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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 作者:寻香踪(晋江金牌推荐vip2014-10-23完结)-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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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明月觉得于有清也太夸张了:“你们两个一个月十几块钱就够吃喝了,别开玩笑呢?宁愿慢一点还钱,也要注意身体,至少在吃的上头,不能苛刻自己。而且结婚还得花钱啊。”当初她和沈旭跃俩的积蓄,加起来也有一千多块吧,那可是都花得差不多了,没有剩的,本来还有一笔她积攒下来的创业基金呢。还有公公婆婆那边花的钱,这些都没算在内,结婚是个花大钱的事。
  于有清点点头:“除了彩礼和喜酒,别的我们什么都不办了,一切从简。”
  赵明月真佩服于有清的勇气,还没结婚,就要背上一屁股的债,便说:“到时候看看我们这边有没有余钱,要是有,也给你借点吧。”说着看了一眼沈旭跃。
  沈旭跃只是点了点头,老婆答应了,他岂有不答应的道理,况且于有清和毛剑兰都算是跟他们颇有渊源的人。
  于有清眼眶有些湿润:“谢谢你们!”

  第九十三章 姐妹

  赵明月听说于有清的结婚计划,料想他和毛剑兰的婚礼会非常简朴,便想着送点什么礼物给他们,希望能为他们的婚礼锦上添花,不太贵重但是又很实用的东西,送什么好呢。
  沈旭跃说:“要不还是发挥你的专长,给新娘子做一身衣服吧。”
  赵明月说:“衣服剑兰自己会做啊。”
  “她会做但是未必舍得做。”沈旭跃说。
  赵明月想,要是自己送了衣服,毛剑兰又做了,这个礼物是不是就没那么实用了。正当她为这个事犯愁的时候,毛剑兰自己找上门来了,她是来借缝纫机的:“我想给有清做一身衣裳,结婚的时候穿,你帮我裁剪吧,我怕我裁得不够好。”
  赵明月看着她:“可以啊,我帮你裁。那你自己呢?”
  毛剑兰笑着说:“我自己去年做了一身新衣裳,就穿了一两回,到时候结婚就还穿那个吧。能省则省。”
  赵明月摇了摇头,她的奉献精神可真够大的,结婚都不买件新衣裳:“有清的衣服你给他做,你结婚的时候,我别的礼物就不送了,我给你做一身衣裳吧。”
  毛剑兰抓着赵明月的手,感动得许久都没出声,过了许久,她抿了一下嘴:“谢谢,小赵,我总是在麻烦你,让你帮忙,等我们以后日子宽裕一点了,一定要好好报答你们。”
  赵明月笑道:“说什么报答,你们过得好,我就放心了。来吧,尺寸给我,想给他做一身什么样的衣服?”
  毛剑兰将尺寸拿给赵明月,说了要求,赵明月将布料在柜子上展开来,开始忙活。毛剑兰在一旁看她忙活,一边闲聊:“春梅到底还是和王兴凯分了。上个礼拜,二姐在帮她牵红线相亲呢。”
  赵明月吃了一惊:“三姐已经分啦?”她有了孩子后,走不开身,就很少去参加姐妹们的聚会。
  “嗯,春梅哭得很伤心。二姐说,忘记王兴凯的最好办法,就是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恋爱。我觉得很有道理。”毛剑兰低着头说。
  赵明月看了一眼毛剑兰,点了点头,她大概是深有体会吧。“改天我要去看看她,我天天带孩子,都不知道今夕何夕了,跟大家都脱节了。二姐怀上了没有?”
  毛剑兰想了想:“这个倒忘记问了。他们两口子在想办法调到一起去。”
  赵明月皱起眉头说:“老秦来北京的可能性比较小吧,难道她去石家庄?”
  毛剑兰叹了口气:“估计是这样。”
  “真是可惜。”赵明月叹息道,这年头,谁不想往好一点的地方去呢,石家庄虽然也是个省会城市,但是跟北京比起来,还是有不小的差距的。
  赵明月说:“要么下周我们聚一下吧,来我家,我给他们打电话,叫他们一起过来,来我家打打牙祭也好。”他们都是吃食堂的,估计伙食水平都有限。
  毛剑兰点头答应:“好啊。我们上次也说了,准备约个时间来你家的,估计这周春梅还在约会,所以没时间。”
  赵明月去商场给毛剑兰挑了一块布料,红色的毛呢料子,不是大红的,平时也能穿的那种,回来给毛剑兰做了一身衣服。
  周末的时候,几个同学都来了赵明月家。天气冷了,赵明月让沈旭跃去买了些羊肉、牛肉,又买了只烤鸭,准备吃火锅。
  自从赵明月的儿子摆了满月酒后,大家就没有聚在一起过了,见了面,都很兴奋,叽叽喳喳的寒暄,几个女人抱着粉嘟嘟的亮亮亲来亲去的。亮亮也不认生,特别爱热闹,也很给面子,谁逗都笑呵呵的,露出没有长牙的牙龈,可爱得不得了。
  李春梅抱着亮亮舍不得撒手:“老幺,你儿子归我了,我抱走了。”李春梅的目标是,毕业就结婚,结婚就生娃,结果赵明月的儿子都快半岁了,她还是孤家寡人一个,说起来就心酸。
  赵明月笑道:“行啊,赶紧生个闺女来,我就把儿子定给你了。对了,听说上次二姐给你介绍对象了,怎么样?”
  李春梅不回答她的问题,只是笑道:“你说的是真的?那我们真就定娃娃亲吧,说好了,你儿子给我做女婿了。老沈,听见没,我把你儿子定下来做女婿了,到时候不许嫌弃我女儿长得丑。”最后这句话她是朝着厨房里忙活的沈旭跃说的。
  沈旭跃哈哈笑着说:“行,到时候别赖账就行。”李春梅是个典型的重庆妹子,肤白眼大,长得还挺标致的,生的女儿肯定丑不了。
  高东方说:“春梅,我觉得你还是慢了几拍,我跟老五的可能还比较大一些。我对亮亮很满意,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毛剑兰也过来凑热闹:“我也非常满意。”
  李春梅走到门口:“你们都不许跟我争,谁跟我争,我跟谁急!”她作势抱着亮亮就要走,这时正好有人敲门,李春梅顺手将门拧开了,沈启学高大的身影站在门口:“哟,今天真热闹,有客人在呢?”
  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下来,毛剑兰略有些僵硬地扭动了一□体,想要把自己隐身起来,但是没有用。赵明月赶紧出来打圆场:“什么风把大哥给吹来了,今天休息吗?”
  沈启学已经看到了毛剑兰,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起来:“对啊,老家亲戚过来,送了些羊肉和鸡鸭过来,妈看你们没回去,就让我送过来。”这是沈启学和毛剑兰分手之后第一次见面,上次赵明月在家里摆满月酒,沈启学没有回来,毛剑兰因为沈母的关系,也没有去,只是私下里来看了赵明月母子。
  赵明月起身来接他手里的东西,鸡鸭还是活的,羊肉倒是冻得硬了,还有一些苹果、梨、柿饼之类的,估计都是老家的亲戚送来的:“怎么这么多,家里留着吃啊。”
  “家里都留了的。”沈启学说,“我东西送到了,先回去了。”
  沈旭跃出来说:“回去什么,这都快饭点了,大哥也还没吃饭吧,在这边一起吃,正好家里有客人,人多热闹。”
  赵明月知道他和毛剑兰两个人都会有些不自在,但是作为最起码的礼貌,还是要留吃饭:“大哥,就在我家吃吧,多双筷子而已。”
  高东方和李春梅也都留他,只有毛剑兰不做声。赵明月看了他们一眼,心想这个心结也该解开了,不然老梗在心里,也不是个事,便说:“大家都很久没见了,随便聊聊天也好,坐吧。”沈启学跟他们宿舍的姐妹也都是认识的,只是不太熟而已。
  沈启学犹豫了一下,在椅子上坐了下来,将外面的军大衣脱下,挂在椅子背上,露出里面的军绿色军装,他朝亮亮伸出手:“来,大伯抱抱,看亮亮重了没有。”
  亮亮显然是很喜欢沈启学的军绿色军装,他被沈启学抱住之后,伸出手抓住了一颗亮晶晶的铜扣子,努力往嘴里塞。
  高东方看着亮亮的动作:“老六,亮亮是不是饿了?”
  赵明月说:“应该没有,才刚喂了不到一个小时,他就是喜欢亮晶晶的东西。”
  沈启学满脸慈爱地看着亮亮:“跟我家壮壮差不多重了,这小子比壮壮能长。”
  赵明月说:“听说壮壮老感冒,身体没有亮亮好。”
  “是啊,你们家亮亮怎么长得虎头虎脑的,多精神的小伙子啊,怎么带的?”沈启学笑着问。
  赵明月笑:“多亏了刘妈,她带孩子很有经验。”
  然后大家就都没话了,沈启学只好换了话题,问高东方她们:“你们最近都还好吧,在什么单位工作?”
  高东方一一替大家介绍了,沈启学终于把脸转向毛剑兰:“小毛你最近好吗?”
  赵明月注意到沈启学的神态和眼神,发现非常坦荡,很好,沈启学已经不介意那事了。
  毛剑兰嘴角颤抖了一下,扯了一个笑脸:“还不错,年底准备结婚了。”说到结婚,毛剑兰终于神色坦然起来了。
  沈启学似乎松了口气的感觉:“真的吗?恭喜你!”这声恭喜,是发自肺腑的,他脸上笑得非常真诚,心底的大石恐怕也落了下去。
  毛剑兰笑笑:“谢谢。我也没来得及恭喜你喜得贵子呢。”
  “谢谢!也祝你早生贵子!”沈启学笑得白牙都露出来了。
  赵明月和高东方、李春梅悄悄对视了一眼,也暗暗松了口气,总算是两人都释怀了,也算是好事一件吧。
  沈启学问:“对象是哪里人?”
  “是我同事,明月的老乡,也是我们校友。”毛剑兰说到于有清,笑得有些羞涩,可见心里还是挺甜蜜的。赵明月问过她和于有清在一起的缘故,她说当初实习的时候被于有清救过一次,觉得他虽然看起来单薄,但是人挺好的,有男子气概,让人有安全感,经过实习那段时间的接触,觉得两人也挺聊得来的,这才决定留在北京的。
  沈启学点点头:“挺好。祝福你们!”
  毛剑兰略一颔首,笑道:“谢谢!”
  赵明月笑了起来,这样不就挺好的,一笑泯恩仇,还能彼此真诚地祝福对方,那段过往,也就了然无痕了。
  沈旭跃将生好的火锅炉子端到桌上,将各色准备好的菜端上桌:“好了,准备开吃了。刘妈,你也坐吧。”
  刘妈说:“我不坐,你们先吃,我抱亮亮。”
  赵明月说:“亮亮我抱着就好了,你坐吧,都是我同学,自己人,不用那么拘束的,坐吧。”
  于是一群人热热闹闹地围炉而坐,雾气蒸腾,外面寒风呼啸,屋子里暖意融融,倒是真正过冬的感觉。
  席间,赵明月又问起李春梅相亲那件事。李春梅说:“别提了,没成。”
  高东方说:“那家伙是我同事,教数学的,我接触得也不多,没想到那家伙挺小气的,跟老三去吃饭,还让老三掏钱。对不住啊,老三。”
  李春梅摆摆手:“没关系,了解不够,不知道他的真面目很正常。其实那家伙小气倒不是最大的问题,而是太怂了。我们不是去逛颐和园么,回来的时候车上有个小偷在偷钱包,我们俩都看见了,他居然装没看见,我这个暴脾气,直接就把那小偷揪住了,那小偷挣扎着逃下车,他居然没来帮我,还说我不该管闲事,万一小偷有刀子怎么办。你看这世风日下,就是给这么些没出息的男人给惯出来的。”
  赵明月皱着眉头说:“居然还有这样的人?也太明哲保身了吧。”这年头民风淳朴,风气正,小偷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尤其是这个严打的节骨眼上,还真是很少有人向恶势力低头的,也难怪李春梅会这么义愤填膺。
  李春梅撇了一下嘴:“可不是吗?比我们重庆的耙耳朵还不如,起码人家还是疼老婆听老婆的。”
  高东方眼珠子转了转,说:“要不,让沈大哥给你介绍个部队的军官吧。沈大哥,你们部队里有没有还没结婚的军官?”
  沈启学正在吃羊肉,听见自己被点名,抬起头看着大家,顿了一下才说:“没结婚的军官倒是大把,就是怕你们这些文化人瞧不起我们这些大老粗。你要是愿意,我倒可以牵个线。”
  李春梅脸上泛着粉色,不知道是吃火锅热的,还是被大家说要给她介绍对象羞的,她嘿嘿笑了两声,不置可否。大家便只好都不说这个事了。
  赵明月突然想起了宋淮海,他可不就是没结婚么,不过人家也不知道愿不愿意谈对象啊,说媒这种事情,一次没成功,下次再说就怯场了。所以她还是不敢贸然去给人牵红线保媒。
  李春梅自己不表态,大家也就不再继续这个话题了。沈启学吃了午饭,也不多停留,先回家去了,他一个月也就休息这么一两天,得回家好好陪陪老婆孩子。
  方臻的产假就要休完了,马上要回单位去上班,他们单位分的宿舍只有一室一厅,比较窄,沈母也没法去那边帮他们带孩子,到时候方臻还得家里单位两头跑,给孩子喂奶,等孩子断奶后,就彻底交给沈母帮忙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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