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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石路面上都是一些细小的灰尘颗粒,而轮胎花纹又有很大的缝隙,摩托车轮胎在快速旋转的过程中,会将嵌入轮胎花纹中的灰土带起向车轮的后方甩去。颗粒细小的土受到的空气阻力比较大,后抛距离较近;颗粒较大的土在后抛的过程中受到的空气阻力小,后抛距离较远。这就好比小狗刨坑,坑刨开了却在自己面前留了一堆土。我就是在转弯处发现了扒土痕迹,才确定了嫌疑人行驶的具体路线。”
“难道最后一条路线你就是通过这一大泡牛粪确定的?”听我说了这么多,叶茜好像明白了过来。
“没错,这就是我要说的最后一个名词:甩泥特征。当然这里不能说是泥了,应该是甩粪特征!”
“甩粪特征!你还真会取名字!”
我指着丁字路口正中间的这一泡牛粪说道:“嫌疑人抛尸是在夜里,天色黑暗,他可能也没有注意到丁字路口中间的这泡牛粪。由于它的位置很特殊,我们也没有办法分辨出嫌疑人是从哪个方向碾压过去的,如果这个判断不出来,我们可能要做很多无用功。”
“没错!”叶茜听到这里,表情也变得严肃了很多。
“咱们来看看这牛粪旁边的几块被抛甩出来的小牛粪。”
叶茜顺着我的指尖方向望了过去,我说道:“因为牛粪的硬度比一般的潮泥土要大,比稍干的泥土要小,所以它既不能形成卷泥痕迹,也不能形成泥翘痕迹,我们只能按照它被抛甩的特征去判断。车辆在高速行驶时碾压牛粪,被车轮甩起的牛粪由于惯性的作用会直接抛甩出去,再次落在地面上的小块牛粪上端会因为力的作用,朝车辆行驶的方向倾斜,而倾斜的方向就是车辆行驶的方向。”
说着我把灯光打在了小块牛粪上:“你看,这顶端倾斜的方向正好是光华村主村落的方向,也就是说,嫌疑人抛尸时驾驶的摩托车是从反方向行驶出来的,而这个地方,就是光华村的附村,所以,嫌疑人杀人的现场很有可能就在那十几户人家中的一家。”
“太好了!这样调查起来难度就小太多了!”叶茜打了一个响指。
明哥在得知这一消息之后,第一时间把情况通报给徐大队,由他派人对光华附村暗中调查,我们其他人则按照明哥的吩咐开展相应的工作。
五
云汐市一条破旧不堪的巷子内,用小彩灯拼凑的“酒吧”二字在巷子的中间位置忽明忽暗地闪烁,除了被风卷起的白色塑料袋,这里几乎看不到半点生活气息,萧条、冷清把这里的景象形容得恰如其分。
吱呀!酒吧的木门被推开了,一个身穿大衣的男子小心观察了一下酒吧内的情况后,径直朝一个拉着布帘的卡座走去。
“来了?喝两口!”卡座内另外一名男子早已在此等候,男子用他那文着“鬼”字文身的右手往大衣男面前的酒杯中倒了一杯高度的伏特加。
大衣男没有推辞,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痛快!”文身男的眼中流露出一丝赞许。
“你找我来不光是喝酒这么简单吧?”大衣男放下手中的玻璃酒杯。
“尸案调查科勘查现场那天下午,你为什么阻止我开枪?”文身男猛地灌了一口。
“没有为什么!”
“就差一点,我就能全杀了他们。”
“没有老板的命令你不会这么做。”
“你们为什么每次都那么自信?”
大衣男端起酒杯的手忽然停在了半空中,接着他笑眯眯地看着眼前的文身男很自豪地说了一句:“因为你是老板选的人!”咕咚,一杯烈酒被他一口咽下。
“好一个老板选的人,那你跟我说,他们这一群人我到底是杀还是不杀?”
大衣男眼睛露出寒光,从牙缝中挤出了几个字:“一个不留!”
“我要的就是这个结果!”文身男又给自己斟满一杯。
“我不能再喝了,晚上还有行动!”大衣男举起右手把快要倾斜下来的酒瓶给推了回去。
“能让你亲自出马的行动一定是大行动,也不知道哪个人又要倒霉了!”文身男没有再劝,而是自斟自酌起来。
“时候不早了,你要注意隐蔽自己的行踪,非特殊情况不要喊我出来,什么时候动手,我会与你联系!”
“行,我答应你。”文身男话刚说完,从腰间掏出了一把反着光的黑色手枪拍在了桌子上。
“鬼头乐,你这是什么意思?”大衣男面不改色。
“目标人物我可以暂时不杀,但是一些发叉的枝丫我总能修剪修剪吧?”文身男的语气不容回绝。
“行,先干掉一些,也有利于咱们后期清理目标!”大衣男做了最后的妥协。
“好,有你这句话就够了!”
大衣男没有再逗留下去,起身掀开布帘,酒吧木门吱呀吱呀来回转动的声音证明他已经离去。
文身男把最后一杯伏特加举在自己的面前细心地把玩,当酒杯在他的手中慢慢旋转一圈后,一股杀气从他的身上肆意地散发出来。
六
这起案件现阶段分为两步走,一步是我们科室初期的检验分析工作,另一步是刑警队暗自摸排嫌疑人的杀人现场。由于嫌疑人装尸睡袋防水性极佳,所以在整个抛尸的过程中几乎没有任何血的滴落,寻找杀人现场的任务也并不是听起来那么简单。
会议室内烟雾缭绕,目前的情况,四缺一。
嘀嘀嘀!
“贤哥的电子门铃声!”我第一个反应过来。
“有情况了?”明哥快速把刚点燃的一支烟卷使劲地戳在烟灰缸里。
“有了,死者以前被处理过,目前核实了他的身份。”老贤把一张打印有信息的A4纸放在了我们的面前。
“胡保利,男,32岁,绰号狐狸,曾因组织他人贩卖人体器官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卖的什么器官?”
“肾脏!”
“行,大家都坐下吧。”明哥翻开了笔记本。
“小龙、焦磊,你们两个有没有什么要说的?”
“暂时没有!”我们两个一起表态。
“叶茜呢?”
“刑警队那边还没有给我反馈任何信息!”
“国贤?”
“我只有一点,黑狗肚子中的人体组织为死者所有,别的暂时还没有什么发现。”
“好,你们都说完了,那我来说说:死者的身份咱们现在已经查清楚了,我来介绍一下尸体解剖的情况。死者的胃内容物充盈,再结合尸斑分析,他确切的死亡时间应该是昨天晚上八点钟左右。”
“嫌疑人先是用锐器刺穿其心脏,接着再用刀将死者的两个肾脏取出。从黑狗的胃中取出的组织重量为315克,约为成年人两个肾脏的重量,也就是说,嫌疑人在杀完人后故意把死者的两个肾挖出喂了狗!这是明显的泄愤行为,从这一点我们不难看出嫌疑人和死者之间的矛盾点。所以我猜测,嫌疑人和死者之间可能有过买卖关系,而两人因此产生仇恨,这个仇恨变成嫌疑人的泄愤因素。”
“也就是说,嫌疑人有可能卖过肾给死者?”
“就目前来看,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最大!”
“阳光下的泡沫……”歌还没有唱完,叶茜飞快地按了接听键。
“喂,好,你说!”叶茜一只手举着电话,一只手把钢笔抓得紧紧的准备记录。
唰唰唰,会议室内响起笔尖摩擦纸张的声响。
我伸头看了看叶茜在笔记本上写得龙飞凤舞的几个大字:“光华附村82号!”
“冷主任,杀人现场可能找到了!”叶茜兴奋地把笔记本推到了明哥面前。
明哥扫了一眼,拍桌起身道:“出发!”
光华附村82号是一个坐南朝北的院子,正对院门的是一排平房,东西两侧分别是厨房和厕所,从厨房烟囱顶端厚厚的浮灰看,这里已经很久没有开过火。
院子的铁门已是锈迹斑斑,没有丝毫提取痕迹的必要。推开大门,几串清晰的脚印出现在我的眼前。
“鞋印只有两种,这个是死者的,那这个就应该是嫌疑人的,还有摩托车轮胎痕迹,这里就应该是凶杀现场没错!”我站在院子中,做出了我第一步的判断。
咔嚓,咔嚓!胖磊按照我的指令把地面的鞋印固定完之后,我接着又把目光对准了院子中的压水井①。
“压水井附近的土地湿润,嫌疑人估计作案之后在这里洗过手!”说着,我抬脚朝那块潮湿的地方走去,老贤也在这个时候跟了上来。
“有血水!你说得没错!”
“压井把上能不能提取到指纹?”在叶茜的提示下,我歪头看了一眼使用得有些发亮的金属把手。
“网格状血痕,嫌疑人戴了手套!”我之前抱着一丝侥幸心理,但残酷的现实却让我万分沮丧。
“你们看,嫌疑人洗完手之后,是不是去了厕所?”叶茜指着地面上成趟的鞋印问道。
“按照行走路线他应该是去了厕所,贤哥,咱们要不要进去看看?”
“走!”
很快,我们全部围在了这个只能供一个人单独解手的厕所前。整个厕所用大块的山石垒在一起,由于切合度不高,石块与石块之间留有很大间隙,靠近门口的缝隙里塞着一沓白色的草纸。
茅房的坑位就是一口大缸上架着两块方木板,我们刚站到门口,一群绿头苍蝇就嗡嗡叫着朝外拼命地飞去,坑中滚成团的乳白色蛆虫在肆意地蠕动,可能因为常年无人打扫,坑中黏稠的粪便即将溢出缸外。
“嫌疑人在厕所上的是大号还是小号啊?”叶茜捏着鼻子问了一句。
她问这个问题的初衷很简单,如果是小号,那基本上就没有任何头绪,但如果是大号,我们便有可能提取到大便纸上的脱落细胞。
七
我蹲在茅坑旁,仔细研究了一下坑位里那一团团和粪便黏在一起的草纸,然后说道:“嫌疑人上的是大号,那几张应该是他用的!”说着我用手指了指坑位正中间的位置。
“你确定?”
“刚才我在院子中提取的鞋印,你们猜是什么牌子?”我答非所问。
“什么牌子?”
“耐克新款的气垫鞋!要八百多一双,这说明嫌疑人的经济条件还不错。你们看看粪坑里使用过的擦屁股纸,基本上全是草纸,但你们再看看这几张,明显是面巾纸,纸张上没有爬上蛆虫,说明相对新鲜,所以我猜测,这几张纸应该就是嫌疑人使用的。”
“也不能这么肯定,也说不定是死者用的,毕竟他也不缺钱。”明哥很严谨地帮我补充了一句。
“这也有可能!”
“国贤,你有没有把握提取这张纸上的脱落细胞?”
“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好,那就等做出结果来再看,我们不要浪费时间,抓紧时间进屋。”
明哥一声令下,我转身走去推开了堂屋的那扇木门。
屋内的陈设很简单,正中的位置是一张沾满黏稠血块的手术床,靠墙的位置是几张木椅,木椅之上甩满了斑点状的血滴,屋内白色的乳胶漆墙面被血液大片大片地染色,整个一个人间炼狱。
“看来这个民宅是专门给人取肾的地方!”胖磊边按动相机快门,边判断道。
“从地面凌乱的血鞋印看,嫌疑人与受害人之间曾发生过激烈的争执。贤哥,你有没有检验死者的十指指甲缝隙?”
“检验过了,没有皮肤组织。”
一条线索中断,我很快集中注意力,开始找寻下一条。很快,白色墙面上两只清晰的血手套印引起了我的注意:“不应该啊,怎么会这样?”
“怎么了,小龙?”叶茜第一个走到我身边。
“这个手套印我有些看不懂了!”
“怎么了?”明哥在这个时候也走了过来。
我解释道:“痕迹学上对手套印有详细分析。你们看,这个血手套印呈网格状,说明他戴的是市面上最常见的织物手套,一般汽车司机、油漆工、搬运工、外线电工、钳工、泥瓦工等工种都会使用这种手套。”
“嗯,这个很好理解。”
“我可以从这双手套印上分析出嫌疑人的职业特征。”
我的一句话,引起了他们的极大兴趣。我见所有人都围了过来,张口解释道:“逐个分析你们就清楚了。”
“第一,汽车司机。他们戴手套握方向盘基本上都是左右手套反复扭转,这样会造成左、右手指节部和手掌前部的编纬(手套上的纵横图案)呈‘S’形扭转。”
“第二,油漆工。他们在干活时经常接触砂布、油刷,而左手基本上是右手的‘助手’,右手长期使用毛刷,会导致右手拇指内侧、环指尖部磨损严重。”
“第三,搬运工。他们主要从事的都是比较重的体力劳动,手套磨损的程度取决于接触物体的粗糙程度。由于双手全部要靠手套的摩擦力提供支撑,所以两手拇指以及食中环指指尖、手掌心部、手掌大鱼际、虎口部位磨损都很厉害。”
“第四,外线电工。他们主要是在野外作业,爬杆、拉线,整个手套的手掌和指节部分磨损厉害,特别是虎口和掌心磨损断裂严重,而且磨损断裂缘不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