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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悄悄站起身脱下防水外套,走过去给她罩在身上。低头凑近了看着她。很纯真的睡颜,仿佛从未经历过世事沧桑的孩子那样无邪而舒展。不知是不是错觉,她轻轻地动了一下。我退了一步,她继续闭着眼睛做她的单纯美梦。
我回到自己的角落里重新坐下。
手臂上的刺痛感越来越强烈。我轻轻揭开纱布一角,缝好的伤口裂了,血没有再继续流,但血痂凝结,惨不忍睹……
这个城市的空气,没有北方的肆虐,却是一点一点地凝固,没有声息的,明明夏末的白天闷热得难忍,在晚上偏偏有了渗入骨头的寒意。我的头很昏,像搅在旋涡中,有混乱的感觉,却没有丝毫睡意。
好冷。夜已经深了。现在小风呆的地方,会不会也这么黑这么冷?
一味吊儿郎当地说几句无关痛痒的话顾左右而言它,可一旦像这样安静地默不作声,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小风。我很胆怯吧,小风走的那样匆忙,让我连说再见机会都没有,那种痛,没有亲身体会的人是无法理解的,心底的疼,泪水也哭不出来……
上午的情形,开始一幕幕冲击我的脑门。小风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隔着一层透明的物质,隔着整个世界。
那个没大没小,聪明绝顶的学弟,那个和他吵架嘴气歪、和他打架脸更肿的朋友,年轻帅气的脸上的那一抹笑容,最后成了绝响——清清冷冷的笑,柔柔和和的笑,似真似幻的笑,婉约动人的笑,虚情假意的笑,深沉玩味的笑……当他吃掉了我几乎一个月的零花钱后,抬起头露出一脸无邪甜美轻松愉快的笑容时候,我相信那才是他会心的笑。
那个太早熟的孩子,那张和煦笑容与冰冷眼神交融在一起的面孔,邂逅的最初,于我已是蚀骨铭心。总觉得小风不会就这么走了。也许,在若干年后,在某个空间里,我和他还是会相遇,再一遍一遍地重逢……也许,当我无心地走在路上,不经意的一抬眼,会发现他就在对面不远处。两人打个招呼,很自然的一击掌,掌心隐隐留着淡淡的疼和麻,他微笑着仰起头说“好久不见,请我吃饭……”
不知谁曾经说过——太脆弱的身体,却蕴育了太出众的才华与心志,于是难以接近,于是适合守望。
一直站在小风的身边,看着他,欣赏他,对他的一颦一笑了如指掌。知道他的心机,也知道他的善良;知道他的冷酷,也知道他的痴迷。
小风说,他死后,会躺在地狱里。因为他是坏人。我笑。又想起《失乐园》里的句子——如果我们的本质真是神圣的,那就永远不会停止生存,毫无缺损。诺贝尔发明了炸弹,给人类带来无数灾难,他自己却成了伟人,不是吗?
心痛不是一颗子弹,一瞬间钻进骨髓深处让人瘫痪。而是开始茫然若失,然后有一点点的痛,渐渐的呈放射状散开,直到整个心成为碎片为止,也有点核爆炸的感觉,似乎把一切烧光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在漆黑的静夜里沉沉睡去。好像做了一个很悲伤的梦,迷迷糊糊听到自己不断地叫着一个人的名字。醒来的时候,脸上是湿湿的。
我抱着肩膀,觉得彻骨的冷。看看她那边,黑漆漆的没有动静,裹着我的外套睡得正香。胸中涌起一阵不甘,我站起来朝她的方向挥拳头,站在原地对空气练拳击,耍剑击,让自己不那么冷。就像堂吉柯德,把风车作为假想敌。直到累得身上冒热气,我才软绵绵地靠着角落坐下来……
天亮了。电梯门打开的时候,我有点神智迷糊。
想要进门的那人,眼眶睁得大的惊世骇俗,眼珠子即将滚落,估计在考虑要不要把蜷缩在两个角落里的我们当成死尸处理掉。
“看什么看?!不知道电梯也是很有前途的犯罪温床?大惊小怪!一看就知道没见过多大世面。”双腿几乎没了知觉,我挣扎着慢慢站起来,揉着发麻的腿,不耐烦地大声数落着。
她怒气腾腾地瞪我,就差没在第三方证人的面前杀人灭口。
门口的人喉咙里咕隆一下,像是在尽量消化眼前的事实。
我伸出手,她气乎乎地把我的外套甩到我的手上。懒得再看她一眼,我背对她扬扬手,拨开碍事地挡在门前的那块木头,潇洒地离开。
我知道自己在她面前形象全毁,没有力气再戴面具,完全颠覆了以往人前(尤其美女面前)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的完美帅哥形象。反正又不打算爱她娶她,管不了那么多。
Gift(礼物)
一走进寝室的门,房里的三个就扑了上来。“老大,你终于回来了啊,一夜未归,担心死人了……”
我纳闷:“一个大男人有什么好担心。”
老三振振有辞:“这几天你又是精神不振,又是受伤,又是彻夜不归……”
“就是啊,最近治安又那么差,你看,”老二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本粗制滥造的杂志,我看到打开的那一页上书一行血红的粗体大字——『十二女色狼深夜集体非礼一个小伙子』……
我险些晕倒。看看那三个人,只有沉默老四真像是担心我的样子。我说:“老四,你的车我帮你找到了。快带上你的证件和车牌去公安局领车。”
老四见我没有开玩笑的样子,喜出望外地带上证件下楼去了。
老三笑得狡猾:“老大,以前还奇怪你做人为什么这么完美,不生气,不失态。现在你也会失恋,也会难过,也会打架,你身上总算有人味了……”
“你才没人味呢!”我边摘了手表边洗手说。
手上的上是撑不下去了,我摔下外套直接去F大的附属医院重新缝合包扎。缝针的整个过程从头至尾,我捏紧了拳头一言不发。
“小伙子挺能忍的嘛,竟然都不叫疼。时间长了有些地方都结疤了。很痛吧?”女医生把我表扬一通后很体贴地表示关心。
我咬牙挤出一个笑容:“今天早起看完‘关云长割骨疗伤’那段才鼓起勇气来的……麻烦您开个病假条,教授老师那边不好对付啊……”
“行行行。”校医院的医生,只要对他们态度好点,嘴甜点还是有商量的余地的。
走出医院,才发现忘带手机的自己没了时间概念。我来到教室门口时,看到可乐教授已经开始上课了。糟,迟到了。我冲进教室,顶着大片异样目光和可乐教授将骂未骂的愤怒。找了个空位坐下来之后,我犹豫了一下,把长长的袖子捋起来,露出里面白色的绷带,玩一招苦肉计。我坐定不到五分钟,铃声响了。搞什么,怪不得没看到老二老三老四他们,原来是我来得太早了。等人都散尽,讲台上的教授仰头喝光了瓶子里最后一口可乐,看看我依然坐着,问:“你怎么不走?”
“其实,我是下节课。我以为已经上课了,”我晃晃空空的手腕,顺便炫耀一下缠着绷带的手臂,“忘了带表……”
他对我的解释很满意。我看他心情不错的样子,于是走上前交了病假单,并和他商量:“教授,我上次有急事离开教室,您的研究生说要我交份道歉信。”
“没关系,一定是有急事……”教授一副了然于胸的样子,“年轻人嘛,可以理解的。算了算了,我之所以愿意带你们大二的课,就是想汲取一点新鲜血液,免得自己老得落伍。”
汲取一点新鲜血液——你以为你是吸血鬼啊?
“您哪儿老啊,看不出来啊。走到街上还可以追追小姑娘呢。”知道为什么秦始皇兵马俑里保存最完整的是『跪射佣』吗?人有时最好保持低姿态。
“呵呵,我也想,可老婆管着啊。”可乐教授乐呵呵地说。
转身,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我马上换了副嘴脸——声音苍老得媲美我爷爷,竟然还好意思说追小姑娘。真被你追到手,我喝西北风去!
上完课我匆忙回寝室加件防水外套遮住手臂上的伤,去参加学生会的例会。我们系一直在和T大的一个系联谊,今天那个系新任的学生会主席带了几个人来谈合作搞一个活动的事宜。他滔滔不绝,畅所欲言,又时不时以征询的眼神看看我们的美女主席。我一味地听,不作声。
等他们都商量完了,写完会议记录,两个主席互相吹捧一番算是告别,我们这边的主席一句“皓然,你等一下,有话问你”就留下了我。旁边的人怪异地看了看我,都收拾东西出去了。我也不太在意,安静地等主席发话。
“觉得怎么样,那个新任的系学生会主席?”等整个空间里只剩下两个人时,主席学姐问我。
我说:“很能干,办事有效率,有自信,而且还想追你。”
漂亮而又能干的学姐见过不少大阵仗,一点脸红的趋势都没有,反而问我:“你今天怎么不大吭气?”
我心情不好,口气更糟:“以后这种问题可不可以请主席学姐别私下谈,免得有些人乱传谣言说我是学姐的面首,我怕遭嫉妒,被小人迫害。”
学姐细长的手指扣上我的脑门:“你还怕遭人嫉妒?你做事可离谱了。老实交代,是不是刚把上学期倒追你的那个奇奇给踹了?好歹我们两个系学生会一直在跨校联谊,你注意一下影响。”
我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我的存在影响两边团结了吗?今早照镜子没发现自己长得像千古罪人啊。”为什么两个人的事要闹得沸沸扬扬,让不相关的人也知道。我真不懂奇奇是怎么想的。
“我不是怪你,是提醒你。你一入学生会就是很有希望的新人,要做我的接班人最起码多笼络点人心吧。”
“提醒?对,就像你当初提醒我说奇奇是那边的骨干,个性骄傲,女孩子脸皮薄,断然拒绝她可能引起双方芥蒂,我一直拖着忍着等她自动放弃,别扭得我比西施还委屈。结果呢,弄得风风雨雨,只要是直立行走的动物都能在我脸上读出八个大字——奇奇所有,郑重申明!我好不容易和她讲清楚一刀两断,又莫名其妙地成了人民公敌。我要是刚才态度不慎重收敛点,搞不好那边的人会为了奇奇那朵系花群起而攻之把我打成三级残废,大好人生就此泡汤。”
学姐用文件夹遮着半边脸格格地笑了一阵,才放低姿态说:“是学姐对不起你。万一你真的为这事残了,学姐嫁你。”
“你别坑我。那就两边人马一起上,我直接一命呜呼了。”这点人生经验我还是有的——天上不会掉馅饼,天上只会掉陷阱!
“好了好了,皓然,就你会贫嘴。说正事,这次的活动挺有意义的,基本规划日程也定下来了。只差宣传攻势,宣传部的意见一直不统一,你不妨说说你的创意。”
我一番长篇大论,气消了大半,对着学姐也不好太斤斤计较,听话地娓娓道来:“从前有座山,山上有群鸟……”
“皓然!”
“这群鸟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稀罕鸟类,它们孵化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振翅飞行。它们生存的唯一使命是向着太阳的方向飞翔,扑进太阳的怀抱里成为最神圣最圣洁的一员……”
“有点意思,继续。”学姐赞许地点头,抽出一张白纸沙沙地写了起来。
“……可惜,它们都在耗尽最后一点力气后归入了尘土,但在坠落的那一瞬间,太阳把它们原本暗无光泽的羽翼镀成了金色,它们从空中划下的那一道优美的圆弧终于和太阳的光芒融为一体。没有人知道它们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看到了什么,灵魂是否依旧飞翔,但人们相信它们临终的微笑能融化多瑙河底沉积千百年的蓝色忧郁……”
“不错,我喜欢。很好的励志故事,执着就是胜利。”学姐收起纸笔,拍拍我的肩膀以示鼓励,走出了房间。
午后的阳光慵懒而宜人,我拉开窗帘让大朵大朵的阳光飘进来,眯起眼睛闻空气中暖洋洋的味道。远处湛蓝的天空,有一群鸟儿飞过。“如果一开始的执着就是错的呢?飞向太阳,只会把自己烧毁,只有死路一条。那么至少在被烧毁前的死亡是种幸福,至少,让自身拥有了最完美的微笑……”我跳上窗台,斜坐着,一只脚踩着窗台,一只脚垂下来晃悠,脸贴着冰凉的玻璃,看着和煦的阳光出神。
身后突然传来一阵纸张翻动的声音。我回头,看见去而复返的学姐一脸尴尬。“我……忘了东西。”
我释然地笑笑,没有太介意:“我想后半段学姐用不上,所以没说出来。”
几星期以后是十一长假,假期前最后一堂是体育课。我选修篮球。前半节课是自由练习,我们组成四对两组互相打比赛。三分球是我的强项,手臂上的伤已经没什么大碍,并没有影响我在球场的发挥。
小风,如果我连续投中六个三分球,你是不是就能回来?
接球,起跳,舒展身体,抬手,指尖用力,推球,进了。漂亮的三分球,第七个三分球。我茫然四顾,没有小风,哪儿都没有,他没有回来。
然后是体能素质训练,1000米练习。我跑着跑着,突然想起以前在高中时的全校男子越野赛,小风总能以绝对优势超过我。我骂他何必这样透支生命。他笑着说没办法,太喜欢赢的感觉,因为谁都不知道自己能赢到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