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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囊全集(全)_1-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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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乘,不立文字,四十二章,后增添至五千四十八卷而犹未已。故致用虽贵乎神明,往迹何妨乎多识?兹补或亦海内明哲之所不弃,不止塞嗜痂者之请而已也。书成,值余将赴闽中,而社友德仲氏以送余,故同至松陵。德仲先行余《指月》、《衡库》诸书,盖嗜痂之尤者,因述是语为叙而之。 

 



上智部总序



   

 

  【原文】



  冯子曰:智无常局,以恰肖其局者为上。故愚夫或现其一得,而晓人反失诸千虑。何则?上智无心而合,非千虑所臻也。人取小,我取大;人视近,我视远;人动而愈纷,我静而自正;人束手无策,我游刃有余。夫是故,难事遇之而皆易,巨事遇之而皆细;其斡旋入于无声臭之微,而其举动出人意想思索之外;或先忤而后合,或似逆而实顺;方其闲闲,豪杰所疑,迄乎断断, 圣人不易。呜呼!智若此,岂非上哉!上智不可学,意者法上而得中乎?抑语云“下下人有上上智”,庶几有触而现焉?余条列其概,稍分四则,曰“见大”、曰“远犹”、曰“通简”、曰“迎刃”,而统名之曰“上智”。



  【译文】



  冯梦龙说:真正的智慧并非有一套固定不变的原则可依循,而是对应着不同的现实难局,有恰如其分的不同对策。所以愚昧的人,偶而也会出现深具智慧的反应;倒是聪明的人往往因为太紧守着某些原则,遂做出错误的判断来。



  因此,真正的大智慧其实是“无心”的,不会被既有的原则、经验和思考方式所拘限,所以能充分灵活、充分弹性的深入变动诡谲的难局里,洞见常人所不能见的问题核心,察知常人所不能知的长远发展,而其拟定的对策,也往往出乎常人的想像,甚至乍看起来是违反常识的,惟有等到问题完全解决,才能看清这样深远通透的智慧来。



  这样不拘原则的上上智慧,虽是不可学,然而多知道一些这类的智慧事迹, 却也能有效增加我们应对问题的能力。



  又:一些不见得聪明的人偶而出现的上上智慧,也往往对我们有启发和触类旁通的效果,因此,我特地把这些我所知的智慧实录条列出来,分为四卷,分别是“见大”、“远犹”、“通简”、“迎刃”,而总其名为“上智”。 

 



见大卷一



   

 

  【原文】 一操一纵,度越意表。寻常所惊,豪杰所了。集“见大”。



  【译文】 一操一纵,往往在预料之外,这是平凡的人最害怕碰上,豪杰之士却最能拿捏分寸的地方。



  1、太公 孔子



  【原文】



  太公望封于齐。齐有华士者,义不臣天子,不友诸侯,人称其贤。 太公使人召之三,不至;命诛之。周公曰:“此人齐之高士,奈何诛之?”太公曰:“夫不臣天子,不友诸侯,望犹得臣而友之乎?望不得臣而友之,是弃民也;召之三不至,是逆民也。而旌之以为教首,使一国效之,望谁与为君乎?”



  [冯述评]



  齐所以无惰民,所以终不为弱国。韩非《五蠹》之论本此。



  少正卯与孔子同时。孔子之门人三盈三虚。孔子为大司寇,戮之于两观之下。子贡进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夫子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僻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此,则不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以不诛也。”



  [冯述评]



  小人无过人之才,则不足以乱国。然使小人有才而肯受君子之驾驭,则又未尝无济于国,而君子亦必不概摈之矣。少正卯能煽惑孔门之弟子,直欲掩孔子而上之,可与同朝共事乎?孔子狠下手,不但为一时辩言乱政故,盖为后世以学术杀人者立防。



  华士虚名而无用,少正卯似有大用而实不可用。壬人佥士,凡明主能诛之;闻人高士,非大圣人不知其当诛也。唐萧瑶好奉佛,太宗令出家。玄宗开元六年,河南参军郑铣阳、丞郭仙舟投匦献诗。敕曰:“观其文理,乃崇道教,于时用不切事情,宜各从所好。”罢官度为道士。此等作用,亦与圣人暗合。如使佞佛者尽令出家,谄道者即为道士,则士大夫攻乎异端者息矣。



  【译文】



  太公望(姓吕名尚,为周文王师)封于齐,齐国有一个名叫华士的人,他认为不臣服于天子,不结交诸侯是正当的事,人们都称赞他很贤明。太公望派人请他三次都不肯到,就命人杀了他。周公(姓姬名旦,周武王之弟,辅佐成王为政)问说:“他是齐国的一位高士,怎么杀了他呢?”太公望说:“不臣服天子,不结交诸侯的人,我太公望还能将他臣服、与之结交吗?凡国君无法臣服、不得结交的人,就是上天要遗弃的人。召他三次而不来,则是叛逆之民。如果表扬他,使他成为全国民众效法的对象,那要我这个当国君的何用?”



  [冯评译文]



  齐国因此没有懒惰的人。始终不沦为弱小国家。韩非(战国时代韩国的公子,口吃不能言谈,善于著书。著有《韩非子》)《五蠹》的学说就是以此为本。



  孔子的学生曾受少正卯(春秋时鲁大夫)言论的诱惑,数度离开学堂,使学堂由满座成为空虚。孔子做大司寇(掌管刑狱的官)的时候,就判处少正卯死刑,在宫门外杀了他。子贡(姓端木名赐,孔子的学生)向孔子进言道: “少正卯是鲁国的名人,老师您杀了他,会不会不恰当啊?”



  孔子说:“人有五种罪恶,而盗窃比较起来还稍好一点:第一种是心思通达而阴险,第二种是行为乖僻而固执不改,第三种是言辞虚伪而能动人心,第四种是记取非义、多而广博,第五种是顺应错误而认为理所当然。[画尽奸雄的隐密]一般人要是有这五种罪恶之一,就不免被君子所杀;而少正卯同时具备五种恶行,正是小人中的奸雄,不可不杀。”



  [冯评译文]



  小人没有过人的才能。就不足以乱国。假使有才能的小人肯受君子指挥,未尝对国家没有好处,而君子也不应一概摒弃他们。可是少正卯煽动迷惑孔子的弟子,几乎要压过孔子,还能和他同朝共事吗?孔子狠心下手,不只是为了阻止当时以口才便捷扰乱政局的状况,也为后世以学术的原因杀人树立了榜样。



  夸夸其谈的人徒具虚名而无实用;少正卯则好像很有用、实际上不可用。徒有口才而心术不正的小人,贤明的君主就是应该杀了他。名人隐士,只有大圣人才能认识到其该杀的理由。唐朝萧瑶痴迷于拜佛,太宗命令他出家。玄宗开元六年,河南参军(官名,参谋军务,唐代兼管一郡军务)郑铣阳、丞郭仙舟献诗陈情,玄宗下诏:“看诗中的意思是在推崇道教。这种思想不切合时代的要求,当依其个人的喜好,免去官职做道士吧!”这种做法和圣人的行事正相吻合。假使痴迷佛、道的人都让他们出家做和尚道士,那么士大夫以邪说异端攻击正道的事情就可以平息了。



  2、诸葛亮



  【原文】



  有言诸葛丞相惜赦者。亮答曰:“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故匡衡、吴汉不愿为赦。先帝亦言:吾周旋陈元方、郑康成间,每见启告,治乱之道悉矣,曾不及赦也。若刘景升父子岁岁赦宥,何益于治乎?”及费祎为政,始事姑息,蜀遂以削。



  [冯述评]



  子产谓子太叔曰:“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



  太叔为政,不忍猛而宽。于是郑国多盗,太叔悔之。



  仲尼曰:“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



  商君刑及弃灰,过于猛者也;梁武见死刑辄涕泣而纵之,过于宽者也。



  《论语》赦小过,《春秋》讥肆大眚。合之,得政之和矣。



  【译文】



  有人批评诸葛亮(三国时代蜀国宰相,字孔明,隐居隆中,人称卧龙,刘备三访始获见,后佐刘备建国于蜀,与东吴、魏鼎足而立,拜为丞相,封武乡侯)吝于宽赦他人的罪行。诸葛亮回答说:“治理天下应本着公正、仁德之心,不该随意施舍不恰当的恩惠。所以匡衡(汉朝人,累官至丞相,封乐安侯)、吴汉(东汉人,字子颜,封度平侯)治国就不认为无故赦罪是件好事。先帝(指刘备,三国蜀汉政权建立者)也曾说过:我曾与陈元方(名纪,东汉?颍川人)、郑康成(名玄,东汉大儒,生平著述甚多)交往,从他们的言谈中,可洞悉天下兴衰治乱的道理,但他们从没谈及赦罪也是治国之道;又如刘景升父子(即刘表、刘琮。东汉献帝时刘表任荆州刺史,刘表死后,刘琮投降曹操)年年都大赦人犯,但对治理国家又有什么好处呢?”



  后来费祎(三国蜀人,与董允齐名,累官至尚书令,封成乡侯)主政,采用姑息宽赦的策略,西蜀的国势因此削弱不振。



  [冯评译文]



  子产(名公孙侨,春秋郑国人,时晋楚争霸,郑处两强之间,子产周旋其间,卑亢得宜,保持无事)对太叔(即子太叔,名游吉,春秋郑国人,继子产为政,能宽不能猛,郑国多盗)说:“只有最具仁德的人,才能用宽容的律法来治理人民;次一等的就只能用严厉的方法了。猛烈的大火,人看了就害怕,因此很少人被烧死;平静的溪流,人们喜欢接近嬉戏,却往往被淹死。所以用宽容的方法治国比较困难。”



  后来太叔治理国家,不忍用严厉的方法,于是郑国盗匪猖獗,太叔非常后悔。



  孔子说:“行政过于宽容,百姓就容易轻慢,这时就要用严厉的律法来纠正他们;过于严厉,百姓又可能变得凶残,就要用宽大的政令来感化他们。用宽容来调和凶残,用严厉来调和轻慢,才能做到人事通达,政风和谐。”



  商鞅(战国卫国人,佐秦孝公变法,使秦富强)对弃灰于道的人也处以黥刑(古代肉刑之一,在面上刺字后用墨染黑,又称墨刑),这样就太过严苛了。”



  梁武帝(萧衍,长于文学、书法,迷信佛教)看见执行死刑,往往流着泪释放他们,这样又太过宽容。



  《论语》有“宽赦小过错”之说,《春秋》曾讥刺放纵有大过错的人,二者只有调和得宜,才能求得政事的和谐。



  3、汉光武帝



  【原文】



  刘秀为大司马时,舍中儿犯法,军市令祭遵格杀之。秀怒,命取遵,主簿陈副谏曰:“明公常欲众军整齐,遵奉法不避,是教令所行,奈何罪之?”秀悦,乃以为刺奸将军,谓诸将曰:“当避祭遵。吾舍中儿犯法尚杀之,必不私诸将也!”



  [冯述评]



  罚必则令行,令行则主尊,世祖所以能定四方之难也。



  【译文】



  汉光武帝刘秀(打败篡汉的王莽,即帝位,是为世祖)做大司马(管理军事的最高长官)的时候,有一回官府中的僮仆犯法,军市令(军中交易场所的主管)祭遵(颍川颍阳人,封颍阳侯,云台二十八将之一)下令杀了他,刘秀很生气,命令部下收押祭遵。当时,主簿(掌管官府文书帐簿的官员)陈副规劝道:“大人一向希望军中士兵行动整齐划一,纪律严明。现在祭遵依法办事,正是推广军令的表现啊!”



  刘秀听了很高兴,不但赦免祭遵,而且让他担任刺奸将军。又对所有的将士们说:“你们要多防备祭遵喔!我府中的僮仆犯法,尚且被他所杀,可见他一定是个公正无私的人。”



  [冯评译文]



  赏罚分明,军令才能够推行;军令畅行无阻,主上自然受到尊重。刘秀正因为如此才能平定四方的战乱。



  4、孔子



  【原文】



  孔子行游,马逸食稼,野人怒,絷其马。子贡往说之,卑词而不得。孔子曰:“夫以人之所不能听说人,譬以太牢享野兽,以《九韶》乐飞鸟也!”乃使马圉往,谓野人曰:“子不耕于东海,予不游西海也,吾马安得不犯子之稼?”野人大喜,解马而予之。



  [冯述评]



  人各以类相通。述《诗》《书》于野人之前,此腐儒之所以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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