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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着《儿歌三百首》的手有些颤抖,又翻看了一下,萧国风抬头看向萧云,“这部书,我想呈报给陛下,让陛下处置,你看如何?”
萧云顿了顿,“这是为笙儿作的,现在是笙儿之物,太师不该问我,该问笙儿肯不肯才是。”
萧国风闻言,目光落到小南笙的身上。
小南笙却是一把将书抢了过来,抱在怀里不停的摇头。
“乖笙儿,把书给爷爷!”萧国风脸抖了抖,努力的挤出一个笑容。
小南笙抱得更紧了,楚楚可怜的看着萧国风,撅着嘴低声道,“这是师父给我的礼物!”
“爷爷知道,乖,把书给爷爷,爷爷有更好的东西给你!”萧国风脸上堆满了自认为和煦的笑,不过在小南笙眼里,怎么就那么像大灰狼呢?
小南笙一下从萧云的怀里挣了出来,抱着《儿歌三百首》,一溜烟就跑进屋去了,她虽然年龄小,但是并不是什么都不懂,刚刚萧云和萧国风说的话,她也在一旁听着,萧云说书中藏着大宝贝,她是深信不疑的,怎么会把书交出去呢?最关键的是,那书中的插图,她很喜欢,那是她从来都没见过的东西。
“嘿,这小妮子,爷爷白疼你了。”看着小南笙直接带着书跑了,萧国风不禁愕然。
萧云笑了一阵,道,“太师,依我看,这书还是暂时不要散播的好,否则的话,恐怕局面难以收拾。”
萧国风想了想,凝重的点了点头,这部书算得上是启蒙圣典了,如果传播出去,夏国产生大量先天乐童,如此这般,必然会招来别国的怀疑,一旦得知夏国有这部圣典,必然会想方设法讨要,若讨要不成,恐怕战争是少不了的。
一部《儿歌三百首》,居然可能会引起一场战争,当真是千古奇谭!
“我去看看笙儿,别让那丫头把书毁了,你自便!”萧国风起身,收起《新乐书》往后院而去。
不一会儿,萧国风追着小南笙跑了出来,一老一小满院子的跑,追得小南笙大叫‘师父救命’。
萧云哭笑不得,坐在院子里喝了会儿茶,便告辞离去,留下那爷孙二人在院子追逐。
——
龙城事毕,萧云也准备回一趟伯牙山了。
姒馨月和姒流风得知萧云要走,特来相送,姒流风还好,姒馨月却是难免依依不舍,一直送到城外十里长亭。
亭内,萧云、周明轩、姒流风和姒馨月四人,围坐在石桌旁,桌上摆着一壶酒和四个酒杯,亭外有大内高手守护,亭柱上拴着一根精钢铁链,铁链的另一端困着一个白衣男子,正是白羽。
此时的白羽,锐气被削去了一半,不复以前的潇洒,脸上只余下颓废,只有那双眸子,不时往萧云看上一眼,尚余些许仇恨。
“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相见了,两位兄弟,姒某敬二位一杯。”姒流风端起酒杯。
三人畅饮,萧云笑道,“只要想见,随时都能见,再说,我现在好歹也是太乐署令,不大不小五品官,若想见我,一道圣旨不就回来了?”
“此言差异,你可不止五品官,你是我大夏国七驸马!”姒流风道。
萧云闻言颔首,目光落在姒馨月的身上,只见姒馨月沉默不语,欲语还休,萧云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姒流风手一挥,一个金黄色的小盒子出现在石桌上,打开盒子,里面躺着一方鸡蛋大小的金色印章。
“这方驸马印,是父皇命人铸造,乃上品乐宝,以后它便是你的随身信物。”姒流风道。
萧云面向龙城的方向,谢了皇恩,之后将驸马印恭敬的接了过来,沉甸甸的,印章上刻着‘帝婿萧云’四个篆字,上品乐宝,可要比自己那个太乐署令的官印要好太多了,那五品官印连乐宝都还算不上,只能算是凡宝中的上品。
无论官印还是御赐印章,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只有专人使用,为皇家特殊手法炼制,旁人根本无法仿冒,高阶的印章甚至能当成武器使用,另外,朝廷颁布政令、圣旨昭告天下,官印都会有所反应,其作用更像是个便携式收音机。
……
“你们几个有完没完?”
就在几人叙述离情的时候,旁边传来白羽那不太和谐的声音,转脸一看,白羽倚在亭柱上,颓废的脸上极为不耐烦。
“呸!”
周明轩一口痰喷了过去,差点吐到白羽的脸上,“我们说话,那轮到你插嘴了。”
白羽眸中杀意一闪而逝,好汉不吃眼前亏,忍一时风平浪静。
萧云看了看天色,日已西斜,一大早出门,想不到耽搁了这么长时间,“该上路了,姒兄,馨月,我得走了!”
“萧大哥!”姒馨月站了起来。
“用不了多久,我们会再见面的。”
萧云飒然一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旋即,拴着白羽的铁链慈宁从石柱上解了下来。
“太子,公主,后会有期!”
周明轩向二人拱了拱手,萧云离开了,他留下也没什么意思,索性结伴离开,他要回平阳城,和萧云有一截同路。
二人上了马,萧云将铁链拴在马鞍上,回头与姒馨月二人作别。
姒流风道,“萧兄弟,你带着白羽同路,路上怕是会遇到妖族之人劫杀,自己小心。”
萧云微微颔首。
“萧大哥,一路顺风。”姒馨月道。
“你们回去吧,不用再送了!”萧云回了一句,旋即,调转马头,拖着白羽,与周明轩结伴,往前方官道行去。
斜晖照在萧云身上,一条影子拖得老长老长,白羽被拖着走在马后吃灰,就像是牵了一条死狗。
远远传来萧云的箫声,绝美而悠扬,姒馨月站在长亭外,久久不愿离去,直到萧云的身影消失,箫声渐绝。
长亭外,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晚风扶柳笛声残。
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余欢。
今宵别梦寒!
……
——
黄河边。
“萧兄弟,就此别过!”
过了滔滔黄河,周明轩心中也有些不舍,到这里,两人便要分路了,萧云要北上云州伯牙山,而他却是得顺着黄河南下,才能回平阳城去。
“下次见你,可别还像现在这般吊儿郎当的。”萧云打趣的道。
周明轩汗了汗,“没了我,你路上可要寂寞了。”
萧云哈哈一笑,“我可还有巧儿呢,你还是担心你自己吧!”
话音落下,巧儿立在萧云肩头,十分配合的对着周明轩叫了几声。
第二百二十四章血河镇!
“嘁,得意什么劲,只要有姑娘,我就不会寂寞。”周明轩咧嘴一笑,往白羽瞧了一眼,对萧云道,“这家伙精的很,你路上可得把他看好了。”
“放心,你路上也小心。”萧云道,白羽现在这样,完全就是一废人,能保住人形就已经不错了,就算让他跑,他都跑不了。
“后会有期!”
“一路顺风!”
二人作别之后,周明轩策马南下,萧云也往黄河上游而去。
——
“你还要走多久,老子走不动了!”
天色渐暗,太阳绕过山头,山道上,白羽双腿像灌了铅一样,已经走不动了,本身神宫破碎,已成废人,而且萧云骑马他走路,走了一下午,连水都没有喝上一口,他早就已经撑不住了,索性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不肯再走了。
抓着铁链拽了拽,没能将白羽拉起来,天已经晚了,附近也没有什么地方借宿,索性就在这里露宿一晚吧,关键是,马也累了!
找了片平地,将白羽绑在附近的树上,萧云燃起了篝火,此时已经是初冬,虽然白天还有太阳,不过晚上却还是有些冷的,虽然他功力深厚不惧严寒,但还是更喜欢温暖一些,而且,篝火也能防止野兽的侵扰。
找了些野味,放篝火上烤着,一滴滴滚烫的油汁滴落在柴火上,发出嗤嗤的声响,烤肉的香味很快便飘散开来。
“小子,你好了没有?”白羽饿得不行。早就等着萧云的烤肉了。
萧云回头看了白羽一眼。“都什么时候。还这么不可一世!”
白羽眉头一拧,“小子,我劝你还是放了我,你我之间的事,或许还有回转,否则的话,后果绝非你能承受。”
“哈哈!”
萧云发出一阵嘲弄的笑声,拿着烤好的野鸡站起身来。缓缓往白羽走去,驸马印出现在右手中,“知道这是什么么?”
“哼!”白羽轻哼一声。
萧云嘴角微弯,“我堂堂大夏驸马,会怕你个摩天岭的妖孽。”
羽族和大夏国比起来,还是有很大差距的,现在,萧云也是有背景的了,比后台,他还能怕白羽?
“哼。夏国又如何,敢与我整个妖族为敌?”白羽不屑。
“你也太往你自己脸上贴金了。整个妖族?”萧云轻笑,“就你一个白羽,能代表整个妖族?整个妖族会为了你出头?你太天真了!”
妖族本就不统一,白羽只是个小人物,鹰白眉或许会为了他而发狂,甚至不惜与夏国为敌,但是妖族十八脉,其它十七脉可是不会买账的,至少,猿族和熊族就不会,白羽的威胁,在萧云看来,就是一句屁话。
果然,白羽脸色忽青忽白,萧云说的不错,单是一个羽族,根本不是夏国的敌手,其它族说不定还巴不得羽族和夏国打起来,到时候他们好捡便宜。
见白羽没了言语,萧云嘴角泛起一丝微笑,将油腻腻的鸡屁股扯了下来,直接塞进了白羽的嘴里,“好好享受你接下来的时光吧,别想着逃走,否则的话,我不介意提着你的脑袋上伯牙山。”
虽然屈辱,但白羽也没有嫌弃的资格了,如果不吃,怕是连鸡屁股都吃不上,三两下嚼了下去,味道还不错,腹中饥饿缓了些许。
“小子,不就是死了一个女人么?只要你放了我,别说一个,我给你十个!”看着萧云在那悠闲的吃着鸡腿,白羽砸吧着嘴,破天荒的对着萧云说起了软话。
萧云冷笑,“我要是把你爹杀了,随便找个人给你当爹,你愿意么?”
“你?”白羽闻言,戾气陡增,“冥顽不灵,看来你是铁了心要杀我了,不过小子,我敢保证,你绝对无法活着回伯牙山。”
“那你就拭目以待吧,放心,没有人救得了你!”萧云淡淡的回了白羽一句。
时隔这么久,摩天岭肯定是得到消息了,鹰白眉也肯定会派人来营救白羽,不过萧云并没有过多的担心,以他现在的实力,乐宗之下近乎无敌,就算遇上乐宗高手,有巧儿的帮助,再加上开山斧,再不济,逃也能逃掉。
寂静,只剩下篝火燃烧的噼啪声!
白羽闭着眼睛,半晌才道,“我能感觉到,不久便会有人来救我,小子,做好迎战的准备吧。”
萧云轻笑,扯下一块鸡肉,往白羽扔了过去,“吃吧,别等他们来救你的时候,你已经饿死了。”
白羽不语,衔着鸡肉,自顾自的咀嚼起来。
——
此去伯牙山,路途并不远,凭萧云的脚力,顶多不过十日左右,如果飞行的话,只需三两日,不过,萧云并不想那样做,且不说飞行对豪气的消耗很大,他带着白羽上路,主要也是考虑到会有人来救白羽,好在路上把他们给打发了。
之前身在龙城,妖族就算潜了进来,也不敢贸然下手,而现在出了龙城,妖族之人肯定不会忌惮了,路上把他们解决了,免得给伯牙山带去灾祸。
一夜无话。
接连两日都还太平,并没遇到什么阻截。
血河镇。
云州边缘一个小镇,镇子不大,几条街道,几百口人,背靠着大山,算是个小心的聚居地,镇外有一条小何,河水像血一样红,十分妖异。
传说数千年前,这里曾是一片战场,死过不少人,河水便是被那些战死之人的血液染红的。
不过,传说毕竟只是传说,在地球的时候,萧云也见过血红色的溪水,那是因为水中溶解的矿物质浓度较高,想来,这山中或许有一片大铁矿。
一手牵马,一手像遛狗一样拖着白羽走进了血河镇。
镇子不大,平常也鲜少有人经过,萧云一进入镇子就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尤其是萧云身后还用铁链捆着一个人,这让很多人都在猜测萧云的来历,甚至有人好事的,早就跑去亭长府报案了。
萧云也不在意,直接在镇上找了家小旅店,无奈的是,胆小的旅店老板见萧云这般架势,压根就不敢让萧云住店。
堂堂大乐师,居然被个凡人给难住了,白羽好整以暇的准备看萧云的笑话。
就在店老板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街道上传来一阵喧闹,不一会儿,一个个子不高的锦衣老头急冲冲的进了旅店,身后还带着几个兵勇,明显就是冲着萧云来的。
看到萧云,以及被萧云用铁链捆着,如死狗一般的白羽,锦衣老头的眉头皱了皱,两步走到萧云面前,对着萧云拱了拱手,“敢问阁下名讳?为何以铁链缚人?”
目光落在锦衣老头的身上,六十来岁的样子,乐工初期的境界,背后那几名五大三粗的兵勇也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