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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和家长很有意见,老师自己委屈却又无可奈何……
这是典型的权力在校园的异化!
其实,权力“摆平”学校甚至教育主管部门的事情并不鲜见。
据报道:四川某县教育局在上报省级三好生名单时偷梁换柱,用公安局长、纪委副书记、农行副行长的孩子顶替了几个真正的三好生。现在人们对三好生保送制度意见很大,原因就在于此。
听我的朋友讲,他以前学校校长的儿子,连平时的学校运动会都不参加,但是高考的时候却成了国家二级运动员,被加了20分,如愿以偿地上了重点大学。
我一个当校长的朋友告诉我:每年招生季节是他们最难过的时候,今天是局长的条子、明天是县长的电话、后天是市长的口信……不答应吧,不行!答应吧,也不行!为了不得罪上级,自己干脆玩“失踪”,在承受不住压力的时候,也只能向金钱和权力低头。
作为领导尚且如此,作为普通的老师,答案当然更加清楚。我清楚记得十年之前,因为努力,自己在当时的环境中已小有名气。一次开学后,我所带的班级已经比平行班多了6个学生,有关系的学生还是要进我的班里。我火了,坚决不让插入我班,但是校长却说我必须接收,因为那是教育局领导的亲戚,但是由于过于单纯,不懂人情世故,所以我也顶得很硬。校长见我“不识抬举”便骂我,并且威胁说不听话就不要干了……
虽然我未被开除,但是最终那个学生还是进了我的班里,我也因此在学校乃至上级领导的影响中有了“刺头”的“美誉”。而且在以后的很多事情上,还因此事失去了许多应该属于自己的东西。
校园本是一方“净土”,但在权力的魔影下,教育公平正受到各种特权越来越多的侵蚀。
问题不仅在于学校要承受来自校园外部的各种权力的压力,事实上,在校园内部,也缺乏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使得权力得到了异化。
据《中国教工》杂志2004年第3期报道: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在河南,每三年进行一次“特级教师”评选。但是,这么些年评出的特级教师几乎全是教育界的当权者:校长、书记、教导主任,甚至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广大教师称这些“特级教师”为“特级领导”、“特级校长”。
这是河南的情况。在有的地方 “特级教师”的评选办法是:省教育厅将指标分给各市县教育局,各市县教育局将“特级教师”表格送给自己想给的人——多为校长、书记或者其他领导。领导们填好后,返给教育局,教育局报给上级等待批准。如果批准了,这些领导就变成了“特级教师”。广大教师几乎是不知道的,这么评出来的“特级教师” 显然很难叫人信服!
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不公开,缺乏透明度,群众不知情。其次,“特级教师”评选人治化。由于缺乏一套完善、具体的评选办法,使得这个评选随意性极大,似乎特级教师的帽子戴到谁的头上都合适。真有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说你不是你就不是,是也不是的味道!
当然,不是说校长不可以评选“特级教师”,如果校长在一线教学,又有突出的业绩,自然未尝不可参加竞评。但是这个过程要公正,机会要平等,广大教师也有自己不可侵犯的权利。上级教育部门,不能把“特级教师”指标当人情或者奖赏赐给校级领导们,校级领导也不能把“特级教师”称号截留下来戴在自己头上。这样的以行政职务之便顺手牵羊或者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做法均为以权谋私之举。
还有的学校,领导干部明明七八年都不上课了,却还是“骨干教师”,学校的大小领导成了学校的特殊阶层,在各个方面享受着一般教师所不能享受甚至想也想不到的待遇。
南方某市的一所中学,在进行校内“结构工资”分配时,学校领导与普通老师之间距离拉得过大,引起了老师们的不满,从而发生了老师集体罢监考的事件。
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他以前学校的校长常常把自己定位成学校的主人,把老师定位成奴才,要求老师像对待皇帝一样对待自己。如果哪位老师对他稍有不敬,他便会当众破口大骂。在学校评选优秀、先进的时候,也是按个人的好恶为之,结果不但引起了众怒,而且使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出现了大滑坡,最后这位校长也灰溜溜地下了台。
权力在校园的异化,不但使教育的公平受到各种特权越来越多的侵蚀,而且严重地影响了社会风气的好转,它在无形中教会了学生对权力的崇拜和许多不正当的东西。不仅如此,它还极大地挫伤了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这样久而久之就会使学校工作陷于瘫痪的边缘,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所以,从维护社会风气的角度,从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角度,从教育本身肩负的责任来看,都必须抵制权力在校园的异化。
《反思中国教育》 新时代需要怎样的学校管理学校该不该烧掉学生的模拟试卷
[资料]某市的朋友打电话告诉了我这样的事情:他的孩子小学毕业要参加升中学考试,因部分模拟试卷被保存在课任老师那里,他让孩子向老师把试卷要回,好把试卷中出错的地方再复习一下。但是老师不给,说是学校自己出的题目,怕试卷拿回家后,传到别的学校。不得已,他自己给孩子的老师打电话,再三保证绝不外传。在他的请求下,老师答应了,但说试卷都保存在校长室里,要找校长才能拿出。于是,他去找校长,但得到的答复是,学校已经把那些模拟试卷烧掉了。他很恼火,当场批评了学校的行为……
事情尽管不大,也不见得有多么普遍,但它却是一件值得深思的事件!
作为学校,为什么不让孩子将模拟试卷带回家,而是统一保存在校长室里?在未经过学生和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学校是否有权烧掉学生的模拟试卷?学校的行为与其作为育人单位的身份是否相符?这些问题是我们作为教育者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学校的行为是错误的。
首先,学校怕自己学校出的题目被学生带回家而外传,本身就是一种极端自私、狭隘的做法。学校的行为,不光不利于学生的复习,对学生的学习造成不利影响。更重要的是,其自私、狭隘的认识,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深深的烙印,很可能使他们因此变得自私、狭隘。而这与我们的教育目的是相违背的!
其次,学校在未经过学生和家长同意的情况下,烧掉学生的模拟试卷,表面上看是为了保护自己学校的知识产权,但实质上却侵犯了学生的知识产权。学校不明白,当自己出的试卷,一旦经过考试,写上了学生的名字和分数之后,这张试卷就已经成了学生的知识产权,学校拥有的不过是试题本身,而不是这张试卷。所以,学校的做法是明显的侵权行为。
那么,学校为什么这么做呢?
原因很简单,第一是出于狭隘的目的,为了所谓的防止外传,而做出了与其教育身份不相吻合的行为。第二是由于学校领导和老师本身不知法、不懂法,为了保护自己学校的知识产权,却做出了侵犯学生知识产权的愚蠢事情。
发生这样的事情绝不是偶然的,它是现在愈演愈烈的应试竞争所致,也是教育者本身缺乏教育目光和博大胸怀所致。这件事情算不上什么大事,但我们可以通过这样的小事反思我们的教育观念和教育行为!面对激烈的升学竞争和天真无邪的孩子,我们怎样做才符合教育的本质?这就是我要写这篇文章的目的。
《反思中国教育》 新时代需要怎样的学校管理“丑孩子”能不能入学
[资料]据《江南时报》2004年5月27日报道:今年7周岁的深圳市福利中心孤儿福登,只因颌面部发育不全,面部两侧有些凹陷,被户口所在地小学拒绝接收。学校拒绝小福登的理由是担心他的长相会把别的孩子吓跑,学生家长会有意见,会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
现在,许多单位和部门在进行员工招聘(比如酒店、商场的服务员,公关部门的小姐,形象大使等)时,都有身高、相貌等要求,这是很正常的。但因为“丑”而被拒入学,则是前所未闻的!
这所小学的做法虽属个别现象,但是这种现象折射出的问题有两个方面。
第一是,某些教育工作者不学法,不懂法,办事只凭主观臆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也就说,能否入学,只有年龄限制,并无“美、丑” 限制。这所小学的做法,显然违犯了国家有关法律,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外国是要吃官司的。
第二是,某些教育工作者素质低下,以貌取人、缺乏爱心。
且不说福登小朋友还没进校,同学、家长是不是真有意见?他的长相是否真的会把别的孩子吓跑?学校的正常教学会不会真的被影响? 这些都还是个未知数。即使有,学校也该作出合理的解释! 学校也该教育其他学生和家长!让他们知法、懂法。让他们知道丑孩子也是人,也应该有接受教育的权利。让他们通过接纳小福来接纳那些在生理、心理上有缺陷而需要同情关爱的人。遗憾的是这所小学放弃了这样一个很好的教育机会,而且做出了一个最为愚蠢、最具有爆炸性新闻价值的错误决定——拒绝小福登入学。
福登小朋友是个孤儿,是个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他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没有爷爷奶奶、姥爷姥姥。他甚至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知道。他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福利院的叔叔阿姨照顾外,比起同龄孩子得到的爱简直太少了!我们无法知道他是否因为“丑”而被自己的父母丢弃?现在如果学校还因为“丑”而剥夺他受教育的权利的话,福登小朋友也确实太悲惨了!
有一首歌唱得好“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福登小朋友是个孤儿,更加需要全社会的同情和帮助,更加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照顾。
学校是个教育单位,“爱的教育”是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学校仅仅因为“丑”而拒绝小福登入学,剥夺他受教育的权利的话,很难让人相信这样的学校是怎样教育孩子的,由这样的学校培养出来的孩子是否有健全的人格?是否有博大的胸怀?
人有丑俊之分,但是相貌是先天的,是爹妈给的。如果仅仅因为长相丑陋而被拒入学,于法于理都不通 。
我喜欢听新闻,但因“丑”不让入学的新闻永远也不愿意再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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