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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从葫芦娃开始-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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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他是何等人物,也曾是位于洪荒顶端的人物,受人恩惠,要不送出点什么东西,怎么能了得这份因果。

更何况,不知为何,虽然他不喜妖族,但对这个小妖怪却怎么看怎么顺眼。

葫芦老祖说完,自手中抛出一物,初时只有手心大小,迎风招展,不过片刻便犹若磨盘大小,七彩神光熠熠生辉,漂浮在葫芦老祖身前,正是那七彩心莲。

林森也不再推辞,盘膝而坐,眼观鼻,鼻观口,心如止水,入定凝神,葫芦老祖微微一笑,盘坐的身体缓缓漂浮上前,小手在林森眉间一点。

一道淡淡的玄黄之气自指尖射出,进入林森识海之中,翻腾辗转,最终缓缓的凝结成一本黄娟古轴。

上书五个大字——《黄庭内景经》,此书缓缓打开一角,整个识海之中顿时满是鸿蒙之音,其声如雷,声声直入灵魂。

只是一个瞬间,随时听不懂其中之道,但林森整个灵魂仿佛就被清洗了一边,整个人都变的越加的通透。

“思量来去,只有此物最适合你,希望你能借由此物,走出自己的道!”葫芦老祖笑呵呵的说道。

莲台之上,林森睁开眼睛急忙说道“前辈,这个东西实在太过珍贵,晚辈…”

林森还没说完,便被葫芦老祖笑着阻拦道“给你你就拿着,我身无长物,仅有的几件宝贝给你,反倒是有祸无意,也只有此物勉强能拿得出手…”

“可是前辈…”林森却是焦急的急忙拒,倒不是林森伪装,而是此物实在是太过珍贵。

却说这《黄庭内景经》到底为何物,封神演义中有云“静颂黄庭两三卷,劫难来临紧闭山!”中黄庭,就是这《黄庭内景经》。

此物到底是何物,能值得道门如此重视。

却说洪荒之初,有一大能者,手执造化玉蝶,只身成圣,与三十三天外开坛讲道教化洪荒。

当时有能力前往听道者,皆是洪荒最早一批的大能者。

而这《黄庭内景经》就是当时的大能者,录制当时鸿钧所讲之道,三千大道,道道可成正果。

三教亲传弟子,手中之物,多是由三清整理传下,其内掺杂了个人对于鸿钧大道的理解!

而这本《黄庭内景经》中不但记录了这三千大道,珍贵之处更是在于,其内乃是鸿钧亲讲,这洪荒之中,神通法术,修行之法,无不出其中。

其中更有那鸿钧最后一次所讲的成圣之法,可谓是大道之基。

“东西在珍贵,也要用在正处才好!”葫芦老祖笑呵呵道“我已经送出,就不在收回了,你也不要再推辞,我在这山中还要停留些时日,你与修炼之上,有什么不解之处,可以来问我。”

这种言传身教,传道解惑,才是林森此时最需要的,既然如此林森也不再推辞道“林森在此多谢老祖之恩!”

说实话,这种等级的人物,可不是林森可以随意碰到的,其实如若不是此人身份太过特殊,拜此人为师才是最好选择。

只是此时,林森与葫芦老祖两人都默契的没有提及此时!

第二十五章十年

山中无日月,转眼已十年。

十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是对于求仙问道之人来说,十年说是转瞬,也不为过。

对于葫芦山来说,蛇蝎二精的劫难造成的损伤,已在这十年之中消弭与无形。

就算葫芦老祖没有刻意为之,每日里讲道修炼所带来的天地灵气,也让原本怪石嶙峋,穷山恶水的葫芦山,焕然一新。

虽不能说是仙家福地,但也算是人间盛景,花香袭人,绿草成茵,隐约间麋鹿奔腾,仙鹤成群,犹若世外桃源。

山顶处洞穴之中,隐有红光闪耀,其内大光大明,犹若白昼一般。

大殿之中有一七彩莲池,上有彩气腾空,飘飘渺渺,池塘正中有两朵磨盘大小七色彩莲,晶莹剔透,闪耀神光。

其上各有一人静坐,云渺之中,有若仙人。

其一人生得娃娃摸样,粉雕玉琢,身着红色道袍,背后背着一个几如自己身躯大小的红色葫芦,手执金色如意,垂眉闭目,正是那远古大仙,葫芦老祖!

小口张合,所言竟是那仙家妙法,圣道玄机,声音洪亮,犹若惊雷,醍醐灌顶,却又被牢牢锁在这方寸之间,丝毫没有外泄。

另一人,身型健硕,一身玄色道袍,五官看似普通,可拼合在一起看着却是甚是舒服,脸上淡淡笑容,让人不由得心生亲切之感。

随着葫芦老祖口中之言,身上轻灵之气围绕,七彩光华闪烁,每每交错流转一次,便微微的增加一丝。

随着葫芦老祖微笑着睁开眼睛,莲池之上天雷之音缓缓消退,闭目打坐的林森身上光芒也随之缓缓消退,睁开的沉定双眼中透出丝丝笑意。

“不错!”葫芦老祖点了点头缓缓说道“以你的资质十年之内触摸到地仙的门槛,已经实属不易了!剩下的便是对真气的积累和温养,化气为液,凝聚金丹,完全是水磨工夫,功夫到时地仙自成!”

对于一化形便是金仙阶位的他来说,地仙层次实在是弱的可怜,但他那是洪荒之初犹若实质的天地灵气中,用无数岁月堆积出来的。

以现如今的稀薄灵气,林森进阶之速,已经完全超乎了葫芦老祖的估计。

“林森多谢老祖悉心教导!”与十年前相比,此时的林森变化的不止是妖精的外貌,身上的气息也完全的沉定下来,双眼中神光隐现,不时透露出仙家气派。

虽然有《黄庭内景经》这大道之基,但是对于林森来说,这本书犹如院士的研究论文,拿在三岁顽童手中,除了清洗神魂之外,暂时是起不到其余的作用。

而这十年的修炼,则是完全在葫芦老祖的口传心教之下进行。

葫芦老祖修道岁月不知凡几,对洪荒之中所有修炼之法可谓都是悉数于心,传道之初,老祖便让林森选择学习方向。

对于这个问题,林森根本没有犹豫,葫芦老祖曾站在洪荒顶端,道法精深,自身所学便是那在道家广为流传的练金丹聚三花藏五气之法。

正所谓一颗金丹吞入腹,我辈从此不由天,此法门葫芦老祖研习多年,自是最为熟悉,对每一关键之处,可谓都是研究细微,林森当然选择走这,聚头顶三花,藏胸中五气的道路。

除此之外,另有原因却是道家功法中正平和,与任何功法神通,都没有冲突之处,可谓是洪荒最好的锤炼筑基之法。

林森自知出身低微,根骨平庸,这十年之间,林森在第一年便脱去妖身,其余大半时间便是在打熬根基。

修道之路漫长,这根独木桥上群星璀璨,被挤下的不知凡几,比的不是谁走的更快,而是谁走的更稳,更远,谁能走到尽头。

而要做到这样,无疑需要一个牢固的根基。

林森修炼之时神光闪耀,一副仙家气派,那里还有那一丝妖精气息,身上光华流转却是在吸取天地灵气,淬炼自身道体,凝聚胸中一颗金丹。

一旦金丹凝聚,便可证的那地仙果位。

在这是十年之中,林森犹如一块干枯的海绵,疯狂的从葫芦老祖处吸收一切有用的养分,用以滋养自己的根基。

“虽然有我教导,但今日成就完全是你自己用工!”葫芦老祖很是满意的点点头道“林森小友,今日便是你我分别之日,现今你地仙可望,留在洞中闭门修道,对已无甚益处,以你现在的实力,也足以自保,不若出去走走,方能遇到自己的机缘,走出自己的道!”

“老祖…”十年的朝夕相处,悉心教导,虽然必有分别之日,但即便是林森道心稳固,此时也不用的微微哽咽。

“呵呵…修道岁月漫长,有聚有散,今日分别不过为了他日重逢,何必做那小女儿之态!”葫芦老祖见林森如此,出口教育道。

葫芦老祖这一番话,犹如醍醐灌顶,林森闭上双眼,慢慢将自己的心情稳固下来,说道“林森受教!”

见林森如此快的将自己的道心稳固,葫芦老祖点点头,欣慰笑道“孺子可教!!说不定他日还有仰仗你之处!”

“老祖严重了!”林森坚定的说道“老祖今日之恩,林森不敢相忘,他日但有吩咐,林森必定赴汤蹈火…”

虽然理智告诉自己不该牵扯进这件事情之中,但是授业之恩岂能忘记。

如果真的独善其身,今后无论怎样淬炼,林森的道心都会出现难以弥补的漏洞,这也是修为越高之人,越在意因果的原因。

“呵呵…”林森的话,坚定的不容置疑,葫芦老祖笑着点了点头。

看着眼前这个坚定的小家伙,虽然与自己相比弱的犹如蝼蚁,但有这份道心,隐约中葫芦老祖看到又一位洪荒大能者,盘坐在身前。

“老祖,择日不如撞日,小妖这便告辞!”既然已经道心透彻,林森也不再犹豫,早晚都是走,又何必在拖延呢!

反正自己身无长物,随时可以出发!

“呵呵!!莫急…莫急…”葫芦老祖笑着问道“你这样离去,准备去往何处?”

“天大地大,走到哪里便是那里…”林森笑着回答道。

葫芦老祖点点头笑道“你我相处这么许久,离别在即,我便再送你一场机缘。”随机手指一点,一道红色神光便冲入林森识海之中。

林森细细研读神光,其中包换的信息却是几副路线图。

“洪荒之初,天地间灵气充盈,我等修道练气之人,从未为此担忧,但现如今灵气稀薄,虽然你已经触摸到地仙门槛,但剩下的水磨工夫,想要凝聚金丹,怎么也要数十年之功,好在还有个取巧的法子,有一灵果,名为后地灵果,虽在上古之时,不算什么,差不多遍地都是,但是以现如今的灵气,这东西也算稀有,这几幅路线记载的是我所知晓的就近的灵气凝聚之地,或许还有这地灵果的存在,如真能得到此物,不但能够省去你的水磨工夫,也能让你的根基更加严实…”

林森一听葫芦老祖如此一说,怎么能还不明白对方是在成就自己,立时深深作揖道“老祖多次帮助,林森他日必将报答!”

“哈哈!!小友…他日再见吧!”爽朗的笑声回荡在山洞之中,而莲台上葫芦老祖的身体缓缓消失。

只余下七彩莲台留在莲池之上熠熠生辉,显然是遗留给林森。

“林森拜别老祖!!”林森虔诚的双膝跪地,对着葫芦老祖消失的地方深深的三拜,这才站起身一步步向洞外走去。

第二十六章平阳城

葫芦老祖所给的灵气凝聚之地共有四个,其中距离最近的一个座名曰四平山,于葫芦山西北之处,相距不过十几万里。

这世界甚大,广阔无边,这十几万里已经算是很近的距离,若是有筋斗云的本事,这一截距离,不过是一个跟斗的功夫。

虽然林森不会这筋斗云的本事,但是与葫芦老祖相处十年,这种级别的驾云之术,林森搜罗了却是不少。

却见林森脚下生青云,将他缓缓托起,一瞬间消失在天际,留下一道淡淡划痕。

葫芦山地处偏僻,初出之时,方圆几百里之内竟然全无人眼满目荒凉。

百里之后,这才在视线之中出现几个砍柴打猎之人,身穿粗布麻衣,林森也全然看不出是身处在何年月。

偷偷跟着两人半天,所说的竟是些家长里短的农家闲聊,实在是找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

再向前行了十数里,林森急忙停住云头,便见前方云端之上,五色祥云闪动,佛光万丈笼罩而下,林森便知前面是座城池。

林森跟随葫芦老祖多年,可算是什么都有涉猎,而这分辨光芒之术,可算是在洪荒行走基本中的基本。

林森不由得微微皱眉头,之前所见之人明显不是西方人士,而城市上空却是佛光闪动,看来现如今,佛教已经开始东入,只是不知具体是何年月。

果不其然,又往前行走了约莫二十几里后,一座高大的城池出现在林森眼前,城门上书——平阳城,城门口人来人往,商贩走卒,好不热闹。

林森并不急于赶到四平山,反而是悄然的降下云头,依照城门口凡人的打扮,化身为锦衣书生摸样,轻摇纸扇,混迹在人群之中,跟着向城内走去。

林森打扮一见便是大家公子,出门游玩,守城的士兵也为刁难,随便检查了一番,便放行进入。

方进的城门,之间青石铺地,道路宽阔,两边商铺林立,一派人间盛景。

商贩走卒之中,不时有行脚的僧人走过,所过之处行人纷纷让路,虔诚的向僧人行礼,显然此地佛教极其昌盛。

行至一家酒楼之前,顿时一股诱人的香气自楼中传出,虽然林森早已经可以辟谷不食,但十年未尝饭香,立时也是兴起,想要一试美味。

“呦…公子您小心台阶…您是在这大厅?还是楼上雅座?”林森的打扮一看就是有钱的公子哥,方一进门,店小二便迎了上来,喜笑颜开的招呼道。

“就在这大厅,给我找个靠窗的位置!”林森说着便从怀中掏出一颗小小的银豆子,递给小儿道“这个算是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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