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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姐姐当老婆-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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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厉,却也不是就无法抵挡,召唤火元素就可以让她的攻击完全徒劳无功。但为什么她的对手当中,我没看见一个人这么干呢。”

火元素本身就是火焰的聚合体,自然完全不怕火焰攻击。就像今天的那位咒法巫师,如果不是召唤一堆乱七八糟的怪物,改为全部召唤火元素的话,大有希望击败凛。琼恩实在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这么做。

“这个么,”王子叹气,“这就又涉及到她的一项天赋异能了——琼恩,听好了,据可靠消息,这位凛小姐,能任意控制火元素、火巨灵或者火蜥蜴这种火系生物。当然,太厉害的估计不行,但以你们的水准,费劲半天召唤出来的家伙,只要她说一个字,就能轻松夺走控制权。这就是为什么没有人敢在她面前召唤火元素的原因,因为那只会平白给她增加战斗力。”

“不,不会吧。”

琼恩惊讶得几乎要说不出话来,召唤怪物,尤其是召唤元素,是一种颇具风险性的行为。越强的元素往往越不听话,它们虽然是强力的帮手,但也完全可以翻脸变成棘手的敌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巫师和他所召唤的元素之间会有一种无形的精神联接,只要召唤者足够强大,被召唤者就无法反抗,只能俯首听命。

如果要夺取一个巫师对其召唤元素的控制权,那就得先切断这种精神联接,再临时构建起自己和元素的精神联接,并且立刻压制住它,这种工作的难度可想而知。除非在魔法造诣和技巧上比对方高出一大截,否则是绝对做不到的。

再说,召唤异次元生物,这是咒法学派的精研领域,凛是个塑能巫师,在这方面应该没什么造诣才对。

“都说了是天赋异能,”王子叹气,“既然是天赋异能,自然不能用法术的标准来衡量。”

正如人类要辛苦学习魔法才能释放几个火球,红龙却张口就能喷吐烈火,所谓天赋,本来就是不讲道理的东西。

“对了,刚才忘了说,千万不要打‘把自己变成火元素’的主意,因为这样一来,她就能直接连你都控制了。根据我搜集到的资料,以前有个红袍巫师就想这么干,结果直接被她控制着跳进湖里去了。”

琼恩在心中对那位倒霉的红袍巫师深表同情,变形成火元素却被弄到湖里去,至少要大病一场了。

“无限火中跳跃,任意控制火系生物……她不会是什么火元素的后裔吧。”

事实上,如果不是梅菲斯已经说过她不是神子,琼恩简直要怀疑凛是那位火元素神卡曙斯的女儿了。

“胡扯,”王子忍不住笑了起来,“有点常识好不好,元素生物没有性别,没有生育繁殖这回事,都是自元素位面中自然诞生的,世界上哪有什么火元素的后裔。”

“除了这些之外,”王子严肃地指出,“最后我需要告诉你的是,她是个货真价实的红袍巫师,所以她身上同样也有魔法刺青——你知道什么是魔法刺青吧。”

“知道。”

所谓魔法刺青,说得简单点,就是红袍巫师所独有的一门秘技,能够在皮肤上纹特别的刺青,用于储存魔法,据说最多能纹七个,当然这是高阶红袍才有的待遇,凛是肯定没资格的。

“以她在红袍里的位阶来判断,身上应该有三个刺青,”王子说,“有一个刺青应该是在左臂上,今天比赛的时候,她就是发动其中储存的造风术,卷动火墙烧死了对手的召唤怪物;另外两个刺青位置不明,此前比赛里没见她动用过。她这次获得冠军,按规矩是可以再获得一个刺青的,不过那是几天以后的事情了,暂时不用考虑。”

“也就是说,凛的身上有三个魔法刺青,所以虽然魔网造诣差不多,但她实际上比我额外多了三个法术。”

“不,你算错了,”王子摇动手指,指出琼恩的错误,“你看,你是专精巫师,比起那些普通的巫师,你和魔网的联接相对更加紧密,你每天可以准备并且承受的法术比他们多一些,对吧。同样的,红袍巫师既然是在专精的基础上重复专精,那么……凛小姐实际上比你额外多出来的法术数量,不仅仅是三个了。”

琼恩听得皱眉不已,“哦,对了,”他突然想起一件非常关键的事情来,“她的宝石魔法是将法术灌注到宝石里施法,那她不会积攒一大堆魔法宝石用来攻击吧。”

“这个你倒不用担心了,”王子轻松地说,“灌注进宝石的法术也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一天就自动消失了,第二天需要再次灌注,所以你不用担心会被一堆魔法宝石雨砸死。就这点来说,你们倒是公平的。”

公平个鬼。

虽然不敢高声反驳,但心中的怨气总是免不了的。明天这场决斗,说是代表着两代魔法帝国在较量,然而对方又是红袍秘术,又是天赋异能,又是极度专精,又是魔法刺青,什么匪夷所思的能力都出来了;反过来看看自己这边,说是说出身阴魂城,秉承古魔法帝国的文明遗脉,然而所学过的东西,也无非就是些“正常”知识,怎么就不来点什么耐瑟帝国的独门秘术呢。

星辰篇第二十四节凛的秘密

“这么说,”琼恩沉吟着,“很麻烦呢。”

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造诣差不多的巫师决斗,然而实际上一算,因为红袍秘术和天赋异能,凛无论是在法术数量上,攻击力防御力上,都明显胜过琼恩一筹。小范围擂台赛的形式,又大大强化了塑能魔法的威力,这场比赛还怎么打。

“红袍秘术,终究只是些细枝末节的技巧,不成大器,”无视琼恩的头疼,王子大言不惭地批评着,“真正要论魔法的精要奥妙,还是要看我们耐瑟魔法……不过有点小麻烦,”王子朝琼恩微笑着,“越高明的学问,入门难度自然也就越高,以你目前的造诣,还不足以去接触那些更高深的知识,所以就没办法了……”

他妈的。

琼恩很想破口大骂,说来说去这不还是空谈么,先吹嘘耐瑟魔法多么多么优秀,接着来一句“你现在还学不了”,那这又有什么意义。

幸好王子还有下文。“我这里有一个法术,很适合用来对付这位只会扔火球的小姐,只是时间短了点,你来不及学了,我直接把它印进你的记忆里去,”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泛着微微红光的卷轴来,“不过这种强行刻印,大约过一星期会渐渐遗忘掉,不过没关系,先过了明天这一关,你以后再慢慢掌握就好。”

他将卷轴放在桌上,口中诵咒,手指急速颤动,在空气中划出一个又一个细小到肉眼无法辨识的魔法符印来,仿佛萤火虫一般绕着琼恩飞舞,最终凝结成一个淡金色魔法阵来。王子停止诵咒,抓起卷轴往法阵中一掷。卷轴自行燃烧起来,火光中浮出无数赤红色文字,闪烁生辉。当卷轴完全烧尽时,王子急速伸出右手食指,指尖光芒绽放,在琼恩额头上重重一点。

“嘿!”

琼恩只觉一股强大的意识如潮水般汹涌而来,瞬间撞入自己脑中。他一阵晕眩,当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魔法阵已经消失,自己正跌坐在椅中,双手紧握扶手。王子坐在他对面,面无表情,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在慢慢品味着。

“逆转爆炸。”

刚动念想看看王子给自己强行印进了什么法术,脑海中就浮现出完整的魔法资料来,这是个从没听过的法术,琼恩正要仔细再看内容,就听对面的王子说话了。

“这道法术可以反弹所有以你为直接目标的火焰攻击,”王子轻声说,他似乎有些疲惫的模样,“如果她用火球之类的法术攻击你,就会被直接逆转反弹回去;但如果用火墙这种大范围攻击,那就无能为力了。不过这道法术同时也会增强你抵抗火焰的能力,所以不用太担心,”他停顿了一下,“当然,它也是有限度的,没办法一直保护你,但我估计至少挡住三四轮攻击应该没问题。”

有点像“法术逆转”,琼恩思忖着,防护魔法之中,有一种极高明的法术,能够在巫师身周形成强大的力场,反弹一切直接攻击来的魔法(当然,也是有限度的)。在奥沃的藏宝库里,就有这样一枚法术逆转戒指,令琼恩羡慕得要命。如今王子拿出来的这个逆转爆炸,等于就是法术逆转的超级简化版本,只能针对火焰魔法,用途非常狭隘。

不过,在如今这种情形下,要对付的是凛这样只会用火焰魔法的巫师,这个法术就极其有用了。这就是真正的“耐瑟魔法”么?

“不是,”王子说,“我说了,耐瑟魔法的精义,不在于这些细枝末节的技巧,在于真正的根本……你现在造诣不够,也没法掌握,以后自然明白。至于这个法术,是我从费林魔葵那里学来的。”

费林魔葵?那不是昔日毁灭耐瑟瑞尔帝国的怪物,土地沙化成大沙漠的元凶,阴魂城的最大仇敌么?

“费林魔葵这种怪物,最擅长的就是克制魔法,”王子叹息着,“昔日帝国何等强盛,却被魔葵肆虐,这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耐瑟瑞尔崇尚魔法,举国研习奥术,遍地都是巫师,这固然造就了辉煌的魔法文明,但却也埋下隐患吧。撞上费林魔葵这种擅长克制魔法的怪物,就不免要吃亏了。

“魔葵被埋在大沙漠下,我考古的时候,恰好挖到了几只,”王子解释,“搜索了一下它们的记忆,发现了这个法术,今天正好用得上。”

琼恩点头,心中松了口气,有了这道法术,只要多准备几个,基本就不必担心凛的攻击了。剩下来的问题,就是怎么才能获胜了。

“无限火中跳跃,等于开了一堆传送门,”琼恩思索着,“想打到她可太难了。”

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自来水和高压水枪这种东西,否则提着水枪拖着长长皮管上场,凛点一个火堆琼恩就浇熄一个,看她还怎么火中跳跃去。如今怎么办,难不成还拎着两桶水上场么,那只怕还没开始比赛,就要被人笑死了。

正想向王子讨教主意,却发现后者脸色有些不太好,颇为疲倦的样子。“就这样吧,”王子说,挥挥手,“你先回去准备。”

“是。”

琼恩起身告辞,准备回自己房间休息,刚刚走到门口,又听见王子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嗯,琼恩,记得要小心……”

“我会全力以赴。”琼恩误解了王子的意思,马上回答说。

“哦,不是,我是说,手下留情,注意分寸,别真弄出太大损伤,毕竟我们是客人。”

靠!

琼恩觉得王子大概是累了,神智有点不清。“注意分寸,别弄出太大损伤”?这话应该是对那位喜欢疯狂砸火球的凛小姐说才对吧。就琼恩来说,他当然也不希望真弄出什么人命伤亡来,何况凛还是梅菲斯的好友。但这事情是他能控制的么。

他不再多说,行礼告辞。回到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独自沉思,把刚才看到的那几场凛的比赛翻来覆去的回忆,想找出她的弱点来。“可惜她之前的对手中都没有幻术师或者附魔师,”琼恩惋惜着,“否则倒可以看看她对这方面魔法的抵抗能力如何。”

巫师的价值,原本就不是魔法炮台……当然,凛这种已经属于超级魔法炮,要击败对手,未必一定要硬碰硬地对抗,恰当地运用幻术、魅惑、精神控制这些辅助法术,也往往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可惜琼恩自己在这些方面也不甚精通,没什么把握。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直到夜幕降临,梅菲斯才从外面回来,颇为高兴地提着一包东西。“你买了什么?”琼恩很好奇,然后看见她把包裹展开,往床上一倒,哗啦哗啦哗啦……

戒指、耳环、吊坠、胸针……以及更多琼恩叫不出名字或者一时想不起名字的东西,全是女孩子喜欢的那些小玩意,而且数量极多。琼恩稍稍瞥了眼,发现光胸针就有七八个,样式各异,制作精良,虽然没有镶嵌什么金玉宝石,但看样子价格也不菲。

梅菲斯以前是教会的圣武士,这次出远门办事,囊中资金自然宽裕,这点琼恩是知道的,但却从没想到她会花钱买这些东西,而且还买这么多。“你真奢侈,”他半真半假地感叹着,“这么多你用得过来么。”

“反正都是她送的,为什么不要,”梅菲斯说,一边整理着那些小玩意,一边瞥了琼恩一眼,“凛说,这些东西原本都应该是男孩子送的,既然我遇到的是个笨蛋,那么她这个朋友也就只好勉为其难来帮帮忙了。”

“呃,那个……”

“她还邀请我搬过去住呢。”梅菲斯说。

“不行!”琼恩本能地反对。

“放心,我拒绝了,我才不会给她嘲笑我的机会呢。”

“唔?嘲笑你什么?”

“嘲笑我身边的家伙是个笨蛋!”梅菲斯转过脸来,瞪着琼恩,恶狠狠地说,“这么简单的事情你都不明白吗?枉你还是个巫师……算了,”她有气无力地挥挥手,“每次见到她都要吵架,脾气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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