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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君劫-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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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是啊!要是他们知道,一早就跑了,说不定还会带一大群帮手来,到时候师傅这山洞就保不住了。”炎火回道。

“懒的跟你说,呵呵!让我来看看他们身上有什么灵器和宝贝。”狐白奸笑道,他对宝贝最感兴趣。狐白狡猾地又说:“师弟,先说好,灵器之类的东西都归你,可金银宝贝之类的东西都归我。”

“为什么?人都是我杀的。”炎火可不愿意。“灵器归我?谁不知道灵器只要是滴血认了主,就不能要了,他人想要,除非灵器原来的主人解除灵器上的禁制,呵呵!想骗我。”

也不知道是不是跟狐狸师兄相处久了。这种吃亏不占便宜的事,炎火也分得清楚。

“什么人都是你杀的,要不是我在后面,那样假装两句,你能那么容易擒下他嘛!再说,你叫我什么,叫我师兄,尊老爱幼,你懂不懂,真是的!”狐白大声狡辩道。

“是!你是师兄!那以后再遇到什么敌人之类,小师弟我一定也给师兄留上那么几个敌人,呵呵!谁叫你是我师兄呢!”炎火也奸笑道。

“好了!怕了你了,灵器归你,金银宝贝我们每人一半,以后都怎么分。行了吧?”说到遇敌,狐白又没有了低气。狐白心中骂道:“也不知道是谁教他的,我这个蠢师弟是越来越精明,越来越俗气了。”

“一切听师兄的。”炎火满意地说。其实炎火也并不是真的想要那金银宝贝,只是想和狐白赌气而已。

狐白细细的把江虎翻了一遍,结果什么也没有。

失望!

于是,他又开始翻林风的尸体。

“哈哈!师弟,你看我找到了什么。”狐白兴高采烈地喊道,他从林风尸体上拿出一个巴掌大小的绣花锦袋来。

“师兄,什么东西?”炎火见狐白如此高兴,那袋子肯定是好东西。

“哈哈!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此袋叫做‘乾坤袋’,它的功用和你的那个空间戒指一样,只是它的材质不一样,空间储物的能力小得多。它一般是初级修真者用的东西。我以前只是听说过,没有想到在这片大陆上也有这种东西。哈哈!它还有一个好处,它不用滴血认主,我也可以用哈!”狐白神采奕奕地说道。

“是嘛!那就要恭喜师兄了。”炎火抿嘴笑道,心却想:“终于不用我的戒指给他装酒肉了。可喜。”

“让我来看看,袋子里面有些什么。”狐白按耐住兴奋,一件件的东西从乾坤袋里面掏出来。

两把已经认主的下品飞剑,数百个瓶瓶罐罐,几百本药书.....每掏一件,狐白就失望一次,就在袋子马上要掏完,狐白快要绝望的时候,十几颗晶莹剔透,光泽各异的石头被狐白从袋子里倒了出来。

见到这些石头,狐白绝望的眼睛马上放出了贪婪的光彩。“哦!!!”狐白激动地捧起彩石细细观看之后,他高兴地跳了起来,口中大呼道:“是元灵石!是元灵石!哈哈!”

“元灵石!?”炎火从来没有听过这种石头。“师兄!喂!师兄!什么是元灵石?”

“哦!师弟,你不知道,元灵石可是修真界的宝贝啊!一颗下品元灵石相当于一千两白银,一颗中品元灵石等于一百颗下品元灵石,一颗上品元灵石等于一百颗中品元灵石,而一颗极品元灵石等于一百颗上品元灵石。这里虽然没有极品元灵石,但却有一颗上品元灵石,三颗中品元灵石和十颗下品元灵石。哈哈!”狐白狂笑道。

“那也没有多少钱啊!”炎火无趣地道。

“错!元灵石的价值不光是用钱来衡量的,我为什么说元灵石是修真界的宝贝,因为元灵石不光可以用作修炼灵器之用,更关键的是元灵石可以用来直接补充修真者的真力,比方说,当你真力耗竭的时候,只要有元灵石在手,你的真力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从元灵石上面得到补充。元灵石还不分界限,不论是修真,修妖,修什么的,都可以用。哈哈!你说元灵石是不是好东西。”

“难怪我感觉这几颗石头上的灵气异常,原来是这么回事。呵呵!师兄!”炎火奸笑地望着狐白。

“师弟,你可不要乱来,说好了一人一半的。”看见炎火的模样,狐白一下子惧怕起来,说不出的紧张。“我们可是师兄弟。”

狐白的反常,炎火不解。“师兄,你怕什么,我又没说不一人一半。”炎火笑。

“唉!你吓死我了。我听师傅说过,因为元灵石的宝贵,修真者之间为了一颗好的元灵石,可能会变得六情不认。我还以为你刚才...”狐白解释道,难得他还叫了重阳子一声师傅。

“我炎火是那种人吗?你要是喜欢都给你!”炎火怒道。在炎火心中一切都没有人命重要,一切都没有亲人的命重要。狐白如此看他,叫炎火如何不生气。

“呵呵!是师兄不对,好了好了,照先说好的,元灵石一人一半,你要是不要,师兄就全要了。”

“谁说不要,拿来。”炎火伸手要道,他也不会放过这么好的东西。

元灵石两人一分,一人七颗,炎火拿了那唯一的上品元灵石,因为狐白多了个乾坤袋嘛!剩下的其他东西都是垃圾,两人也懒得理。

“师弟,下一步,你准备做什么?出去?还是继续留在这里修练?”狐白问道。他其实是想出去,可不好明说,他现在可不敢命令这个师弟。仿佛他狐白才是师弟。

炎火想了一会儿,道:“我想是应该出去了,修练的进度也就这样了。我想先去柳家看看。然后再去龙山,四君已经被我杀了两个,剩下的两个应该也简单。只是不知道他们师傅的实力如何,如果能杀那两个修真者最好,如果不能,我逃走应该没有问题。到时候,我俩就离开这片大陆,去东南之海把师傅交代的事办了,再然后嘛!我想去九洲大陆。”

“九洲大陆,好啊!老头子常常提起,说那是修真者的圣地,说什么样的修真者都有。”对于炎火的这个决定,狐白很高兴,不过,他又说:“师弟,杀人的事,你就不要叫上我了,你也知道我现在的实力...”

“呵呵!放心好了,师兄,你不在,我还放心些,跑起来也快些。”炎火笑道。

“哈哈!你明白就好。走吧!师弟,让我们先出去大吃一顿。师兄我嘴巴里淡的不得了。”狐白笑道。

“你啊!”炎火摇着头,追上了急冲冲的狐白。

第一卷 龙凤出世

第三十四章 大闹京城(上)

陈朝京城

经过历代皇帝的努力兴建,京城规模宏大,总占地面积十万亩,人口两百五十万。其中军队城防军十万人,御林军两万人。

香雀楼——京城最大的酒楼。酒楼分五层,每一层都可以容纳几百人同时进餐,但酒楼每天依然门庭若市。人们如此喜欢来香雀楼,是因为香雀楼有两道天下闻名的独家名菜。

第一道是‘香’菜。这道菜平常饭馆小店也有,只不过香雀楼的做法更独到,更正宗,臭气漂得更远,吃在嘴里更香而已。这道菜就是‘臭豆腐’。百姓最爱,价格便宜,却长吃不厌。

第二道是‘雀’菜。而这道菜可不是平常人家吃得起的,就是一般的富贵人家一年也难得吃上个一两回,这道菜是用那珍贵的金丝雀的脑所做成的,一只金丝雀的价格大概是十两银子,而百姓人家一年的收入才二十两银子左右。一只巴掌大的金丝雀的脑花只有指甲大小,可一盘‘雀回魂’做下来大概需要几十只金丝雀。

先用特殊的手法和工具把脑花取出来,脑花还不能见血,一见血就不能用了。脑花取出来后,马上放入器具中冰镇一个时辰,时间不能长也不能短。冰镇好以后用金器盛好,淋上一壶百年的女儿红,就可以上桌了。

这道菜口感冰镇爽口,口齿留香却回味无穷,最大的功效是提神醒脑,延年益寿。相传前朝一举人几番进京考试,都榜上无名,他最后一次进京赶考,失魂落迫之时用所有的盘缠胡乱的点了这盘菜,吃后他发现自己精神大震,灵台通彻,结果后来居然高中榜眼头名。‘雀回魂’因此而得名。

此后,凡是赶考之人,都想在考试前试一试这道‘雀回魂’,但是这道菜的价格哪里是这些读书人吃得起的。其他酒家见‘雀回魂’如此挣钱,也曾经相继模仿,却远远不能做出这道菜的精髓。所以人们知道要吃正宗的‘雀回魂’,还是要到香雀楼来。

两千两银子一盘,每日只供应三盘,这是香雀楼的规矩。可京城是什么地方,什么样的达官贵人没有,每日三盘是满足不了的。所以这每日的三盘‘雀回魂’都十分抢手。价高者得,每天来香雀楼看那些达官贵人们竞价‘雀回魂’也成了百姓们的一件乐事。

离正午还有一个时辰,香雀楼已经是人满为患。吃饭的,准备看热闹的人已经开始沸沸扬扬起来。

香雀楼大厅正中是一个十米见方的舞台,其他时间都会有一些歌舞的表演,而现在这个时间舞台可不是用来表演的。

三个如花似玉的妙龄女子手捧着黄金器皿顺序走上台来,站好后。一个身材高瘦,锦衣玉袍的中年男子才慢步上了舞台中央。

他摸了把自己的山羊胡子,用一双发光的小眼睛巡视了一遍楼上楼下的人群,他的眼光特别在三四五楼的贵宾包房多停留了一阵。他阴笑着,用他自己才听得见的声音说道:“呵呵!不知道今天会有几只肥羊?”

“我贾富在这里给今天赏脸香雀楼的贵客们请安了。”贾富拱手道。“香雀楼的规矩,我在这里也不重复了,为了不耽误大家用餐的时候,为了不让少女们中手的‘雀回魂’久等,尊贵的客人们,请出价吧!”

贾富话音刚落,有人就开始出价了。时间长一刻,味道就弱一分,所以第一盘的竞价是最激烈的。

“两千两!”从三楼传来一声音。

“两千一百两。”四楼包房有人叫道。

“两千两百两!”五楼也有人出价了。

“两千五百两。”三楼的人又大声叫道……。。

竞价在继续,价格不断向上攀升,贾富的脸上一直微笑着,他看着,心里喜着。他知道‘雀回魂’这道菜的价值现在已经不是达官贵人相互竞价的理由,太平时期,太多的达官贵人吃饱了没事做,攀富比阔已经成了一种乐趣,一种消遣。他贾富也明白凡事都要有个尺度,太过了就不好了。

当五楼包房出价三千五百两的时候,贾富就知道尺度到了,见三四楼出价的人正在犹豫,贾富立即准备敲锣宣布第一盘‘雀回魂’归五楼所有了。

贾富手中的木锤已经举到半空了,这时候,突然从一楼一个角落的席桌上,传来一声:“什么好东西如此抢手?我出三万两全要了!”

此声一出,酒楼的所有人先是一阵哑然,接着“哗!”众人又开始沸腾起来。

“三万两全要了!?那就是一万两一盘!天啊!”

“是什么人敢在此地捣乱!?”贾富喝道。贾富在京城经商多年,京城中的达官贵人他基本上都眼熟,今天来的人中他可都挂了相的,他绝对不会相信坐在一楼的客人能出这个价钱。

熙熙攘攘的人群一下子分散到两旁,把角落的桌子暴露出来。那张桌子上只有两个人。一个斗笠黑纱遮面的布衣人,一个模样俊俏的白衣少年。两人穿着普通,打扮更普通。

白衣少年站立着,他的一只脚还放在板凳上,刚才喊价的显然是他。

贾富眯眼注视了两人一会儿后,他大声向客人们道:“刚才那少年的出价不算,现在无人出价的话,我宣布由五楼的客人竞得这第一盘。”

“我靠!凭什么不算。我明明出价了。”白衣少年急道。

“呵呵!这位小客人,你知不知道三万两是多少?你身上有这么多钱吗?”贾富笑道。他心中却骂道:“进门就是客,不要给脸不要脸,要不是看你年幼,不想和你计较,否则我早就命人把你扫地出门了。”

“哈哈!”酒楼里的所有的人都笑了。“小孩!你身上所有的东西加起来都不值十两吧!”

“师弟!”白衣少年对带斗笠的人叫道。

带斗笠的人没有回应白衣少年,只见他摇摇头轻叹一声,轻手一挥,一颗晶莹的东西直奔台上的贾富而去,准确无比地击中了贾富手上正准备敲下的木锤。

见斗笠人出手,白衣少年大喜,并轻狂道:“哼!钱,我们身上没有,但是东西倒是有不少,捡起那颗珠子,睁大你的狗眼看看它值不值三万两?”。

贾富也是混过江湖的,对方这一手,不轻不重力度刚好打掉自己手中的木棒,不可小看。

贾富捡起脚边的珠子一看,脸色巨变,马上把珠子藏于自己的袖中,转眼间他笑脸回道:“值!”

“哇!”酒楼里的人又沸腾了。

“值就好了,那我刚才的出价算不算?”白衣少年笑道。

“算!不过。”贾富面带为难之色道:“我只能答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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