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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生来就是为了让人爱的。女人为他癫狂,男人希望来世也能做他那样的人。
拥有一切,不懂烦恼,凡事不用与人争,世事尘埃自有人替他挡。这样的人,原就是用来捧,用来疼的。而捧得起他宠得住他的,只能是比他强的人。
其实,女人真是不适合他。有哪个女人捧得起他?
传晖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刚好那么碰巧,他得着了这块瑰宝。
当初传晖撇开沈家自立门户时,许多认为他不过是变相伸手向他老子要钱,名目立得比较漂亮罢了。
父亲也提议过给他的公司注资。
生意不顺利的时候,他也想过跟家里借钱。——沈家的家业,到底有他的一份。他拿他的那一份钱,也是名正言顺。
可终究他还是忍住了。不是他格外能捱苦,而是,一旦他拿了那份钱,就得尽相应的义务。对沈家的义务。
参看一下大哥的生活,传晖就觉得自己的强撑苦熬是值得的。
作为钦定的太子,大哥自四岁起就跟着父亲去公司,旁听董事开会,十一岁就被送到英国的名校受全日制的贵族教育。所谓的贵族学校,其实对孩子而言根本是冷冰冰的监狱。成|人之后,进家族公司,娶配得起沈家的女子,再为沈家生养后代。——不是为自己。
大哥是标准的继承人。不是他自己选的。
在英国的学校被鬼崽欺负后,大哥在电话里哭,说要回家。父亲只说一句,“玉不琢不成器。”传晖在旁边听到,只觉得手心沁凉。他最怕有一天他要重复大哥的经历。
到了传晖,他坚持不去英国,不去那种与监狱没有分别的寄宿学校。
因为上头有哥哥,他得到了比较大的自由。
传晖选择了去美国,寄养在一户中上等的家庭,念的虽是名校气氛却极为活泼。
那户人家,丈夫是医生,妻子是律师,有个上大学的儿子和一个做装潢设计师的女儿。
很长的时间里,传晖几乎把那里当作了自己的家。
在那个家里,他没有责任,不用尽义务,因此快乐得纯粹。
随着年纪增长,传晖慢慢明白,没有责任,不用尽义务,是因为,他只是暂住的客人。
不止在那个家,在那个国家,他永远是暂住的客人。
认清这一点之后,传晖回到香港,但是没有住回沈家。
他只想做他自己,只肯承担他自己的生活。
与皓恩在一起的这段日子,传晖就更坚信他的抉择是对的。
为沈家传宗接代有大哥,支撑沈家的门户有大哥。
而他,他有他自己的房产,自己的公司,在瑞士银行有自己的私人帐户。经济的独立使他有选择权。
他不会使沈家难堪,但也不会为了沈家牺牲自己的生活。
让皓恩与家人见面,他就是在表明立场。
皓恩是怎么打算的他不知道,可是当皓恩身无分文地只身来到香港找他,当他让皓恩住进自己的房间时,他就准备了为这个人、为自己的这个选择付出相应代价。
他知道,他爱这个人。只爱这个人。
46
“传晖,传晖。”皓恩呓语般地轻唤着,象是要把这个名字融入自己的血液中。
传晖解开皓恩的衬衣,揉捏他胸前成块状的肌肉。
“小维尼熊。”看上去强壮有力,内心却永远长不大的小维尼熊。
“我比你大。”皓恩抗议。
因为智力超常,皓恩小小年纪就在大人堆里混,最忌讳别人说他小。在传晖面前,他就更忌讳这点。
传晖偏要逗他,“你哪里比我大?”
皓恩脸一红,却坚持,“哪里都比你大。”
传晖拉开皓恩的裤链,把他已经肿胀的宝贝拿出来,调笑道,“也就是这里比我大。”
皓恩有些挡不住了,“传晖你,你欺负我。”
“明明是你在上面,怎么是我欺负你?”
皓恩把脸埋在传晖胸口,手却伸到传晖下面的敏感地带。
“嘻嘻,传晖那里已经湿了耶。”他只知道女人动情了会分泌爱液,没想到男人也会。
皓恩伸手从床头柜上取了润滑剂蘸些在手指上,“我先帮传晖把那里弄松。”手指轻轻旋进去,一点点地深入。
“痒。”传晖直起腰抓住皓恩的手臂,“你直接进去就行了。”
“那样会把宝贝弄伤的。”他才舍不得让他的传晖疼呢。
“不要叫我宝贝!”每次都这么肉麻。
“不叫宝贝,那,我叫传晖小心肝。”传晖的肝,也就是他的肝。叫心肝应该没错吧。
“更肉麻!”
心肝宝贝之类的甜蜜称谓,是风流男子同时周旋于几个女子之间最安全的昵称。你心肝她宝贝,不怕床地间叫错了伴侣的名字。
每次听到皓恩心肝宝贝地地乱叫一气,传晖就觉得鸡皮疙瘩直往下掉。
趁着传晖与他说话,身体处于完全放松的状态,皓恩集中力量,身子往前一挺,出其不意地进入到传晖的体内。
听到传晖闷哼了一声,皓恩赶紧停下,“传晖疼不疼?疼就叫出来。”
“我又不是女人,没那么娇嫩。”嘴上是那么说,传晖抓着皓恩的手却是勒得皓恩的胳膊现了红痕。
传晖疼还是不疼,皓恩心里再清楚不过了。
他的传晖还真是块宝贝,老是怕委屈了别人,自己再疼也不肯出声。
皓恩顾不得自己的宝贝卡得难受,只想着减轻传晖的痛感。
他一面深吻着传晖,一面按揉传晖的臀部的肌肉帮传晖放松。
“你直接进去就是了。搞那么多花样做什么。”被皓恩吻得几乎缺氧的传晖喘着气说。
皓恩笑起来。他的传晖,还真不是一般的别扭。
这是做 爱,又不是强暴。怎么能“直接进去就行了”。
到皓恩逐渐深入,传晖也有了不能自持的快感。
“嗯……嗯……”传晖不成调的小声哼着。
皓恩知道这是他碰到了最能引发传晖快感的凸点。
皓恩略略地退出一些,再用力顶向那一点。
“啊!”因为快感实在太强烈,传晖再忍不住,失控地叫了出来。
皓恩贴在传晖耳畔说,“传晖,我喜欢听到你的声音。你叫出来好不好?”
传晖咬紧了牙关。他才不要象女人那样浪叫。
“一定是我做得不够卖力,没让传晖达到高潮。”皓恩一面深刻检讨,一面在传晖体内反复冲刺,每一次都狠狠顶向传晖最敏感的凸点。
“啊!啊!……别再顶那里。……叫你别再顶那里,你没听到吗?”
见皓恩一味地埋头苦干,对他的要求根本置之不理,传晖提高了嗓门,“啊!你这个疯子!混帐!……你给我停下!”
“你再不出去,我以后都不准你做了。”
听到这么严重的警告,皓恩做得越发努力,汗水大滴大滴的从额上、身上淌下。
以后都不准他做了?那他这次一定要做够本。
“死小熊,你再顶……我,我把你阉了……”
阉了?他的传晖怎么可能有这么残暴的想法呢?
皓恩转念一想,顿时回悟过来:传晖一定是达到高潮了。
听说达到高潮的时候每个人的反应都不尽相同。有的人会激动得晕过去,有的人是又哭又叫,有的人则是喊自己的爹妈,总之,都是平常不会有的反应。
皓恩终于如愿以偿,听到了传晖激|情的声音。不过他的传晖在高潮的时候,喜欢骂人和叫停。
真的是与众不同呢。
到完毕的时候,皓恩大汗淋漓地抬起身,才发现传晖已没有了声气,脸色煞白,头侧向一边。
皓恩顿时着了慌,急忙跪爬着过去将传晖抱在怀里,声音已然变了调,“怎么啦传晖?我打电话叫医生。”
47
皓恩一手搂着传晖,另一只手伸向床头柜去抓电话。
手抖得厉害,抓住了电话,却抖得按不下去按键。
皓恩遇事从来没有这样仓皇失措过。
操纵股市,情势越紧张他越冷静,越是能急中生智,妙着连连。
金融投机本是险中求胜走钢丝的营生,风险越大,利润越高,而一不小心摔下去,粉身碎骨就是代价。
能在这一行混饭吃的,个个都有足够坚强的神经。而骆皓恩,是个中高手。
他站得比别人高,看得比别人远。
他脚底下垫着的,可与山比高的财富与门第,原是祖辈经年积累下来的。
不花分毫力气世袭来的的东西,失去了也不会觉得心痛遗憾。
因为天赋过人,他亲手赢来的财富与名声,一向来得轻松无阻,他也不在意失去。
他从来没有担忧过失去。——
他拥有的,一种是他不在乎失去的,财富。一种是别人拿不走的,天赋。
他有什么好担忧的呢。
再是巨额的交易对他来讲也不过是游戏。数目大一点的游戏罢了。
他喜欢赢家的感觉,可是也不怕输。只因他输得起。
这一刻,他却怕到浑身失去力气。
他怀里的这个人,是他不可以失去的。如果失去,他的魂会灭,魄会散。
他第一次那样害怕。害怕得掉下眼泪。
他什么都可以失去,只是不能失去传晖。
他可以输掉所有,却输不起这捧在手上也会颤抖的,唯一的爱。
传晖在持续的高潮中晕过去。
如潮的快感一波一波汹涌而至,密不透风地将他包围,将他淹没。
仿佛是到了深海潜水的极限。头顶是一层层压下来的石头般的浪,耳中是嗡嗡的回响,无法呼吸,无力言语,头脑却保持着一线的清醒。
一侧是极尽绚烂的光照,一侧是沉沉的黑暗。人在当中,被挤压得就要碎裂。
极致的快感与死亡和黑暗,原来,只是一线的距离。
昏沉中,传晖听到皓恩痛得好似玻璃破裂的声音。
接着,有滚烫的液体落在传晖的脸上。
那么烫的泪,似是要穿透皮肤。
别人的泪都是凉的。这个人的泪,却烫得使人痛。
传晖吃力地抬起手,想擦去那个人脸上,为他而落的泪。手却不听使唤。
传晖只得吃力地由声道挤出能让人听得见的声音,“我没事,歇一歇就好。”
皓恩听到传晖的声音,才醒悟过来自己犯了怎样愚蠢的错误。
他只想着让传晖体验到快感,却忽略了传晖受过伤的心肺,经不起这样持续的高潮。
血液急速下流,会引起心脏缺血和大脑缺氧。
他的卤莽,差一点儿就要了传晖的命。
皓恩顾不得穿衣服,翻身下床,赤着脚一路狂奔到储物间去拿了袋装的氧气和呼吸器。回来把传晖扶起,让传晖靠在他胸口吸氧。
吸了半袋氧,传晖缓过气来,示意皓恩将氧气袋拿开。
皓恩将自己的脸贴在传晖的脸上,“对不起,我太不小心了。我本来,是想让你舒服的。”
传晖把皓恩的手放在自己的掌心,问他,“你刚才出去裸奔了?”
“反正这时候不会有人上这层楼。”就算是有人,就算是户外裸奔,在刚才那样要命的状况下,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传晖忍住笑,淡淡地说,“就算没有人,不穿衣服跑出去,也很容易得感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