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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犯……
这是在B市西郊,离国军总部和AQ部都不太远,夜里我听远处路上的车声都能听出来,因为这里每天都有别处所没有的BJ212系列车特有的刹车声,因为我就出生在这附近,甚至这幢古旧的小楼都和我家相似,只不过外面增加了围墙,我住的房间经过了改造……
这幢散发着霉味的小楼里有一名上尉带着一个班,还有一名炊事员。
我笑起来了,他母亲的,这囚犯的级别也够高!
然而,这么高的囚犯级别是不是意味着我的人生之旅快走到了尽头?
白天,外面的路上总有警报声。
在日本被自己人打过之后我就落下了后遗症:失眠。
在无眠的深夜里脑海里翻腾到最后,出来的总是这样的景象:在不知名的荒郊,我被黑布蒙着眼睛,一个人握着手枪走到我身后,漠然地扣动了扳机……于是我大汗淋漓。
不!不能这样!
人不在于怎么死而在于怎么活!假如死亡不可抗拒,那么活的时候总要改变点什么,即使只能改变自己的思想!
于是我开始写。下面就是我在那幢楼里写下的片段:
我的童年是在小山村里度过的,一个还算幸福的童年,我穿得暖吃得饱,吃饱了就漫山遍野地玩去,大人们说是野去!幸福呀!那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日子。
山是青葱的,远山衔着近山,大山抱着小山。冬天就成了雪山,很严肃也很静寂,干雪在脚下噗噗地响,间或扑啦一声,是鸟儿飞了起来,带下一头的雪粉。春天的山是希望的山,树上渐渐绽出了新芽,渐渐长出了绿叶,渐渐开出了小花,渐渐地就到了夏天,喧闹的夏天。女伢子们或许会喜欢春天,因为可以采到许许多多的小花,香香地插在头上或衣襟上,还可以去挑野菜,甚荠菜呀,马齿苋呀,苦菜呀,下过雨后的草地上还有地衣,吃起来香极了。当然也有蘑菇,那些笨笨们会采许多许多漂亮的蘑菇——毒蘑菇回去,换得大人一顿臭骂。我们小狗子们则喜欢夏天,夏天的山上有许多能吃的好吃的东西,野桃还没有长熟(永远也长不熟)野杏又出来了,接着是李子,苹果树上也开始长出了希望,假如细细地找,还能在稀疏的叶子背后里看见绿色的柿子、青色的枣子、黄白色的梨子……山上还有一种酸酸的甜浆果,是长在山坡上的灌木,甚至连女伢子都喜欢吃,吃得嘴边腮上黑乌乌的煞是好看。不过夏天真正的乐趣还是在水里,在山下离家不很远的那一望无际的芦苇荡里。
这是遥远的童年回忆了……歌里是怎么唱的?“那是外婆拄着杖……”,外婆才不用拄杖呢,她老人家手里拿着的是扫把,假如我跑慢了就会吃上“毛笋炒肉”,——经常吃。大人们说,伢子们的小屁股原来都是整块的,因为挨打挨多了才裂成了两半。我想,在同龄的伢子当中,我的小屁股一定是最先裂成两半的,因为我最喜欢爬山、最喜欢到芦苇荡里玩——那是绝对禁区,因此挨的打也最多、最猛烈,经常还最隆重。大起来后我才听说应该“小杖则受,大杖则走”,这恐怕是没挨过打的人说的,至少说这话时不在扫帚把的威摄范围之内。当外婆她老人家亲自扬起扫帚来时,谁敢保证落下来的只是小杖而绝非大杖?当然应该“三十六计,跑为上计。”同党们家里是绝不能去的,这是外婆追剿的首要目标;还有呢,大人们也有同党,要是被这些大人们探听出我是犯了事儿潜逃的,就会立即把我押解回去,好让外婆她老人家继续刚才未竟之伟业。所以唯一可去的地方只有芦苇荡了。——为进芦苇荡挨打,又被打回芦苇荡来,这种成果,怕是外婆所始料不及的吧?
芦苇荡是我和水鸟们的世界。我和水鸟们一块儿捉鱼,一块儿捉虾,一块儿偷鸟蛋——水鸟妈妈们互相偷伢子吃,你偷我的我偷你的,笨笨,自己吃自己的不是一样吗?被发觉了当场就有一场激战,羽毛会纷飞着落了下来。——只要有水鸟打架,那附近一定有鸟窝,所以往往当她们还在激战时鸟蛋已经和我一起走了。在水边避风的干搪里点起芦柴,烧出芦炭,再从鸟蛋小的那一头敲出小洞放在灰里煨着——不打洞或火大了就会砰的一下,蛋白炸了你一身!煨上了鸟蛋就去捉鱼:折下十来根芦苇,把线和用大头针做的钩安上去,在水边挖几条蚯蚓作饵,长的钓鱼,短的钓虾,插在泥里就不用管了。我最感兴趣的是掏洞,水边的甚螃蟹洞黄鳝洞,滩上的乌龟洞鳖洞,掏出一个就插上一根芦柴,省得下次白忙,不一会儿就满载而归了。滩上的蚌和螺蛳是没人吃的,好吃并且可以生吃的是一种细长的“歪歪”,就是蛎,还有点咸味。倘要喝水,可以折一枝长芦苇,把骨节捏碎,伸到清水里吸着喝,水就会带一丝丝甜味。假如没有忘记,现在该看钓竿了,鱼也许不会太大,但虾竿一定挂得满满的,有的线上栓了几个钩子,拉起来看时,阳光下一串串虾便象一串串闪光的玛瑙。
吃鱼很简单,头一掐、肚子一挤,抓一把泥把鱼裹起来,放到炭灰里烤熟就行,也很容易吃:烤好的鱼在地上轻轻地摔两下,把泥一剥,鱼鳞也就跟着下来了。龟鳖螃蟹之类和黄鳝,带回去给三爷当下酒菜——他有老寒腿不能到水边,虾嘛就有点麻烦了。按说最直接方便的办法是晒干,两天就干透了,大虾的身子象蚕豆荚,小虾象豌豆荚,饿了抓一把放嘴里,不饿呢就少抓几个,美!——可是还有我们的水鸟大哥呢,他们是不会假客气的,而且性子也急,等不到晒干。所以我早就“坚壁”了一把没有把子的旧铁锹,放在芦炭上烤虾。照样要掐头去尾,而且要穿起来烤,否则他们即使断了头,也还要跳着翻身——落入灰烬就不能吃了。穿起来烤的第二个原因是翻起身来方便,因为烤虾要不停地翻,要不然糊归糊、生归生。快烤干了,把小蛎子壳里的水浇在虾上面,嗤的一声冒出一股白烟来。假如摘到了野葱、胡蒜,这时也可以放上去烤,香味四溢。
芦苇荡里的时间过得飞快,转瞬间水鸟们纷纷起落,远处的村落升起了袅袅炊烟,暮霭也悄悄地降临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倘是诗人或许会吟道“远村渺渺炊烟里,芦苇风动水鸟起。日暮汀洲一望时,晚霞如火映秋水。”即使是诗人也该回家了,何况我乎?但我茫然四顾,村庄溶进了暮色 ,远山的轮廓已不甚分明,夜风起了,芦苇飒飒地作响,仿佛催我回去,可是我却坐在那里不想动屁股,也许明天我就没有两半的小屁股了,四半的小屁股还能不能走路、爬山、游泳呢?——当我终于毅然决然地往家走去时,天已经黑透了。渐渐地我开始找不到路标,一直走到筋疲力尽还没有走出芦苇荡,最后终于倒在一片芦苇上睡着了。朦胧中我听见许多人在呼唤着一个似乎很伟大的名字——要不怎么会这样放声高呼呢?我听见了其中有外婆的呼唤,声音里似乎还带着哭腔。那一瞬间我忘记了外婆的扫帚把,忘记了我的小屁股们,不顾一切地向人声、向电筒光和马灯摇晃的方向冲去。
哦,这件事过去很久了,但我还清楚地记得那晚外婆没有打我,还为我在灶上温着饭菜和汤,以及两只煮熟的鸡蛋。
第四十七章 无
外面有喧哗声,这叫人怎么写作!我走出去正要说上尉几句,他已经满脸兴奋地跑来立正敬礼:“报告首长,来接您了。”
那个时候终于到了?
一名我没有见过的少校走过来:“报告首长,我奉命接您去总部!命令很紧急,车在外面。”
我接过命令看了看,怎么回事?他母亲的又不枪毙我了?
搞不懂!
我把没写完的手稿揣进兜里,“伙计,香烟归你们了!”
我走出了院门,战士们列队,敬礼。
我把手举到光头上还礼。十六天相处,大家都有了感情。
“你,斯巴达,执行任务!”将军用手指着我。
我没说话,狂抽着久违的中华烟,同时不忘灌两口“碧螺春”。他母亲的在里面尽抽“海河”、喝茉莉花茶,现在能享受不享受?再说我现在还不知道自己是哪个单位的、什么职务,也许已经是平民了呢,任务?昨天不高兴了把你关起来,搞得象随时都要把你“拉出去毙了”,今天想起你来就是“任务”,拿我当什么了!
“斯巴达!吊儿郎当的,什么样子!你忘了自己是军人?”
“什么任务?”
“边防警察少校,去口口作战,捣毁一个毒品工厂。”
“那是……友好国家……什么!又是警察!又是少校!”
“罗嗦!执行命令!”将军用脚踢了踢地下一个箱子,“你的行头。详细命令在飞机上读!对表,明天零时前接过口口部队指挥权!——当心点,给我活着回来!”
“就地掩埋!”我以不容违抗的语气说。
中尉犹豫着似乎还想请求什么,但是我已经小心翼翼地走到溪边,用工兵锹挖了一个浅浅的坑,蹲下来刮起了胡子。正在休息的士兵们不满地看了我一眼,无可奈何地掩埋战死的两位弟兄,只有中尉闷闷地靠着一棵树坐着,吸烟,吸那种连同军用口粮一起配发的“红梅”香烟。他不想参加掩埋死者的行列,因为其中的一名少尉是他同村的朋友,一同参军,一同进军校,又一同到了这个部队,他却连他的骨灰都无法带回去……想到这里,他恨恨地盯了我一眼,不料我正在向他走去,于是他移开眼光看对面山上火烧一样的云。直到耳边响起我平淡得不带一丝感情的声音:“给我一支。”
中尉默不作声地拿出揉皱的软烟盒递给他——少校似乎只有在吸烟时才有一点点人的感情。“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会不会主动吸烟,”这话是谁说的?当然不是恩格斯,是支队政委说的。这次行动开始动员的时候,那个道貌岸然的家伙死活不肯上来,现在不知道是复员回家了呢还是去了军事法庭。也正是为此他对身边这个小毛头少校有点好感,代理支队长居然肯自己殿后,算他是条汉子。
“传!隐蔽,不许有声音!”
还是那个没有感情的声音,只是有点急迫。中尉不知道这是不是少校的怪癖,明明什么动静也没有啊,但命令总是命令,他把口令传了下去,树丛后面安静了下来,周围还是没有任何动静,战士们也没有任何动静。
除了感到那家伙冷酷到没有人性之外,战士们已经有点服了那家伙。原因是这家伙的功夫算是过硬,无论射击搏斗还是战术动作。原来支队里就隐约传说他来自什么特种部队,所以胡子还是毛茸茸的就成了少校,战士们也只是把这个传说当作唬兄弟部队的一张牌,现在看来好象是有些不一样——但愿他能把大家带回去。
轧轧的机声,是一架民用轻型直升机,但是开着的舱门里伸出了一挺30毫米口径的机枪。直升机盘旋了一下斜斜地飞走了,而公路上又来了一队杂牌汽车载着兵往边境开过去,偶尔还能看见一辆六个轮胎的车型极丑极笨的装甲车,高平两用机枪斜对着天空,似乎压根儿没把十几分钟就能飞到的歼…七和强…五放在眼里。
一队兵抗着或挎着各式各样的枪,一边吸烟一边从山下向他们这里走来,直线距离不到七百米吧,中尉伸手去抓自动步枪,然而少校按住了他的手,摇摇头,居然笑了,嘴里还叼着那支冒烟的“红梅”——奇怪,这拨兵在距离他们五百米处居然换了个方向,呜哇呜哇大声说着话往左侧走了。中尉打算遏制住自己的好奇不去问为什么,他以为少校不会告诉他,出乎意料的是少校主动凑过来:“环行山涧,高三米以上,水深不详。”还是冷冰冰的没有感情。
“一号,我们现在干什么?”
“休息。”
“是。明天走?”
“明天也休息。”
路上异乎寻常地宁静。口口政府军趁口口军刚撤离、“边境武装”来不及卷土重来之际控制了这片地区,面对正在气头上的政府军,“边境武装”明智地选择了“敌进我退”的游击战略撤开了,所以在政府军和“边境武装”之间暂时空出了一条宽约十公里的走廊,这支担任掩护的小分队目前就在这个走廊里暂时不受打扰地向国境线蠕动。
是的,是他母亲的在蠕动,平均一小时一公里!我以不屑的目光看着这二十几个毛人,什么他母亲的的大功团!什么他母亲的优秀侦察兵!都他母亲的是训练场上的样子货!距国境线区区五十公里的丛林,干部队一天就能回去,按这个破部队的熊样至少要三天。三天!人家一天半就能把缺口堵上……我打了个寒噤,一股凉气从脊梁上直窜出来,自己也许就要埋骨在这个破国家了。
我从不讳言自己怕死,想想吧,一发没有任何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