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陡然间看到这一幕,我的确是被吓得倒退了一步,小心脏出于本能的狂跳。说实话,我是怕死的,尤其是看到那句女尸的时候,忍不住就对这个清朝鬼的话将信将疑。
从脊梁骨到为椎骨,全都是凉的。
我稍微愣几秒钟,看了看这只面色略带清冷的清朝鬼,还有那只慌里慌张的大老鼠,突然就是自顾自的笑起来了,“就这样吗?我顾大王能怕这些?我肯定能让那个姓易的成一个妻管严,你信不信。”
这种大言不惭的话,也就是说着玩玩的。
在我的心里非常清楚,我的身体里是有蜈蚣蛊的。
易凌轩要杀我,连手指都不要动,只要动动意念我就会像那个东北跳大神的一样七窍流血而死。
现在多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我白捡来的。
要是以前我听了这个108个媳妇的故事,一准得吓得尿裤子,求爷爷告奶奶的想逃脱出去。但现在的我,心态完全变了,只要我家人没事。
我自己个儿,是活一天赚一天。
清朝鬼苍白的脸色,就好像调色盘一样,变得精彩绝伦。
他突然单手就搂住我的肩膀,用自己冰凉如井水一样的侧脸贴着我的侧脸,阴柔的一字一顿的说道:“你这个女人有点意思,你这样有趣。我都舍不得你被易凌轩弄死,放心,只要有我在,他就不敢动你。”
“你保护我?”我反问他。
他冷傲的说:“对,我保护你。这里可是本王的王府,这里的一切都是属于本王的……你也是!”
“那王爷你能不能把你的脸拿远点,您的脸太高冷的,冻的我这肉体凡胎的脸疼。”我被他脸上的冰冷,冻的半张脸都特娘的要成为冻肉了。
这家伙活像个从冰窖里刚出来的死猪一样,浑身都散发着寒气,我再和他靠的这么近,非得重感冒不可。
不过我和鬼魂接触有了经验,挣扎拼力气,绝对是拼不过这些鬼的。
可讲道理,这些鬼脑子没我们人好用啊,忽悠忽悠总能蒙混过去。也难怪我小时候发了重病,神婆说是惹了狐仙爷爷,让我我妈宋春华女士就在门口骂脏话。
说是我妈骂脏话,能把不干净的东西骂走。
啧啧。
听说那缠住我的狐仙爷爷,一身的修为差点没被我妈这顿穷尽一个人一辈子都收集不到这么多骂人的词,骂的散去一身的修为。
那神婆据说,都被我妈的行为弄得傻眼了。
我觉得我和鬼讲道理,就和我妈骂鬼是差不多,我和这只鬼好声好气说,想来是能松开我的。
果然,这思想观念还停留在清朝的鬼,不仅松开了我,还表扬了我,“你这个女人挺聪明的,知道喊我王爷。有好几百年,没人喊我王爷了。”
他似乎在追忆往事,脑袋仰着天又开始发呆。
我看鬼这东西虽然恐怖,但是毕竟是死了的存在,脑壳都有点问题。动不动脑子就不够用,转不起来,开启发呆模式。
我顾星星最会的事情,就是顺杆儿爬了,看着这丫的发呆不动了。跟那只穿着西装的大老鼠使个眼色,将口袋里的小豆豆放在地上,蹑手蹑脚的跟着小豆豆跑。
这个小豆豆给人带路,不知道为啥特兴奋。
一路上就跟个傻帽儿似的,一边跑,一边大声的吱吱叫。
这叫声实在太大,只要不耳聋的都能听见,我这还没跑出十米呢,后头就传来那清朝鬼冰冷的问候声:“恩?女人,想去哪儿?”
第35章为啥鬼总喜欢缠着逗比
我哭,现在的鬼怎么总喜欢缠着逗比?
“您顺便放我回家,给我妈报个平安成不,王……王爷?”我是顶着后脑勺上的无数黑线和身后边的这只清朝鬼说话,我多怕他哪根神经又搭错了,不放我回家啊。
可是都半晌了,身后面还是没有动静。
我在幽长的廊道上猛的一回头,身后半个鬼影儿也没有,更别说是那只清朝鬼。但荷花池里浮在水面的死尸还在,它唯美的嫁衣在水波中轻轻的浮荡着。
那只穿着西装的大老鼠也跑的没影儿了,只有那个兴奋过了头的小豆豆,还围着我瞎转悠。它小小的鼠躯好像是蕴藏了无线的活力,绕着我的脚边,就一直不停不停的在奔跑,激动的不得了。
我被这小东西转的眼晕,命令了一句,“带我离开这。”
这小东西甚是机灵,朝着前边就是一通狂跑,没两下就跑找不到了。我累的呼哧呼哧追上去的时候,才发现这小家伙在拐角处等我。
跟着这小耗子小豆豆在偌大的宅子里行进了一段时间,我大概摸清楚它带路的规律了。
它和导盲犬不一样,它的性子更加跳脱。
一般是先跑到前面以后,在拐角处等着我,也不会轻易将我丢下,还算是认真负责。等走到了大门口,看着大门上漆了红漆的木栓。
再回头看,真的是不禁感慨这个宅子的大,看来真的有可能是王府之类的宅院。
出去就是一个复古式的建筑群,走了好半天才跟着小豆豆走出去。这复古式的建筑群看着像是明清的建筑,保留的还十分完好,建筑群里也有很多宅子还住着人。
走出去,外面车水马龙的,我差点就蒙圈了。
原来是个在城区的古建筑群呢,我们屯的位置比较偏远,我很少来城区这边看。对这里的路况也不熟悉,看着那复杂的街道和商铺,我都不知道往哪儿走。
我是半夜里被劫持来的,身上穿的不伦不类的。
上半身是带着破洞的旧T恤,下身是洗的都褪色的牛仔裤,我一般只在家里才这么穿。到了外面,绝逼不会这么丢人显眼。
就我现在这打扮,跟捡破烂的几乎没区别。
小豆豆还在前边跑,似乎是想从城区把我往镇上带。这要是跟上去,老子非把腿给跑断了。我在闹事喊它不方便,干脆打了个口哨。
它也机灵立刻就跑到我脚边,我弯下腰把小豆豆放进掌心里,一边顺它的毛逗它,一边想辙儿。
我半夜里出来的,身上没有一分钱,而且还没手机。
在路边招手打车,来了几辆一听是去我们屯儿的,嫌弃路远根本不给送。我马路牙子上站久了,就蹲下来歇会儿,穿的又破。
没一会儿,居然有城里人给老子扔硬币。
丢在我跟前的有一个一元的钢镚,当时就想跳起来揍人。可我转念一想,竟然是满含热泪的捡起那一块钱的硬币,默默的去小卖部给我妈打了个电话。
我在小卖部的电话刚一接通,我妈劈头盖脸的就骂我。
还没来得及把小卖部所在的位置告诉我妈,投进去的一块钱的时间就过了,电话里传出嘟嘟嘟嘟的忙音。
那一刻,我的心……
哇凉哇凉的!
第36章你是不是惹了不干净的东西
蹲在小卖部门口等了得有俩小时,我妈愣是没有往小卖部里回拨电话。我在这个时候,甚至怀疑我不是我妈亲生的,而我的人生简直就是一片黑暗。
天气有些凉,我搓手等着,鼻子下面挂着两行鼻涕清。
胳膊上还没个袖子,穿个破洞的薄短袖,怀里还抱着个黑漆漆特别惹晦气的排位。就跟卖身葬父的孤女一样,我那个凄凉啊。
缩在我兜儿里的小豆豆跟着我,也就更可怜的,小小的身体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黑芝麻一样的眼睛,可怜巴巴的四处张望着。
也不知道是哪儿来的勇气,我原本是蹲在小卖部旁边的,脚底下慢慢的一点点的挪到了马路牙子上。
我在心里安慰自己,我顾星星顾大王绝对不是乞讨。
我只是喜欢站在路边上吹吹风,顺便捡捡路人不要的钢镚儿,往那儿顿了一会儿。才悲催的发现他们城市人真的一点爱心都没有,当个花子都不容易。
听说北上广的花子,一个个都富得流油,随便一个月就是上万块。
好容易有个中年妇女看我这可怜样子,往我跟前扔了五毛钱钢镚。我就跟看到一百万在我面前一样,弯腰就去捡。
没想到有个小子手速比我快,漂亮的修长的手指,顺手就给捡起来。看到这只手眼熟的手指,我愣是没有动手和他抢钢镚。
热泪盈眶的看着,差点就一头栽进那个人怀里了。在我的印象里大概只有易凌轩那只帅鬼,才有这样好看手指。
我想着他变成纸人逗我玩,也该适可而止了。
可刚一抬头,我就欲哭无泪,认错人了。
“顾星,你什么时候改行当了?从大学生改为加入丐帮。我记得你家里没那么困难……”那个男人低头有些鄙夷的看着我,手里还捻着我这二十分钟蹲在马路牙子上的血汗钱。
我别过脸,用鼻子哼出话,“你认错人了,我在这段路辛勤工作了好长时间了。道上的兄弟都认识我,你给我小心着点,别惹了爷爷。什么顾星,我不认识。”
这人我认识,是我们屯里的顾彬湘,外号就是电冰箱。
我们屯以前叫顾家屯,后来才改了名字,所以大部分人都姓顾。这个家伙虽然和我没有血缘关系,但随他爸,也姓顾。
因为起了个电器的名字,这家伙从小没少被人笑,以前我还因为一根棒棒糖揍过他。后来,他就每天给我买棒棒糖,弄的大家喊我彩电。
对,在小朋友的认知里。
彩电和冰箱是一对的,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反正从此以后,他只要给我买一次棒棒糖,我就揍他一次。别说,他还真不长记性,每次被揍的鼻青脸肿的还给我糖吃。
可以算是,我认识里面的,脑子坏的最严重的一个。
可惜啊,考大学他进了市里的重点,老子就再也没有见到他。没想到今天会这么到么,在这里看到他。
电冰箱食指点在我的太阳穴上,将我的脑袋掰过去和他对视,“我见过的顾大王是个敢作敢当的人,你既然敢在马路牙子上乞讨,就敢承认。”
我火了,一脚踹在他裤裆上,“他妈的你有完没完,老子不是顾星,更不是顾大王。都说你认错人了,还不快滚。”
电冰箱被我踹的,眼泪花子都从眼睛里迸出来。
我心里啐了一口,还和小时候一样胆小。
没想到这个家伙只是单手叉腰,就像摆POSS一样的弯腰皱眉了一会儿,然后就将手摸上了我的小腹。
被他摸到怀了阴胎的小腹,我整个人都如同木头一样僵掉了。心里面千头万绪的,想的最多的就是他为什么要突然摸的肚子?
吃我豆腐?
还是……
还是知道我怀了阴胎了?
他好像被踹的很疼,但是还是一字一顿的从牙缝里挤出声音:“星星,你告诉我,你……你是不是惹到了不干净的东西?”
第37章臭道士,你是在找我吗
听着顾彬湘问话,我一下子就陷入沉默了。
这个家用电器才多久没有见,怎么一下子变得厉害多了,居然能够一眼看穿我惹到了不干净的东西。
甚至可能还发现我怀了阴胎。
半晌,我才慢慢的说话:“把五毛拿来。”
“这个?”电冰箱摊开了掌心,把五毛的硬币朝我递过来了。我看到那五毛钱的硬币,真的就像看到救命稻草一样夺过来。
把人家电冰箱都看愣了,现在的五毛钱可是真的连棒棒糖都买不了。
可我不管啊,固话每分钟两毛钱,去食杂店小卖部打也顶多就是四毛钱。我攥紧了这五毛钱的钢镚,冲进了小卖部,瞬间就拨了我小叔叔的手机号。
在我家里,我小叔叔还算是个稳重的人。
拨通了电话,小叔叔一听是我的声音,态度一下就认真起来。问了我所在小卖部的地址,就挂断了电话,说立刻要赶过来。
我真的激动的要流泪了,这才是亲人啊。
因为小叔叔的效率,我扔进去的五毛钱,还吐出来了一毛。有了这一毛钱,我还在小卖部买了个劣质的薄荷糖含在嘴里。
就我现在又冷又饿的状态,这一毛的薄荷糖,对我来说绝对就是美味佳肴,人间极品了。我心满意足的蹲在马路小卖部旁边,美滋滋的吃起糖来,还不自觉的吹着口哨。
再过没多久,我小叔叔就来了。
看着我连一毛钱的糖都吃的有滋有味,跟品尝满汉全席一样满足。
那个电冰箱似乎是看不下去了,掏钱给我买了一大袋的水果糖,和我一起坐在马路牙子旁边,“我前两个月还看到你妈啊,你家没那么困难啊?顾星,你现在怎么会潦倒成这样,难道真的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你以前揍人多了。所以现在……”
“你有那个钱,怎么不买袋面包给我啃,买个糖能填饱肚子吗?真是缺心眼儿。”我皱着眉头有些不屑的看着那袋子糖,却是没心没肺的撕开一个口子,又往嘴里塞了好几粒。
的确,这玩意不管饱。
可蚊子腿儿再细,也是肉啊。
“我这么说你,你不骂我?也不打我?”电冰箱显得很诧异。
我吃人的手短,“我干嘛要打你?”
就因为他说我报应不爽吗?
哼,要不是这包糖,我早就把他打的满地找牙了。看来这小子多年不见还是皮痒痒,不来蹲揍,就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