成片的叫嚷声,一阵阵的马蹄声如同寒城时常下起的冰雹,声响惊人,密密不绝,眨眼的功夫便有四匹血狼马撞倒行人,撞翻摊贩,风驰电掣地奔至荒兽店门前。

血狼马是纯种马和一种称为血狼的髓阶荒兽杂交出的品种,兼具纯种马和血狼的优点,四条有力的长腿不仅令它们奔行速度极为快捷,耐力也是颇为持久,且血狼马通体的血红色鬃毛极为坚硬,防御力惊人无比,便是寻常炼骨士都未必能够在正面情况下击败血狼马。正所谓好物必以重钱,血狼马兼具如此之多的优点,价钱自是很高,寻常人根本不可能拥有,因此拥有此种马之人必是非富即贵,拥有四匹,那定是大富大贵之人了。

当先一匹血狼马上之人约莫十三四岁,面庞清秀,眉眼清明,算的上是个颇为英俊的少年,这少年嘴角挂笑,看起来很是高兴,只是眉宇间依稀有些凌厉傲气,令人稍生不喜。其余三匹马上皆是各坐了一位皮肤黝黑的魁梧大汉,马肚子上也都别着一把近三尺的厚背带鞘大刀,悍勇之气弥漫周边,以致行人虽有不忿者,也是敢怒不敢言,只得静静观看。

少年翻身下马,几步赶到荒兽店门前,掀开灰色的苇帘带着身后的三个大汉便往里走。

由于有些荒兽体积庞大,一般的荒兽店都非常宽敞,这家荒兽店自不例外,甚至这家荒兽店比一般的荒兽店还要大得多。

那少年进入荒兽店,不曾在意这家荒兽店如何巨大,不曾看周边墙上挂着的晒干的戾气犹存的可怖荒兽尸体,不曾看青色离石上摆放整齐的荒兽角,不曾看房梁上挂着的粗大坚韧的荒兽筋,他笑容敛去,直挺挺的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眼睛红红的看着兽店的西北角,那里因为背光,所以有些阴暗,最不引人注意。

那里有一张破旧的桌子,桌旁面对面坐了两个人,一人白发苍苍,身穿绸缎锦衣,是个年纪颇大的老人,由于背对着少年,所以看不清脸旁,另一人身上穿着一身破旧但很是得体的青衫,头上戴着个大大的斗篷,从体型上约略可以看出来应当是个年纪不大的年轻人,他右手拿着个白玉酒壶,不发一言,不时地掀起斗篷的一角喝上一口,似乎店外的喧哗,少年的突然闯入都未引起他的丝毫注意。

带斗篷的人不说话,老人也不说话,少年看着斗篷人,几次欲言又止,终究是一句话也没有说。少年不说话,他身后的三名大汉自然也是不会开口。因此一种过于寂静从而显得有些诡异的气氛在荒兽店里开始弥漫。

斗篷人的酒喝完了,老人便杵着拐杖一瘸一拐的去后方再拿一瓶。

时间缓缓的流淌,半个时辰过去了,斗篷人手边的空酒瓶已有五个,却依旧没有一个人说一句话。

突然,荒兽店外传来几声异常低沉的嘶鸣,似马非马。血狼马性烈易躁,而今发出嘶鸣,说明已是急了。

老人摆弄了几下空酒瓶,回头看了看依旧站在那儿的少年,仰首对着对面的斗篷人沙哑的道:“七少爷,九少爷已经等了您半个时辰。您看,是不是要和九少爷回府?”

斗篷人仍就不言不语,只是喝着自己的酒。

老人低低地叹了口气,站起身微微弓着腰继续道:“三年前七少爷走了之后,九少爷来小老儿这里住了一段时日,也和小老儿说了一些事情。白姑娘的事情纵是令人心酸,而今七少爷您既已从乱林归来,那么白姑娘的问题一定能够解决,况且当年之事也不全赖九少爷,洛城司空家的人也是有份的,而且小老儿相信当年九少爷也是无心造成那件事,所以,七少爷还是随九少爷回府吧。小老儿今日斗胆说了如此多废话,还望七少爷恕罪。”

“古叔言重了。”

斗篷人似乎笑了笑,将酒壶放下,缓缓地站起身,懒懒的将斗篷拿了下来,少年这才看清他的相貌。

齐腰的长发散乱的披在身后,显得有些张狂,他的双眉斜飞入鬓,眼睛很大,嘴唇抿的很紧,显得有些冷峻,他的背后竟是整整齐齐的如同孔雀开屏一样斜背了九柄剑。那九柄剑都极长,剑柄超过了他的头顶,剑鞘几乎挨到了地,且剑鞘为古楠木色,上面刻有细密的纹路,看上去有种很厚重的沧桑感。他周身散发一种荒兽才有的狂乱气息,给人的第一感觉便是好一个既桀骜又英俊的年轻人!

被老人称为七少爷的年轻人看着那位骑血狼马而来的少年,看着他红红的眼睛,嘴角牵动了一下,微微一笑,轻声道:“三年都已经过去了,你也长大了,我也依旧活着,难道还想哭?”

少年人静静地听着那七少爷的话,看着他张扬的面容,想着昔日的那些破事,想着三年前他因为自己因为果儿离家出走,知道他这三年漂泊流浪肯定吃了很多苦,知道这三年他在乱林的日子肯定要比自己想象的还苦,但又想到自己这三年来因为他临行前的一句话,又何曾过得好过,于是他忍了半个时辰的眼泪终于止不住的流淌下来,他身体微动,嘴唇颤抖,声音沙哑的道:“七哥!”

七少爷微微摇了摇头,缓缓走到少年身边,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懒懒的开口道:“当年的事,七哥不怪你。三年都过去了,爹和娘的身体可好?”

九少爷用衣袖擦了擦眼泪,低声道:“爹半年前武道更进一步,司空放来城挑衅,被爹一掌打成重伤,已经消停半年了,娘得寒城万里统辖之内百万平民敬献的荒药,身体依然康健。”

“嗯,”七少爷点了点头,微笑继续问道:“三叔和五婶可还好?”

“三叔依旧痴迷剑技,七哥不在的时候,时常念叨没有人与自己谈剑品酒,”九少爷看自家七哥听了爹娘的消息之后心情不错,说话便随意了些,“五婶还是老样子,终日研究自己的医术,不过很是想念七哥就是了。”

七少爷想着那两位动辄找自己拿钱喝酒或是当药罐子的奇人,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继续问道:“十三,十四弟呢?

“他们两个小子上个月刚觉醒天地灵赋,均为五品,爹很高兴,在家里举行了庆宴。”

“大哥,二哥可好?”

“大哥,二哥均已破入髓血七重境,身体甚好。”

……

……

“十七妹可好?”

“调皮,不过很好。”

“吴叔可好?〃

“好。”

“东痕可好?”

“好。”

……

“秋澜可好?”

“好。”

“寒门可好?”

“好。”

……

……

“那,……,果儿可好?”

“七哥,这……”

“说,七哥不怪你。”

“伤势渐重,命悬一线。”

七少爷脸上笑容骤然敛去,身躯挺直如剑,左脚脚尖在地上微微一挫,背后九柄剑急速颤抖,一股澎湃如潮的气劲喷涌而出,然后整个荒兽店如同世界末日一般,兽筋兽角兽皮兽尸等等物什被这股气劲吹的错乱纷飞,随九少爷而来的三个魁伟大汉被这股气劲一吹便“嘭”的一声巨响撞在了墙上,在七少爷面前的九少爷如同被秋风吹起的枯叶,直接就飘了起来,而最不起眼的瘸腿老人却仅仅只是快速退了三步,便如同沧海礁石一般任是风吹雨打也是岿然不动,甚至当九少爷飘到身前时还能一把抓住将其安安稳稳的放在地上。

这股气劲持续了良久不散,。

七少爷缓缓的,深深地吸了口气,左手在胸前打了个剑指,将气劲散了开去,有些歉意的道:“古叔,给您添乱了。”

“无妨,小老儿理解。”

“谢古叔;晚辈今日尚且有些小事,先行告辞,闲暇时定再来拜会。”七少爷对着古姓老人行了一个晚辈礼,微微一笑道。仿佛刚才气劲的骤然喷涌,荒兽店内乱成一团,墙上被三个魁梧大汉撞出的裂纹竟似与自己毫无关系一样。

这是一个能够将任何事情都藏在心里,对于情绪有很好掌控的人,这样的人通常最难掌控,最难把握,最难揣度其心思,因而最可怕!

“小老儿恭候七少爷大驾。”

七少爷笑着点了点头,懒懒的将斗篷重新戴好,看了九少爷一眼,道。

“回家吧。”

……

古姓老人看着那个背着九柄剑的年轻人隐没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知道寒城邻近的六城势力一定会再次大洗牌。

因为七少爷十三岁之前总喜欢到他这里喝他亲手酿的丹阳酒,所以他知道他的很多事情。

他知道三年前的七少爷是老爷最疼爱的孩子;

知道他是势力遍布北荒七万里寒门之主;

他是天才的修武者:

他是七岁便敢杀不义之人的杀星;

他是所有纨绔子弟的噩梦;

他当时被人称为漂泊者;

而今他在为了她在乱林苟延残喘了整整三年之后,终究还是凭借背后的九柄剑活了下来;

乱林有很多人,很多人想杀他,他也杀了很多人。

血气混青衣,所以好事者帮他爹娘给他又起了个名字。

荒北寒衣!

他叫寒松。

第一卷 乱世出妖人

第一章 金色鲜血 

古玄大陆。

扬州城。

一间破败的小院子内,杜磊睁开双眼,看着眼前破败而灰暗的房间和古色古香的破旧家具,再打量了一眼自己变成十五六岁少年的身体,脸上不自觉的流露出一抹无奈苦涩笑容。

“这也算大难不死吧。”

杜磊摸了摸鼻子,暗自嘀咕了一声,但随即脸上就荡漾出一抹浅浅笑意,显现出极端强大的调节心理的能力。

确切的说,杜磊是穿越了。

他本来是一名普通的大学生,家境贫寒,学习还算不错,对于中国国术喜爱至深,如天下第一孙禄堂、神枪李书文、剑仙李景林等国术名家,自幼就是他的偶像。

所以杜磊在学校中属于比较能打的那种。

不过因为经济原因,他一直没有能够系统的学习武术,等到上了大学,网络发展迅速,大多数的武学典籍在网络上都能找到,杜磊也便可以自学一些了。

那天晚上,杜磊等到宿舍其他的三人都睡下之后,一个人去了后山的树林里,百草丰茂,树林空气清晰,按书中的说法,便是灵气充足。

杜磊到了后山之后,先是随便的打了一套松鹤拳,出了一身大汗,便坐在地上休息,谁知却被一颗琥珀色的石头给硌着了屁股。

他捡起石头,借着月光细细观察,发现这颗石头竟然有些像是血液凝结而成,呈现出金色。

难道还有生物的鲜血是金色的?

就在杜磊暗暗疑惑之间,那颗被他握在掌心之中的琥珀色石头忽然莫名发热,温度极速上升,最终竟是有如烧红的烙铁一样烫人。

杜磊大吃了一惊,想扔掉它,但那颗石头却死死的黏在了杜磊的掌心之中!

杜磊痛的想要凄厉惨叫,但却不知道为什么,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琥珀色的石头忽然发出一种金色的蒙蒙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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