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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恩赶紧认错,“我以后一定记得穿袜子!传晖你快放开我的脚。”
传晖知道自己拿着皓恩最着紧的地方了,微微一笑,“等你记得穿袜子了,我自然也就不用费这个神了。”
传晖脸上笑着,暗地里却在咬牙。
你这不听话的死小熊!
你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成天让我操心,我也得让你心疼心疼。否则,你永远学不会‘先照顾好自己再去管别人’这条准则。
我给你定的准则。
将皓恩的脚捂暖了,传晖找出袜子替他穿上,又督促他把衣服穿整齐了,才开始垂询他的饮食情况。
“还没有吃晚饭是不是?”
“我想等传晖一起吃晚饭,而且下午我有加餐。”
“加餐都吃的什么?”
“一杯奶茶……三块点心。”
“不是说好了饭后才可以吃点心。”
“是饭后呀,午饭后。”
“算了,“传晖无可奈何地挥挥手,“我让厨房把晚餐送上来。”
有传晖陪着,皓恩吃什么都觉得香。
“传晖,这种夹肉的馍好好吃。你也吃一个。”又问,“这是什么肉,切得跟纸一样薄,肉质好细。”
“是五香驴肉。”皓恩不习惯顿顿吃米饭,传晖叫厨房经常做些面点给他换花样。这主厨小顾还真的弄出许多新鲜花样。
“这个粉丝也好鲜,我盛一碗给传晖。”
传晖不得不给他提个醒,“这是鱼翅,别吃太多补过了头。”
这小顾也真是豪气,鸡汤炖鱼翅一弄弄一大盆,也难怪皓恩当成粉丝大快朵颐。
吃完饭,传晖把皓恩叫到书房。
传晖把移动存储插入电脑接口,“给你看点儿东西。”
皓恩面露兴奋之色,摩拳擦掌道,“是新出的游戏?”
“真人游戏。”
看完录影,皓恩瞪大眼睛,用手抓抓头发,“何三……是想摸……摸我的头?”
“你说呢?”
“这个,“皓恩觉得不能置信,“何三是同性恋?!……他对我有……企图……”
不对呀,他跟何三,怎么配得上盘?
除非,何三是弯的,想找个够强够壮的男人抱他。可是,不象啊。
皓恩只得充分发挥想象力,“有可能,何三喜欢传晖,他嫉妒我,所以,他伸出手,是想掐死我……”
传晖被他逗乐,“你是泡沫剧看多了,想出这么洒狗血的情节。”
皓恩也嘿嘿地笑,“我也只是猜测。”
传晖吁出一口气,缓缓说道,“何三是同性恋,我也是才知道。”
其实,不是传晖迟钝,与何三认识这么多年竟没有发现何三的真实性向。
何三是那种在人群中隐藏很深的隐型同性恋。这种人外表看起来与常人无异,也可以结婚生子。
何况,何三是自制力很强的人,他从不随便在外找伴,他的性向,自然也就不为人所知。
何家的男人,都有许多女人。这是他们证明自己能力的一种方式。
能养得起许多女人的男人,一定是够强健、有地位、能呼风唤雨的男人。
比如何三的父亲,光是在册的女人就有四个,膝下儿女一大堆。
何三从小跟母亲以及姐姐妹妹一起生活。父亲,每年能见上几面,买给他新奇的玩具和图书。按外面的说法,父亲一直偏宠他。他母亲又有手段,替他争取到父亲更多的注意。
何三知道父亲是具有绝对权威的父亲。父亲的儿子女儿有一大堆,父亲不可能对每个子女都付出同等的关爱。
毫无疑问,他在父亲跟前是最得宠的一个儿子,因为他的得宠,他为他的母亲、姐姐、妹妹争取到了较多的权益。
香港早就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而他的母亲,却被人称为”二夫人。”如果在古代,就是小老婆的意思。
对这种奇怪的家庭格局,何三隐隐有种自卑感。
何三一直很羡慕沈传晖。沈传晖的父母是在英国念过书的留学生,有学识、有风度、见闻广博。除了羡慕沈传晖有那样开明亲切的父母,何三还羡慕沈传晖有大哥。
他自己在澳门也有兄弟,彼此间却没有一点儿感情。
何三并不是天生就喜欢男人。他之所以会喜欢男人,是因为他觉得,要他象他父亲那样同时娶四、五个女人是件很可怕的事。
因为这个缘故,间接的,他从心理上对女人就亲近不起来。虽然他一直被认为是个很有女人缘的人。
后来,他到美国念书。在加洲,他认识了安德鲁。
他和安德鲁一起生活了三年,直到他被父亲召回澳门……
安德鲁最喜欢的颜色是蓝色和白色,安德鲁最喜欢的运动是网球,安德鲁最喜欢吃的甜点是苹果派……
和安德鲁一起住的时候,都是安德鲁整理房间、做饭……那时安德鲁自己开了诊所,很忙、很累。
安德鲁是个很专一的人,和他交往之后,安德鲁的心思,全放在了他一个人身上。
他没有想到,他和安德鲁会分开。
74
何三被父亲召回澳门,帮着父亲打理赌场的生意。每天,他都会跟安德鲁在电话里聊一会儿天。
没有安德鲁在身边,心里,空落落的,整个人就象一具机器,按着指令吃饭、睡觉、做事,没有喜悦,没有波澜,是一种钝钝的感觉。
唯一的安慰,是每天可以听到安德鲁的声音,听安德鲁讲他又医治了什么样的病人,那病人是如何怕痛。
安德鲁在电话那头说,“钧,我想你。”
何三觉得心痛,他忍着痛说,“我也想你。不如,你到澳门来开诊所。”
安德鲁是医生。在美国,安德鲁每天替病人看病,到了澳门,安德鲁还是给人看病。应该没什么分别。何家的赌场,却只能开在澳门。
何三没想到,安德鲁真的会为了他来到澳门。
到安德鲁真的来到澳门,何三才觉得,自己当初的提议实在是有些鲁莽。
澳门地方小,他与安德鲁的事,稍有不慎就会被人发觉。
经过设想考虑,安德鲁的诊所,开在了香港。
何三每周到香港与安德鲁团聚。
安德鲁抱怨聚得太少。安德鲁的诊所迁到香港后,病人较从前少了许多,闲来无事,安德鲁难免会多想。
何三与名媛淑女约会,安德鲁便一个人去酒吧喝酒,晚上带着一身酒气回来。
类似冲突,越来越频繁的上演。
何三知道,他与安德鲁,再回不到从前。
后来,安德鲁的诊所被砸。
安德鲁没有同何三打招呼,扔下一切回了美国。
何三追到美国,问安德鲁为什么不说一声就走人。
安德鲁苦笑,“是你母亲叫人砸了我的诊所,叫我滚回美国。”
何三哄劝,“跟我回去。诊所,就别开了。”
安德鲁的脸由白转青,声音已然变了调,“你是要把我当情妇养起来?”
何三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可话已经说出了口。而且,他心里,也真是那么想的。
他确实是想把安德鲁养在家里。安德鲁要什么,他都会想办法满足。
他没有劝回安德鲁。
隔久一点,他听说安德鲁有了别人。
他想,这样也好。
他跟安德鲁,已经成为过去了。
如果到现在安德鲁还开心地活着,他会认为,他跟安德鲁,只是不能在一起罢了。他没有错,安德鲁也没有错。
可是,安德鲁染上了艾滋……安德鲁是医生,最知道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安全。
事实上,回到美国后,安德鲁情绪很消沉,开始到外面找伴……
是他,灭绝了安德鲁的希望,让安德鲁一沉到底。而安德鲁的死,让他跌入了无底的深渊。
有时候,无能为力也是一种错。
说到底,还是安德鲁对他寄望过高。
又或者,是他对安德鲁,爱得不够。
爱得不够,其实,就是不爱。
人性是经不起剖析的,人性的自私、虚荣与残酷,有时连自己都会觉得担负不起。
当何三见到皓恩的时候,何三才知道,他爱的,原来是他所不能企及的。
永远不能走近,永远隔着距离。
他只是从监视器里看到皓恩在牌桌上的样子,已经怦然心动;在枪战现场,他看到皓恩用自己的身体替传晖挡枪,他的心里,翻涌着千百种滋味。
安德鲁死后,他的心,一直在黑暗中。
皓恩却是最明亮的一束光,穿透黑暗,直直地照进他的心,让他战栗,让他痛楚,也让他向往。
何三原以为,他对皓恩动心,只是他一个人的事。
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传晖会在自己的卧室里装监视器。
皓恩听完何三的旧事,想了一会儿,才回悟过来:“传晖是担心何三?”
皓恩心里有些委屈。何三对他有意图,传晖不担心他,倒担心何三。
传晖捏一捏皓恩的手,“我跟何三认识二十几年,象亲兄弟一样,我不想他不开心。”
皓恩转一下眼珠,“那,传晖希望我怎么做?”传晖,不会把他当作人情送给何三吧。
传晖摸摸他的头发,“我告诉你事情的前因后果,只是想让你心里有个数。”
皓恩见传晖没有要将他转让出去的意思,顿时放下心来,“要不,我去跟何三谈谈,谈开了,大家反而都轻松了。”
传晖摇一摇头,“何三是聪明人,他知道他自己在做什么。”由皓恩去跟何三说,把事情说破了只会让何三尴尬难过。
皓恩见传晖为了何三的事为难,心想,只要自己避开何三,日子久一点,事情自然就会淡下去。何三那样的人,绝不会象十六岁少女搞单恋浪费时间。
“那,从明天起,我跟传晖一起去公司。我可以在传晖的休息室里休息。”这样既可以避开何三,又可以跟传晖在一起。可谓是两全齐美。
传晖看了皓恩的伤口,觉得皓恩的建议可以考虑。
将皓恩一个人放在家里,他本来就不放心。再加上何三这一回事,他就更不放心将皓恩放在家里。
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
对传晖来讲,他所拥有的一切中,最贵重的,莫过于皓恩了。
既然如斯贵重,理当随身携带。
75
皓恩没想到半途杀出来的何三,竟有这样绝佳的用处。
今後对传晖有什麽要求,尽管拿何三做幌子好了。
谁教何三暗中窥视他。
做第三者,其实就是自动送上门,等著被人利用。
皓恩心情很好地唱著“假如大家高兴你就拍拍手”洗完了澡,扭著秧歌爬到床上。
“传晖传晖,你看我的伤口完全长好了。”对传晖,他一向是报喜不报忧,有喜事,一定夸大一百倍立刻上报。
传晖伸出手,在皓恩的伤口附近轻轻触摸。
因为是枪伤,伤口不过铜钱大小,前两天拆了线,这时侯还能看得见圆圈状的线痕。
奶油白的肌肤上,这块红色的疤痕烙得传晖的视线生疼。
皓恩把传晖的手按到伤口上,“看,已经长好了。按一下,没事的。”
传晖小心地把手挪开,“表皮组织是愈合了,可里面的筋骨跟肌肉还得慢慢养。”
皓恩挥一挥胳膊,“传晖,你看我现在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