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一切,不是他伤了人,就是人伤了他。江南的城郭像一件小号的金缕绣衣,他轻轻一动,就能挣破那些精致的针脚。少年的他开始感觉到了轻巧的南方压在他身上的千斤重担。
于是他越来越渴望他从未经历过的却又永远不能割舍的北方。北方的大。北方的宽阔。北方的简直明了。北方的漫不经心。北方的无所畏惧。
高中毕业的时候,他其实是有一次机会可以逃离南方的,可是他错过了。他的高考成绩实在太差,只能上本地的一所师范学院。
大学毕业的时候,他其实还有一次机会可以逃离南方的,可是他再次错过了——他爱上同级的一个叫范潇潇的女生,他败在她的愿望里,两人就一起报考了省城一所大学的研究生。
再后来的生活轨迹就是顺理成章的了。研究生毕业。留校任教。结婚。生女。出国留学。移民定居。生活隔几年扔给他一项新责任,他像接力赛一样一站一站地跑着那些途程。心既定在目标上,感受就渐渐地淡了。那首“向北方”的歌,偶尔还会在他最不警醒的时刻悄然响起,那旋律,却低得如同规则心跳间隙的一两声杂音,已是无比的微弱了。他几乎以为,那个关于北方的梦不过是成长期里一个躁动不安的插曲,已经随着青春岁月消逝在记忆之中,世间不会再有力量能去搅动那个角落的平安了。
可是他错了。
有一天半夜,他从一些纷杂的梦中醒来,习惯性地摸了摸身边,是空的,才想起潇潇已经搬走了。坐起来,满耳是声音。他以为是耳鸣——那阵子他的耳鸣很是厉害。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明白是那首久违的蓬擦擦的旋律。那音乐如万面皮鼓在他耳中敲响,使他再难入睡,只好起床,在空无一人的街上跑了整整一个小时,回来又冲了一个凉水澡——依旧无济于事。
向北方。向北方。向北方。向北方。
那咚咚的鼓点一声比一声强劲地撞击在他的耳膜上,撞得耳膜千疮百孔。耳膜终于全线决堤,鼓声如黑风恶浪哗地涌入血液,翻搅得他全身生疼,步履踉跄。那鼓声覆盖了所有的尘世街音,那鼓声叫他的心膨胀了许多倍,如气球一路升到喉咙口,卡住了,上也上不去,下也下不来,他的呼吸就突然失去了节奏。
他知道他生命中的一些部分正在渐渐死去,另一些部分却正在渐渐复苏。
他也知道他斗不过那样的呼唤,他只有顺从。
于是他辞去了原有的工作,开始整天挂在网上,寻求任何一个可以通往北方的机会。
苏屋嘹望台就这样走进了他的视野。
小越:
印第安儿童的居住条件大多都很差,漫长的冬季里,上呼吸道感染引发的中耳炎是常见病。因为没有及时医治,造成了永久性的听力损失。这里失聪儿童的比例,比多伦多高出了许多。所有的城市孩子,和他们相比,都是多么的幸运——只因为生在了城市。
中越在大学里学的是教育学,读研究生时选的是儿童教育心理学。后来留学到加拿大,又读了一个硕士学位,主修听力康复学,副修残疾儿童教育。毕业后,就在多伦多东区的教育局找到了一个儿童听力康复师的位置。这次来苏屋嘹望台,是一份为期一年的合同工作,,接替一位休产假的本地听力康复师,照顾附近六所学校的聋儿,并为残疾儿童教师培训手语及助听设施维修常识。
中越到任时,学校还在放暑假,并没有学生。中越就带着地图开着车,上各所学校转了一圈。转完了,才知道,在这地广人稀的北部,“附近”是一个什么概念一—六所学校之间,最近的距离也是一个小时的车程。苏屋嘹望台是六所学校的中间点,所以他的住处就安置在了这里。
教育局为他安排的住处在镇西角。入住的时候是夜里,他一连开了三天的车,极累,倒头便睡,也没细看。次日早上被一阵尖锐的鸟啼声惊醒,才发现自己原来住在一片树林之中。屋里从梁椽到墙壁到地板到家具,没有一样东西不是原木筑就的。是那种只上了一层清漆的木头,木纹年轮甚至虫眼,都历历可数。凡是平面之处,都雕了图案,或是草木,或是鸟兽,或是人物,线条简明,刀锋粗粝,凹凸分明,乍看,竟都像是在飞在跳在动。屋顶上开了两爿大天窗,阳光如一条宽大的白带汹涌流下,照得一屋雪亮,尘粒如银粉缓慢地在光亮中行走坠落。便想起从前给小越买过一本外国童话故事,里头那些插图里的森林小屋,大约就是这个样子的。
走出屋来,迎面就被一片瓦蓝击倒,闭了会儿眼睛,才适应了那样的晴空。回头看,方知道自己原来是在一个矮坡之上。下得坡来,几步之外就是淡淡的一抹灰白。那一抹灰白一路远去,渐行渐窄,窄得成了一条线,和地平线混杂到了一处。微风起来,有些细细碎碎的鳞光——原来是一汪湖。极目望去,树林湖水之间,竟无一舟一人。忍不住,就仰着脸朝天哇哇地喊了几声,便有水鸟嘎地飞起,搅得满天都是零乱的翅膀。扯了一把青草捏在手里,狠狠地揉碎了,团成一团扔在湖里。湖水只是浓稠,竟砸不出一丝波纹。掌心有了一丝绿汁的清凉,心里却依旧燥热——还是想喊。
就走到坡的顶上,将两手拢在嘴边,又是一阵狂喊。
咿咿……吁吁……呜呜……呀呀……
风将他的声音扯碎了,又一把一把地掼回来,满林子都是嘤嗡的荒腔。直喊到嗓子喑哑,才颓然扑倒在草地上,突然间感觉五脏六腑都掏空了,心里一片明净。
这时候兜里的手机响了,接起来,是白鱼学校的一位社工打来的,说白鱼小学的一个学生在打架时把助听器的耳模给踩碎了,不知能不能来一趟采个模型,再订一个耳模,赶在开学之前。社工问完了,很有些歉意,又说知道你在休安家假,可是家长很急——这家情况有点特殊。中越说没问题,我就来,不过赶到你那里也是中午了。社工说你倒不用赶路,人我给你送来了,就在你的办公室。
中越赶过去,社工已经等在门外了。中越匆匆翻了翻社工带来的资料,知道这个学生叫尼尔·马斯,六岁零十个月,患极端严重的先天神经性耳聋,语音分辨能力几乎为零。就问孩子的语言能力怎样?社工说只会几句简单的话,平时能打一些基本的手语。学校一开学就要送他进语言康复治疗班——所以家长着急要做新耳模。中越又问小孩的父母怎么没来?说父亲很少在家,母亲在一家鱼类加工厂工作,赶不过来。中越正要进屋,社工扯了扯他的衣袖,迟迟疑疑地说:“这孩子,有,有点,不太一样。”中越笑笑,说什么样的孩子我都见过,不怕的。
两人就进了屋。屋里却是空的。中越叫了一声尼尔,无人答应。社工把手指放在嘴里,打了个惊天动地的呼哨,一会儿,屋里也传回来一个呼哨——却是高高在上的。中越抬头,就看见墙角的那张梯子上,猴似的坐着一个男孩,两眼黑森森地盯着他看。中越仰着脸,对着梯子端端正正地打了一个手语:早安。男孩含糊不清地回了一句话,中越没听懂,也不知他说的是不是乌吉布维语,就问社工。社工忍了笑,说那是脏话,问候你母亲的,别理他。中越果真不再理睬他,却坐下来,从口袋里摸出一副扑克牌,在桌上一张一张地铺排开来。这副牌如果看牌面的话,也就是一副寻常的牌。可是中越用的偏偏是牌的另一面。这副牌的背面,印的是全美篮球明星队队员的照片。每一张照片上,都有队员的签名和题词。
中越听见身后有些窸窣的声响,知道是尼尔下来了,却也不回头,依旧不慌不忙地将牌洗乱了,再一张张地铺排开来。铺排好了,再洗乱。如此这般几个回合,就感到背上脖子上痒痒的有些热气——是尼尔凑过来了。这才将牌收拢来放回兜里,转过身来,和尼尔打了个正正的照面。
尼尔是个小矮个,罗圈腿,大脑壳,看人时眼睛往上一翻,额上就蹙出几圈浅纹来——像个干瘪老头。耳倒是招风大耳,可惜是个摆设。
中越一字一句地问:“麦克·乔丹穿的是几号球衣?”
尼尔不回答。中越又打了一遍手语,尼尔还是不回答,两眼却一直盯着他的衣兜,中越觉得那衣兜给看出了几个洞。
“你,让我,打一个耳模,这副牌,就是你的了。”
尼尔的眉眼依旧纹丝不动,身子却渐渐地低矮了下去,坐到了凳子上。中越换上白大褂,拿着耳镜走过来,捏住了尼尔的耳朵。接下来发生的事,简直像是好莱坞惊险影片中的慢镜头动作。过了好久,中越才渐渐明白了那些动作的意义。中越恍惚看见一只棕红色的豹子,从凳子上飞跃而起。凳子和豹子都在空中划了一道优美的弧线。凳子落了地,豹子却没有。豹子朝自己直直地俯冲过来。他想躲,却已经来不及了,豹子的眼睛离他的眼睛只有一两寸的距离子。他看见豹子的眼眶眦裂开来,眼白从裂口流了出来,一滴,又一滴。后来他就被豹子压倒在地上,他想推,却推不动,因为他的手突然麻了。
等他终于坐起来的时候,豹子不见了,地上只剩了一张散了架的凳子。社工紧紧地捏着他
的左腕,颤声问急救包在哪里?他指了指柜子的顶层。社工松手去开包找绷带,中越就看见自己白大褂的袖子上,有一排豆荚似的花瓣,正在渐渐地吐蕊变红。他知道那是豹子的牙印。
“你尽快把尼尔找到,实在不行,就打911。”中越吩咐社工。
中越简单地给自己包扎过了,就开车往镇医务所走去。一摸口袋,扑克牌没了。腕上的疼意渐渐地尖锐起来,针一样地挑着他的血脉,噗噗地跳。他咬着牙,开始在脑子里构思一百种如何生吞活剥那个印第安小杂种的方法。
小越:
爸爸终于知道了苏屋嘹望台这个地名的缘由。其实爸爸应该猜得到,这是一个和战争有关的地名。三四百年前,苏屋族印第安人常常偷袭乌吉布维族印第安人部落,乌吉布维人为了防御苏屋人,就在这里搭筑暗望台。听上去,是不是有点像中国万里长城烽火台的故事?这两族的印第安人在北方的旷野上相互杀戮了很久,一直到被欧洲人圈进了各自的领地为止。想到城市的地底下游走着一些和城市的表层完全不同的历史和人物,脚踩下去的时候,有点胆颤心惊——总觉得要惊扰一些不安的灵魂。
中越到镇上的医务室处理完了伤口,回到家来,就是下午了。在医生那里打了一剂镇痛消炎针,药性一上来,有些头重脚轻,就横在沙发上睡着了。正是鼾声如雷间,突然听见,有人推门进来。坐起来,一看是潇潇。潇潇穿了一件天蓝色的羽绒服,头上围了一条雪白的羊绒围巾。围巾围得很紧,只露出黑井似的两个眸子和额前齐齐的一排刘海。中越吃了一惊,问潇潇你怎么也不先打个电话就来了?潇潇不说话,却将脸背了过去。中越又问潇潇你穿这么厚,不热吗?潇潇转过身来,幽幽地看了他一眼,说我冷,心里冷着呢。他去抓她的手,她不让。两人推来躲去的,他就醒了——方知是南柯一梦。
天已经大黑了。从天窗里看出去,夜空如洗,月是细细的一牙,周边有些亮斑闪烁如炬——看了几眼方明白是星斗,竟比闹市间大出数倍来。窗外的那面企鹅湖,不知何时已经翻了脸,水如浓稠的墨汁,在风里癫狂地泼洒,将两岸的岩石染得透黑。林涛如万仞山石倒倾下来,轰隆隆隆隆,从头顶响起,一路碾过脚底,木屋突然间变得单薄如纸笼,仿佛一捅就透。中越有些惊怵,就开了灯,从厨房里找出一把冰锥和一把牛排刀,放在随手可及之处,心想明天得去区政府打听一下买枪的手续——这样的荒郊野地,只有枪才是真胆,别的都是狗屁。
这时肚子擂鼓似地叫了起来,才记起自己连中饭也还没有吃。冰箱是空的,还没来得及去买菜。街角的那家杂货铺,恐怕已经关门。只好找出一筒路上剩下的康师傅方便面,灌了一碗热水胡乱地吃了下去,淡而无味,且是半饥半饱。便感叹再热切的理想,也是经不起一顿饥荒的。
吃完了,出了些热汗,又记起了刚才的梦。梦里的潇潇,是他俩刚认识时的样子。那时他和潇潇都是大二的学生,同级不同系。他学文,她学理。他不懂她的课程,她也不懂他的课程,可是他们却是有话说的,因为他俩的念想是相通的。他们不知在哪一步哪一个路口上走岔了,就渐行渐远了。他们不再有话。她的念想不再是他的了,他的也不再是她的了。想起梦里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