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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之石既然是晨曦之神的神器,如果被人面狮献祭给格拉兹特,无疑会极大地增强这位恶魔领主的力量,其价值远远胜过几百条人命。要他们自愿交还,那是想都不用想。
“我们先出沙漠,”琼恩提议,“联系上你的教会,或者兰森德尔教会,再回来找那些人面狮算账。”
“来不及了,”梅菲斯说,“它们明晚就要举行献祭,到时候圣物就会落入深渊。”
那就只有马上去抢回来了。
但如今卡琳娜率大部队返回哈劳格达斯城,已经走了几个小时了,追是不可能追上。哈劳格达斯城是人面狮的大本营,盘踞着一百多个人面狮,还有个比卡琳娜位阶更高的首领蒂娜岑,据说是个力量强大的术士。算算敌人的实力,再看看自己这边的人手,实在让人难以抱什么希望。
既然难度增加,那就明智地放手吧。
琼恩是这么想的,但梅菲斯并不同意。“感谢你一直以来的帮助,兰尼斯特先生,”她说,“我知道你所说的完全是事实——但我必须去取回圣物。”
“但你根本不可能做到。”琼恩有些恼怒,他发现自己似乎根本没法和这位女圣武士交流。在某些时候,她似乎非常的聪明、理智,懂得权衡利弊;但在另外一些时候,她又往往固执得要命,这让琼恩无法理解。
“或许做不到,但我得去试试。”梅菲斯回答。
开玩笑,这种事情是能“试试”的么,这是会要命的。
“我不能再陪你去冒险,”琼恩说,他也隐隐有些不快,“我有我的事情要做。”
“当然,”梅菲斯微微躬身,“请自便。”
琼恩皱着眉头,他不喜欢这个结局,非常不喜欢。难道折腾半天,自己就这样一无所获么。
更令他不快的是,他救了梅菲斯的命,又协助她回到埃斯考城来。她却仿佛全不在意,只当作琼恩分所应当的事情似的。
“我救过你。”琼恩提醒。
“我说了谢谢。”梅菲斯回答。
“谢谢?”琼恩目瞪口呆,“就这样了?”
梅菲斯奇怪地看着他,“什么?”
“我耗费一张珍贵的卷轴,救了你的性命,”琼恩也有些恼火起来,“难道就是为了听你说一句谢谢的吗?”
梅菲斯点点头。“抱歉,那我收回感谢。”
琼恩瞪着梅菲斯,“听起来,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我该做的?”
“当然不是,”梅菲斯回答,“是你自愿做的。”
既然你自愿救我,那么这就完全是你自己的事情,对我谈不上什么恩情。我说一声“谢谢”,已经足够——从梅菲斯的眼神中,琼恩明白了这个意思。
是的,没错,很正确的逻辑,完美而无懈可击。
原本微微腾起的火气平息下去,琼恩冷静下来,他轻笑着,因为他发现自己有些明白面前的女圣武士了。“对极了,梅菲斯,一点不错,”他说,在火堆边坐下来,“那么,我们来做笔交易如何?”
这个提议并不令梅菲斯意外,“我在听着,请说。”
“我帮你取回黎明之石,”琼恩说,“我们都是聪明人,不必说无意义的空话,只论现实。你的目的是取回圣物,不是送死,不是无意义的牺牲,”他说,看着梅菲斯,“我可以帮你取回圣物,但我有条件。”
梅菲斯点点头,“我自己,”她说,“如果你能帮我取回黎明之石,并且送到博得之门,那么我就是你的。”
这正是琼恩想要的回答……不过,还有个小小的问题。
“这是承诺?”他问。
“我是个圣武士。”梅菲斯回答。
“你对卡琳娜也这么说过,”琼恩指出,“而结果你撒谎了。”
梅菲斯摇头,“那仅仅是口头的承诺,”她说,“我在心里并没有应允,所以我没有撒谎——她应该知道的。”
“那么这次呢?”琼恩追问,“是口头的承诺,还是心里的应允?”
梅菲斯抬起脸,看着琼恩,她的碧绿色双眸里仿佛微微有些冷笑之意。
“你应该知道的。”她说。
琼恩摇头,“这不公平,”他说,“我怎么知道你心里的想法。”
梅菲斯微笑起来,这是琼恩第一次见到她的笑容。“这是你的事情,兰尼斯特先生,与我无关,”她不紧不慢地说,“事实上,如果你连我的想法都不清楚,那么还怎么能指望得到我呢?”
沙漠篇第十八节成交
琼恩沉默着,他知道自己不可能从对方那里获得更令人放心的承诺——而且,承诺之所以是承诺,就在于它没有强制的约束力,只能靠当事人自愿遵守。如果当事人想反悔,再确定完美的承诺也终究不过是空话一句。
梅菲斯说得没错,如果琼恩都不能知道她心中的想法,又凭什么能得到她呢?
这是个骄傲的女孩。
但她是个圣武士。
“成交,”他说,“我帮你取回黎明之石,从此你的一切都属于我。”
梅菲斯看着琼恩,嘴角微微露出笑意,“我得先将它安全送到博得之门。”
“我恰好顺路,”琼恩说,“顺路。”
是的,仅仅只是顺路,并不额外承担保管责任。
梅菲斯没有再回答,她坐了下来,开始休息。
卡琳娜带着大部队送黎明之石回哈劳格达斯城,把所有的骆驼、辎重也顺便都带走了。埃斯考城仅留这三个人面狮驻守,同时还给他们留了点口粮——三匹死马。
琼恩和贝戴蛮族骑的都是骆驼,只有梅菲斯等四人骑的是马。如今看来,有一匹马似乎幸运地逃脱劫难,剩下三匹则都躺在这里,成为人面狮的粮食。如果琼恩没看错,其中那匹已经被人面狮吃了两条后腿的白马,是梅菲斯的坐骑。
唔,这马真可怜。
不过可怜归可怜,琼恩考虑是不是也把梅菲斯的银剑借过来,切条马腿烤着吃。这不能说他没有同情心,实在是因为折腾了这大半天,确实又累又饿了。如果是活马,那自然不好打主意,但反正已经是死马了,正好发挥余热,做点最后贡献。
但梅菲斯显然不赞同他的看法。
“不行,”她说,“不能吃它们。”
琼恩倒是也知道,骑士对于自己的马,往往都极有感情,视为伙伴一般。梅菲斯不愿意吃自己的马,这倒也算是人之常情……但问题是,人之常情也要看看实际情况好不好,人面狮把所有的食物都带走了,不吃这几匹马,难道要饿着肚子赶到哈劳格达斯城去,和一百多个人面狮开战么。
显然,梅菲斯也没打算挨饿。因为她抓住一只人面狮尸体的后腿,倒提起来,挥剑一削……
“那个……”琼恩吓了一跳,因为他看见梅菲斯拿着那只人面狮后腿就准备放在火上烤,“你不会是说要吃这个吧。”
“当然。”梅菲斯回答,一边捡起地上的弯刀,挑着人面狮的后腿,送进火堆里。
火很旺,很快,一阵阵熟肉的香味就透了出来。琼恩咽了口唾沫,仿佛听到自己的肚子在咕咕叫,他真的饿了。可是,真的要吃这人面狮的腿么?
琼恩不是素食主义者,更不是动物保护主义者,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吃过的动物也不少了。狮子虽然没吃过,但若是有机会尝尝,他也并不介意——但问题是,这不是一只单纯的狮子,这是个人面狮。
它的下半身是狮子,上半身却是完全的人类男子。它也同样有智慧,有灵觉,有理性,甚至有自己的语言,就在半小时前,它们还在这里生着火,一边烤火取暖一边大声聊天。
琼恩不吃人,吃动物——但人面狮似乎恰好介乎于人类和动物之间。
如果说人面狮不是人类,是怪物,所以吃了无妨,那么据琼恩所知,这个世界里,除了人类,还有矮人,有精灵,有巨人,有侏儒的——万一将来肚子饿了,是不是也可以拿它们当口粮而心安理得?
总觉得,这其中似乎有些不太对劲。
但梅菲斯显然没有这些莫名其妙的念头,她已经将烤熟的狮腿从火中取出来,用剑削去表面的焦黑,切成几块,用弯刀挑起,开始品尝。
琼恩犹豫着,最后食欲终于战胜了思考。“算了,反正下半身就是个狮子,”他想,“民以食为天,先吃饱肚子再说,以后的事情以后再想。”
学着梅菲斯的样子,他也捡起人面狮的弯刀,挑起一块狮腿来。必须说,肉质不错,口感很好,有点像牛肉,火候也掌握得不错。看起来,梅菲斯是经常干这种野外烧烤的活了。
※※※
在吃完两只狮腿后,琼恩和梅菲斯起身出发。在此之前,琼恩终于知道梅菲斯那把巨大银剑是怎么随身携带了。她不知念了句什么咒语,半人高的银剑便缩成了巴掌大小,直接放进袖中。
出发前,琼恩看见一只人面狮的腰上别着一把匕首,于是拿了过来。很普通的匕首,不是什么魔法物品,不过做工倒还挺精致,花纹独特。他把匕首放进自己靴子里,此行很危险,带着防身总不坏。
他们很幸运,在出城门的时候,遇上了一匹马——就是提尔牧师的那匹,幸运地逃脱一劫,一直在城外游荡,如今看见梅菲斯,又兴高采烈地跑上来。
好极了,正头疼路远呢。
梅菲斯抚摸着马的脖子,似乎在安慰着它,然后翻身上马,伸手来拉琼恩。琼恩伸手,往她的小手上一握,便觉整个身体腾空而起,已经稳稳落在马背上,正坐在梅菲斯身后。
“抱紧。”梅菲斯说,双腿一夹马腹,骏马低嘶一声,纵蹄奔驰。
琼恩从没骑过马,正在有些忐忑,猛然骏马开始狂奔起来,他吓了一跳,本能地伸手搂住前面梅菲斯的腰。女圣武士的腰肢纤细柔软,却又充满弹力,应该是长年锻炼的结果,抱起来感觉非常好。他忍不住想占占便宜,于是将身体更贴近了些,把梅菲斯完全揽进怀里,闻着她从领口处透出来的淡雅体香,似乎有种甜丝丝的味道。梅菲斯没有抗拒,仿佛全无所觉。
大漠清夜,怀抱美人,策马疾行,这感觉确实很不错——可惜好感觉并没有持续很久。马跑得太快,颠得太厉害,作为一个像琼恩这种从没骑过马的菜鸟,很快就觉得全身骨架都有散开的趋势了。更糟糕的是,他感觉大腿内侧有些火辣辣的,只怕是被磨破了。
“不能慢点么。”他抱怨着。
梅菲斯仿佛没听见,反而策马跑得更快了。
琼恩在心里咒骂着,但也只能更紧地抱着她,免得自己真摔下去。若是从这么高速奔跑的马背上掉下去,就算不死,只怕也要手断腿折吧。
妈的,我还有利用价值啊,不用这么急着杀人灭口吧。
沙漠篇第十九节准备逃跑
黑沉沉的夜幕上,稀疏的几点星星闪烁,梅菲斯的银甲泛着微微的泠光。琼恩从侧面瞥见她的脸庞,见她的嘴角微微翘起,略带笑意,显然是存心捉弄自己,不由得有些恼火。念头一转,低头便朝她脖颈上亲去。
大约是因为初见时的英武形象太过深刻,他对梅菲斯一直存了几分敬畏,不敢轻易冒犯。若是换了其他女孩,这么长的时间,就算没弄上床,至少也搂搂抱抱,大逞手足之欲了。就像在阴魂城里,遇到芙蕾狄的时候,第二次见面就直接抱上床吃了。琼恩素来不喜欢拖拖拉拉,更崇尚直截了当。他上辈子上大学的时候,某个朋友曾经说过一句非常经典的话,令他深以为然:“这世界上还有比泡MM更容易的事情么。”
当然,姐姐珊嘉是有些例外了。
此时有点被梅菲斯激怒,横下心来,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低头去亲她的脖颈。梅菲斯显然从没被男人这样亲昵过,一亲之下,仿佛被电触,奇怪的感觉从脖颈蔓延,瞬间传遍全身,整个人微微一僵,感觉都紧绷起来。
琼恩却不管她,轻吻着她的粉颈,嗅着银甲和衬衫领口间透出的芳草幽香,忍不住有些心醉意乱。一手揽住她的腰,一手习惯性地上移,就准备去解胸前的纽扣。
移到胸口,才反应过来。她外面穿着银甲,胸前没有纽扣。琼恩一边吻着梅菲斯,一边迷迷糊糊地摸索纽扣所在,找了半天却没找到。
既然解衣服的行动不成功,他就换了个方向,顺着脖颈一路往上,亲到梅菲斯耳根,含住她那晶莹圆润的耳垂,轻轻咬啮着,往她的耳朵里呼着滚烫的热气。这是很多女孩的敏感地带,梅菲斯也不例外,痒痒麻麻的感觉如电流般传遍全身,一波一波的,身体已经有些发软,不自觉地后仰,靠近琼恩怀里。琼恩乘机双臂环扣,紧紧搂住,一边亲吻,一边隔着银甲便去抚摸她的胸部。这银甲很古怪,摸上去既像皮革又像金属,颇有质感,却又非常柔软,隔着都能隐约感觉到胸前的香软挺翘。
他抱着梅菲斯,让她完全靠到自己怀里来,吻着耳垂,然后慢慢转移,一点一点地轻舔着,在精巧的锁骨凹陷里停留了一会,最后准备去吻她的咽喉。
这是他很喜欢做的事情,抱着女孩,让她躺在自己怀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