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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尽棋亡-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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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告诉你,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和你一起回到你的家乡,回到生你养你的那片土地。和你一起种块地。够我们吃的粮食就行了。再在院子里种点新鲜的蔬菜和花花草草。夏天我们一起去松花江游泳,冬天我们一起滑冰,扣鸟,打雪仗。我们相偎相依,一直到老。这就是我想要的幸福啊。你会知道吗??
  可是就算你知道了,你又会相信吗?鹏,我知道你不甘心命运,我也知道你是个好强的男人。这也是我爱你的理由之一。我还知道你其实不是不喜欢我,只是你的自负和倔强使你不肯低下你那颗骄傲的头颅。可是这一切真的是那么重要吗?
  或许我们女孩子的心想的总是和你们男人不一样的吧。我是怎么了,突然这么多愁善感。这么喜欢流泪。我的自信去哪里了。不,我知道你喜欢坚强的女孩。我不能再这样下去。
  再说,爸爸一定在准备对付你呢。我要是不打起精神来怎么可以。
  爸爸一定会首先派彪哥给你一笔钱,然后让你离开这座城市。可是以你的性格是绝对不会答应的。然后他就会拉拢你,如果你愿意加入他的辟风堂,那么你就必须无条件遵守帮会的规矩。而以你的骄傲也绝不会屈服的。最后他就会想尽各种办法让你永远的消失。
  不,我必须要说服你,你一定要先答应他们,然后咱们再想办法,
  我一定要先逃出去,才能够救你。

  第四十一章 末路之恋

  北京的变化真可以用日新月异来形容,上回看见的杂货铺,几天不见已经变成装饰一新的小超市了。洗头洗脚的门面似乎也多了好几家,大多挂着温州的牌子。而倚着门招呼客人的小姑娘总是一脸的媚笑,显露出几分放荡的味道来。高鹏也有些心动。
  他也听说这些发廊大多是挂羊头卖狗肉,实际上是做皮肉生意的。虽然这些发廊女的姿色对于见惯美女的他来讲并没什么吸引力。可是他心里总有个念头在驱使着他不由自主想进去。
  一直以来他都是被女人花钱玩弄的角色,在他的潜意识里也想试试自己花钱享受一回女人的服务。他鄙夷自己。看来真是做牛郎做的久了心态都有些不正常了。
  抑制住自己乱七八糟的想法,他目不斜视的继续朝公交车站走去。虽然他现在已经有了一笔绝不算少的积蓄,可是他却从来不肯乱花一分钱。依然还是在城郊住着那间租的不到十平米的小屋。每天清晨从那些豪华的五星级酒店里出来,他都是坐公交车回去。
  他一边走一边想着,该退出了。再干上一段时间他都会怀疑自己还有没有勇气离开这种生活。有时侯他甚至也会想,其实现在这样也不错,又轻松挣钱又多,除了偶而会碰上一些变态的女人让他搞一些诸如舔脚趾,让他把她捆上,拿皮带抽她才有高潮的受虐狂。
  可是现在他还没有想好拿这些去做什么行业。他明白自己,其实什么都不懂。想到这里,他心里有点悲哀。觉得自己真是没用。
  忽然他觉得有点不对劲,多年特种部队的训练使他感觉到始终有人在跟踪他。他在心底冷笑了下。估计就是哪个喜欢他的二奶派人盯着他想找到他居住的地方。这样的事情他也碰到几回了。每次他都利用反跟踪的技巧几下子就把人给甩丢了。他不想惹出麻烦来。毕竟,在这座城市水太深,以他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哪个他都惹不起。
  他神态自若的挤上一辆开往相反方向的公共汽车。由于正是早上上班的人流高峰期,每辆车上都是人满为患,拥挤异常。他巧妙的挤向中门。他感觉到那个人就在他身后没几步远的地方。
  等车过了两站,他依然没动。到了第三站,等人都快下光了门即将关上的一刹那,他猛的用手撑住车门,侧身以极快的速度窜了下去。门立刻关上了。
  他站稳身体,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一个很壮实的男人冷冷地隔着车门上窗户瞪着他,很气急败坏的样子。他促狭的朝着男人比了个中指,然后挥挥手,潇洒的拦住一辆的士离开。
  他让的士停在离租房的院子几百米的车站。院里住的都是一些民工,他不想让他们吃惊。
  他才迈下车,就看见一台宝马跑车也一个急刹车停在他的身边。他皱了一下眉头。这是林娜的车,他认识。可是离上一回见面才十天的时间,她怎么会跟踪他。他很反感,可又觉得有些不对,他很了解林娜。
  林娜匆匆摇下车窗,焦急的喊着,“快上车,来不及了。我爸爸派人来逮你回去。”他不由朝来时的路上瞧了一眼,只见几台黑色的奔驰车都在朝着这个方向开过来。
  他也意识到了危险的逼近。忙绕过去。打开车门坐上副驾驶的位置。林娜狠狠踩下油门,呼啸而去。
  高鹏一边回头看着在后面追逐的车辆,一边冷静的问道,“为什么?”
  车窗开着,风吹的林娜的长发飘起来。她的表情很坚毅又有些绝决。她转过头说道,“是我的原因。对不起,我一直没有告诉过你我的背景。我的父亲是林大头,辟风堂的大佬。追在后面的是他的心腹手下彪哥。”
  高鹏不由神经崩紧。在这个圈子里呆了几个月了。要是他连林大头都没听说过那可真是个笑话。他的传奇故事在道上流传甚广。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版本至少有几十个。但是有一点都是一致的,那就是他是现在北京黑道上唯一的老大。几乎有30%的夜总会,酒吧,地下赌场都在他的控制之下。当然绝大多数都是在城边上。市内的估计没人敢直接控制,毕竟是首都。
  另外在他的名下至少还有两家在海外上市的集团公司。据说他本人还是人大代表。黑白两道都很吃得开。这样的一个人物竟然是林娜的父亲。
  高鹏在心里哀叹着,我这究竟是好命还是歹命啊。
  他立刻就猜出了林老大找他的原因。很后悔当初没有断了和林娜的联系和她藕断丝连。他直觉自己这次凶多吉少。
  “爸爸一定会首先派彪哥给你一笔钱,然后让你离开这座城市。可是以你的性格是绝对不会答应的。然后他就会拉拢你,如果你愿意加入他的辟风堂,那么你就必须无条件遵守帮会的规矩。而以你的骄傲也绝不会屈服的。最后他就会想尽各种办法让你永远的消失。”林娜瞧见他的神色,知道他明白了。语速加快的说道。
  “你的意思……?”高鹏问道。
  “我想求你先答应加入辟风堂,好吗?然后我会找机会送你离开这昨城市。答应我。”林娜哀求着。
  “我还有别的选择吗?”高鹏冷笑着。“我没你说的那么伟大。我还没活够。我知道应该怎样做。你停下车,跑是没用的。我来和他们谈。”
  林娜靠边停下车。她看着高鹏。他脸上是种悲愤的神情。她想安慰他,却不知如何开口。
  高鹏冷静下来。眼前的林娜比起初见时变了许多。她身上穿着一条长及脚踝的紫色长群,白晰的脸上脂粉未施。小巧的耳朵上只是简单的戴着两个银环。往日的张扬浮华似乎不留一丝痕迹。他有些感动,他知道林娜都是为了他而改变的。
  他不由伸出双手抚着她憔悴的脸庞,说到,“你瘦了。对不起。”
  简单的几个字。林娜顿时泪流满面。她觉得为了这几个字她所做的一切似乎都不再重要。她倒向高鹏的怀里。紧紧抱住他……

  第四十二章 饕餮盛宴 (一)

  无涯子战胜玄幽精灵意味着一个强大的“一生求道”仍然如日中天,这让龙啸天异常高兴,虽然他明白这一仗是如何的侥幸和惊险,但是谁能形容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的心情呢?
  龙啸天应该不会再去想这段时间擂台赛给他带来的不尽的焦虑和担忧,他会和哥伦布一样沉醉于新天地的美妙。
  对局室里,“刀剑双绝”主动祝贺求道的胜利,更祝贺了“无涯子”和“龙啸天”。从他们俩从容的话语中丝毫看不出这是一对弈城帮会最强大的对手,恰似两个多年不见的朋友。龙啸天还特意邀请“刀剑双绝”出席明天晚上的庆功会。
  弈城今晚特别热闹,不是因为看棋的人多了,更不是因为下棋的人多,是因为晚上的擂台赛实在太吸引人,即使是在赛后,人们在大厅,在短信在对话中还在谈论着“无涯子”创造的奇迹,以及“玄幽精灵”失荆洲的大意。
  逐渐地人们从讨论变成了争论。争论的焦点不是“玄幽”厉害还是“无涯子”厉害,而是“无涯子”赢棋的方式。这样的争论毫无意义,渐渐地争论双方的火气渐起,开始成为骂仗,代表观点两方的当然就是“一生求道”和“龙翔九天”的帮众。
  龙啸天看在眼里,没表示什么,也许这样的场面他见得多了,即使有人问他:“龙大,晚上无涯子是不是赢得侥幸?”他就好象外交部发言人一样如封似闭地回答:“玄幽下得很好!”
  此外绝不多言。好一个老江湖,这样的太极推手着实厉害。
  艾秦放下鼠标,长长地舒了一口大气,这时候已经享受着藜藜最悦耳的温言软语。
  “老师真棒!”
  “是艾老师真棒吧?”
  “是爱老师……”藜藜猛然发现上了当,不过心里掠过的除了羞涩还有更多的甜蜜,“你越来越……咳,算了 ,不说了!”
  艾秦发出爽朗的笑声:“哈哈,说话不能不算啊。说爱就爱嘛,我不害羞的啦”他装出一口港粤地区最流行的话,活脱脱一个“巩翰林”版的语言。
  “哼,你……不知羞!”藜藜的声音里带着嗔怒。
  艾秦这时候真想不知羞,他脑子里再现了第一次拥抱藜藜触摸她柔顺长发的手感,是一阵又一阵的惬意,他仿佛已经被这声音陶醉,真想即刻飞到藜藜身边,遗憾的是藜藜晚上上班。
  况且她看起来是个很守传统的女孩,艾秦想入非非的念头逐渐冷了下来。一个孤身在外的男人,可以忍受各种艰难,长期的压抑却不能让他在这个时候轻易熄灭身体的燥热。
  两个人还谈了数分钟的话,当挂断电话的时候,艾秦更加难以解脱心中的热火,他打开电脑,进入起点网站,找到了著名网络作家盛天的都市YY小说《 妻不如妾 》。他十分崇拜这位作家,只有他的小说能让艾秦完全进入一个虚幻的世界,挣脱暂时的烦恼。
  看得累了,艾秦趴在电脑前就睡着了。夜里他做了一个梦,梦里的情形聪明的读者您一定也想到了吧?哈哈,第二天他醒来的时候有个地方湿了。由于昨天晚上睡得太迟,他没准备起床。只是简单地换了内衣,继续睡去,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日头西斜了。
  他看看手机,除了2个藜藜的未接电话外还有一条信息:“懒虫,我来过,你还在睡觉,我今天趁空出去走走,晚上请你吃饭。”艾秦有点感动,不,不是有点,他很感动,只是还扔在沙发上的裤衩得先洗了才不脸红。
  傍晚六点,北京的天还很亮,反正闲着没事,艾秦就步行去藜藜家,一路上他哼着歌儿,看着满眼的风景,所谓的风景其实就是高楼大厦和偶尔擦肩的美女。
  不知道是春风得意马蹄疾还是今天的皮鞋好走路,天刚要黑的时候,艾秦已经到了藜藜家。
  这是一条非常熟悉的路,艾秦闭着眼睛都能够走到大门,路灯已经亮起,他长长的身影在前方领路,当接近大门的时候,他有点惊讶,往日灯火明亮的窗户,今天显得格外沉寂,主人似乎根本不在家。
  他没有继续向前走,足足伫立在原地有三分钟,当他扭头的时候,见有个提着有精美包装礼品的男士迎面走来,脸上像是贴了鲜花一样的灿烂,那种快乐完全可以和路灯的光比拟了。艾秦刚想让路,再仔细看的时候才发现是个熟人。
  说是熟人其实也不算,艾秦认识他,他可不认识艾秦,因为在一次艾秦又询问起追求美女的人时,藜藜给他看过一张公司的集体照片。
  艾秦追女人是个高手。除了他外形和气质的关系外,还有一点就是有特别厉害的眼睛。这双眼睛几乎能过目不忘。何况这个是想和他抢天鹅肉吃的人?
  尽管他对自己的条件很自信,但有一点让他一直耿耿于怀,那就是对方是个白领,而自己不过是个没工作的人。恰恰是这一点让艾秦有点芒刺在背。
  藜藜家的门还是没开,那个熟人拿出手机的时候,艾秦也拿了手机,迅速地点出重拨,他要抢险一步占领藜藜的手机通话权。
  “在哪里?”手机接通了,是藜藜的声音。
  “你在哪里啊?回家了吗?”
  “我在家啊,晚上灯坏了,你带点蜡烛来!我现在在做菜呢,你到了叫我。”
  “等下,我快到了,你不会用耳机吗?边做饭边聊天啊,免得你一个人害怕。”
  “我没那么胆小,不过就陪你聊一会儿吧!”
  “好,我现在已经到了大街了,等下去买蜡烛……”
  艾秦这时候不管三七二十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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