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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银纱把这些山鸡,野兔剥了皮毛之后,笑着道:“这里面是一片老松树林山鸡,野兔,都是吃松子,茯苓长大的,味道很鲜美,你正好会控火,把它们烤熟,看你能不能掌握好火候?”
“没有问题!”
洪易手指一弹,一点火焰凝聚成形,逐渐地散开,随后丝丝火焰围绕着几只山鸡,野兔舔着,不一会,山鸡野兔就熟透了,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禅银纱又取出了盐,油,香料等佐料,洒在上面,使得烧烤的色泽更加金黄。
烧烤好之后,两人席地而坐,细细地吃了起来,果然野味鲜美,非一般的菜可以比得了。
“这味道都比得上神风国吃桃花长大的鳜鱼了。”
吃着吃着,洪易赞叹起来,虽然他读书讲究一个“食不语”,但是这山鸡,野兔的味道太鲜美了。
“这座岛屿不知道叫什么名字,方圆数千里,非常的广袤,算得上一块陆地了,只可惜在深海之中,又时常火山喷发,没有一点的人烟,我曾经来过一次的,在岛上找到了不少灵药,不过那时候神魂出游,没有太多的时间,倒是没有细细寻找探查,这回我们结成了道侣,可以肉身飞行,云游四海,终于不用担心神魂出游太久,肉身出现问题了,等有了时间,我们就把海上的所有的岛屿,陆地,都云游一个遍,探查上古修道人的洞府,寻找天才地宝,洗涤心神,倒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禅银纱用手指撕着一条条的鸡肉,放在嘴里细细咀嚼,随后用一种轻松愉快的语调说着话儿。
神魂出游,虽然方便,可以轻轻松松的一日千里,但是离得太久了,老是要担心肉身出问题。
结成道侣之后,这些难处都可以迎刃而解。
修道之人中的道侣,比起世俗之中的夫妻,更要重要得多,并不是世俗中夫妻传宗接代,结婚生子,而是修炼天道之中,相互帮助,生死与共的对象。
世俗之中的夫妻可随便的找,但是道侣却不能随便。
“等夺到了乾坤布袋,咱们运用八方,把所有好东西都装进去。不然的话,每次神魂出游采药,都不方便携带。不知道此时,冠军侯,毕湿华,还有孔雀王,天蛇王,那些人,甚至瑶池派的人,都到达了什么地方?咱们一路飞来,似乎连个船影子都没有看到?”
洪易三两口,就吃了一只兔子,咀嚼两下,肉就稀烂直接吞咽下去,随后道。
“海上这么大,要碰头太不容易了。也许他们已经赶到了我们的前头也说不好,不过如果碰到了孔雀王,咱们必须要小心!恐怕现在我们两人联手,只怕仍不是他的对手。”
禅银纱道。
“你把过去经领悟一成,咱们总算就有一拼之力!我看最可怕不是孔雀王,只怕是天蛇王和玄天馆主这对夫妇最为可怕。”洪易道。
“我没有和他们交过手,实际谁也不知道这对夫妇有多么厉害,和他们交过手的人,基本上都没有活下来的。”
“对了,你游历过莽荒,那里巫鬼道盛行,都是一些祭练死人,修炼魔头的法门,不知道你和他们交过手没有?”洪易突然问道。
银纱纵横海上已久,也去过莽荒,见识很广,洪易这次去莽荒,正好乘着休息,把所有的事情都问清楚。
“巫鬼道的道术,神秘莫测,似乎是走的修炼外魔,来克制心魔,以魔制魔的路子。他们一般都练身外之身,做为魔头,有养尸之法,以人兽骸骨尸体,练出铁尸,铜尸,银尸,金尸,飞尸,巫尸,天尸,尸皇最后练成上魔尊,都是实体,力大无穷,两背生翅,如鸟鹰大雕一般飞天遁地,极为恐怖,就算是道术高手也不愿意招惹,更能驱使厉鬼,布成绝阴杀阵,其中的厉害人物,修为并不在你我之下。传闻上古之后,巫鬼道有厉害人物,练出无上魔尊,等于梦神机九火炎龙那样的存在,不过现在却不可能了,要是有那样厉害的人物,早就到大乾传道去,你的火焰佛陀真身和我的霄道雷法,专克制邪魔,巫鬼,这些巫鬼道的人物,也不在话下。”
“哦,巫鬼道炼尸的小术,居然还可以练成和梦神机九火炎龙那样的存在?倒真是凶猛无匹。不过这种巫鬼邪魔,以魔魔的道术路子,在上古时候还可以传下去,到了现在,民智已开,都知道这是邪魔,不会去信他,只会一波一波的去诛灭,这样的民意天意之下就算再大的神通,也没有用处也只能夺在莽荒之地,调教调教土著野人了。”
洪易点点头。
禅银纱说出巫鬼道的大概,乃是“魔制魔”,他便知道,这门道术也有其精妙之处,拥有深厚的理论。
不过豢养魔头,熟悉外魔,对付心魔,这等道术思路,已经是不可能被民智已开的天下百姓,皇权,各道门接受了,一旦出现,就是公敌。
两人烧烤完毕,坐沙滩上,静静地修养着神魂。
此时,正是天亮之前最为黑暗的时刻,自然有一股安宁,祥和的味道。
就在这时,突然之间,扑哧扑哧,树林之中的夜鸟,全部都飞了起来,洪易更感觉到了,各种飞禽走兽,好像大祸临头一样,不要命的奔走。
“嗯?莫非是岛上的火山要喷发了?”
感觉到异动,禅银纱和洪易同时睁开了眼睛。
“不对,是天上。”
禅银纱指着天上,见黑夜之中,依传来了一阵刺耳,尖厉的叫声,随后,一个人形,但是长有两大巨大肉膜翅膀的怪物飞临到了数百丈的高空,盘旋俯冲。
“嗯?真是说什么,什么就出现,巫鬼道的天尸?”
第二百一十四章 黑狼王踪迹!
“巫鬼道的天尸就是这等模样,可真是一副恶魔样子,似乎佛教壁画中的飞天夜叉。”
洪易看着天上突然出现的怪物,双眼烁烁生光,把这怪物的样子看了清清楚楚。
如今他的武功大进,“真武圣体”修炼成功,全身的筋骨皮肉膜更受过了“电光耀体术”的淬炼,气血坚固,视力更是水涨船高,虽然是黎明之前的黑暗时刻,但仍旧能够清晰地看见天空上飞鸟的羽毛,更何况是那么大一个魔怪?
这个魔怪,两双宽大的肉翼肉膜,身体全身上下长满了鳞片,颜色黑青之中带着闪耀的乌金,一看就是刀枪不入的那种,比起乌魔麒麒马的鳞片还要厚实得多。
这鳞片密布全身,连脸上都长满了,两颗獠牙显露出来,血红的双眼,似乎红宝石,幽幽发出光华,这种模样,显得猛恶,狰狞,凶煞,暴戾……似乎把世界上所有恐怖的词语,都集中到了身上。
这魔怪的飞行间,手里还拿着武器,却是一口夜叉王一般的钢叉,黑铁打造,锋利的叉头之上,缭绕着点点血斑,是杀了无数生灵,沾染上鲜血凝固出来的。
这头魔怪,好像老鹰一般的在天空盘旋着,一边盘旋,一边发出尖锐的叫嚷声,听得人头皮发麻,灵魂都震动起来。
忽然,魔怪天尸似乎是盯中了什么目标,猛然肉翼一合,好像剑一般地俯冲下来直入了树林之中,随后远处树林中传来尖锐的咆哮有暴熊的吼叫也有猛虎的咆哮。
一阵吼叫,咆哮过后,魔怪天又冲天而起,手上钢叉叉穿了一头斑斓猛虎,而另外一手提着一头漆黑的人熊。
这一虎一熊最都有两千来斤,被它提上飞起来,丝毫不耗费一点力量,轻松自如得有如就吃饭喝水。
“好厉害的天尸,这样的力量,相当于一个先天巅峰的绝顶高手了,而且还能飞行,全身刀枪不入,猎虎杀熊如抓小鸡一般容易,不知道会不会使用法术?这天下之大,还真是奇妙,我以前只读野史笔里面知道飞天夜叉这一东西,从来没有亲眼见过。”
洪易看着这头天尸瞬间猎杀一虎一熊,飞上天空,并没有出手“降妖除魔”。要知道,这里已经接近了莽荒形式复杂要是惹上了什么厉害的人物,虽然不怕,但势必要影响夺宝,和击杀黑狼王毕湿华的计划。
“这头天尸的主人,也并不是什么厉害角色,如果是尸皇的话,那炼制之人,就已经是鬼仙级别,需要小心应付了,巫鬼道在莽荒之中,势力巨大,也并不是没有鬼仙的。”禅银纱似乎并不放在心上。
“天尸就这样的厉害了,尸皇不知道什么样子?这群巫鬼道还真是不懂礼法,炼制尸体,都称呼为皇。”
洪易喷喷了两声。
“你还不是连钦差都杀了?”禅银纱微微一笑:“咱们走吧,莽荒我只神游过一次,在那里寻找九叶灵芝,并不熟悉,跟着这头天尸,却是能找到巫鬼道的巢穴,把这炼制天尸的主人抓起来,逼问一下精忍和尚的下落,巫鬼道是莽荒的大派,知道的消息比我们多得多。”
大禅寺的精忍和尚,把乾坤布袋带去了莽荒,莽荒的巫鬼道肯定会知道一些消息的。
“好!”
洪易点头,答应一声,和禅银纱又架风飞起,悄悄地跟在了那头天尸的后面。
这头天尸,虽然提了一虎一熊,但是飞行极快,宛如一头雄鹰,翅膀猛一展,气流滚滚,侧着身体,操纵气流滑翔,一去就是二三里,显现出了精湛的飞行技巧。
足足飞了两个时辰,天色已经大亮,起码又飞出了七八百里,远处又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海岛,好像一个翠绿的田螺,悬浮在蓝天碧海之间。
天尸盘旋了一阵,猛地俯冲而下,落入了岛屿之中地一片丛林内。
“嗯?”
洪易一丝念头隐藏在空中,跟随而下,就发现了丛林之中,是一片小小的木楼,木楼周围,多身体漆黑,只围着一层兽皮的土著忙碌着,木楼上方,坐着一个身材瘦小,身穿棉布道衣,手拿一只骨杖,胡子极长的道士。
这个道士抬头看了看俯冲下来的天尸,骂了一句:“我叫你去寻海,看看海上有些什么过往的船只舰队,你倒好,去抓熊杀虎吃血食!最近宗主听说从中土天州来了多高手,都是前来莽荒寻找宝物,叫我们小心看守莽荒的门户,一有事情,立刻通知准备,你这魔头要是耽误了我的事情,我用磷火烧你。”
“嗯?何方道友?用念头来跟踪我的天尸?”
就在这时,道士突然发现有些不对,看着天空,忽然把手中的骨仗一挥,撮口长啸,发出摄魂夺魄的声音。
周围忙碌的皮肤漆黑的土著劳力,听见了道士出声音,都连忙跪在地上,匍匐膜拜着。
“巫鬼道什么时候会在海上建立据点了?难道想靠这些土著野人建立国家,小道士,你不要反抗了,你这摄魂魔音,对我们没有用处的。”
一团浩荡的阴风,裹着洪易和禅银纱落到了木楼前的地面。
两人落到地上之后,阴风顿消,踏着坚实的土地之后,禅银纱看着坐在木楼上的这个手拿骨仗的道士。
“哼!”
这个道士一看洪易和禅银纱落了下来,嘿嘿一笑,用手一指,嘴里又出了尖啸声。
“你们这一对道侣,居然敢肉身飞行,落到我的中央,这是找死了!中土天州的道术人物,都是这样狂妄自大么?”道士眼神之间绿光一闪。
那头天尸咆哮一声,竖起钢叉猛烈一叉袭来翅膀震动,地面灰尘大起,方圆二三十丈不可见物。
唰!
钢叉在灰尘之中,好像破开虚空的神兵,猛烈袭来,直奔洪易的脸。
“好家伙,这一击还真是快速,让人来不及反应,要是道术稍微施展得慢的,恐怕就被劈死了。这天尸的武力还真是强悍。”
洪易看见钢叉袭来,并不躲闪,手上的碎灭刀迎了上去,向上一提,扑哧之间,粗大的刀光放佛电蟒缠绕周身,顿时把钢叉削成了几截。
同时刀光滚过,这头天尸一阵尖叫,身体立刻裂开,变成了两半。那坚硬的鳞片和刀锋碰撞,发出一连串的火星,一下剖开的时候,洪易都感觉到了巨大阻力。
要知道洪易拿碎灭刀施展“雷疾弧光”,就算是一尺厚的铁墩也能豆腐一般的切开,不可能感觉到阻力,这天尸的鳞片,居然能使他感觉到了阻力,比任何铠甲都要坚固得多。
“好坚韧的鳞片!只可惜我的碎灭刀太过锋利!这天尸只会武力,不会道术,倒也没有什么恐怖的,不过浑身坚固,又会飞腾,比起先天高手来要强横得多。”
洪易剖开这头天尸之后,两下急冲,三十多步距离,一冲就到,上了木楼,碎灭刀已经架上了这个道士的脖子。
而这个道士才刚刚站起身来,似乎还没有来得及施展道术就被武力降伏了。
此时的洪易,肉身刚烈,武力高强,比起大宗师来,丝毫都不逊色,近身搏杀,任何道术高手都得掂量掂量。
别看天尸瞬间被他杀死,这是他的武功太过厉害,碎灭刀太过锋利,换了别人,就算一支军队来对付这只天尸,也只能是个灾难。根本连身上鳞片的防御都难以破开。
这样坚固的鳞片,恐怕就算贯虹弓来射,也无法洞穿。
看着人一般高碎灭大刀,锋利得皮毛战栗的刀锋,还有刀身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