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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by慕天-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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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皓恩赶紧认错,“我以后一定记得穿袜子!传晖你快放开我的脚。” 
            传晖知道自己拿着皓恩最着紧的地方了,微微一笑,“等你记得穿袜子了,我自然也就不用费这个神了。” 
            传晖脸上笑着,暗地里却在咬牙。 
            你这不听话的死小熊! 
            你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成天让我操心,我也得让你心疼心疼。否则,你永远学不会‘先照顾好自己再去管别人’这条准则。 
            我给你定的准则。 

            将皓恩的脚捂暖了,传晖找出袜子替他穿上,又督促他把衣服穿整齐了,才开始垂询他的饮食情况。 
            “还没有吃晚饭是不是?” 
            “我想等传晖一起吃晚饭,而且下午我有加餐。” 
            “加餐都吃的什么?” 
            “一杯奶茶……三块点心。” 
            “不是说好了饭后才可以吃点心。” 
            “是饭后呀,午饭后。” 
            “算了,“传晖无可奈何地挥挥手,“我让厨房把晚餐送上来。” 

            有传晖陪着,皓恩吃什么都觉得香。 
            “传晖,这种夹肉的馍好好吃。你也吃一个。”又问,“这是什么肉,切得跟纸一样薄,肉质好细。” 
            “是五香驴肉。”皓恩不习惯顿顿吃米饭,传晖叫厨房经常做些面点给他换花样。这主厨小顾还真的弄出许多新鲜花样。 
            “这个粉丝也好鲜,我盛一碗给传晖。” 
            传晖不得不给他提个醒,“这是鱼翅,别吃太多补过了头。” 
            这小顾也真是豪气,鸡汤炖鱼翅一弄弄一大盆,也难怪皓恩当成粉丝大快朵颐。 

            吃完饭,传晖把皓恩叫到书房。 
            传晖把移动存储插入电脑接口,“给你看点儿东西。” 
            皓恩面露兴奋之色,摩拳擦掌道,“是新出的游戏?” 
            “真人游戏。” 

            看完录影,皓恩瞪大眼睛,用手抓抓头发,“何三……是想摸……摸我的头?” 
            “你说呢?” 
            “这个,“皓恩觉得不能置信,“何三是同性恋?!……他对我有……企图……” 
            不对呀,他跟何三,怎么配得上盘? 
            除非,何三是弯的,想找个够强够壮的男人抱他。可是,不象啊。 
            皓恩只得充分发挥想象力,“有可能,何三喜欢传晖,他嫉妒我,所以,他伸出手,是想掐死我……” 
            传晖被他逗乐,“你是泡沫剧看多了,想出这么洒狗血的情节。” 
            皓恩也嘿嘿地笑,“我也只是猜测。” 
            传晖吁出一口气,缓缓说道,“何三是同性恋,我也是才知道。” 

            其实,不是传晖迟钝,与何三认识这么多年竟没有发现何三的真实性向。 
            何三是那种在人群中隐藏很深的隐型同性恋。这种人外表看起来与常人无异,也可以结婚生子。 
            何况,何三是自制力很强的人,他从不随便在外找伴,他的性向,自然也就不为人所知。 

            何家的男人,都有许多女人。这是他们证明自己能力的一种方式。 
            能养得起许多女人的男人,一定是够强健、有地位、能呼风唤雨的男人。 
            比如何三的父亲,光是在册的女人就有四个,膝下儿女一大堆。 

            何三从小跟母亲以及姐姐妹妹一起生活。父亲,每年能见上几面,买给他新奇的玩具和图书。按外面的说法,父亲一直偏宠他。他母亲又有手段,替他争取到父亲更多的注意。 

            何三知道父亲是具有绝对权威的父亲。父亲的儿子女儿有一大堆,父亲不可能对每个子女都付出同等的关爱。 
            毫无疑问,他在父亲跟前是最得宠的一个儿子,因为他的得宠,他为他的母亲、姐姐、妹妹争取到了较多的权益。 

            香港早就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而他的母亲,却被人称为”二夫人。”如果在古代,就是小老婆的意思。 
            对这种奇怪的家庭格局,何三隐隐有种自卑感。 
            何三一直很羡慕沈传晖。沈传晖的父母是在英国念过书的留学生,有学识、有风度、见闻广博。除了羡慕沈传晖有那样开明亲切的父母,何三还羡慕沈传晖有大哥。 

            他自己在澳门也有兄弟,彼此间却没有一点儿感情。 

            何三并不是天生就喜欢男人。他之所以会喜欢男人,是因为他觉得,要他象他父亲那样同时娶四、五个女人是件很可怕的事。 
            因为这个缘故,间接的,他从心理上对女人就亲近不起来。虽然他一直被认为是个很有女人缘的人。 
            后来,他到美国念书。在加洲,他认识了安德鲁。 
            他和安德鲁一起生活了三年,直到他被父亲召回澳门…… 

            安德鲁最喜欢的颜色是蓝色和白色,安德鲁最喜欢的运动是网球,安德鲁最喜欢吃的甜点是苹果派…… 
            和安德鲁一起住的时候,都是安德鲁整理房间、做饭……那时安德鲁自己开了诊所,很忙、很累。 
            安德鲁是个很专一的人,和他交往之后,安德鲁的心思,全放在了他一个人身上。 
            他没有想到,他和安德鲁会分开。 


            74 


            何三被父亲召回澳门,帮着父亲打理赌场的生意。每天,他都会跟安德鲁在电话里聊一会儿天。 
            没有安德鲁在身边,心里,空落落的,整个人就象一具机器,按着指令吃饭、睡觉、做事,没有喜悦,没有波澜,是一种钝钝的感觉。 
            唯一的安慰,是每天可以听到安德鲁的声音,听安德鲁讲他又医治了什么样的病人,那病人是如何怕痛。 

            安德鲁在电话那头说,“钧,我想你。” 
            何三觉得心痛,他忍着痛说,“我也想你。不如,你到澳门来开诊所。” 
            安德鲁是医生。在美国,安德鲁每天替病人看病,到了澳门,安德鲁还是给人看病。应该没什么分别。何家的赌场,却只能开在澳门。 

            何三没想到,安德鲁真的会为了他来到澳门。 
            到安德鲁真的来到澳门,何三才觉得,自己当初的提议实在是有些鲁莽。 
            澳门地方小,他与安德鲁的事,稍有不慎就会被人发觉。 

            经过设想考虑,安德鲁的诊所,开在了香港。 
            何三每周到香港与安德鲁团聚。 
            安德鲁抱怨聚得太少。安德鲁的诊所迁到香港后,病人较从前少了许多,闲来无事,安德鲁难免会多想。 
            何三与名媛淑女约会,安德鲁便一个人去酒吧喝酒,晚上带着一身酒气回来。 
            类似冲突,越来越频繁的上演。 
            何三知道,他与安德鲁,再回不到从前。 

            后来,安德鲁的诊所被砸。 
            安德鲁没有同何三打招呼,扔下一切回了美国。 
            何三追到美国,问安德鲁为什么不说一声就走人。 
            安德鲁苦笑,“是你母亲叫人砸了我的诊所,叫我滚回美国。” 
            何三哄劝,“跟我回去。诊所,就别开了。” 
            安德鲁的脸由白转青,声音已然变了调,“你是要把我当情妇养起来?” 
            何三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可话已经说出了口。而且,他心里,也真是那么想的。 
            他确实是想把安德鲁养在家里。安德鲁要什么,他都会想办法满足。 

            他没有劝回安德鲁。 
            隔久一点,他听说安德鲁有了别人。 
            他想,这样也好。 
            他跟安德鲁,已经成为过去了。 

            如果到现在安德鲁还开心地活着,他会认为,他跟安德鲁,只是不能在一起罢了。他没有错,安德鲁也没有错。 
            可是,安德鲁染上了艾滋……安德鲁是医生,最知道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安全。 
            事实上,回到美国后,安德鲁情绪很消沉,开始到外面找伴…… 
            是他,灭绝了安德鲁的希望,让安德鲁一沉到底。而安德鲁的死,让他跌入了无底的深渊。 
            有时候,无能为力也是一种错。 

            说到底,还是安德鲁对他寄望过高。 
            又或者,是他对安德鲁,爱得不够。 
            爱得不够,其实,就是不爱。 
            人性是经不起剖析的,人性的自私、虚荣与残酷,有时连自己都会觉得担负不起。 

            当何三见到皓恩的时候,何三才知道,他爱的,原来是他所不能企及的。 
            永远不能走近,永远隔着距离。 
            他只是从监视器里看到皓恩在牌桌上的样子,已经怦然心动;在枪战现场,他看到皓恩用自己的身体替传晖挡枪,他的心里,翻涌着千百种滋味。 
            安德鲁死后,他的心,一直在黑暗中。 
            皓恩却是最明亮的一束光,穿透黑暗,直直地照进他的心,让他战栗,让他痛楚,也让他向往。 

            何三原以为,他对皓恩动心,只是他一个人的事。 
            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传晖会在自己的卧室里装监视器。 

            皓恩听完何三的旧事,想了一会儿,才回悟过来:“传晖是担心何三?” 
            皓恩心里有些委屈。何三对他有意图,传晖不担心他,倒担心何三。 
            传晖捏一捏皓恩的手,“我跟何三认识二十几年,象亲兄弟一样,我不想他不开心。” 
            皓恩转一下眼珠,“那,传晖希望我怎么做?”传晖,不会把他当作人情送给何三吧。 
            传晖摸摸他的头发,“我告诉你事情的前因后果,只是想让你心里有个数。” 
            皓恩见传晖没有要将他转让出去的意思,顿时放下心来,“要不,我去跟何三谈谈,谈开了,大家反而都轻松了。” 
            传晖摇一摇头,“何三是聪明人,他知道他自己在做什么。”由皓恩去跟何三说,把事情说破了只会让何三尴尬难过。 
            皓恩见传晖为了何三的事为难,心想,只要自己避开何三,日子久一点,事情自然就会淡下去。何三那样的人,绝不会象十六岁少女搞单恋浪费时间。 
            “那,从明天起,我跟传晖一起去公司。我可以在传晖的休息室里休息。”这样既可以避开何三,又可以跟传晖在一起。可谓是两全齐美。 

            传晖看了皓恩的伤口,觉得皓恩的建议可以考虑。 
            将皓恩一个人放在家里,他本来就不放心。再加上何三这一回事,他就更不放心将皓恩放在家里。 
            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 
            对传晖来讲,他所拥有的一切中,最贵重的,莫过于皓恩了。 
            既然如斯贵重,理当随身携带。 


            75 


            皓恩没想到半途杀出来的何三,竟有这样绝佳的用处。 
            今後对传晖有什麽要求,尽管拿何三做幌子好了。 
            谁教何三暗中窥视他。 
            做第三者,其实就是自动送上门,等著被人利用。 

            皓恩心情很好地唱著“假如大家高兴你就拍拍手”洗完了澡,扭著秧歌爬到床上。 
            “传晖传晖,你看我的伤口完全长好了。”对传晖,他一向是报喜不报忧,有喜事,一定夸大一百倍立刻上报。 
            传晖伸出手,在皓恩的伤口附近轻轻触摸。 
            因为是枪伤,伤口不过铜钱大小,前两天拆了线,这时侯还能看得见圆圈状的线痕。 
            奶油白的肌肤上,这块红色的疤痕烙得传晖的视线生疼。 
            皓恩把传晖的手按到伤口上,“看,已经长好了。按一下,没事的。” 
            传晖小心地把手挪开,“表皮组织是愈合了,可里面的筋骨跟肌肉还得慢慢养。” 
            皓恩挥一挥胳膊,“传晖,你看我现在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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