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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过来,摊开,这丝帛有两张A4纸大小,里面有密密麻麻、几千字的蝇头小楷。从右到左、从上到下,右边起头,用魏碑体书写了四个大字——《鬼道真解》。
地翻天说指着这丝帛,有些不舍:“这册卷子,是我爷爷与几个同行在解放前,从明代一个白莲教楚南舵主的葬墓里面,翻出来的。那墓十分凶险,过程自不必说,弟兄都死了大半,足以见其珍贵之处。我炼制五鬼搬运术的法子,也来自于此。这里面,就有三魂还剩两魂的鬼魂修炼的法门——也有拓本,但是你今天也吃了些亏,这真本,就当是给补偿你吧……”
我盯着他,问这是真的么?莫哄我啊!
他苦笑,说你也是个高人,他这次眼拙,得罪一次哪敢再得罪二次?江湖人,闯荡四方,讲究的就是个招子敞亮,此事过后,再也不敢了。一笔勾销吧?
我点头,说可以。
视线移到了黄帛上,我在黑色的蝇头小楷中找到了“灵体修炼”的寥寥几字,然后把它卷成一团,收到裤兜里。交易完毕,我朝那浑身都是腐臭血肉的跳尸喊一声收工了,它还真给我面子,这一句话莫名的灵验,它停住了,僵直地站了起来,眼睛往下斜,一动也不动。然后,从它后面飞出一条肥虫子,金色的身体上沾染了些黑色血浆,脏乎乎,难看得很。
这小东西飞到我面前,一双黑豆眼盯着我,摇头晃尾,颇为得意。
狗东西!
我不愿让地翻天他们多见金蚕蛊,伸手把这卖弄风骚的家伙揪着,闻了一下,嗯——臭死了!我让它自己去洗澡,然后回过头来,指着一地的尸体,问怎么收拾啊?地翻天眼睛还瞅着跑到他家厨房去洗澡的金蚕蛊,担心得很,见我问起,苦着脸说他养的十二尸巫,如今坏了六成,损失大了。我气愤地笑,说你们家炼制的僵尸,自己都制不住,还把我连累了一番,亏得我还是有些本事的,要不然,恐怕已经命丧黄泉了……
他讪笑,说怎么会呢,一看就知道我是福大命大之人。
见我瞪眼,他无奈了,说今天的天气、日子、时辰都不对,他们刚才也是没有了法子,想着先让我冲一下那受惊僵尸的戾气,等缓些再将其一一镇压……我懒得听他鬼扯,问这么多尸体是哪里来的啊?他坦言,说不要多想,都不是他杀的——有的是从墓里面翻出来的,有的从火葬场里买通工作人员,狸猫换太子弄来的(反正骨灰只是一坨灰渣,家属也看不出来)……
我叹气,说都什么时代了,你们还炼制僵尸,能派什么用场?
他笑,说都是老手艺了,闲着也是闲着,留着看家护院嘛。
我沉默,不知道他在隐瞒什么,但是也不想深究。每一个人都有自己不想让别人知晓的秘密。大家都是旁门左道中人,我本就没有立场,站在道德的高度去指责他们,他并不是我的犯人,仅仅只是跟我做了一个交易,自然不能管得太宽。
况且,这里面我并不处于优势,那个络腮胡子手上可是拿着一把枪呢。
这散弹枪的威力电视里面倒见识过,二十米的范围内,中一枪,身首立刻分离,一地碎肉沫子,全身马蜂窝,里面的铅弹要拿镊子挑,足够一个壮劳力忙活一上午。
事已至此,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闻着身上这尸臭,没法赶路,问有没有地方可以去洗洗。地翻天很热情,他要留下来收拾现场,赶尸回洞,叫来他那二女儿,引我去洗澡间洗澡。别看这里偏僻,但是设备还齐全,热水器还是太阳能的,虽然这几天阴,但是热水也有。我把衣服脱光,站在花洒下面淋,把皮肤搓红,几乎快掉了一层皮。
再一闻,还是臭,熏!——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这家成年人身上都有味儿了。
正洗着,金蚕蛊鬼鬼祟祟地从气窗溜了进来,想爬进我嘴巴里。
我捂住嘴,一巴掌扇丫的——这家伙没心没肺的,确实惹人喜欢,但就是有一个缺点,太不爱卫生了,老是喜欢和脏东西打交道,还乐此不疲。也不知道是不是蛊的天性。我可以容忍它寄居在我体内,也容忍了某一段时间里它的出入方式,但是某一天我猛然醒悟,这小东西是半灵体了,何必老走谷道?
这个臭毛病,必须得改改!
妥妥的!
一番沉重的思想教育,肥虫子妥协了,委屈地看了一下我,黑豆子眼睛里好像还溢出泪水来,可怜巴拉的,像个孩子。过了一会儿,嗡嗡飞,围着我转圈,后来又附在我胸口的槐木牌上,把红绳子绞来绞去。我知道,这小家伙,也想朵朵了。
其实,我也是。
洗完澡,地翻天的二女儿抱来一套衣服,普通的样式,老款,是她小叔的(内衣裤、袜子我自己包里有)。我隔着门拿进来,发现小丫头居然还想偷看我一眼——够胆大的!我几乎没有一点儿的心思停留,穿好衣服出了门,地翻天过来找我,问走了啊?我说是,他吭吭嗤嗤犹豫半天,我说有话就直说吧。
他点头,问我没有给这家里面下蛊吧?
显然他是担心刚才火爆亮相的金蚕蛊从中作梗——毕竟在湘西,蛊毒之名如雷贯耳,没人敢在这方面掉以轻心。我说放心,你不仁但是我不能不义,我跟萧克明有生死的情谊,他的朋友,我怎么都是要高看一眼的。不过,如果给我的那卷帛有问题,那么就另说了。
他断然说不会的,这方面绝对可以放心。
他说找人送我,我拒绝了,告辞,往来路走去,走了好远,我都有一种被人偷窥的感觉,转过头来,只看到二楼的窗户,有一张漂亮的脸。那是地翻天的二女儿,一个学土木工程的大一学生,旁门养尸世家的子弟。
我无暇猜测她那明亮的眼睛后面,代表着什么情绪,只是走,归心似箭。
怀中有一团几千字的丝帛,有了它,朵朵后面的道路,就有了希望。
第九章 鬼道真解
我是一个有着稍微偏执症的人,总是喜欢熟悉的东西——相熟的风景,惯去的快餐店,常常点的宫爆鸡丁,相熟的玩伴,回家的路线以及……常去公厕的某一个坑位。
回到凤凰县城已经是下午四点,我先是去找了一家服装店,把自己这一身不合适的衣服给换了,然后走啊走,居然又回到了昨天晚上住宿的木楼前。那个老头子在看店,看见我,一副吃惊的表情,走出来,讪讪地笑,问怎么了?他以为我是返回来找他麻烦的,脸比黄连苦,别的不说,开头就唠叨了一通生意不景气的话语。
我说我只是懒得再找地方了,昨天的房间,给我整理一下,我要住。
他像见鬼了一半,用看神经病儿童的眼神看我。
办理好了入住手续,我把随身的小包扔在床上,靠着厚厚的棉被,然后掏出这卷黄色丝帛来看。《鬼道真解》洋洋洒洒四千余字,除前言外还分三章,第一章“控鬼”,第二章“炼尸”,第三章“空灵”。值得一提的是,第三章居然占了一半以上的篇幅,字体也不一样,轻灵娟秀,轻飘飘,我看一眼,有一种不似人为的感觉。
因为见过了地翻天的五鬼搬运术,我并不疑有假,匆匆浏览一遍,感觉寓意深刻,深入浅出,并不像普通的“秘籍”一般各种装逼,很具有操作性。
我心情激动,逐字逐句地轻轻朗诵,感知其中之意。
金蚕蛊睡太久了,静极思动,在房间里到处游窜,不时抱着一个美洲大蠊蟑螂跑到我面前炫耀,被我一弹指锤飞,伤心不已,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来,像婴儿哭。
一直忙活到夜里,我才囫囵吞枣地通晓了个大概。外面华灯初上,我那草包肚子咕嘟咕嘟地叫,揉了揉眼睛看手表,已经是晚上9点。我下地来,收拾了一下,然后跑出去吃饭。除了初一十五要吃斋外,我基本上都是个肉食动物,所以自然都是找些油大爽口的东西吃。虽说是淡季,但是反季节、反潮流旅游的背包客,其实还是蛮多的,倒也不显清静,许多男女也是初次相识,拼桌,然后去酒吧,接着滚床单,最后依依惜别——这是一套标准程序——陌生的地方、美丽的风景和新奇的民俗风情,最容易给自己找一个放松的借口。
等饭的当口,我想起来应该给杂毛小道打个电话。
这一通电话打了好久才拨通,我开头就是好一阵埋怨。
他在电话那头听完了我今天的生死危机,一阵沉默。许是在自责,许是在等我舒缓心情,过了好久,他才说地翻天这个家伙本来就是一个势利之人,眼中只有利益,而没有太多原则。他也是听说朵朵出事,着急了,才找了个最近的朋友给我介绍的,没成想险些害了我的性命,真抱歉。他又说,他离家好久了,一直没回,想想这事,求到谁门上都为难,还是跟他一起去他家里,求教一下长辈吧。
我曾经听杂毛小道谈及自己家的事情,也不详细,大概就是没有听从长辈意见,闹翻了,离家已有四五载了——他这人也没个准头,爱胡乱扯淡,一会儿师门一会儿老家,我也不怎么信。但是应该是有这么一档子事,听他这么说,我心中一阵感激:他平时看着像癞皮狗一样玩世不恭,但是自有着小心守护的尊严,然而为了朵朵,他却低下了内心中高高撅起的头颅,这一点,难能可贵。
我问他在江城段叔手下干得怎么样?他说不好,最近不怎么见到段叔,倒是老和一个叫做奥涅金的俄国老毛子在一起,这家伙据说曾经供职于苏联克勃格,是个厉害角色,也是段叔手下的安全主管,说话老喜欢套人话,绕圈子,让他烦不胜烦。
不过呢,待遇不差,夜总会泡妞,个个腿长波大,美得很。
我大笑,没正经一会儿,这小子不开黄腔就难受,叮嘱他可得注意身体,悠着点,不要被乌克兰大洋马给榨干了身子,听听这说话声音,都哑了。
说话间一盆香喷喷的血粑鸭子就端上来了,旁边有蕨菜炒腊肉、炸酸鱼和一盆酸汤豆腐,我肚子里面的馋虫都给勾起来了,舌头下津液直冒,顾不上说话,说过了正月十五,我就去江城,跟他一起去拜访他那道行高深的长辈,先把朵朵的这妖气镇压下去,恢复主控权再说。
挂了电话,我拿起筷子,一阵胡吃海嚼。
斜对面桌子处有三个妹子,不时对我指点,看她们穿着打扮,像是城市里的OL女郎,背着我的一个,侧脸看上去很有味道,像周迅的精灵古怪。在一个陌生地方,有一个或者几个女孩对你指指点点,有两种情况:一,可笑;二,可爱。我吃相虽不好看,但也不至于可笑,想来这里面定有人对我感兴趣。
可是心系朵朵,我也没有心思勾搭妹子,来场艳遇,让凤凰在今夜将我遗忘,于是也不理会。然而我没行动,对方却行动了——付完帐后,一个体态丰满的年轻女人走到我面前,跟我搭讪。
她的理由很简单,说几个姐妹刚来此地,人生地不熟,想让我介绍一番。
天可怜见,我也就到凤凰下站时拿了一本旅游小册子:南长城、东城门、沈从文故居以及沱江风景区……这些仅仅只是见过图片和文字介绍而已。不过我并不是一个性子冷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人,也没架子,便搭着掌柜台子,随意地跟她闲聊起来。没几分钟,她便邀我去附近的流浪者酒吧喝酒。
我婉言拒绝,其他两个妹子也过来了,劝我同去:独在异乡为异客,相逢即是有缘人。
说实话,要是那个小周迅邀我,我倒还有些男人的兴趣,但是事情很明显,是最初的这个妹子对我兴趣盎然,我就有些敬谢不敏了。三人作了自我介绍,我知道最开始的这个妹子叫做苗苗,小周迅叫做小穆,还有一个长得最高的女孩子,叫冬冬。我说我忙了一天,需要回去休息了,苗苗就问我住哪儿,我说我住城西的民俗吊脚楼里,她们大叫我好会选地方,是不是很好玩?我无语,说一般吧,还闹鬼。
听我这么说,她们更加兴奋了,苗苗甚至还想着今天就搬过去,看一看鬼屋什么样子。
又聊了一阵,我们互留了联络方式,然后告别。
说实话,我有些吃不消这飞来的艳福,似乎油水太多,有些腻。回程的时候,杨宇打来电话,寒暄一番之后,问我是不是再跟黄菲谈恋爱?我愣了,也不肯定也不否定,只是问怎么了?杨宇的情况我清楚,他有一个长相甜美的女朋友,父母也是市里面的高干,不过不是所谓的政治联姻,小两口感情不错。杨宇沉默了一会儿,说他有一个表弟在追黄菲。我说我知道,张海洋嘛,怎么啦?
他说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