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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前世今生,新居入伙通常得跟邻居打个招呼表示友好。毕竟大家生活在同一座院子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俗话还说过远亲不如近邻。不过,凭她现在的本事,近邻不近邻的都无所谓了吧?
虽说她是入世,得遵从人间的法则生存,但万一遇上一户难相处的人家岂非白费心思?何况对方家里还有一名重症病患,治了几年都没治好,想必心情很不好,心情一不好,脾气就肯定更加不好了,还是算了吧,何必扰人呢。
梅十三在给自己编了多个偷懒不上门拜访邻居的借口,思虑间,她已缓步来到古家草庐的院门前。轻轻推开院门,吱呀一声,立刻引起住在西厢的那户人家的注意。对方动作迅速地刷一声打开木门,一个被屋内的灯光照亮拉长的影子蹿了出来,像一座铁塔般堵在梅十三的跟前。
见自己被挡住去路,梅十三抬眼,一名壮实高大的青年男子站在自己跟前。对方虽然背着光,但梅十三眼力清明,他的样貌表情仍然看得很清晰。
青年男子一身简朴干净的布衣,脸部轮廓方正分明,浓密的双眉紧紧皱起,仿佛很不满这时候还有人来院子,打扰了他们的清静。
如果她没估量错误的话,此人还是个练过内功的练家子。不知为何,他硬是将一身浑厚的内力真气生生压住了,自封了身上的经脉,令自己像个普通的庄稼汉子。
梅十三脸色有点难看,听说这座院子只住了那位重症病患一家!有高手护卫在侧,哪怕他穿得像乞丐也绝非寻常人家。她这是踩了什么狗屎运?这种人隐姓埋名在此落脚,麻烦铁定不少。命运就像女人的大姨妈,来去由它说了算。他们在这儿住了五年没事,说不定她一住就有事了~。
话说,她是不是该换个地方住呢?这样对双方都好~
“贵客请止步,古小神医住在后院,您请移步院旁小道前行。”年青男子朝她背着的古琴瞄了几眼,极力保持平和的语气道。他的神经绷得紧紧的,表情略显戒备与不悦。
真没礼貌!连问都不问便撵她出院子,还得绕道而行?!想得美~
梅十三扯动下嘴角,表示她在笑,再微微颔首,“多谢指点!在下并非找神医,而是古家的租客,”指指旁边的东厢房,“晌午收拾东西晚了些,故而延到这个时辰才搬来,打扰各位了,请海涵。”
朝他拱拱手,不理对方微僵的表情,径自进入自己的屋子。古家族伯已经将钥匙给了她,于是她轻松打开了屋门,然后呯然关上,将某些人各种思疑忧虑的目光阻隔在屋门之外。
她很有礼貌的!虽然对方的下人无礼,但她心胸广阔,不爱与人计较。她决定了,暂时就住在这儿吧!至于邻居,这种身上长满尖刺的邻居,不结识也罢!真当自己是根葱了。万一出事,那也是他们的事,凭她的能耐,再大的火也烧不着她。
关了门,梅十三耳尖地听到,那青年男子在外边静立片刻,才转身进了隔壁另一间屋子。他进去后,嘴里虽似简单向家人介绍她的来由,可他的,不,应该是他们的手指却在不停划动。如果她所料不差,那些人是在用手指点水在桌上沟通。
言行这般谨慎,看来这户人家来头不小。
不过,那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她身世敏感,对方来历神秘,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各自安宁便是了。
如此一想,梅十三顿时整个人轻松了许多。放下用棉布套着的古琴与简单的行囊,才发现如今天色已晚,室内一片黑暗。
她在黑暗中扫了室内一眼,点燃一盏青铜油灯。昏暖的灯光下,她忽而一拍脑袋,糟糕,忘了买日用品!这间屋子空荡荡的,虽有床有桌有凳,但床上用品、洗漱用的铜盆铜境等还需租客自理。
没办法,现在这个时辰,除了酒肆等场所,其余店铺都已经关门了。
所幸她不需要吃东西,更不必每天洗澡什么的,梅十三随便收拾了下,便端坐在床上静坐调息,草草地在屋里过了一夜。
只是苦了对面的人家,某些人可是整整一宿没合过眼,一直暗中提防盯着她直至天色大亮。
第二天,梅十三起个大早,去大街上买了些日常用品。这些日用品不重,但数量多,她一文弱青年总不能将一座小山般的日用品搬回来,如此高调的行为简直是作死不解释!
于是,她只好雇了一辆牛车帮忙将东西送回院门前。将日用品放在地上,付了雇车的钱,她左手抱起棉被等物,右手提着一大木盒碗筷等,再用脚灵巧挑开竹院门。
刚进院门,迎面看见一位陌生的年青书生站在院子里,他神情专注,左手提着个木桶,右手拿着木勺给一株株杏树浇着水。此子面容俊秀清朗,头带方巾,身穿一件斜襟淡蓝儒袍,腰间系着一条普通的腰带,年约十七八岁的样子。
听见院门的动静,他朝这边抬头望了一眼,见到满载而归的梅十三,他先是一愣,随即恍然放下手中的长柄木勺,一脸“我知道你是谁”的神情向她走来。
“你就是新来的租客林方林公子吧?在下古帘。”他朝梅十三拱手道,一身清朗大方的书生之气,脸上笑意盈盈的,甚是叫人如沐春风。
第三十三回
更新时间2014…12…8 19:30:47 字数:2203
林方?哦,差点忘了林方是她假户籍上的化名。
回过神的梅十三拱手回礼,并淡笑道:“古公子有礼,在下正是林方,昨日你不在,所以赁金交给古老伯代为转交,不知古公子可有收到?”
“无妨无妨,在下所有的产业、财帛之物皆由大伯掌管,林公子不必放在心上。”
梅十三:……古哥,你好大方!
全部家当给人家一手掌握,这样真的没问题吗?都说古代的书生清高,一向视钱财如粪土,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古帘见她几乎被物件给埋了,连忙伸手接过装着碗筷的大木盒,仍不忘回头对她说,“对了,林公子,你还没见过住在西厢的林伯他们一家吧?说来真是有缘,你们同姓呢。”
“多谢多谢,不必了,我提得动……”见他提得吃力,梅十三随口哦了声,忙推辞房东欲帮忙的好意,伸手想接回木盒。还别说,那一木盒里全是瓷碗碟筷,分量挺沉的,他一文弱书生提着的确够呛。
古帘执拗地抢过木盒,双手一沉,差点没提稳了。即便如此,他膝盖微弯,甩开八字脚一边吃力地蹭蹭往屋里走,一边唠叨,“客气什么,出门在外靠的就是朋友。哎哟,还真不轻!”
梅十三瞥他一眼,她还以为神医应该是一身孤高清雅,一副世外高人模样的呢!没想到传说中的古小神医原来是个话痨,跟平常人没什么两样。
“昨天回来的太晚,没来得及认识。”见他坚持,梅十三没办法,只好看着他像只螃蟹般横着蹭到她屋前。由于古帘的话唠,初次见面的宾主二人出奇地相谈融洽。
梅十三腾出手打开房门,“先把东西放那儿吧,待会儿我慢慢收拾。”
“不用怎么收拾,直接将碗筷等物放在厨房便可,那儿有给你们分配好的橱柜。哦对了,林兄平时自己下厨?”古小神医特别的健谈,不待梅十三回答,他又再次双手提起木盒嘿哟嘿哟地掉头出了门口,蹭蹭蹭地去了厨房摆放好,然后再去院子门口帮忙提一些桶啊盆啊进来,一鼓作气全搬完了。
待他再回到梅十三屋里时,乐于助人的他微微气喘继续冲着梅十三唠叨。不愧是大夫,懂得缓气调整呼吸。
面对如此热情关切房客的房东,梅十三有些吃不消,说实话,她不想下厨,但又不能明说。还好,年轻的师哥房东紧接着一句话立马打消了她的压力。
“如果林兄哪天没空,可跟小弟说一声,我在长春堂搭伙,多加一人也无妨。”
梅十三一听,脸上淡淡的表情终于出现一丝裂痕,真心地笑了。
“好。”真是瞌睡有人递枕头!
她本来就没打算煮饭,那些碗筷只是用来掩人耳目的,她正愁着每天都要烧火煮饭太麻烦呢。如果跟人搭伙,她只需偶尔去露露脸吃一顿两顿,日后即便不下厨也没人会觉得她怪异,谁有闲情管她是自己下厨还是搭伙呢,吃饱了撑的~。
“对了,林兄,古帘今年十八,不知林兄……”
“虚度十七。”
“啊,比我小一岁,那在下就托大自认为兄,叫你一声兄弟了!林兄弟,为了迎接新房客,今晚为兄给兄弟设宴庆贺入住,顺便与林伯他们一家相识相识,如何?”
古帘绝对是个敦亲睦邻的好房东,一番自来熟认了个兄弟后,开始爽快地当起东道主的角色来。
“今晚?真是不巧,小弟昨天已经应征府衙的更夫一职,今晚前去报到。不过,古兄的一番好意,小弟心领了,改天吧,改天。”
如此一来,热情好客的年轻房东没办法,与她约好待沐休之时再聚后,抱着万分的遗憾回后院继续研读医经去了。
而梅十三略收拾收拾房间,然后又去厨房考察了一番,熟悉环境后便回房歇息去了。这是外人眼里看到的情形,至于关了门之后,不管她是打坐还是睡觉,便无人知晓了。
今世身为修真之人,尘世的一切荣华富贵皆不是她渴望与追求的。她早晚得回天剑宗,那儿可是用实力说话的地方,不容轻忽。
到了晚上戌时,梅十三准时去衙门报到,跟着一位老人家,也就是前任更夫一起熟悉工作流程。到了第二天晚上,便只有梅十三自己一人上班了。
从此,梅十三便成了安城的一名最年轻的更夫,开始有规律的平凡生活。
每天只要打了五更便下班,也就是凌晨三点钟,那时候,一般的人家已经起床准备忙活。平时,如果梅十三想自己弄几道菜尝尝,便找个地方等到寅时(清晨五点)。因为在那个时辰,各行各业的人们多半已经出来摆摊,包括菜农。
她去市场买了菜回去煮饭,一饱口福之后,她剩下的时间便是修炼。在她心里,除了霄山的天剑宗,别处皆是异国他乡,而她,只是一个过客……
前世做梦都想当公务员,今生终于圆梦了!
不管在哪个时空,公务员的待遇总是比普通的工作强上百倍!这不,她才上班四天,便迎来一个休沐日。
下了班,梅十三披星戴月在回家的路上,瞧瞧四下无人,于是率性地在路边静坐了一个时辰,顿时精神倍儿爽。回到古家草庐时,已经是清晨的五点多。
难得的是,当了四天的邻居,她今天终于与坊间传说中的重症病患相遇了!她只见过那位壮实的农家汉子,也就是初来报到的第一天晚上遇见的那位青年男子。其他成员一直没机会见,包括他们的家长,那位古帘口中的林伯她也没见过。
吱呀一声,她还没走到院门,便听到院门被推开的声音,紧跟着,一位年近三十的妇人,扶着一位白皙的少年缓缓走了出来。
“别急,海儿,小心脚下的石子……”两人很小心地走着,一时没留意院门的身影,结果等到了门口时,刚巧与梅十三撞个正着。
一向早起的两人没料到这时辰会遇见她,不禁同时愣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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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回
更新时间2014…12…9 20:17:30 字数:2178
随即,妇人回过神来,笑容可掬地上前给梅十三行礼问个早安。妇人衣着简陋,头上只用一条浅灰头巾盘着发髻,身穿一件淡蓝的中袖棉布褙子,里穿一件淡灰的布裙,一副农家妇人的打扮。
而她旁边的一脸惨白的少年,梅十三瞟他一眼,忽然觉得瞧着他有些眼熟,不禁多瞧了几眼。可她努力想了想,真没想起什么时候见过他。也许是她小时候下山曾有过一面之缘?
她绞尽脑汁,硬是想不起来,只好作罢,如今的她不再是事事执着的人。
再说那少年,他样貌俊秀,可惜那通身的病态令他面目无神,就像那明朗的太阳被蒙上了一层薄灰似的,显得黯淡无光。他同样穿着一身粗布衣衫,虽然衣着简朴,但他五官长得好看,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落难的贵族公子哥儿。
不过,此子性格不太好,与梅十三迎面撞上,先是孤傲冷地横她一眼,然后摆出一副我什么都没看见的样子扭过脸去。
见识过他家某成员的不友善态度,这小子会傲慢无礼也就不足为奇了。正好,她顺势对他视而不见。
这是古代,一个重男轻女的时代。即使是农家,被当祖宗般宠着供着的男孩犹如过江之鲫。何况他貌似病得不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