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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下,像是在给坐在椅子上的双方父母行礼,看到这里的时候,又有不少人因为害怕选择了离开。到了最后一个环境夫妻对拜的时候,堂子里已经没有几个人了。
夫妻对拜,也是我觉得这门道法神奇的地方,因为在他的念咒之下,两人竟然缓缓靠拢。由于尸体是悬挂着的,即便是有风吹,两人的摇摆方向也应该是一致的,也正因为如此,我才对两人转身面对且慢慢靠拢,继而碰到头,感到非常害怕和神奇。这一来,冥婚仪式就算是结束了。
接着两具尸体有缓缓回到最初悬挂时候的样子,面带微笑,眼镜直勾勾的看着远方。双方父母早已哭的要死要活,道士告诉他们,要哭现在就哭个够,你们现在是亲家关系了,以后要相互帮助相互扶持,不要产生什么矛盾,否则你们泉下的儿女也会因此而记挂,也会闹矛盾,这样以来对你们双方都没有好处。接着道士让厨子上菜。于是那一整晚,两具尸体就这么直挺挺的挂着,而我们在外面,面对大鱼大肉,却怎么也吃不下去了。
守灵的最后一夜,没有麻将,只有无止境的丧葬表演,诸多歌曲如《让我再看你一眼》《你快回来》等,这样的安排让我原本对道士产生的些许敬意荡然无存。
第二天早上,将两具尸体重新放回棺材,由于在空气里曝露了这么长时间,尸体已经有点氧化了。大表哥的表情已经不是再笑,眼角的皮肤和肌肉已然开始因为悬挂的关系而有些下垂,而且松弛。特别是表哥,当他重新回到平躺的姿势的时候,笑容再次诡异重现,而且这次还露出了紫红色的牙龈。
我实在不愿多看,跟着送葬的队伍,一路敲锣打鼓,将二人的尸体送到屋后已经预先挖好的坑里买下。道士祝福双方父母,在这个时候尽量不要哭,因为你哭的话,他们会认为你们舍不得他们,他们也会舍不得你们。成为新的执念,久久不散,那就不好了。于是当他们安静的并排下葬,填土,石匠们开始麻利的磊坟。
忙完已是下午,我看事情也完了,姚姑娘要明天才能回来,我总不能守着两座坟过一晚,于是给姚姑娘发了信息,说我还是回去烟台找她算了,她回我信息的时候,我已经拉上已经换好便装的道士,在去往烟台的路上了,她说刚刚在考试,说我既然决定好了就在烟台等着我。
到烟台后,我们找到姚姑娘,我告诉了她全部事情的过程,但是略过了道士大意的那一段。她也算是理解了家里这次面对伤痛的做法,把驾照还给了我以后,我告诉她我和道士要再去蓬莱呆上几天,问她要不要同去,她说不了,收拾一下第二天就会沧州哥哥的坟前,跟哥哥嫂嫂说说话了。既然她这么说,我们也就辞别了她,到了蓬莱,海鲜小面大吃特吃,这次就是彻底的散心了,我们不仅时隔多年再次喝醉,还引发了一点海鲜过敏的情况,因为我们都不是海边的人,所以并不知道吃海鲜的时候喝啤酒是会出问题的,直到第二天我俩起床后看到对方肿得跟猪头一样的脸,连说话都说不清楚,才吸取教训。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这次是我参加的最离奇的一场“婚礼”,却也让我寻回了一个曾经走失的朋友。至少在这一点上,还是值得欣慰的。
我热爱蓬莱的海,虽然我没能看到海市蜃楼。如我所说,我会记得这份感觉的。
让未枯的海洋,呼唤心中浪啊,寻找足迹飞啊,海鸥孤影落沙啊。鱼儿银浪亮啊,穿越长虹荡漾,一万年的序幕,不用低语深藏啊。蓬莱何处,青山几度,桑田沧沧,地久天长。海天隐入朦胧,大地翠意情浓,一万年的序幕,爱在永恒漫舞。一万年的序幕,不再低语深藏啊……
'正文 第六十八章 霓虹'
如果要追溯灵魂或是鬼魂来自哪里,坦白说,我不知道。也许从一开始出现生命的时候,它们就一直存在,或者更早。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具有灵性的,而这种灵性却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感觉得到。于是千百年来,争议不断。于是自从我开始接触这行的时候起,被颠覆的不仅仅是对这一切的认知,甚至还包括了我以往对他们那种凶残可怖的看法。我们如今生命的存在,根本无法说成是一个偶然,而我们每一个人眼里看到的世界,也或许都不一样。
我记得我在最初跟着师傅的时候,他拿来一个梨子,问我这是什么,我说这是梨子,他说梨子长什么样的,我告诉他,黄色的皮,皮上有小黑点,样子像倭瓜。师傅说,没错,如果要他自己来说,他也会这么描述。但是师傅告诉我,并不一定我认同的“黄色”,就是别人眼里的黄色。也许在我眼里和脑子里,黄色代表了一种固有的颜色,而在别人的世界里,这种颜色或许是我看上去的绿或者红,而恰好那种绿与红,对他而言就叫做黄色。又比如当我看到一个人的时候,他有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他看我也是一样,而我们却从来都没有去深究过我们口中的“两个”,和别人认知中的“两个”是否是同样的概念。
当时师傅这么跟我说的时候,我也一时很晕,但是仔细这么一想,也觉得说得很有道理,这让我想起了以前上学时候,老师曾经说过,蛇看我们人类是一团红色,蜻蜓看我们人类,好像是6个重影,有了科学上的佐证,我相信这些就显得特别理所当然,这也算是片面的让我懂得了为什么有些人具有阴阳眼,而我却始终没有的原因。而这个道理我彻底想通,是因为2004年的一个业务,我才明白原来我们虽然和他人有所交集,但在彼此之间,或许还存在着另一个只被自己认可的世界。
2004年我一个朋友受人之托找到我,我这朋友是个万州人,大我10来岁,早几年跟着他老爹在万州开牙科诊所,后来生意做大了就在重庆也开了几家连锁,我的一颗大牙就是他亲手给我补上的,所以我想他对我的牙齿应该是非常有感情的。这次他来找我,却是因为他认识的另一个朋友的关系,他说他那个朋友姓马,是他的大学同学,学医几年以后没能进入医疗单位工作,于是就回老家丰都开了个餐馆,这趟就是他的餐馆闹鬼了。
我当时听我这朋友说的时候,还觉得挺好笑的,我逗他是不是饿死鬼来找吃的了?他说不是,正好最近也要去一趟丰都看看自己的连锁店,说具体情况他也不是特别清楚,但是我们可以同去,他会安排我跟那个马老板见一面,当面聊聊,至于费用,他有钱,只要你别太黑就是了。
听到他有钱三个字的时候,我觉得我的生命都焕发了光芒。
老实讲,我大概是2002年年初的时候回的重庆,在直到2004年期间,我都一直接些鸡毛蒜皮的小单做做,钱挣得不多,但勉强够用,饿又饿不死,发也发不了财,我原本安慰自己说这么几年就当是给自己积攒经验和名望吧,虽然在本地行内,我也算的上是后起之秀。但不得不说的是,那几年,的确有些清苦。师傅说他曾经也是经历过这样的阶段的,用他的话来安慰自己,人在**的时候,要享受成就,人在低谷的时候,要享受人生。
我把师傅告诉我的这句话一直用在我的生命里,于是这么几年下来,我一直过得贫穷。而转变这一切的,就是因为这次的这个单子,从那以后,我买了房买了车,开始假装得意逍遥知足的生活。
于是当下我便答应了我那朋友,第二天便坐着他的车去了丰都。虽然在重庆生活了这么多年,对丰都也是早有耳闻,但是那还是我第一次去。这座长江边上的小城,他的出名并不是因为他的豆腐乳,而是因为这是一座传说中的“千年鬼城”。
小时候如果调皮捣蛋发生危险了,例如我偷偷跟着一群伙伴下河游泳,或是在狭窄的马路上跟汽车赛跑,又或者是去攀爬烟囱上的梯子,每当我干这些的时候,不被我妈知道也就算了,被她知道了,她一定会对我说:“你是不是想到丰都去报个到?”所以从小时候开始,我就不自觉地把丰都跟翘辫子联系在一起。我听说过丰都有举世闻名的鬼神氛围,也有传说中的“阴曹地府”“奈何桥”“黄泉路”等,我在云南学习期间,我也曾就这个话题跟我师傅聊过,师傅告诉我,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一座真正意义上的“鬼城”,只要有生命存在的地方,就会有死亡,只要有死亡的地方,就会有鬼。如此说来,处处都是鬼城,鬼话连篇,鬼斧神工,鬼哭狼嚎,心中有鬼,到处都是。连外国也是。当然我也问过师傅外国人死了是不是也有鬼,师傅回答得就比较幽默了,他说莫非你觉得中国才有鬼?那中国人也太命苦了。于是从那个时期起,我便渐渐在自己的世界观里,分出了一部分,交给鬼来支配,他们与我们的时间和空间重叠交错,只不过是生存在我们所不知且无法见到的维度罢了。
师傅还告诉过我,关于丰都,其实之所以能够发展为“鬼城”,实际上是源自于一场误会。
在重庆还没成为直辖市以前,整个川东,包括现在的湘西和鄂西,还有北黔,几乎都是深受古巴蜀文化和东巫文化影响的区域,在商朝的时候,就已经是巴人活动的中心区域。而期间有其中一支名为氐羌的巴人部落,因和商朝的对抗,从众多巴人的部族里分离了出来,准备顺着长江逃往现在的武汉一代,却在途径幽都的时候因为部族首领“土伯”的第6个儿子出世,就在那里短暂停留。当时的幽都就是现在的丰都,而且当时只是一个小小的古羌族的村落。土伯向村子首领要求分地来安扎自己的族人和军队的时候,遭到了古羌族人的拒绝,他当时就起了杀心,于是亲自带着800氐羌勇士夜袭了村子,除了妇女老人和儿童,几乎杀光了全村人,接着他便迫使古羌族人充当劳力,在依山的地方给自己修建了一座寨子。住进去以后觉得这里地势非常好,于是打算不走了,当时的商朝恰好灭亡,周朝的君主忙于安顿各地的叛乱,也就暂时没把土伯这样的小虾米给放在眼里。而当时正宗蜀人已经因为战乱分散到了各地,再也难以凝聚起来,于是土伯觉得自己是众望所归,就在幽都自立为王,称自己为“鬼帝”。氐羌原本是由古羌族分支出来的三支的后代,早在炎黄时期,古羌族便已经存在,后来渐渐就分化为羌族、古羌族、汉族。三族的结合,就衍生出一代巴蜀。而氐羌土伯灭了古羌族村子的行为,以下犯上也就算了,甚至是种欺师灭祖的行为。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因为土伯自称“鬼帝”,称自己的族人为“鬼族”,幽都也就因此而渐渐变成了鬼城。而事实上那个时代,他们崇尚的并非真正的“鬼”,而是“巫”。而后来因为时间久远且各种文化的交互,才让这个原本是个小村子的小地方,成长为举世闻名的“鬼国神宫”。
所以在路上,我对丰都的向往就是在《鸟瞰新重庆》里面,那个巨大的山神,还有各式各样古代留下的妖魔鬼怪,吐着长舌头的吊死鬼没有脑袋的断头鬼,以及被砍手砍脚,上刀山下油锅的尖耳朵小怪们,还有那些从棺材里因为突然发情而站起来的穿清朝服装的僵小尸。却直到到了才发现,这个美丽的小县城,除了处处都散发着鬼城独有的风情以外,和我生活的城市,几乎是一样的。而比起我所生活的水泥丛林,我似乎对这样的地方更加向往。
到了丰都以后,我朋友给马老板打了电话,顺便也带着我在城里吃了一顿。我朋友告诉我,来丰都必须吃的东西,莫过于白砍鸡了。白砍鸡我在家也常常吃,却经常因为佐料的问题,而没有那么美味。于是在丰都吃到的那一份白砍鸡,算的上我人生中的白砍鸡之最。
吃饭间马老板也来了餐馆,由于我们坐的是包房,关上门也还是可以谈事情。于是吃完以后没赶着结账,我就请马老板把自己遇到的事情跟我说了一下。
他说大概在1年前的时候,他从别人手里收了个餐馆过来自己做,因为之前的那个老板把这个餐馆在当地算是经营得有声有色,恰好不知道他是因为什么原因要将自己的产业转让出来,而那时候马老板刚好手里闲钱也多,也正有进军餐饮业的打算,于是双方很快谈好条件并签了转让合同。马老板告诉我,他甚至连这家餐馆的名字和厨师都没有更换,就是为了沿袭这种地道的口味,靠着先前那个老板积攒下来的好名声,自己也就跟着沾光赚钱了。但是做了差不多半年开始,他的生意就一落千丈了。
我问他,为什么会一落千丈,是因为换了厨师吗?因为我是个对吃比较在乎味道的人,同样的一家店若是换了掌勺的师傅,改变了我习惯的味道,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