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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的教训说明,企业的所有权越是平均分配给了每一个公民,就越需要那些非所有者的财产支配人有效率。没有恰当的制度建设来保证非所有者的财产支配人有效率地履行职责,平分公有企业产权并不能提高整个经济的效率。但是,如果能建立一个适当的制度来使非所有者有效率地支配企业的资金,就没有必要把企业的资本金私有化。
捷克的事实还说明,就是把公有企业所有权平均分配给每一个公民,私有化也会增大经济上的不平等程度。尽管人们分到的企业所有权在起点上相等,但是,由于人们进行资本经营的能力不同,再加上各种纯粹偶然的原因,经过市场经济的几番运行之后,人们手中的财富就会发生极为不同的变化:有的人的财产急剧增加,有的人增加很慢,有的人则很快丧失了全部财产。一般说来,那些基金的经理们会很快暴富,银行的管理人员和经营好的企业的领导也变富了,而其它人则多半变得相对贫穷。在这个过程中,会很快形成一个私人资本家阶层,他们将收入和社会财富迅速地集中在自己手中。这样一来,社会财富和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也会增大。
更为严重的是,私人资本家的代言人会利用“平分私有化”下企业效率不高的弊病,要求政府改变向公平倾斜的政策,鼓励企业资本金的支配权向少数大私人资本所有者集中。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们为捷克的经济困境开出的新药方,就是让大私人资本作“战略投资者”来控制银行和企业。
设计并贯彻了捷克私有化方案的克劳斯曾经把他的“投资券私有化”的原则概括为:“在起点平等的原则下产生最初的所有者,在规则平等的原则下产生最终的所有者”。而捷克贯彻这个原则的“投资券私有化”,却一步步地把平分企业所有权变成了让大私人资本控制企业。这个实践过程对克劳斯的原则作了极恰当的注释:它是以“起点平等”来进行最初的欺骗,利用所谓的“规则平等”来完成最终的掠夺,核心的目的是制造收入和财富的不平等。
私有化的信徒们至今还在争论的是,哪一种私有化方案应当为东欧的经济灾难负责。每一种私有化方案的拥护者都坚持说,别的方案必然会产生贯彻它时出现的那些问题,而自己的方案在贯彻中出现的问题只是由于某些偶然的原因干扰。其实我们前边的分析已经说明,东欧经济问题的根源恰恰在于私有化本身,在于把企业私有化当成了基本的原则。东欧的私有化给我们提供的最大教训就是,不能靠私有化来解决社会经济问题。
东欧的事实清楚地告诉我们,20世纪末的私有化教条为人类制造了一场地地道道的经济灾难,其严重的程度已经超过了30年代西方的经济大萧条。按照这种教条在前计划经济国家所实行的私有化,是对广大的劳动人民、对人民的幸福和生活水平的不折不扣的进攻。现在,连最相信“私有制万能”的西方经济学界内部也出现了强烈的怀疑思潮,它承认东欧的经济转轨出了问题,并且从根本上质疑私有化教条的正确性。
本章第三节和第四节阐述了一种公有企业的产权结构,它是一种有效率的公有资本管理体制,不仅能保证高效率经营公有企业,而且可以保证公有资本以足够的幅度增值。仅仅这一个制度设计就足以说明,市场经济中的公有制企业也可以有足够的效率。对于公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生存权来说,真正的问题并不在于市场经济中的公有企业能否有效率,而在于下列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的问题是公共财产的管理费用。我们的制度设计要求有专门的机构来支配公有资本,并且由政府机构来监督对公有资本的支配和使用。这些机构的运作都需要经费,这些经费和其它一些投入公有资本支配上的社会资源,构成公共财产的管理费用。要让市场经济容纳公有企业,公共财产的管理费用就不能过度高于管理同样数额的私人资本的费用。
第二方面的问题是,市场经济中的这个有效率的公有企业产权结构能否保证实现较大程度的公平和平等。
在我们设计的方案中,公有资本的支配人应当按其管理的资本增值的情况得到足够的报酬,公有企业的领导者也应当得到与其工作的效率相当的收入。这样的公有企业产权结构当然会保持很大程度的财产和收入不平等。但是许多人支持实行资本金公有是为了增加经济上的平等和公平。如果资本公有下的不平等程度与私有制下的不平等程度没有显著差别,这些人将不会支持资本金公有,公有企业的存在也确实没有多少意义。
正因为如此,我们设计的公有企业产权结构应当尽可能促进财产和收入的平等和公平。例如,应当以法律规定,将公有资本盈利的一部分用于能够促进生产率提高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事业,如资助贫困学生上学。
第三方面的问题在于保存和发展公有制企业的政治意志。
大批公有制企业的存在从来都需要国家权力的支持,而我们设计的公有企业产权结构更是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积极行动。分析本章第三节和第四节就可以看到,要实行我们主张的公有资本管理体制,政府就不能以消灭公有企业的私有化为施政方针,政府机构要颁布这种管理体制所需要的法律规章并有足够的能力执行它。特别地,政府必须有足够的决心和能力来领导公有财产监管机构,有效地打击一切侵吞和损害公有资本的腐败行为。
为了拥有和保持这种维护公有企业的政治意志,就必须有足够的政治力量来支持保存和发展公有制企业,特别是需要有一支足够强大的左翼政治力量。从这一方面的问题上看,能否具有一个在经济上起很大作用的公有企业领域,本质上是一个政治问题,是社会的政治意志和意识形态问题。
在作了这样长的论述之后,我们必须回答这样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我们到底为什么需要公有制企业?
不能否认,在某些家族主义文化浓厚的环境中(如在法国和意大利),私营企业的扩张能力有限,这会极大地限制整个经济的发展。在这样的环境中,大量的国有企业有助于提高整个经济运行的效率。但是,这只是公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存在的一个不太重要的理由。
公有制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存在的最重要理由是增进社会的公平。一般来说,私有制企业可以达到很高经济效率,我们设想大的公有企业也可以达到很高的效率,那也不过是相信它们在经营效率上能够接近私有企业。由于私有企业具有经济效率,如果私有化真能在社会所有成员间相当平等地分配财产,私有化当然不坏。但是问题恰恰在于,任何私有化都会在现实中造成财产分配的不平等和不公平。我们之所以需要公有企业,首先还是为了增进社会财富分配上的平等和公平,防止整个经济中的企业和资本集中在少数大资本家手中。
如果真能按照这个方针建立起有效率的公有资本管理体制,公有制企业还可以起到以下的积极作用:
——它可以使社会的资金积累不再是增加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私人财富和私人权力,而是变为由真正的社会代理人履行的职能。企业将其利润留作增加的资本金,这是社会的资金积累。在前几年的美国,由于私人消费超过其收入,而公司的末分配利润大幅度增加,这种利润再转化为资本的过程还成了社会最主要的资金积累。但是对于私有企业,这种社会的资金积累同时就是增加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的私人财富和私人权力;而对于公有制的企业,这样的社会资金积累本身就是由真正的社会代理人(公有财产代管机构)履行的;
——实现更为平等的个人消费。当然,作到这一点的前提是,将公有财产代管人和企业领导的报酬都控制在为激励他们所必需的范围内。不过,由于公有财产的任何代理人都不是公有财产的所有者,都无权将公有资本金的全部回报用于自己的消费,而私人资本的所有者则完全有权这样作,只要对公有财产代理人的行为实行认真的监督,资本公有下的个人消费应当比资本私有下平等的多;
在盛行家族企业的文化环境中,公有企业还可以创造更为公平的个人升迁机会,使并非出身于私营资本家家庭的人也能够领导和管理企业。这不仅对实现社会的平等和公平极为重要,而且对使用最胜任的人管理企业、实现资源的有限配置也极为重要。
对于现在的中国,有效率地经营好公有企业还有一个很现实的重要意义:为政府已经承诺的社会保障义务提供足够的资金来源。
由于改革以前实行过的社会福利制度,中国政府承担了在旧的国有企业职工超过退休年龄时向他们支付养老金的义务。仅仅是为了保持社会稳定,中国政府也必须履行这个义务。而到1998年,为那时已经有权在未来享受养老金的人在未来所应支付的全部养老金,折成现值已经相当于当年GDP的94%。
但是中国政府缺乏足够的资金来源在未来支付养老金:近些年发展迅速的个体和私营企业大多数还都没有加入养老金保险,因而还不能为这个养老金系统提供现收现付的资金。这样,就是为了保证未来的养老金支付能力,我们也必须把国有企业经营好,让它们有足够的赚取利润的能力,以便不断从这种利润中向养老基金提供资金。即使靠出售国有企业产权来为养老基金提供资金,也需要先搞好这些国有企业,使它有足够的盈利能力,才能在出售它时收回尽可能多的资金。
公有企业在所有上述各方面所能起到的作用,总的来说最终都增进了整个社会中的平等和公平。
第七节 新世纪的真正问题
我们已经从20世纪迈进了21世纪。回顾20世纪的最后10年就可以看到,私有化教条导致的东欧经济衰退只不过是以尖锐的形式表现了世纪之交全世界所面临的问题:80年代以来的私有化浪潮不仅没有消除产生公有企业的那几个原因,反而使问题变得更加严重,从而使新世纪对公有企业的需要更为迫切。
私有化浪潮不仅在东方国家中,而且也在许多西方国家中加剧了收入和财富分配上的不平等,而正是在这个时代,发达国家的人民对经济不平等的忍耐程度降到了空前之低。私营企业的财务困境继续妨碍着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这不仅是通过妨碍某些行业发展,而且是通过某些时期对整个国家经济的打击。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法国和德国继续以国家控股的形式经营着许多大的技术密集型企业,如雷诺汽车公司和大众汽车公司;香港政府为了防止国际投机大亨打垮香港股市,在东亚金融危机中入市大量购买股票,一度成了最大的股票持有者(如果香港政府将这些股票长期持有下去,就会在香港造成大量国有控股企业);当东亚金融危机的余波终于打垮了韩国的大宇集团、韩国政府要将它出售给外国公司时,韩国国内出现了要求将大宇国有化的强烈呼声。只有将私有化教条变成了成见的人才看不到今日的现实:产生和存在国有企业的原因不仅一个也没有消除,反而有增大的可能。在这样的时刻宣扬私有化教条,才是真正的逆历史潮流而动。
西方大的股份公司大部分都已经由没有或很少持有股权的职业经理来经营。这样的企业经营者搞好企业的动力当然不可能是对自己财产的关心。不过,私有化教条的信徒们还有最后一道防线。他们强调: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大企业的私人所有者(股东)们虽然并不直接经营企业,但是他们可以通过“用手投票”(在股东大会上投票)和“用脚投票”(卖出自己手持的股票)来间接地控制企业的经营者,逼迫他们提高经营效率;而公有企业就不会有这样关心企业经营效率的个人来掌握最后决定权。
但是恰恰是在两个千年之交,私人所有者们最后的这一点决定作用也在消失。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中,股东们已经主要不是自己来持有大企业的股票,而主要是通过各种各样的财产代理机构(投资银行、各种基金特别是共同基金和对冲基金)来持有公司的股票。这就是说,由于现代的资产管理需要太多的专业知识,连“用脚投票”和“用手投票”的最后权力都在很大程度上被私人所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