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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忽然身后一阵风声,他来不及躲避,就觉得后背一痛。敌军的箭射中了他的后背,箭头射穿了棉甲但没有伤到骨头。他刚刚抽刀拧身,不料紧接着又是几箭射来,他奋力拨开一箭,然而另外一箭却结结实实地射入了坐骑的后腿。这匹马本来就疲惫极了,此时再也无法忍受这一瞬间的剧痛,腿肚子一软,口中吐出白沫,一个前翻栽倒。
苏克萨哈反应极快,在被马身压住地瞬间已经腾身跃了下来,然而一个踉跄之后却失去了平衡,仓促之间歪倒在地。后面地敌军眼见着他落马,立即冲上前来,准备将他一刀砍死。
在刀锋划下的瞬间,他闭上了眼睛,只希望对方手法利落点,别让自己遭二遍罪。
然而想象中的疼痛却并没有到来,一声风响之后,大量温热地液体喷洒过来,溅了他一身一脸。他睁眼一看,敌军已然被削去了脑袋,半截身子正缓缓歪倒。那无头尸身之后,有个身穿朝鲜军服的人正朝他望来,手里的刀刃上仍然淋漓着鲜血。
这不是别人,而是乔装了的英鄂尔,在朝鲜事务上,恰好是他的顶头上司。
“英大人,你怎么在这里?”苏克萨哈顾不上庆幸,一面狼狈爬起,一面诧异地问道。据他所知,英鄂尔为了策划和遥控这次行动,特地赶到了鸭绿江边的义州城。不过义州距离这里有七八百里的路程,就算接到消息立即出发,也根本来不及救援。
英鄂尔匆忙上前,一把将他的肩膀扳转过来,还没等他反应,就已经将那支刚入皮肉的箭拔了出来,随手丢弃,“碰巧而已,别说了。赶快上马跟我一道走吧。”
“可是……”苏克萨哈想到了下落不明的李滚,这枚棋子可不能丢了。
“还磨蹭什么,没指望了,龙城大君已经死了,咱们逃命要紧!”英鄂尔一脸焦急,简略地回答了一句,就牵马过来,让苏克萨哈上马。
“什么?死了!这可怎么办呀!”苏克萨哈立即哭丧了脸。自己九死一生。吃了这么多苦头。居然还是没保住李滚地性命,这下惨了。
“就晚了那么一步,我看见李滚被射落马下,转眼之间就不见了踪影,估计不被射死也被踩死了……”英鄂尔刚刚这里,就听到后面有大部队迅速逼近的声音,回头看飞蝗一般的箭雨朝自己这边射来,他急忙拉着苏克萨哈往地上一滚,堪堪躲过了变成刺猬的命运。
等狼狈起身时,他这才发现自己的肩头已经中了一箭,虽然没有射穿,不过已经伤了骨头,痛得连胳膊都抬不起来,更别说策马挥刀了。幸亏自己的部下亲兵们及时赶到。奋力阻截住了后面的追兵。他这才在苏克萨哈的帮助之下勉强上了马,朝平山方向仓皇逃去。
第二天傍晚,英鄂尔和苏克萨哈带领着五六十人地残兵败将们。终于到了平山。途中总算遇到了一座小小地村庄,于是将百姓驱逐了大半,安排了几个人放哨警戒,其余人这才精疲力竭地进了民宅,狼吞虎咽地吃了点粗粮咸菜,之后在热炕头上和衣躺下来休息。
苏克萨哈受了不少皮肉外伤,当然难以入睡;英鄂尔中地那箭很深,虽然拔出了箭杆,箭头却牢牢地卡在了骨头缝里,所以一直无法止血。村子太小找不到郎中,他也只好坐在火盆前,一面低头研究着面目狰狞的伤口,一面向苏克萨哈询问着汉城的情况。“究竟是哪个地方出了纰漏,这么好的计划也能失败?”
苏克萨哈垂头丧气地将他的所见所闻叙述了一番,最后疑惑着问道:“莫非这中间混进了李淏的奸细,才让消息泄漏的?”
“我就担心你们百密一疏,出了差错,这才从平壤过来,想去汉城那边看看情形如何,所以没有多带人马,谁知道却碰上了你们。这下可好,龙城大君一死,咱们手头可以利用地棋子也没有了,接下来可就麻烦了。”
“你和平壤府尹陈尚吉不是关系不错吗?咱们到那里就安全了,李淏不敢拿咱们如何的,等到皇上派兵入朝,我就充当前锋,拿下汉城宰了那小子,以雪前耻!”苏克萨哈忿忿道。
英鄂尔抬头瞟了他一眼,略显不悦,“你这话说得容易,实际上有那么简单吗?皇上若真想灭亡朝鲜,还用得着费这么大力气,花这么多周折吗?别说现在江南尚未平定,很多地方还在打仗,根本抽调不出多少兵力来朝鲜;就算能出个三五万兵马,可以一口气打到汉城,那又如何?咱们哪有那么大的精力和人手来管理朝鲜?更别说到时候要生出多少大大小小的叛乱和抵抗来,要一一清剿的话,得折腾到猴年马月去。皇上现在最大的目标是彻底解决关内战事,统一中国,哪里有精力来占朝鲜这块贫瘠之地?”
苏克萨哈也知道自己想得简单了点,于是也不辨驳,只好低头来唉声叹气,“那可怎么办哪,咱们总得回去交差不是?皇上若是知道了这个结果,搞不好一怒之下要了我的脑袋。唉,当初还不如到江南去打仗呢,说不定这会儿都能混到二品大员了。这下可好,办砸了朝鲜的差事,都没脸去见皇上了。”
这时候,房门拉开,一个亲兵端了满盆子热水进来,给英鄂尔清洗伤口。很快,盆子里地水就变成了浅红色,散发着淡淡地腥气。
“钳子找到没有?还有烧酒呢?”英鄂尔皱着眉头问道。
“钳子都太大,烧酒度数太低,派不上用场,奴才只找来了粗盐、针线和小刀,不知道合用不合用。”说话间,亲兵已经将几件物事摆放出来。
英鄂尔低头看了看,面无表情地回答道:“将就着用吧,待会儿弄仔细点,别过几天溃烂化脓,因为这么点小伤就丢了性命。”
亲兵手脚麻利地在火盆上烤了烤刀尖,然后伸手过去,小心翼翼地拨开了他肩膀上的伤口。他顿时倒抽了口冷气,紧紧地咬住了牙关。锋利的刀子在血肉中刮削游走着,将坏死地部分一点点去除。剧烈的疼痛令他全身冷汗,抽搐不已,然而亲兵在他的伤口里摆弄了半天,也没能将箭头挖出。
“有完没完了?”英鄂尔愠怒地问道。
“主子,这箭头差不多能看到了,就是插在骨头缝里,奴才不敢用力挖呀。”
只见伤口处血肉模糊,几乎看不清里面是什么状况。他不耐烦地叫亲兵收起刀子来,然后自己用盐水洗了手,将拇指和食指探了进去,亲自摸索拔除那骨头缝里的箭头。
苏克萨哈虽见惯了血肉横飞的场面,不过眼前这样的情景,却仍然让他别过脸去。片刻之后,听到一声沉闷的哼叫,同时有金属落地的声音,他这才放下心来。
随着箭头拔出,顿时血如泉涌,溅到火盆里的木炭上,发出滋滋的响声。等亲兵赶忙上前帮英鄂尔止血时,他已经支撑不住,身子一歪,昏厥过去。
苏克萨哈连忙上前,看看并无大碍,这才和亲兵一起将英鄂尔放到炕上,缝合完伤口又缠上了绷带,这才松了口气。
这时候,忽然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接着,有人在门外禀告道:“奴才刚刚收到了汉城方面转来的重要信件,请主子查看。”
第一百一十四节天伦之乐
克萨哈一愣,心想,这个时候汉城方面会有什么信件竟自己这一路奔逃,速度已经是非常快的了,况且有不可能有什么人知道自己眼下就在这里住宿,实在有些奇怪。
不过,他仍然答应了一声:“嗯,你送进来吧。”
房门拉开,亲兵进来,将一只密封了的纸筒交给了苏克萨哈。苏克萨哈问道:“这信是什么人送来的?”
“回主子的话,是金林君李世绪身边的一个侍从,此人也是我们的细作。主子刚刚出昌德宫时,金京权已经率兵包围了景福宫。李世绪接到一封书信,就二话不说下令开城门了。这封书信,后来被其侍从所获得,因此特地托人趁城门骚乱之时混出汉城,一路追赶而来……”
“哦,好了,知道了,你回头用好酒好肉招待一下送信的人,对他说,到了平壤之后我再给他奖赏。”苏克萨哈一听说这么重要的信件,立即打起精神来,甚至忘记了自己刚才吃的也不过是粗粮咸菜,现在哪里去找好酒好肉?
亲兵退下之后,苏克萨哈立即开启了纸筒,从里面抽出两封皱巴巴的,明显撕碎后又拼接出来的信,在蜡烛下仔细阅读着。第一封看完,他就已经变了脸色;等看到第二封的时候,他已经瞪大了眼睛,实在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虽然这封信里也没有多少实质内容,然而却在这场战局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看来自己之所以败得一塌糊涂,和这封信有很大关系。
捏着这封重如千钧地信,他思忖了许久,到底应不应该把它交给皇上呢?兴许是李淏伪造来赚李世绪开城门的吧?不过如果是伪造的,那么实在想不通李淏究竟是如何提前发觉他们那个谋划的。况且,不论这信究竟是真是假,只要一并交给了皇上,那就他就有了脱罪的可能。总不能到时候被问起失败的缘由。只能一问三不知吧?
这事儿要不要和英鄂尔交待一下。问问他的意见?苏克萨哈回头看了看仍在昏迷之中的上司,犹豫了一阵,终于打消了这个念头——毕竟这封信干系重大,万一坐实,写信之人犯地可是叛国之罪。皇上若是得知,必然会掀起滔天大浪。英鄂尔为人宽和,很多事情上喜欢打马虎眼。万一他知道了这个事情而故意将信件扣下或者销毁,那么这一次自己可就不是单单丢官那么简单了,弄不好脑袋都得掉。
想到这里,苏克萨哈将两封信对折在一起,谨慎地揣入怀中,这才吹熄了蜡烛,心事重重地躺下了。
十一月三十日,燕京。
纷纷扬扬地大雪下了一整夜。等太阳升起地时候。已经是云淡风轻。多尔已经离京一个多月了,也没有半点要启程回来的消息,我心里未免有些着急。现在距离预产期只有半个月了,而他还远在平,若是这几天再不准备回来,就肯定赶不及了。
由于到了妊娠后期,种种不适的症状都来了,我不但腿脚浮肿,行动不便,还头晕目眩,动不动就心悸乏力。类似癫的症状,几天前还发作了一次,这一次比多尔衮在的那一次还要严重,因为病发仓促,身边恰好无人照料,我晕厥之间还咬破了舌头,差点被血呛到。多铎听说之后,非常担心,所以要我临时搬去仁智殿居住,还加派了不少侍候人手,一天到晚地守候在我身边,唯恐我再有个什么闪失。
这样安排自然有他的道理,坤宁宫属于后宫,非皇帝召见,所有外臣一律不得擅入,而仁智殿与武英殿不过是一墙之隔,属于前殿。这段时间多尔衮不在京,所有政务都交给多铎处理,因此多铎每天都要去武英殿主持朝议和批复奏折,每日事毕,都要到仁智殿来探望我。这家伙经过上次的教训,现在面对我时再也不提那些情情爱爱地事情了,依旧如前些年那样,活泼幽默,经常给我讲一些有趣的故事,还有他的各种经历见闻。他这人似乎很有情商,即使一件普普通通的事情经他那么一加工,立即就成了生动诙谐的笑话,明明是刻意讨好我,却让我不知不觉地沉在他那灿烂的笑容之中,几乎不曾觉察。
等待的日子固然难熬,然而因为有了多铎的存在,就平添了几分乐趣,我也感受到了久违地快乐。阳光明媚,气温暖和一点时,我就独自出来散步。尽管万物萧条,然而枝条上挂着晶莹雪花地玉树,含苞待放的梅花,铺满了厚厚雪褥的井栏,甚至连雪后出来觅食地麻雀们在地面上蹦蹦跳跳,在房檐上追逐飞扑时的喳喳叫声,在我的眼睛里,在我的耳朵里,都是那般美好。这样的日子真好啊。如果能一直这样过下去,能多么幸运啊。
隐隐约约中,我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预感,这样的好日子,也许不会长久……
宽阔的大炕上,有五六只巴掌大的小兔子,肥肥胖胖的,颜色各异,它们一只挨一只,亲密无间地挤在一起,趴在临窗的地方,懒洋洋地晒太阳。我能看到,明媚的阳光,透过小兔子薄薄的耳朵,红彤彤地透明。它们的惬意,成为了我的惬意。
东一看到这些毛茸茸的小兔子,顿时笑脸上绽放出花朵般的笑容,兴奋地尖叫了一声,鞋子都来不及脱,就爬到炕上,小心翼翼地抓起一只白色的兔子,放在掌心里,抚摸着兔子的皮毛,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里满是好奇。
东青随后也进屋了,看到我和多铎都坐在炕上,于是规规矩矩地给我们分别行了家礼,这才脱了鞋子,饶有兴趣地爬了过去。和东一起逗弄那群小兔子。“额娘,哪来这么多好玩的兔子呀?”
“你十五叔逛集市地时候看到有人卖,于是一整窝都买来,给你们玩耍。”我微笑着回答道。
东青立即转过身来,学着大人的样子拱了拱手,对多铎说道:“侄儿谢谢十五叔了。”
多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